国家优质工程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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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018年修订版)通知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018年修订版)通知

附件1: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工程建设行业开启高质量发展新时代,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经中共中央、国务院确认设立的工程建设领域跨行业、跨专业的国家级质量奖。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弘扬“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国优精神,倡导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宣传和表彰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倡导的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综合指标应当达到同时期国内领先水平。

第五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境外工程)均可以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

第六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施企协)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七条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应为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第八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包括下列工程:(一)工业建设工程;(二)交通工程;(三)水利工程;(四)通信工程;(五)市政园林工程;(六)建筑工程。

前款工程具体评选范围见附录1。

第九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国内外使、领馆工程;(二)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三)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工程;(四)已正式竣工验收,但还有甩项未完的工程。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十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建设程序合法合规,诚信守诺;(二)创优目标明确,创优计划合理,质量管理体系健全;(三)设计水平先进,获得省(部)级优秀设计奖或中施企协组织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优秀设计成果;(四)获得工程所在地或所属行业省(部)级最高质量奖,具体名单见附录2;(五)科技创新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科技示范工程;(六)践行绿色建造理念,节能环保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七)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四年以内。

申报行优及国家级优质工程需具备的条件20150410

申报行优及国家级优质工程需具备的条件20150410

电力工程申报行优及国家级优质工程需具备的条件(2015年)一、优质工程分类行优:指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组织评审及颁奖,是我国电力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国家级优质工程:国家级优质工程共有三个奖,分别为国家优质工程奖(原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现改为国家优质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前二个奖均由国家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审查并提出最终推荐名单,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审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国家优质工程奖得票需超过二分之一,金质奖需超过三分之二投票通过,最终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布;鲁班奖与“国家优质工程奖”并列为国家工程建设的最高奖项,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评审及颁奖。

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必须先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

二、申报项目时间要求申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项目:投产并使用一年及以上且不超过三年的电力工程,投产时间截止9月30日前竣工。

申报国优工程奖项目:投产并使用一年以上四年以内的电力工程,投产时间截止6月30日前竣工。

(国优奖评审办法中为4月30日前竣工,6月30日是针对电力行业而言,其它行业为4月30日。

科技含量极高,极具先进性且时效性强的工程可适当放宽此竣工时间要求。

)申报鲁班奖项目:投产并使用一年及以上且不超过三年的电力工程,投产时间截止9月30日前竣工。

三、创优程序(四步曲)1.达标投产工程投产移交半年后,由工程的上级主管单位或委托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组织达标投产。

只有通过达标投产的工程,才具备申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的条件。

2、施工质量评价火电工程已按《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的规定:进行了单项工程、单台机组及整体工程质量评价,且质量评价总得分在85分及以上。

(项目竣工后由业主组织,邀请中电建协专家质量验收。

)推荐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包括金质奖)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的工程,质量评价总得分应在92分及以上。

国家优质工程奖介绍

国家优质工程奖介绍

国家优质工程奖的特点
强调广义质量管理观念:要求所有工程
有关单位的严格工程质量控制,体现工程 质量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申报项目淘汰率:2007年申报158项,
获奖155项,淘汰率:1.9%;2010年现场 复查144项,获奖144项。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程序
共分三个阶段:
申报与初审阶段 自愿申报:取得申报指标后进行申报; 资料初审:由协会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
国家级优质工程的创优控制
按照质量创优目标做好项目各项策划工作 认真进行施工工艺、方案编制和技术交底; 从检验批开始,严格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严格样板引路,控制参建单位施工质量; 强化成品保护措施,防止交叉污染与破坏; 认真收集整理工程前期批文和技术资料; 沟通地方主管部门,做好申报准备和整改。
Hale Waihona Puke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依据 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文件 工质字〔2010〕9号 2010年11月24日 关于印发《国家优质工程审定办法》的通 知
国家优质工程奖的申报阶段
申报指标的确定: 由所属省、部协会向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 会进行申报数量的预报和评估。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下达申报指标: 申报企业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申报: 申报表、附件资料、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组织初审,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组织现场复查。
按照专家意见,组织整改和完善; 及时向专家反馈整改情况; 关注评审情况。
完成上述工作步骤,就可以祝贺你们了:
请到人民大会堂领奖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程序
现场复查阶段:
首次会议:复查组听取汇报、征求各单位意见 现场复查:复查组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 资料核查:复查组对项目工程资料进行检查; 末次会议:复查组根据检查情况进行讲评;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版)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版)

