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刑事诉讼法解释新旧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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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3.08.09•【分类】司法解释解读正文《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作者:周加海喻海松李振华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周加海: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喻海松: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处处长李振华: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处一级调研员本文将刊登于《人民司法》2023年第25期目次一、《解释》的制定背景二、《解释》起草中的主要考虑三、《解释》的主要内容(一)关于污染环境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二)关于涉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行为的处理规则(三)关于环境污染关联犯罪的处理规则(四)关于环境污染犯罪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把握(五)关于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升档量刑(六)关于环境监测、检测数据的审查使用规则(七)关于有毒物质的适用范围(八)关于反向行刑衔接规则(九)关于专门性问题的认定规则(十)关于环境污染犯罪的其他问题2023年8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7号,以下简称《解释》),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

《解释》的施行,对于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为便于司法实践中正确理解和适用,现就《解释》的制定背景、起草中的主要考虑和主要内容介绍如下。

一、《解释》的制定背景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是亿万中国人民的福祉所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战略意义,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新征程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的5个重大关系,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了我们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律性认识,在实践基础上丰富发展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出具量刑情节情况说明应注意什么 附案外司法人员出具虚假立功材料的刑法评价

出具量刑情节情况说明应注意什么 附案外司法人员出具虚假立功材料的刑法评价

监察机关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职务犯罪案件被审查调查人到案经过、如实供述、检举揭发等有关量刑情节的情况说明材料,事关被审查调查人的合法权利,事关监察机关依法对被审查调查人进行处置,事关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量刑。

监察机关应充分重视该类情况说明材料的重要作用,以审慎、严谨的态度出具规范的书面材料。

笔者结合实践经验,谈谈向司法机关出具有关量刑情节的情况说明材料时应注意的问题。

程序合规监察机关出具有关量刑情节的情况说明材料应符合相关程序要求。

一是审查调查部门应在案件移送审理时将有关量刑情节的情况说明及证据材料一并移送审理。

《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以及《国家监察委员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均规定,审查调查部门应将全部案卷材料移送审理,其中就包括有关量刑情节的情况说明及证据材料。

实践中,有个别案件已经审理完毕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后,审查调查部门才将有关量刑情节的情况说明及证据材料移送审理,这不仅不符合规定,还影响案件处理的效果和效率。

二是审理部门不仅要对审查调查部门移送的有关量刑情节的情况说明及证据材料进行审核,还应在审理谈话时向被审查调查人核实有关量刑情节的真实性,听取被审查调查人的供述和辩解,深刻、全面地了解被审查调查人思想和认识转变过程。

三是审理部门应将被审查调查人到案经过、如实供述、检举揭发等情况客观地反映在审理报告中,提交纪委常委会审议,作为给予被审查调查人处分的重要依据。

形式合法监察机关出具的有关量刑情节的情况说明材料应符合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

该类说明材料应符合以下形式要件:一是要以监察机关的名义出具,而非以审查调查组或者审查调查部门的名义出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证明被告人自首、坦白、立功的证据材料,没有加盖接受被告人投案、坦白、检举揭发等的单位的印章,或者接受人员没有签名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双向衔接研究——以食品安全案件移送为视角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双向衔接研究——以食品安全案件移送为视角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双向衔接研究——以食品安全案件移送为视角一直以来,食品安全问题是社会公众重点关心的问题。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惩治和预防作为典型行刑案件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需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共同努力,实现有效的“双向衔接”。

然而,在司法实务中,食品安全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存在一定不足,不但移送标准的弹性较大导致移送上的罅隙,而且行政执法机关和刑事司法机关在案件移送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双向配合和互动,甚至因为知识体系欠缺而难以判断是否需要移送。

为了健全双向衔接机制,202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第5条强调:“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完善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依法对接。

”2021年9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高检发办字〔2021〕84号)(以下简称《行刑衔接规定》),进一步统筹规定行刑案件双向衔接机制,突出司法机关的主导地位。

2021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1〕24号)(以下简称《食品安全刑事案件解释》),要求“区分案件性质,实现精准打击”,推动形成“专业性问题专业部门解决,法律问题司法机关解决”的理念和机制,突出强调双向衔接机制的良好运行,尤其是进一步完善了证据衔接和移送,优化了证据使用流程。

