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安全管理制度
大棚育苗基地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规范大棚育苗基地的管理,提高育苗质量,保障基地的安全生产,促进农业产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大棚育苗基地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基地的全面管理工作。
2. 设立基地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督。
3. 设立技术小组,负责育苗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
三、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1)基地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农业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
(2)工作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掌握大棚育苗技术。
(3)工作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到岗,不得擅自离岗。
2. 设施设备管理(1)大棚设施应保持完好,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2)设备应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确保安全生产。
(3)禁止随意搬动、拆卸设备。
3. 育苗技术管理(1)按照国家农业技术标准进行育苗,确保幼苗质量。
(2)定期对育苗技术进行研究和改进,提高育苗效率。
(3)对育苗过程中的病虫害进行监测和防治。
4. 育苗基地环境卫生管理(1)保持基地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2)妥善处理废弃物,防止污染。
(3)严禁在基地内吸烟、乱扔垃圾。
5. 安全生产管理(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基地安全生产。
(2)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3)加强员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6. 育苗基地财务管理(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透明。
(2)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防止财务风险。
(3)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安全。
四、奖惩制度1. 对在育苗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或解聘等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大棚育苗基地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本单位其他规定不一致,以本制度为准。
大棚使用管理制度

大棚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大棚使用管理,保障大棚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提高大棚生产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大棚使用管理的基本要求1. 大棚使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大棚设施和作物的安全和稳定生产。
2. 大棚使用管理应遵循科学种植、合理施肥、安全用药的原则,保障作物的生长健康和产品的质量安全。
3. 大棚使用管理应遵循节约资源、环境友好的原则,合理利用水、肥、光等资源,减少污染和浪费。
第三章大棚使用的基本制度1. 大棚使用计划制度(1)大棚使用单位应根据季节、气候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大棚使用计划,包括种植作物的选择、种植面积、种植时间等内容。
(2)大棚使用计划应提前报备,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 大棚作物选择制度(1)大棚使用单位应根据市场需求、气候条件等因素合理选择适宜种植的作物。
(2)禁止种植国家明令禁止的作物。
3. 大棚施肥制度(1)大棚使用单位应根据作物生长需要,科学施肥,严禁超量施肥或使用违禁肥料。
(2)施肥前应进行土壤测试,合理调配肥料种类和施用量。
4. 大棚用药管理制度(1)大棚使用单位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药,并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使用。
(2)严禁超量使用农药或使用过期、变质农药。
5. 大棚设施维护制度(1)大棚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大棚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2)发现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修或更换,确保大棚设施的安全可靠。
第四章大棚使用管理的操作规程1. 大棚使用前的准备(1)按照大棚使用计划,准备好相关种子、肥料、农药等物资。
(2)大棚设施消毒清洁,保持内部环境卫生。
2. 大棚作物种植操作规程(1)按照种植作物的特点和生长需要,合理进行地面覆盖、播种、栽培等操作。
(2)进行定期浇水、施肥、除草、通风等管理工作。
3. 大棚农药使用操作规程(1)严格按照农药使用说明进行使用,合理控制用药量和频次。
(2)使用防护用具,避免农药接触皮肤和呼吸道。
生产大棚管理制度

