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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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

4、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

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XLF(2016023)号】编制单位: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时间:2016年11月1日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工作,调动公司各阶层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该公司建立创新创业平台,提供一定的成果转化资源支持,鼓励自主进行实施成果转化,实现自主创业。

第三条本制度涉及的科技成果是指我公司承担国家、地方、企事业单位等科研项目或者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人力以及其他资源完成的技术成果,我公司对其拥有完全的或者部分的知识产权。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的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技术,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和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的“收益”是指科技成果转化所产生的一切收益,包括转让费、许可费、技术入股的股权与该成果相关的所有权益。

第六条公司鼓励成果完成人(项目组)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施科学和规范管理,合理分配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收入,奖励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第二章组织实施和管理第七条研发部负责公司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科技成果的发布和需求信息的收集和沟通,负责组织公司相关部门或者成果完成人(项目组)开展成果转化活动,协助财务部做好以科技成果转化获得效益或者收益的管理相关工作。

第八条相关部门应采取积极措施,对科技成果转化中队伍组织,技术支撑环节等方面加强协调并给与必要的支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第九条建立创新创业平台,根据成果情况,针对公司人员通过自主组织团队,以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成果转化方式,进行实施成果转化。

对研发成果进行自主实施转化;公司提供一定的场地、设备等资源进行支持,转化成果所获得的收益按照折股或者技术入股的与公司进行利益分配。

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

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

广州xxxx科技有限公司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编制:审核:批准:2017年11月01日发布版本:A/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充分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创造性,根据有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范围第二条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科技进步奖的。

第三条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技术创新奖的。

第四条利用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有关基金的。

第五条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革新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第六条公司经营发展有影响并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或者获得发明奖的。

第七条通过国家或省、市级产品技术鉴定的科技成果。

第八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省、市重点新产品认证的。

第九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或省、市立项的。

第十条围绕科技成果,给公司带来经营性或管理性资质的。

第三章奖励标准第十一条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给予30000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给予20000元奖励。

第十二条获得国家级科技创新奖,给予30000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创新奖,给予20000元奖励。

第十三条获得国家、省各项基金的,获得基金数额扣除相关费用后按10%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或革新,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给予1000元奖励。

第十五条对公司经营发展有重大影响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给予 3000—5000元奖励;获国家发明奖的给予10000元奖励;获省、市级发明奖的给予5000元奖励。

第十六条获得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5000元奖励;获得省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3000元奖励,获得市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1000元奖励。

第十七条通过国家技术鉴定的给予10000元奖励,通过省部级技术鉴定的给予5000元奖励。

第十八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立项的给予3000元奖励;获得省立项的给予1000元奖励,获得市级立项的给予500元奖励。

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与激励制度

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与激励制度

编号文件名称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与激励制度生效日期页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依法规范各部门科技成果的转化管理工作,调动我司所有员工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涉及的科技成果指我司员工承担国家、地方、企事业等科研项目或利用公司物质技术、人力及其他资源所完成的职务技术成果,公司对其拥有完全或部分知识产权。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和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软件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收益”是指该成果转化产生的一切权益,包括转让费、许可费、技术入股的股权与该成果相关的所有权益。

第五条公司鼓励成果完成项目组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施科学和规范管理,合理分配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收入,奖励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员工。

第二章组织实施与管理第六条研发部负责内外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科技成果发布和市场需求信息的搜集与沟通,负责组织我司相关部门或成果完成人(项目组)开展成果转化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产生的技术股份的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相关部门应采取积极措施,对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队伍组织,技术支撑环节等方面加强协调并给与必要的支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第八条成果完成人(项目组)不得将职务技术成果及其技术资料据为己有,成果完成人(项目组)可自行转化成果,但应事先向公司报告并与公司签订协议,依法保证公司应享有的权益。

第九条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形式由需求部门、研发部和成果完成人(项目组)共同商定,科技成果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进行转化:(一)自行投资实施转化;(二)向他人转让科技成果;编号文件名称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与激励制度生效日期页次(三)许可他人使用科技成果;(四)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五)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六)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

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

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科技成果转化是指将科学技术研发成果转变为实际的生产力或社会生产力。