本文拟结合上述规定,以食品安全案件移送为视角,重点对其具体的证据移送机制、案件移送标准、反向移送机制等问题作些分析,在此基础上探讨构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双向衔接机制。

一、行刑衔接存在的问题及其在食品安全领域的体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虽然都是执行法律,却在执行模式上有明显区别,必须从制度上有效解决行刑衔接问题。

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刑事诉讼法学真题

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刑事诉讼法学真题

+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刑事诉讼法学真题姓名年级学号题型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判断题计算题附加题总分得分评卷人得分一、单选题1.刑事诉讼法的制定根据是()。

A.党的政策B.宪法√C.国际条约D.刑事实体法解析:刑事诉讼法的根据,是指制定刑事诉讼法的上位法依据。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根据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对所有法律部门都有约束力,刑事诉讼法也要以宪法为根据制定才具有存在的正当性。

而且,同其他法律部门相比,刑事诉讼法与宪法的关系更为密切,宪法对刑事诉讼法的影响更大。

2.刑事诉讼最根本和最重要的一对价值是()。

A.实体和程序B.公平和正义C.公正和效率√D.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解析:在刑事诉讼所追求的各种价值中,最根本和最重要的一对价值是公正和效率。

公正是刑事诉讼应当追求的主体价值,即国家展开刑事诉讼活动的根本效用在于通过刑事司法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诉讼公正分为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

效率是刑事诉讼应当追求的辅助价值,即在保证公正的前提下,刑事诉讼应当尽可能快速推进,防止案件久拖不决、当事人久押不审,应当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期限办案、结案。

3.下列基本原则中,不属于国际通行的刑事诉讼原则的是()。

A.无罪推定原则B.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C.一事不再理原则D.依靠群众原则√解析:国际通行的刑事诉讼原则主要有无罪推定原则、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控审分离原则、控辩对等原则、一事不再理原则等。

国际通行的刑事诉讼原则,是各国长期的刑事诉讼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反映了当代人类社会对刑事诉讼目的和价值的普适理解与追求,表征着人类社会刑事诉讼制度的民主与文明化进程。

4.在刑事诉讼中享有定罪量刑权的主体是()。

A.公安机关B.人民法院√C.检察机关D.司法行政机关解析:刑事诉讼中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法院是刑事诉讼中享有定罪量刑权的唯一主体;审判活动是刑事诉讼活动的核心阶段,只有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才能确定对被告人是否定罪处刑。

刑事诉讼专门性问题报告研究

刑事诉讼专门性问题报告研究

第25卷第5期2023年 10月沈阳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ofShenyangUniversity(SocialScience)

Vol.25,No.5

Oct.2023

文章编号:2095-5464(2023)05-0009-07

收稿日期:20220928作者简介:季琛钧(1996),男,山东烟台人,硕士研究生。

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条第二款“对前款规定的报告的审查与认定参照适用

本节的有关规定”、第三款“经人民法院通知,出具报告的人拒不出庭作证的,有关报告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刑事诉讼专门性问题报告研究季琛钧(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038)

摘 要:分析了专门性问题报告在刑事诉讼中的司法现状,指出存在的适用问题;阐释了专门性问题报告的证据种类归属于鉴定意见的合理性;论证了建立以鉴定意见规则制度为内容参考的专门性问题报告运行体系的可行性。认为除了以体制机制为基础,保证专门性问题报告质量之外,还需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对专门性问题报告的实质化审查。关 键 词:刑事诉讼;专门性问题报告;鉴定意见;证据属性;实质化审查中图分类号:D925.2 文献标志码:A

ResearchonSpecializedProblemReportinCriminalLitigation

JIChenjun(LawSchool,People’sPublicSecurityUniversityofChina,Beijing100038,China)Abstract:Byelucidatingthejudicialstatusofspecializedproblemreportsincriminallitigation,thispaperanalyzestheproblemsexistingintheirapplication.Basedontherationalethatspecializedproblemreportsfallunderthecategoryofexpertopinionsasevidence,andthefeasibilityofestablishinganoperationalsystemforspecializedproblemreportswithreferencetotherulesandregulationsofexpertopinions,itbelievesthatinadditiontoensuringtheirqualitybasedoninstitutionalmechanisms,itisalsonecessarytointensifysubstantivereviewthroughvariousmeans.Keywords:criminallitigation;specializedproblemreport;expertopinion;category

