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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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
是指对危险废物污染进行防治时,相关各方应负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企业责任:企业应承担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主要责任,包括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理等环节。

企业应积极采取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降低污染风险。

同时,应合理贮存和运输废物,确保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威胁。

对于废物的处理,企业应选择科学、环保的处理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政府责任:政府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中起到监管和管理的作用。

政府应加强危险废物的监测和排放监管,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规,促进企业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和治理。

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危险废物处理设施的安全监管,确保废物的处理过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环境和公众产生威胁。

3. 个人责任:个人也应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责任。

个人应正确理解和使用危险废物,妥善处理和处置自己产生的废物,不随意排放或丢弃。

个人还应积极参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危险废物污染的认识和意识,共同保护环境。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可以促使相关各方形成共识,加强协作,共同参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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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是为了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并保护生态环境而制定的一种管理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危险废物的产生、储存、运输、处理和利用等各个环节中相关责任方的职责和义务,以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

首先,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是责任制度中的重要一环。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履行环保和安全生产的责任,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

他们需要制定危险废物管理方案,并落实相应的管理措施,如采用无害化处理技术或减量化生产工艺,从源头上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

项目投资者在设计设施时必须考虑废物的产生和处理问题,提供先进的处理设备和设施。

其次,危险废物的储存和运输单位也承担着重要的责任。

储存和运输单位必须依法取得许可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进行协调沟通。

他们需要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确保废物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不会泄漏或对环境造成污染,同时也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

再次,危险废物处理单位是责任制度中的重要一环。

处理单位需要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和利用,选择合适的处理技术和设备,确保处理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处理单位需要依法办理相关许可手续,运营期间应定期向监管机构汇报处理情况,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和危险废物监控,确保废物的处理过程中不会对人体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

此外,监管机构也承担着重要的责任。

监管机构需要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监管力度,定期进行环境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对违法违规单位进行处罚和整改,维护环境的公共利益。

监管部门还需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形成多部门合作的治理机制,加强危险废物的综合治理。

总之,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是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重要保障措施。

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需要合作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并且监管机构需要加强监管力度,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只有通过全面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行动,才能有效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第 1 页 共 3 页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是一个严重威胁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为了保护环境、维护公民的健康和安全,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建立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该制度通过规定企业和个人的责任、义务和违法行为的处罚,推动了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和环境污染的防治。本文将从不同层面详细介绍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法律法规的制定与修订 为了管控危险废物的产生、转移、处置和利用,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企业和个人在危险废物管理方面的行为。这些法律法规详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定义、分类、标识、包装、运输和处置等要求,明确了相关操作流程和责任人的责任与义务。此外,随着危险废物管理技术的不断进步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相关法律法规也需要不断修订与完善,以适应新的需求和挑战。 二、企业的责任与义务 危险废物的产生主要来自于工业生产和生活消费等活动,因此,企业作为危险废物的主要产生者和使用者,其责任和义务尤为重要。企业需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优先选择低毒、低危、低污染的原材料和工艺,并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包装和储存,确保其不泄露和污染环境。同时,企业需要配备专门的技术人员和设备,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和监测,及时处理和处置危险废物,防止其对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损害。 三、个人的责任与义务 第 2 页 共 3 页

除了企业,个人在危险废物管理方面也担负着重要的责任与义务。个人需要从源头上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和使用,比如选择可再生、可降解的材料和产品,妥善使用和保护自己的产生的废弃物,避免将有害物质混入一般垃圾中。此外,个人还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正确分类和投放废弃物,参与环保行动和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四、监督与执法 为了确保危险废物管理的有效实施,国家、地方和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监督与执法。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对企业和个人的危险废物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追责,并公布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执法部门需要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罚和追责,警示其他潜在违法者,加大打击力度,确保环境污染事件的及时处置和责任追究。 五、国际合作与科技创新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是一个全球性问题,需要各国加强合作与交流,分享经验和技术,共同应对挑战。各国应加强在危险废物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制定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建立信息共享和咨询机制,加强培训和人员交流,共同推动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的落实。同时,各国还应该加强科技创新,研发新的环保技术和设备,提高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利用效率,降低环境风险和成本,推动危险废物管理的可持续发展。 总结: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是建立在法律法规基础上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旨在保护环境、维护公民的健康和安全。该制度要求第 3 页 共 3 页

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4篇范文)

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4篇范文)

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4篇范文)第1篇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1、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2、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设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3、安全环保部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4、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技术部门对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部门必须把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规范生产工艺流程,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排放。