附件1: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工程建设行业开启高质量发展新时代,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经中共中央、国务院确认设立的工程建设领域跨行业、跨专业的国家级质量奖。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弘扬“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国优精神,倡导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宣传和表彰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倡导的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综合指标应当达到同时期国内领先水平。

第五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境外工程)均可以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

第六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施企协)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七条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应为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第八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包括下列工程:(一)工业建设工程;(二)交通工程;(三)水利工程;(四)通信工程;(五)市政园林工程;(六)建筑工程。

前款工程具体评选范围见附录1。

第九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国内外使、领馆工程;(二)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三)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工程;(四)已正式竣工验收,但还有甩项未完的工程。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十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建设程序合法合规,诚信守诺;(二)创优目标明确,创优计划合理,质量管理体系健全;(三)设计水平先进,获得省(部)级优秀设计奖或中施企协组织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优秀设计成果;(四)获得工程所在地或所属行业省(部)级最高质量奖,具体名单见附录2;(五)科技创新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科技示范工程;(六)践行绿色建造理念,节能环保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七)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四年以内。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加快我国建筑业的技术进步,促进建筑业企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规范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鲁班奖)的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鲁班奖是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第三条鲁班奖的评选工作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下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第四条鲁班奖的评选工作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鲁班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获奖工程数额不超过240项。

获奖单位为获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参建单位。

第六条鲁班奖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或有关单位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

有关单位是指没有成立建筑业(建设)协会,并与中国建筑业协会商妥的归口本系统申报工程的单位。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第七条鲁班奖的评选工程为我国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新(扩)建工程。

第八条鲁班奖的评选工程分为:(一)住宅工程;(二)公共建筑工程;(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四)市政园林工程。

以上四类工程的评选范围和规模应符合本办法附件1、2的规定。

各类工程的获奖比例视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已参加过鲁班奖评选而未获奖的工程,不再列入评选范围。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十条中国建筑业协会根据历年实际情况和当年调研摸底情况按年度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业和有关单位当年申报鲁班奖工程的建议数量。

第十一条申报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省地、节能、环保的规定,工程设计先进合理,并已获得本地区或本行业最高质量奖;(二)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经过一年以上使用没有发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市政园林工程除符合本条(一)、(二)项条件外,其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应达到本专业工程国内领先水平;(四)住宅工程除符合本条(一)、(二)项条件外,入住率应达到40%以上;(五)申报单位应没有不符合诚信的行为。

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动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决定在全行业开展创建国家优质工程评选活动,奖名定为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称鲁班奖)。

第二条鲁班奖是我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鲁班奖的评选对象为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我国境内承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工程,获奖单位分为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

鲁班奖的评选工作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三条鲁班奖工程由我国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公司)建设协会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质量应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第四条鲁班奖每年评选一次,获奖工程数额为80个。

获奖工程的类别(见附1)原则上按下述比例掌握:公共建筑工程占获奖总数的45%;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占35%3住宅工程占12%;市政、园林工程占8%。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第五条评选鲁班奖的工程,必须是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

主要包括:(一)工业建设项目(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

工程规模应符合附件2的规定。

(二)交通工程。

工程规模应符合附件3的规定。

(三)水利工程。

工程规模为库容量在1亿立方米以上(含)水库的主体工程。

(四)公共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

工程规模应符合附件4的规定。

(五)住宅工程(包括住宅小区和高层住宅)。

工程规模应符合下列要求:1.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含)的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2.非住宅小区内的建筑面积为2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单位高层住宅。

第六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工程的范围:(一)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境外工程。