打击跨境网络犯罪需要刑事法共同推进

打击跨境网络犯罪需要刑事法共同推进

TEBIECEHUA特别策划43团结2021.02打击跨境网络犯罪需要刑事法共同推进◎冯俊伟一、打击跨境网络犯罪面临难题1979年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制定时,主要是以传统国内犯罪为制度预设的,当时跨境犯罪在司法实践中较为少见,各类网络犯罪也尚未出现#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近年来,网络犯罪已经成为我国实践中高发的犯罪类型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指出,2020年全国法院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网络、网络黑客、网络谣言、网络犯罪 3.3;件。

在网络犯罪中,存在一定比例的跨境犯罪$网络犯罪具有隐蔽性、跨地域性等特点,加之犯罪分子对各国刑事司法制度差异的利用,导致我国法在打击跨境网络犯罪多难题:一,各国刑事实体法。

依据我国刑法犯罪的为在另一国成犯罪,在犯罪的传统司法,司法展$,各国刑事法$—国未经一国领土进行刑事诉讼,之传统刑事司法的缓慢、低效,也使得对跨境犯罪的:。

其三,各国刑事证据立法不同$时有效地取得境外刑事证较为,在多,境的也我国法的要,如何保障境刑事证据在我国法院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也是有效打击跨境网络犯罪的之一$有跨境网络犯罪的,要:一是当进一步国作$国的定,进各国刑法在定罪更多精彩内容请浏览民革中央网站特别策划TEBIECEHUA团结2021.0244名方面的协调;缔结更多司法协助条约,进一步扩大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执法协助范围$另一方面是优化国内法,构建打击跨境网络犯罪的综合路径$具体是指立足国内法,从实体法%程序法和证据法互动的角度,放弃仅依靠刑法或仅依靠刑事诉讼法的单一立场,通过刑事法的共同推进,强化对跨境网络犯罪的有效打击&其法理基础是,刑事实体法划定了犯罪行为的边界,也确定了刑事诉讼中的主要待证事项以及司法证明的难易,但实体法实现,必须通过刑事诉讼程序来实现&在刑事诉讼中,犯罪构成要件事实及其关联事实是否存在%定,需要依据一定法律程序,在证据的基础上,据符合一定法的证据来进行&因此,实体法的内容能否实现、刑法能否真正实现其,又受到程序法%证据法的限制与制约&综上,在实体法、程序法和证据法互动这一的基础上,通过刑法、刑事诉讼法%证据立法的共同推,促进对网络犯罪的&二当前立法对跨境网络犯罪回应性不足近年来,为了有效打击跨境网络犯罪,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法件都作了调整,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证据立法!乏整体联动,对跨境网络犯罪的回应性不足&(一)刑法罪名的覆盖性不够,我国立法者以修正案方式增设、调整相关罪名,促进了对跨境网络犯罪的打击&针对跨境%网犯罪行为有效打击的,《刑法修正案(九)》匚法网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行信息网罪等罪名,通过预备行为、帮助行为正犯化,强化网的网方式促进了对境网犯罪的打击&《刑法1(十一)》调整了洗钱罪、赌博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也有助于打击跨境网络犯罪及其上下游犯罪&但从整体而言,由于跨境网络犯罪行为链条的复杂性,加之网络技术发展迅速,刑法中关于网络犯罪的相关罪名无法覆盖所有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如一些网络黑灰产业及其对下游犯罪提供条件的行为,因此完善关罪名体系&(二)刑事诉讼程序需进一步调整在实体法对网络犯罪、跨境网络犯罪作岀积极回应的背景下,刑事诉讼法领域也作了一定的联动调整,重要法律文件包括: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犯罪案件规定》、2019年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指引》、2014,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的意见》、2010年,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的意见》等&这些法律文件对于公安司法机关办理网络犯罪件、跨境网络犯罪案件的诉讼程序、取证措施作了规定,有重要意义&但这些法件立法层级不高,部分条文立场不一,缺乏应对网络犯罪、跨境网络犯罪的整体设计&在具体领域TEBIECEHUA特别策划团结2021.0245面临的一个重要不足是,电子取证措施的类型划分及其适用规则缺乏合理性,权利保障方面也需要强化。