5、各部门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责任5.1.第一负责人公司总经理是危险废物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危废管理稳步向前发展。

5.2.危险废物管理小组设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管理小组,对公司的各项危废管理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5.3.危险废物管理小组职责:5.3.1 组长:总经理①对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小组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指导和监督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②审查和批准公司危险废物经营和污染防治计划,并监督其实施;③审查、批准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文件和各类报表。

④主持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管理小组工作,对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决策,确保公司生产建设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同步协调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5.3.2 副组长:生产副经理①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主持危险废物管理职能机构的日常工作。

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危险废物指的是对环境或人类健康具有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品,它们可能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具有急性或慢性危害效应。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建立和完善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是必要的。

一、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责任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是指在生产、经营、使用环节中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他们应承担危险废物的环境污染防治责任。

首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规范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危险废物的分类、包装、储存和运输等环节的要求,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

其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进行危险废物的减量化处理,通过优化生产工艺、改变原材料等方式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降低环境风险。

最后,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负责将危险废物交由合格的危险废物处理企业进行处理,确保废物不会造成环境的进一步污染。

二、危险废物运输单位的责任危险废物的运输单位是指负责将危险废物从产生单位运至处理单位的企业或个人,他们应承担危险废物的环境污染防治责任。

首先,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应具备合法的运输许可证,熟悉相关法规和标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泄漏或其他意外。

其次,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应保证废物的正确包装和标识,确保运输过程中对环境和人员安全没有危害。

最后,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应及时将废物送达指定的处理单位,并确保废物在处理之前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三、危险废物处理单位的责任危险废物的处理单位是指经过审批并具备相应处理能力的企业或机构,他们应承担危险废物的环境污染防治责任。

首先,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废物处理设施和技术,确保废物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置,不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其次,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应定期进行废物处理工艺的检测和优化,提高处理效率和废物的资源化利用率。

最后,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应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提高废物处理的技术水平和环保效果。

四、监管部门的责任监管部门是指负责对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进行监督和管理的部门,他们应承担对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和处理单位的监管责任。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行为,预防和减少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危险废物的产生、处理和处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定义】本制度中所述危险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等特性,或者含有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潜在危害的废物。

第二章危险废物分类和标识第四条【分类】危险废物分为三类:一类危险废物、二类危险废物和三类危险废物。

第五条【一类危险废物】一类危险废物是指对环境和人体有较大危害的危险废物,包括具有急性毒性、致癌性、致畸性、生物降解性等特性的废物。

第六条【二类危险废物】二类危险废物是指对环境和人体有一定危害的危险废物,包括具有慢性毒性、腐蚀性、易燃性等特性的废物。

第七条【三类危险废物】三类危险废物是指对环境和人体有一定危害的危险废物,包括具有刺激性、放射性、感染性等特性的废物。

第八条【标识】对于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规定进行分类标识和包装标识,并在物体上清晰可见。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产生与收集第九条【产生】任何单位和个人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分拣和包装,并按照危险废物的类别进行专门储存。

第十条【收集】危险废物的收集必须经过合格的收集单位或个人进行,收集单位或个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设施。

第十一条【标识】收集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标识要求,在收集容器上清晰标识危险废物的类别和名称。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储存与运输第十二条【储存】危险废物的储存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条件,包括设备设施、场所环境等。

第十三条【运输】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危险废物,必须使用合格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运输工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包装】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包装材料和包装方法进行包装。

第十五条【监管机构】储存和运输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备案,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3篇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3篇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1篇一、危险废物专用场地管理制度1、目的:确保危险废物的合理、规范有效的管理。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危险废物,必须送至危险废物专用贮存点。

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出库登记。

危险废物管理人员:万迎春、曾玉华3、危险废物贮存点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示。

4、应保持贮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

二、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1、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依据《固体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生产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2、建立台账的意义和目的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是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的基础性内容,是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的基础,是生产单位管理危险废物的重要依据。

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以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

3、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要求跟踪记录危险废物在生产单位内部运转的整个流程。

与生产记录相结合,建立危险废物台账。

三、发生危险废物事故报告制度1、为及时掌握环保事故,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环保事故分为速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二类。

速报从发现环保事故,一小时以内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

3、速报可通过电话、传真、派人直接报告等形式报告市环保局。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