(二)境外企业在我国境内承包并进行施工管理的工程。

(三)竣工后被隐蔽难以检查的工程。

(四)保密工程。

(五)有质量隐患的工程。

(六)已经参加过鲁班奖评选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

附件1: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2007年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增强工程建设企业单位质量意识,不断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保证国家投资安全,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评选行为,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国家级质量奖;该奖的宗旨在于倡导对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奖励对工程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单位,宣传质量优、效益好的工程项目;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是以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为评定对象,内容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以及从工程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形成工程质量的各个建设程序和环节;参评工程的建设理念及各个建设环节,应符合国家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所倡导的发展观念,其工程建设项目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第四条国家优质工程设金质奖、银质奖,每年评选一次,由“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定委员会颁发奖牌、奖状;第五条国家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由“审定委员会”负责,由设在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的“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六条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项目应是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经过立项批准、核准或备案且列入建设计划并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的新建或技改工程项目;主要包括:一、工业建设项目:石油、天然气、石油化工、煤炭、有色金属、化学工业、核工业、电力工业、机械工业、冶金、建材等;参评工程的规模:1、原油生产能力30万吨/年的油田;2、天然气生产能力6亿立方米/年以上的油气田产能建设工程;3、设有首末站及中间加压泵站、长度100公里以上含、管径273毫米含以上的长输油气管道工程;4、单机容量600MW含以上的火电厂;5、电压等级330KV含以上的送变电工程;6、单机容量600MW含以上的核电厂;7、装机容量250MW含以上的水电站;二、交通工程:公路、铁路、桥梁、机场跑道、港口、内河航运、隧道工程等;参评工程的规模:1、连续长度在50千米以上的高速公路和200千米以上的一级公路整体工程;2、连续长度在3千米以上的隧道;3、连续长度在1千米以上的铁路桥;4、连续长度在5千米以上的公路高架桥;5、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主跨跨度在200米含以上的桥梁;三、市政工程、园林工程:城市道路、立交桥、高架桥、轻轨、自来水厂、净水厂、污水处理厂、动、植物园等;参评工程规模:1、投资额在1.5亿元以上的互通立交桥;2、连续长度在5千米以上的城市道路高架桥;3、设有首末站的轻轨线工程;4、日供水11万吨以上的独立水厂;5、日处理10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6、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建筑、仿古建筑工程;四、建筑工程一公共建筑工程:办公楼、教学楼、科研楼、博物馆、会堂、商业楼、实验室、影剧院、体育场馆、宾馆、饭店、仿古建筑、图书馆、医院、火车站、邮电通信楼、机场侯机楼等;参评工程的规模:1、5万座以上的体育场;2、5000座以上的体育馆;3、3000座以上的游泳馆;4、2000座以上的或多功能的影剧院;5、400间以上客房的饭店、宾馆;6、建筑面积4万平米以上的办公楼、教学楼、科研楼等公共建筑工程;7、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修缮、历史遗迹重建工程;二住宅工程:工程规模在15万平米以上的住宅小区,且小区内公建、道路、生活设施配套齐全、合理,庭院绿化符合要求并已完成绿化;小区管理优良、到位;竣工后使用满3年,入住率在90%以上;三西部地区内蒙、陕西、四川、贵州、云南、新疆、宁夏、甘肃、西藏、青海、重庆、广西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建筑工程规模:1、建筑面积2万平米以上的办公楼、教学楼、科研楼等公共建筑工程;2、建筑面积10万平米以上的住宅小区,且小区内公建、道路、生活设施配套齐全、合理,庭院绿化符合要求并已完成绿化;小区管理优良到位,竣工后使用满3年,入住率在90%以上;四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下企业申报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建筑工程规模按西部参评工程规模标准执行;五、通信工程:投资额在1.0亿元以上的通信建设工程;六、以上五大类未包含的,但能代表本行业同类工程投资规模和科技发展水平、满足国家优质工程评选标准的其他工业建设项目;第七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国内外使、领馆工程;二、由我国勘察设计与施工的对外经济援助工程;三、外国和台、港、澳地区建筑施工企业总承包并进行施工管理的工程;四、竣工后被隐蔽或保密的工程;五、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六、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过四级含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的工程;第三章参评条件第八条申报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必须已经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的优秀设计奖和工程施工质量奖;其中参评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的项目,除获得国家级优秀设计奖外,应是本行业同期同类工程在建设理念、科技含量、投资规模、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最高水平;参评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的项目,必须已经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优秀设计奖;从国外引进技术装置的工程项目和中外合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其国外设计部分,需有项目主管部门优秀设计的认定证明,确认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