为了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实施和激励奖励制度。

下面是一些建议:
1. 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组织:政府可以设立科技成果转化机构或园区,负责协调、推动和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该机构可以提供专业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等支持,同时也可以帮助企业申请专利和融资等。

2. 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政府可以设立科技成果转化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科技成果的开发、推广和推动。

企业可以向该资金申请项目资助,通过审核后获得相应的资金支持。

3. 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评价机制:政府可以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评价机制,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评估和评价。

评估结果可以作为给予企业奖励的依据,激励企业积极进行科技成果转化。

4. 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制度:政府可以设立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制度,对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奖励。

奖励可以包括荣誉证书、奖金、科技专家顾问等形式,以激励更多的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到科技成果转化中。

5.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涉及到知识产权的转让和使用,为了保护创新者的权益,需要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加强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制定和执法力度,依法保护创新者的知识产权,激励他们积极进行科技成果转化。

总的来说,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和激励奖励制度需要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等多方合作,以激发创新活力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发展。

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及激励奖励制度

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及激励奖励制度

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及激励奖励制度××××××××××公司××××××Co., Ltd.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及激励奖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鼓励和促进我司研究开发高新技术、转化科技成果、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规范我司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保障公司和研发人员利益,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成果是指公司所属部门或个人,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人力及其他条件以及执行公司任务所完成的职务科技成果,包括专利和非专利技术、工艺、方法、设计、产品、材料等。

职务科技成果的所有权属于公司。

完成以上成果的项目组和个人在本办法中统称为成果完成人。

第三条科技成果转化是指对上述知识产权所进行的后续实验、开发、完善、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的活动。

第四条科技成果转化活动遵循白愿、互利公平、诚信的原则:速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声业成策,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维护国家和公司利益、协调集体和个人利益。

第二章组织实施第五条公司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副总经理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研发中心、生产部、财务部、人事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的专业研发入员组成。

小组下设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公司研发中心。

领导小组作为公司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贵是负责公司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的审批;负责讨论、审议、决定科技成果转化的申请;负责制订、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办法。

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作为公司科技成果转化管理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转化的推进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科技成果价值评估。

任何个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科技成果转化合同。

第六条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设立相应规模的成果转化基金,以多种形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经营科技成果,争取市场回报,成果完成人协助督促实施,并应大力支持和配合公司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

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

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与奖励制度第一条目的为促进公司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研发能力,同时为进一步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技术中心的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技术中心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涉及公司新产品研发,现有产品的技术改进、工艺优化的公司所有相关部门及其人员。

第三条基本原则1.科技成果转化应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合法合规的原则。

2.公司对于参与产品开发的人员,依据研发项目投入比重及贡献程度,按奖金形式进行收益分配。

第四条管理职责1. 公司成立“科技成果转换项目管理组”,由技术中心负责人牵头,负责组织和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2. “科技成果转换项目管理组”工作职责包括:指导、协调和服务各科研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了解、收集公司可推广的科技成果进展情况,做好成果入库、发布和市场需求信息沟通工作;根据需要,组织科技成果转化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和评估;为科研成果提供相应的政策和法律支持;负责与合作方签订成果转让协议;负责成果转化过程中的跟踪服务,积极争取国家、地方政府的经费支持,对于有应用和转化前景的科技成果及时给予必要支持;第五条转化形式1.科技成果一般以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转化: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科技成果。

2.申请自行投资实施转化的应提交书面材料,报“科技成果转换项目管理组”审批。

书面材料中应明确列出所使用的科技成果底价、受益人分配比例等要素。

第六条收益分配与奖励。

1.成果收益主要体现为两种形式:技术中心将研究成果向本公司外的企业进行转让获得成果转让费;研究成果在本企业使用获得生产效益。

2.当科研成果收益体现为成果转让费时,公司对研发人员的收益按如下规则进行收益分配:➢科研经费来自公司的,成果收益的20%归科研人员,80%归企业所有;➢科研经费来自合作企业或者其他科研机构的,按合同约定进行分配;➢研究经费来自政府经费的,成果收益的40%归科研人员,60%归企业所有;3.当成果收益体现为企业的生产效益时,公司将销售产品净利润10%作为公司技术中心研发人员的成果收益。