刑事诉讼法专题(华政刑事诉讼法课堂)PPT课件

刑事诉讼法专题(华政刑事诉讼法课堂)PPT课件

20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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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内在价值,即指刑事诉讼自身独立存 在的价值,包括参与、中立、对等、理性、 自治、及时等六个方面的评价标准,一般 被认为是保证刑事程序公正的“最低限度 标准”。
所谓外在价值,即指刑事诉讼相对于实体 法而存在的价值,又称其为“工具性价 值”。
所谓次级价值,即指刑事诉讼的程序效益 性,即程序的设计应保证诉讼活动的迅速 进行,且程序应尽量简化,同时使司法资 源能得以合理配置。该价值有助于实现诉 讼的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
20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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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四种理论观点综合起来分析,主要归 结为两个方面:一是公正,包含实体公正 和程序公正;二是效益,包含实体效益和 程序效益。
我们分析刑事诉讼的价值目标后可以发现, 刑事诉讼的价值目标并不是单维的,而是 多维的,即具有多层次性、多元性。陈瑞 华教授认为,刑事诉讼的价值可以分为 “内在价值”、“外在价值”以及“次级 价值”及“效益价值”。
3,信任权力运行,强调公权力运行的道德 评判,公权力主体的道德责任较为重大。
20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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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程序模式的理念:1,正当程序降低错误, 非正当程序增加错误。故权力主体不可信 任,而要控制,即通过程序控制。
2,个人和国家力量对比悬殊,故诉讼中要保 护个人。
3,无罪预见,有罪判定;
4.控辩双方对抗,并在对抗中判断诉讼的是 非曲直,程序机会平等。
20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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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刑事诉讼的价值目标具有多层次性、多元性, 那么,我们在实践中应当怎样选择呢?我国学者 对此有多种观点,有“公正、人权、效率说”, 有“自由、秩序、公正、效率说”,还有“公正、 效益、自由、秩序说”。其中,公正和效益是最 为集中的价值目标。
那么,如果公正和效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下我们怎 么处理彼此间的关系呢?对此也有多种观点,或 强调公正优先,或主张效益优先,理论上占主导 地位的观点是主张两者间是一种对立统一关系。 实践中还有一种比较前卫的观点即所谓“有利发 展说”。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法院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法院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法院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1.03.03•【字号】冀高法发〔2021〕2号•【施行日期】2021.03.03•【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判机关正文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法院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的通知冀高法发〔2021〕2号全省各级人民法院:现将《2021年全省法院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3月3日2021年全省法院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做好全省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和省委九届第十一次、十二次全会以及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落实最高法院《2021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扎实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意见》、省委省政府两办《省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建议>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省委政法委《2021年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决策部署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等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强化“六个观念”,提升“六个水平”,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强化政治观念,全面提升政治建设水平1、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以理论清醒保持政治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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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刑事诉讼法解释新旧对比
2021年10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

新旧刑事诉讼法的对比可以明显看出我国司法体制的变革和改进。

首先,在刑事诉讼主体方面,新旧刑事诉讼法都坚持了公诉、辩护和审判三方参与的原则。

新的刑事诉讼法进一步明确了辩护人的权益保护和职责义务,要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应当依法保障辩护人履行职责,切实维护辩护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新的刑事诉讼法还加强了对被害人的权益保护,明确了被害人的申诉权和附带民事诉讼权,为被害人提供了更大的参与空间。

其次,新旧刑事诉讼法在案件审理流程方面也做出了一系列调整和改进。

新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对于强制措施的执行,必须经过法院的审查和批准。

此外,对于涉及罪名认定的案件,新的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提请法院开庭审理的时限,加强了对诉讼进展的监督和控制。

再次,新旧刑事诉讼法在证据收集和运用方面也有明显的变化。

新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原则,禁止使用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进行证明。

此外,新的刑事诉讼法还拓宽了证据的来源和形式,明确了电子数据证据、网络数据证据等的认定和运用。

此外,新的刑事诉讼法还增加了对监察机关的参与和监督,明确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的协作和配合机制,加强了各
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合作。

同时,新的刑事诉讼法还增加了对非法侦查取证行为和刑讯逼供行为的惩治力度,加强了对侦查和审判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的监督和制约。

总的来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修订,更加突出了司法公正、人权保障和法治精神。

它进一步完善了刑事诉讼制度,增强了人权意识和法治意识,为我国的司法改革和刑事司法实践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

新的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我国的司法公信力和法治水平,有助于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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