第九条申报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必须按规定通过竣工验收,达到设计能力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住宅小区除外,公路建设项目自竣工至申报时限不超过4年,需国家验收的其他建设项目自验收合格至申报时限不超过三年;工程应具有一定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设计、施工规范和相关标准,尚未颁发规范、标准的可按行业规范、标准进行核定,有环保要求的工程在正常投产后须达到原设计的环保指标和国家相应的环保标准;第十条申报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贯彻本办法倡导的工程质量管理宗旨,制定有系统、科学、经济的质量管理目标和创优计划;第十一条申报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必须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选择建设从业单位、第三方合法的监理单位;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行业管理的政策,执行有关行业管理规定;第四章申报程序第十二条申报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应由一个主申报单位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单位进行申报;由多个标段或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工程可指定其中一个单位作主申报单位,其他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由主申报单位一并上报;第十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的申报依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申报单位通过行业协会、各省市、自治区建设筑协会向“审定委员会”推荐申报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项目;国务院国资委所属企业按本办法直接向“审定委员会”推荐申报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项目;二、各推荐协会单位须根据本办法对参评的工程、申报的材料按要求进行认真检查、审核,并分别征求工程建设各企业单位及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工程业主的意见;三、各推荐协会单位在国家优质工程申报表中签署对申报单位的认定意见和对申报工程奖项类别的推荐意见,并出具正式的推荐函;四、各推荐协会单位审核及签署意见后,由主申报或推荐单位将申报国家优质工程的申报材料报送到“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第五章评审组织和程序第十四条“审定委员会”为“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最高组织机构;“审定委员会”由协会、企业和行业的有关领导、工程质量专家组成,“审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推荐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项目进行审定,并指导制定、审定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审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1-3名;审定委员会会议一般一年召开一次,如有重要事情可由主任委员提议随时召开;第十六条“审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的组成由“审定委员会”主任委员确定;在审定委员会闭会期间,由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负责对建筑工程、原材料、农林水利、交通、化工、铁路、通信、市政、机电、冶金、石油、石化、仿古园林、电力等专业工程专家组的管理工作;详见国家优质工程专家聘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国家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工程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评选条件的工程,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安排专业工程专家组对工程质量进行现场复查;二、各专业工程专家组对所负责的专业工程项目,按照国家优质工程复查的要求、程序,逐一到现场进行复查,并提供复查报告;三、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专家组组长复查汇报会,由办公室全体共同听取、汇总各专家组的复查意见,并根据各专家组的复查情况和国优工程的条件、要求,汇总各方面信息,向审定委员会提供国家优质工程工程名单正式推荐报告;第十八条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根据办公室的推荐报告,审阅、质询现场复查专家组的复查意见并进行评议,以投票的方式评出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银质奖;并在全国性报刊杂志上对评选出的国家优质工程进行十五天的公示,对于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工程,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国优工程资格,公示期间社会各界无异议的工程,正式评为国家优质工程;由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进行表彰、宣传;第六章评审纪律第十九条申报单位要如实提供工程情况和相关资料,并按照复查接待的标准和要求,积极配合复查专家组的现场复查工作;不准向复查、评审及有关人员送礼金,对违反者,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消申报和获奖资格;第二十条复查专家、评委及有关人员,要秉公办事,严守秘密,廉洁自律,认真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者,将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或通知所在单位,并取消相应资格;第二十一条与国家优质工程评审有关的工作人员,未经“审定委员会”主任委员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身份进行与之有关的非组织活动;违者视情节处理;第七章奖励第二十二条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建设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调试、施工及符合条件的参建单位,由“审定委员会”授予奖牌及奖状;不符合参建单位条件但参与工程建设满5%投资额以结算书为准以上的施工单位,由“审定委员会”授予参施证书;第二十三条获国家优质工程奖项目的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参建等单位,对在获奖工程项目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可给予一次性的奖励;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二○○八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原办法2005年修订版同时废止;。