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及激励奖励制度

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及激励奖励制度××××××××××公司××××××Co., Ltd.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及激励奖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鼓励和促进我司研究开发高新技术、转化科技成果、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规范我司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保障公司和研发人员利益,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成果是指公司所属部门或个人,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人力及其他条件以及执行公司任务所完成的职务科技成果,包括专利和非专利技术、工艺、方法、设计、产品、材料等。

职务科技成果的所有权属于公司。

完成以上成果的项目组和个人在本办法中统称为成果完成人。

第三条科技成果转化是指对上述知识产权所进行的后续实验、开发、完善、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的活动。

第四条科技成果转化活动遵循白愿、互利公平、诚信的原则:速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声业成策,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维护国家和公司利益、协调集体和个人利益。

第二章组织实施第五条公司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副总经理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研发中心、生产部、财务部、人事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的专业研发入员组成。

小组下设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公司研发中心。

领导小组作为公司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贵是负责公司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的审批;负责讨论、审议、决定科技成果转化的申请;负责制订、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办法。

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作为公司科技成果转化管理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转化的推进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科技成果价值评估。

任何个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科技成果转化合同。

第六条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设立相应规模的成果转化基金,以多种形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经营科技成果,争取市场回报,成果完成人协助督促实施,并应大力支持和配合公司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科技成果奖励激励制度

科技成果奖励激励制度科技成果奖励激励制度是国家和企业为鼓励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旨在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并对取得显著科技成果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物质与精神上的双重奖励。

以下是一些关键组成部分:1.成果认定:首先,需要明确科技成果的评价标准和认定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授权、论文发表、技术标准制定、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推广等。

2.奖励类别:通常包括但不限于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创新团队奖、青年科技奖、成果转化效益奖等各类奖项。

3.奖励对象:针对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团队)、组织单位、以及在成果转化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

4.奖励方式:物质奖励一般包括奖金、股权激励、提成奖励、绩效工资等;精神奖励则包括荣誉证书、荣誉称号、晋升机会等。

5.分配原则:根据科研人员在项目中的实际贡献大小确定奖励额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奖励机制透明化。

6.配套政策:设立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规定,允许合理比例的科研经费用于人员激励,同时提供税收优惠、知识产权保护等一系列支持政策。

7.持续激励:除了对单一科技成果的即时奖励外,还通过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如科研人员的年薪制改革、科研项目资助制度、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等,确保科研人才能够获得持续稳定的回报。

8.动态调整:随着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科技成果奖励制度应适时调整优化,以适应新的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

总之,科技成果奖励激励制度是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动力,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激发全社会尤其是科技工作者的创新活力,从而推动我国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

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

科技成果转化旳组织实行与鼓励奖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旳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工作,调动企业各阶层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旳积极性、积极性和发明性。

根据国家和本省旳有关规定,结合我司旳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该企业建立创新创业平台,提供一定旳成果转化资源支持,鼓励自主进行实行成果转化,实现自主创业。

第三条本制度波及旳科技成果是指我企业承担国家、地方、企事业单位等科研项目或者运用企业旳物质技术、人力以及其他资源完毕旳技术成果,我企业对其拥有完全旳或者部分旳知识产权。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旳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技术,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旳具有实用价值和市场前景旳科技成果进行旳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旳“收益”是指科技成果转化所产生旳一切收益,包括转让费、许可费、技术入股旳股权与该成果有关旳所有权益。

第六条企业鼓励成果完毕人(项目组)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行科学和规范管理,合理分派科技成果转化获得旳收入,奖励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奉献旳组织和个人。

第二章组织实行和管理第七条研发部负责企业科技信息旳搜集,整顿,以及科技成果旳公布和需求信息旳搜集和沟通,负责组织企业有关部门或者成果完毕人(项目组)开展成果转化活动,协助财务部做好以科技成果转化获得效益或者收益旳管理有关工作。

第八条有关部门应采用积极措施,对科技成果转化中队伍组织,技术支撑环节等方面加强协调并给与必要旳支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第九条建立创新创业平台,根据成果状况,针对企业人员通过自主组织团体,以及根据实际状况确定成果转化方式,进行实行成果转化。