4、速报的内容包括:环保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等初步情况。

5、处理结果报告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概述危险废物的产生和排放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对于防治危险废物污染,制定完善的防治责任制度是必要的。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是指政府、企业、个人等各方面的责任分工,在防治危险废物污染中各尽其责、共同合作,共同保护环境的一种制度。

主要内容政府责任政府在防治危险废物污染中具有重要的责任。

首先,政府应当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明确危险废物的管理、处置、监测等相关规定,保证危险废物的产生、储存、运输、处置和利用不会对环境造成过度的影响。

其次,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监测体系,对于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打击,保证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同时,政府还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管理水平。

企业责任企业在防治危险废物污染中也承担重要的责任。

首先,企业应当积极推行节约型、环保型生产方式,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

其次,企业应当加强危险废物的储存、运输和处置管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建立危险废物处置设施,保障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合理地处置。

同时,企业还应当加强员工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对危险废物管理的认识和意识,确保企业在危险废物管理方面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

个人责任个人也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重要力量。

个人应当保证自身的生产和消费行为不会产生过多的垃圾和废物,减少环境污染的压力。

另外,个人应当合理分类垃圾,按照有关要求将危险废物交给相关单位专门进行收集处理。

同时,个人还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管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环保意识,积极参与危险废物的治理工作。

总结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我们每个人都要遵守,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环境,建设美丽的家园。

政府、企业和个人都要充分认识到其在危险废物防治中的重要作用,各尽其责,共同合作,共同打造更加美好的环境。

危险废物责任公示制度范本

危险废物责任公示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和单位(以下简称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第三条危险废物责任公示制度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依法行政、公开透明、规范管理、社会责任的原则。

第二章责任主体第四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对其产生的危险废物负责。

第五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

第六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设立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第三章责任内容第七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制度,包括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第八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计划,明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去向、处置措施等,并按照计划进行危险废物的管理。

第九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并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标识。

第十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确保危险废物运输安全,遵守危险货物运输有关规定,防止危险废物泄漏、流失、撒漏。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对危险废物进行合理利用或者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置。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档案,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情况。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定期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情况进行自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责任公示第十四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官方网站上公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包括单位基本信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制度、污染防治计划、污染防治设施、污染防治责任人等。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6篇)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止责任制度》。

一、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做到生产建设和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公司总经理是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止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领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三、公司设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止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长:副组长:成员:污水站全体工作人员、谢伦标、马苏红四、污水处理站负责全公司的环境污染防止工作,并在组长的领导下,落实各项环境污染防止与保护工作。

五、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作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1、禁止向环境中倾倒、堆放危险废物。

2、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转移或处置。

3、危险废物的收集容器、转移工具等要有明显的标示。

六、公司制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

七、建立健全公司的环境保护网,专人负责各项环境保护的统计工作。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2)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针对环境污染问题制定的法律、法规、政策等,用来规范各方在环境保护中的责任和义务。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的核心原则是“谁污染、谁治理”,即责任者要承担相应的环境保护责任和经济责任。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法规的制定:制定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明确污染的定义、范围和标准,确立违法行为的刑事和行政处罚措施;2. 行政部门职责:划定行政部门的职责,明确各级政府机构在环境保护中的监管和管理责任,加强执法力度;3. 明确企业责任:规定企业在环境保护中的义务和责任,强调企业应当自行采取措施防止和减少污染,降低环境风险;4. 建立环境目标:制定环境质量指标和环境目标,对各方进行评估和考核,激励各方努力减少污染和改善环境质量;5. 环境信息公开:推动环境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社会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度;6. 救灾和赔偿机制:建立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和救灾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在突发污染事件中的应对措施和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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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 及有关法律、
法规,保护环境,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一、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
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
机统一。
二、 公司负责人是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
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三、设立以企业法人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
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四、环保科是污染防治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
相关责任单位。
五、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技术部对本单位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
导责任;各车间、科室必须把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六、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长
周期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废物排放。
七、各生产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
要求;积极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 并在业务上接受安全环保部的指导
和监督。
八、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1、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废物。
2、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3、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废
物识别标志。
九、公司应当制定废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发生废物污
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公司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
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
查处理。
十、根据化工生产实际情况,环保科在装置开、停车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密切配合
生产单位,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废物的回收与排放,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十一、对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公司应严格遵循“三同时”制度,以及国家和
地方政府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严格把关,防治新污染源产生。
十二、建立健全全公司环境保护档案,专人负责各类环境保护统计工作,承担资料、档
案收集和整理,以良好的管理手段,促进环境保护工作。
十三、依照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和要求,公司对节能减排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
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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