创建国家优质工程奖要点


三、申报资料要求
(一)国家优质工程申报材料
(6)主申报单位(非建设单位申报时)资质证 书扫描件;
(7)项目咨询可评(研)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复 印件;
(8)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工程立 项文件复印件;
(9) 工程报建批复文件复印件(规划许可证、 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环评报告批复文件等证 明文件);
三、申报资料要求 (二)国家优质工程(境外工程)申报材料
8.省、部级设计奖证书复印件(引用《国家优质工 程审定办法(2013年修订稿)》第八条第一款、第二 款)。未获得省部级设计奖的项目,可以参与中国施工 企业管理协会组织的全国工程建设项目优秀设计成果评 定;
9.工程项目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引用《国家优 质工程审定办法(2013年修订稿)》第七条第一款第四 项)。此证明由主申报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三、申报资料要求 (二)国家优质工程(境外工程)申报材料
1 0 .其他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相关资料(引用 《国家优质工程审定办法(2013年修订稿)》第十二 条);
1 1 .国家优质工程突出贡献者申报表(引用 《 国 家 优 质工程审定办法(2013年修订稿)》第二十四条)。
上述材料除1-4、7、8、10项外,均需提供原件。申 报材料如含外文,需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对照翻译的中文。
五、现场复查要点
(3)工程建设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 标准的规定,各专业执行质量技术标准动态管理清 单齐全、有效,并需经过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查确 认。
(4)建设单位组织编制的施工组织总设计,以 及各参建单位编制的有关标段施工组织设计针对性 较强。
(5)绿色施工和节能减排的策划与管理措施可 操作。
三、申报资料要求 (二)国家优质工程(境外工程)申报材料

国优工程评选规定

精心整理全国优质工程参评方案一、评选范围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项目应是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经过立项批准、核准或备案且列入建设计划并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的新建或技改工程项目。

主要包括:一、工业建设项目:石油、天然气、石油化工、煤炭、有色金属、化学工业、核工业、电力工业、机械工业、冶金、建材等。

二、交通工程:公路、铁路、桥梁、机场跑道、港口、内河航运、隧道工程等。

参评工程的规模:1、连续长度在50千米以上的高速公路和200千米以上的一级公路(整体工程);2、连续长度在3千米以上的隧道;3、连续长度在1千米以上的铁路桥;4、连续长度在5千米以上的公路高架桥;5、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主跨跨度在200米(含)以上的桥梁。

三、市政工程、园林工程:城市道路、立交桥、高架桥、轻轨、自来水厂、净水厂、污水处理厂、动、植物园等。

参评工程规模:1、投资额在1.5亿元以上的互通立交桥;2、连续长度在5千米以上的城市道路高架桥;3、设有首末站的轻轨线工程;4、日供水11万吨以上的独立水厂;5、日处理10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6、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建筑、仿古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一)公共建筑工程:办公楼、教学楼、科研楼、博物馆、会堂、商业楼、实验室、影剧院、体育场(馆)、宾馆、饭店、仿古建筑、图书馆、医院、火车站、邮电通信楼、机场侯机楼等。

(二)住宅工程:工程规模在15万平米以上的住宅小区,且小区内公建、道路、生活设施配套齐全、合理,庭院绿化符合要求并已完成绿化。

小区管理优良、到位。

竣工后使用满3年,入住率在90%以上。

(三)西部地区(内蒙、陕西、四川、贵州、云南、新疆、宁夏、甘肃、西藏、青海、重庆、广西)参评国家优质工程的建筑工程规模:1、建筑面积2万平米以上的办公楼、教学楼、科研楼等公共建筑工程;2、建筑面积10万平米以上的住宅小区,且小区内公建、道路、生活设施配套齐全、合理,庭院绿化符合要求并已完成绿化。