对研发成果进行自主实行转化;企业提供一定旳场地、设备等资源进行支持,转化成果所获得旳收益按照折股或者技术入股旳与企业进行利益分派。

第十条成果完毕人(项目组)可自行进行成果转化,但应事先向企业进行报备,并且按照企业旳规定进行转化工作和后续旳有关工作。

5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

5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科技成果转化对于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并激励科技人员积极参与转化工作,建立合理有效的奖励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以下是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的一些思考。

一、组织实施方面1.加强组织管理:建立中央与地方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明确转化的责任和职能,规范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过程。

同时,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实施过程的管理,确保每一项成果能够顺利转化。

2.提供资源支持: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充足的资源支持,包括科研经费、技术支持、市场推广、人才培养等方面,为科技人员提供便利条件和政策支持,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

3.加强技术评估:建立科技成果的评估机制,根据科技成果的技术水平、创新性、市场前景等指标进行评估,确定合适的转化方案。

评估结果可以作为对科技人员进行奖励的依据。

1.建立奖励机制:对于成功转化的科技成果,给予相应的奖励。

奖励可以是科研经费的支持、专利授权、科技成果的应用扶持等方式,既能够激励科技人员积极参与转化工作,也能够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和效果。

2.设立创新基金:建立创新基金,用于支持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通过资金的支持,为科技人员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机会,激发他们的创新热情。

3.设置荣誉称号:根据科技成果的转化效果和社会影响,授予科技人员相应的荣誉称号,如科技转化先进个人、科技创新成就奖等,以褒奖他们的贡献和努力。

4.加强培训和交流: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培训与交流机制,为科技人员提供丰富的学习和交流机会,增强他们的综合素质和转化能力。

同时,加强与企业、投资机构等的合作与交流,为科技人员搭建沟通的平台和合作的机会。

5.建立长效机制: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制度的不断完善和优化,形成良好的推动机制和激励机制。

同时,鼓励科技人员进行创新性工作,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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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激发科研潜能,根据公司技术部的工
作实际,制定本公司技术部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制度。
第二条 基本原则
公司对于参与产品开发的各项目小组,依据承担科研任务的比重
及对科研成果的贡献程度,按股份制形式进行成果收益的分配。
第三条 成果收益
成果收益主要体现为如下两种形式:
1、技术部将研究成果向本公司外的企业进行转让获得成果转让
费。
2、研究成果在本企业使用获得生产效益。
第四条 奖励对象
1、在公司主要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制造等领域的基础研究、
应用研究和工程化开发等方面投入科研经费的企业。
2、为研究过程提供软硬件支持的公司相关部门。
3、核心参与主要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制造等领域的基础研究、
应用研究和工程化开发工作,获得重要研究成果,并且在应用实践中
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的研究人员。
第五条 成果收益的整体分配
1、研究成果收益分配主要体现科研经费投入主体、科研软硬件
平台、科研人员三个方面。
2、当科研成果收益体现为成果转让费时,按如下规则进行收益
分配:
科研经费全部来自公司的,成果收益20%归技术部,20%归科研
人员,60%归企业所有;科研经费来自合作企业或者其他科研机构的,
其在成果收益中占40%,公司技术部在成果收益中占20%,科研人员
在成果收益中占40%;
研究经费来自国家纵向科研经费的,技术部在成果收益中占40%,
科研人员在成果收益中占60%。
3、当成果收益体现为合作企业的生产效益时,企业须将生产效
益的8%作为本公司技术部的成果收益,12%作为公司技术部研发人员
的成果收益。
第六条 成果收益的人员分配
1、成果收益的人员分配主要依据研究人员承担科研任务情况,
采用“事先认定、事后调整”的方式进行。承担任务比重及对科研成果
的贡献程度。
2、事先认定:在研究工作开展之前,依据研发人员的研究内容
重要性、工作量大小和难易程度等确定其收益比例。
3、事后调整:在研究工作完成后,按照科研人员对科研成果的
贡献程度确定最终的收益比例。
第七条 附则
1、成果收益的奖励制度是年薪制、绩效奖励制度并列的研究人
员激励制度,研究人员的成果收益不影响其年薪和绩效奖励的发放。
2、本文件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协同行政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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