建筑工程创国优细则

棋盘井园区II站220kV变电站工程建筑工程创优细则1建筑工程创国优目标1.1质量目标(1)实现“达标”投产,获自治区优质样板工程奖,创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

(2)单位工程优良率:100%;分部工程优良率:100%;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3)创建优质闪光项目,消退质量通病,做到建筑工程工艺美观,实现两个零目标,即:质量事故零目标、基建痕迹零目标。

1.2 平安管理目标2.2.1施工期间杜绝人身死亡和设备损坏、机械、火灾、交通重大事故。

2.2.2环境卫生指标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2.2.3不发生重伤和恶性未遂事故,轻伤事故率降到3‰。

2.2.4平安文明施工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1.3工程档案目标2.3.1机组投产后,工程竣工资料在1个月内移交。

2.3.2工程资料书目齐全、规范,资料规范统一。

2.3.3工程资料内容精确、牢靠、图文清楚。

2.3.4资料中的不合格项闭环。

2创国优工程组织机构组长:张小椿成员:马建成张建忠李永胜李云3国优工程质量标准4 闪光点工程项目及质量标准和实施措施Array本工程将以下确定为闪光点工程项目:(1)屋面防水;(2)电缆沟盖板安装;5、质量标准和实施措施变电站工程施工中,装修是重点,我们应依据分项工程具体要求进行严格限制。

在装修工程施工前,我们应编制“精品实施”手册之类的文件,并应有节点设计。

在施工中,我们保证样板先行,合格后方能进行大面积施工,在过程限制中,我们坚持交接检制度。

屋面防水满足功能性要求在国优检查中也是相当重视的,在这当中,除不能漏水、积水外,屋面节点设计也很关键。

在上人屋面中,爱惜层分缝宽度、间隔必需符合工艺要求。

假如有砼刚性防水,分缝间距应以不出现裂缝为宜,依据内蒙地区的气候条件,间距为3m时,能够保证砼不开裂。

在雨水口圆形集水区,应有明显的变坡,坡度为5%。

屋面如有女儿墙,女儿墙压顶应是外高内低,在女儿墙内侧抹灰中,应进行分缝,分缝间距不大于2米,在阴角处,也务必进行分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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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优质工程资料验收的具体要求 一、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全面满足设计要求、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业主方特殊要求。除了建筑物外在质量,内在的质量、看不见的质量,就要通过资料查看。可以说,工程施工资料是工程建设施工过程的完整记录,是以文字、图、表等形式建成的工程,它能准确地描述了该工程全部的内在质量并可以随时再现给大家。它又是工程项目管理的窗口,资料的编制工作贯穿了工程施工建设的全过程和所有涉及到工程建设的单位,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分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所以,工程资料的编制工作具有延续时间长、涉及范围广、系统性强的特点。它主要包括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图。 1、 基建文件包括:决策立项文件、建设用地文件、勘察测绘设计文件、工程招投标文件及承包合同、工程开工文件、商务文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与工程相关的其他音像文件。 2、 监理资料是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它主要包括监理管理资料、进度控制资料、质量控制资料、造价控制资料、合同管理资料、竣工验收资料。(即:监理日志、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工作总结、监理会议纪要、监理工作交底、监理通知单、回复单等) 3、 施工资料是总/分包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它主要包括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测量资料、施工物资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4、 竣工图是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它主要包括建筑与结构竣工图、建筑装饰装修竣工图、建筑给水及排水与采暖竣工图、建筑电气竣工图。 二、 工程资料管理有四项基本原则,它主要包括同步性、规范性、时限性、有效性。 1、 同步性原则:施工资料应保证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随工程进度收集整理,要求齐全完整。 2、 规范性原则:施工资料所反映的内容要准确,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相关规范、标准及行业地方等规程的要求。 3、 时限性原则:施工资料的报验报审及验收应有时限的要求。 4、 有效性原则:施工资料内容应真实有效,签字盖章完整齐全,严禁随意修改。 三、 资料整理复查时的基本要求及主要依据:按相关国家、行业、地方现行规范规程标准要求检查的,要求内容完整齐全、字迹图样图表清楚;真实有效。编目清晰、查找方便。 1、 整套单位工程施工资料要建立三级目录,有封、页次。 A、 总目录——分目录——子目录;总目录是单位工程施工资料的全貌,总体情况的反映。分目录是每一盒内资料情况的情况的反映;子目录是每一册资料的情况的反映。 资料总目录范例: 序号 资料类别 资料名称 所在卷、册 工程前期资料 施工技术管理资料 质量控制资料 质量验收资料 竣工图 2、 单位工程施工资料应按专业类别整理归档,安专业分为:建筑与结构工程、基坑支护与桩基工程、钢结构与预应力工程、幕墙工程、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建筑通风与空调工程、智能建筑工程、电梯工程、建筑节能工程。 3、 施工资料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记录,是第一手的原始资料,要求必须是原件。(如无原件,应加以说明或加盖原件存放章)。不同责任人签字手续齐全。产品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若采用复印件时要与原件内容相符,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存放处,标明经办人签字,保证资料的可追溯性。 4、施工资料中不同专业隐蔽验收记录的共性要求,隐蔽验收记录的编制依据也是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的依据,所以一项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编制得是否可信,是否能够成为工程内在质量的有力证明,验收依据是关键,没有依据的验收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隐蔽工程验收必须在被隐蔽工程的施工全部完成,且各项检查、检验、测试、试验亦全部合格后进行。通常,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都有标准的表格,虽然各地区的表格在形式上可能略有差异,但一般均有一些固定项目(栏目),如隐蔽工程名称、隐蔽部位、施工单位、施工标准、设计图编号、设计变更编号(洽商编号)、隐蔽时间、检查内容、验收结论等。对于像这些固定项目(栏目),在编制资料时一般不会发生填写错误的问题,但容易出现填写不确切或填写不够准确的问题。隐蔽工程验收的依据其一是设计的要求,就是在编制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时明确记录设计施工图的编号,如果该部分有设计变更或洽商,亦应一并记录;其二是施工执行的技术标准,一般应填写所执行的技术标准编号;其三是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一般应填写规范的编号。隐蔽工程即被下一道工序掩盖、遮挡而无法直接观察其内在的施工质量部位。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属于“施工记录”一类,是众多施工记录中的一项。其作用是对即将被隐蔽覆盖的施工部位进行检查,是施工过程中必备的重要记录之一。内容全面、翔实地对照设计要求、技术标准、质量验收规范其记录要准确地描述已施工完成的工序实物质量状态,就像一张实物照片,能够忠实地反映出被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从这张隐检记录中可以准确了解已经被隐蔽的、不可见的各个工程部位所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设计的要求、施工做法(施工工艺)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施工质量是否已达到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的标准。只有达到这样的要求,才能当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或工程各方因工程质量发生纠纷、异议时达到作为反映工程内在质量的重要依据。由于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篇幅有限,而需要描述、记录的内容又要全面、准确,所以在编制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时务必简练、明了,但必须描述必须确切不得令他人产生歧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中所记载的数据必须准确无误,并应做到尽可能翔实,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以数据说话”。所以要求必须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中记载工程实际施工完成后的各项实际数据,而切不可以规范、技术标准的规定数据代替对实际检查、量测实物的数据。隐蔽记录整理应按分项工程、施工阶段分别整理,相同分项、相同施工阶段应按楼层顺序整理,不应按单纯按隐蔽时间的先后编排资料的顺序。以电气配管的隐蔽为例,应按施工阶段整理成主体施工阶段和装饰施工阶段两部分。主体施工阶段时的配管应隐蔽在楼板或结构墙体中;装饰施工阶段的配管应隐蔽在吊顶或装修隔断墙体内。由此带来的问题是不同施工阶段相同分项工程的隐蔽验收记录的检查内容是不同的,这是我们必须注意的也是为什么要分开整理的原因。相同分项、相同施工阶段的隐蔽验收记录按楼层进行整理主要是便于检查、控制资料的完整性,防止出现遗漏现象。在主体施工阶段的隐蔽验收记录按时间整理和按楼层顺序整理可能是吻合的,但在采取平面流水施工时也会产生差异。所以,应坚持按楼层整理的原则。 5、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原则:多层及高层建筑工程中主体分部的分项工程可按楼层或施工段来划分检验批;单层建筑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可按变形缝等划分检验批;地基基础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有地下层的基础工程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屋面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不同楼层屋面可划分为不同的检验批;其他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一般按楼层划分检验批,对于工程量较少的分项工程可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安装工程一般按一个设计系统或设备级别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室外工程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散水、台阶、明沟等含在地面检验批中) 6、分项工程检验批填写的要求: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中能用文字描述的尽量用文字,允许偏差项目超过国家标准的偏差值用△标注,超过地方或企业标准的偏差值用○标注;为保证材料的可追溯性,有些项目要填试验报告单的编号及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编号。 四、关于试验、检测记录 在施工过程中以确认已完成施工部位质量或已完成部位性能或为确认所使用的材料的质量、性能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的规定为目的而进行的质量抽检、功能性试验、安全性检验等均应列入施工试验、检测的范围。在现场进行的各项检测、试验应由施工单位编制检测、试验记录并由施工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送检测机构进行的检测、试验其送检试样应按规定采取见证取样,并由检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试验、检测工作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一定比例取样。施工试验、检测是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是反映使用功能、技术性能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以及所使用的材料质量可靠性的重要标志。经试验、检测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或不符合规范规定的,对相应的已完工程必须进行整改处理,不能整改的则必须返工,直至试验、检测合格为止,否则该分项工程的检验批以及这个分项工程均不能验收;经试验、检测,所使用的材料的质量、性能如不能达到设计或规范的规定应进行退场处理。对于各类检测、试验,各地方基本都制定了相应的专用表格及报告格式,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试验、检测记录和报告的编制。但在施工单位填写表格时,以及在向检测机构送检时,还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 在试验、检测记录或报告中必须明确设计要求或规范 的相关规定。否则单凭试验、检测数据是无法判断试验、检测的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如在管道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中必须注明设计工作压力是多少;在阀门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中必须注明阀门的公称压力是多少。 2. 现场试验、检测所用的设备、工具必须经过计量管理机构的校验,在编制试验、检验记录时应注明所用设备、仪表的型号、编号。同类试验、检验记录组卷时,应附设备、工具的校验合格证复印件,以表明所用设备、工具的精确性符合要求。如果地方统一表格中项目不全时,应备注说明。 3. 现场进行的试验、检测,在试验、检测记录中应说明试验、检测的方法。只有按正确的试验、检测方法进行试验、检测,得出的数据才是正确、有效的。 4. 试验、检测所得数据应如实记录,只有如实记录才会发现施工、设计是否存在问题,才会对存在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理。任何人均不得随意涂改、编造试验、检测数据。资料审核人员应是该专业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5. 按规范规定,有些试验、检测是不需要全数进行的,但试验、检测的抽检数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所以在试验、检测记录中必须注明本次试验、检测的具体数量以及本次试验、检测所代表的总量(批量),从而表明本次试验、检测工作全面复合规范的规定。 6. 如钢筋连接接头质量的检测、阀门的强度严密性试验等。在送检测机构进行的试验、检测,在送检报告中就应如实填写送检样品所代表的数量,否则检测机构是无法确定试样的代表数量的。 7. 往往一项试验或检测具有多项试验、检测内容,在试验、检测记录或报告中必须加以全面的记录和描述,不得有遗漏或描述不详的现象,否则就不能说明被检测对象的各项性能是否均符合要求。 如电动机试运转记录应对以下内容进行描述和确认: a. 电动机接线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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