生产大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大棚管理工作,保障生产大棚的正常生产秩序,提高产量和质量,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生产大棚是指为了加强农业生产管理而对土地表面临时或者永久性设置的一种设施。
第三条生产大棚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管理生产大棚的日常工作,明确各项管理协议和责任,以及加强对生产大棚安全、卫生、防火防灾和生产、质量等方面的管理。
第四条生产大棚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负责管理和使用生产大棚的单位和人员。
第五条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生产大棚管理办法和制度,保障生产大棚的正常生产和管理。
第六条生产大棚的使用单位应当依法进行登记,对生产大棚的使用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安全生产。
第七条生产大棚的使用单位应当对生产大棚的主要责任人员进行履行岗位职责的相关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八条生产大棚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大棚的日常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健康完好。
第九条生产大棚的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生产大棚现场管理,严禁违规操作。
第十条生产大棚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安全防范意识。
第十一条生产大棚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设施、设备、电气线路、气体使用等方面的安全监测和管理,并定期组织检查和维护。
第十二条生产大棚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较为完善的火灾防范和消防设施,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安全。
第二章生产大棚管理责任第十三条生产大棚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大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四条生产大棚使用单位应当在生产大棚内设置专门的管理岗位,负责对生产大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管和管理。
第十五条生产大棚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台账和档案,做好相关记录和归档工作,对生产大棚进行规范管理。
第十六条生产大棚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生产大棚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七条生产大棚使用单位应当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及时汇报、整改,并保留相关记录。
蔬菜大棚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蔬菜大棚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蔬菜大棚的日常管理,明确种植管理人员的职责,维护业主和大棚所有人的各项利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大棚种植管理人员的职责1. 大棚种植责任人应树立安全与生产质量第一的思想观念,对自己分管大棚内的各项工作认真负责。
2. 精心培植,尽心管理,大棚种植责任人应认真做好大棚各环节的种植与管理工作,每天要查看不同植株的生长情况,及时浇水、追肥、受粉、打叉等不可懈怠。
对于个别有病虫害的植株要做到早发现早根治,以预防病虫害的蔓延和大面积发生。
3. 大棚种植责任人要勤观察、勤动手,根据不同气候、气温以及不同作物生长期情况,及时开、闭棚内排风口,确保棚内温度、湿度适中,以确保作物的正常生长需求。
还应根据气候的变化,积极做好大棚的安全防护工作。
4. 大棚种植责任人要认真做好每天进入大棚内的各项工作记录报表,做到不虚记、不漏记,对于虚记或无记录的大棚,业主一经查实可视为该棚无工作安排并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发现异常情事,种植责任人要及时向海关管理人员进行报告,不报、瞒报造成后损害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5. 非大棚管理人员,严禁进入种植区。
大棚种植责任人要确保棚内及周围环境的整洁卫生,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带出各种农具和垃圾,严禁在大棚内吸烟、饮酒和赌博。
第三条大棚管理制度1. 大棚内的蔬菜种植应严格按照种植计划进行,不得随意更换作物种类和调整种植密度。
2. 大棚内的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应按照技术要求进行,确保蔬菜的品质和安全。
3. 大棚内的蔬菜种植应注重轮作,避免连作带来的土壤病虫害问题。
4. 大棚内的杂草应及时清除,以免影响蔬菜的生长和病虫害的滋生。
5. 大棚内的灌溉和排水系统应保持畅通,确保蔬菜生长的水分需求。
6. 大棚内的温度、湿度、光照等环境因素应根据蔬菜的生长需求进行调节。
第四条大棚的安全防护1. 大棚的 structures should be checked regularly to ensure they are stable and secure.2. 大棚的供电和照明设备应符合安全标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大棚技术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棚技术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大棚生产效率,保障大棚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大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大棚技术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本制度,确保大棚生产的安全、高效。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大棚技术工作人员职责:1. 负责大棚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2. 负责大棚内农作物的种植、管理、采摘等工作;3. 负责大棚内病虫害的防治和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管理;4. 负责大棚内环境监测,确保生产环境符合国家标准;5. 参与制定大棚生产计划,提出技术改进措施;6. 参与培训新入职员工,提高团队整体技术水平。
第五条大棚技术工作人员权限:1. 对大棚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2. 对大棚内农作物进行技术指导,确保生产质量;3. 对违反大棚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4. 参与制定大棚生产计划和应急预案。
第三章入职与培训第六条入职条件:1. 具有相关农业技术专业学历或培训证书;2. 具备大棚生产实践经验,熟悉大棚设施操作;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七条培训要求:1.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大棚设施操作、农作物种植管理、病虫害防治等;2. 定期组织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3. 对员工进行考核,确保培训效果。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八条大棚技术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3. 服从领导安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4. 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5. 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爱护公司财产。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九条奖励:1. 对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提高生产效率有显著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十条处罚:1. 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罚;2. 对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蔬菜大棚监督管理制度范文

蔬菜大棚监督管理制度范文一、前言蔬菜大棚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蔬菜产量的重要保障之一。
然而,由于蔬菜大棚的生产方式特殊,容易出现一些管理问题,因此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保障蔬菜大棚生产的质量和安全。
本制度旨在规范蔬菜大棚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蔬菜大棚生产的质量和效益。
二、监督管理机构1.由地方政府批准设立专门的蔬菜大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蔬菜大棚生产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2.监督管理机构应当由专门的监管人员组成,具有相关的技术和管理能力,能够独立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三、蔬菜大棚管理规定1.蔬菜大棚的选址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蔬菜大棚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保证建筑牢固、设施完善。
3.蔬菜大棚的生产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生产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4.蔬菜大棚的经营管理应当透明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监督管理措施1.定期检查蔬菜大棚的生产经营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2.对蔬菜大棚的生产过程进行抽检,确保产品质量。
3.加强对蔬菜大棚的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
4.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蔬菜大棚的生产经营活动,确保监督管理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五、监督管理流程1.定期召开监督管理机构会议,研究蔬菜大棚的管理工作,并确定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2.组织相关部门对蔬菜大棚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处理。
3.组织专家对蔬菜大棚的生产过程进行评估,提出专业意见,为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4.及时发现和处理蔬菜大棚的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监督管理的目标1.确保蔬菜大棚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2.提高蔬菜大棚的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
3.提高消费者对蔬菜大棚产品的信任度,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4.推动蔬菜大棚的科学技术进步,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
七、监督管理的效果1.通过建立监督管理制度,规范了蔬菜大棚的生产经营行为,提高了蔬菜大棚的生产质量和安全水平。
大棚管理制度细则

大棚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棚管理,规范大棚种植行为,保护大棚环境,促进大棚产业健康发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拥有大棚的种植者和管理者,包括个人、企业和单位。
第三条大棚管理工作要坚持科学、规范、严谨的原则,保证种植生产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大棚规划和建设第四条大棚的规划应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合理布局,充分利用阳光和地形地貌。
第五条大棚的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建筑的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大棚的类型、规格和面积应根据具体的种植需求进行选择,同时考虑土地的资源条件和周边环境。
第七条大棚的布局要保证通风、遮阳和排水的功能,同时尽量减少日常管理和维护的工作量。
第三章大棚设备和配套第八条大棚需要配置相应的灌溉、通风、遮阳、加温等设施,保证种植生产的需要。
第九条大棚需要加强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及时修缮损坏的设备,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十条大棚需要配备必要的劳动工具和生产用具,保证日常管理和生产的需要。
第四章种植管理第十一条种植者和管理者要根据具体的产业需求,选择合适的作物进行种植,不得种植易扩散的有害生物和转基因作物。
第十二条种植者和管理者要合理安排作物的种植面积,确保达到最佳的产量和质量。
第十三条种植者和管理者要加强对作物的病虫害防治,采取合理的农药使用和管理措施,确保生产的安全和卫生。
第五章劳动管理第十四条大棚的管理者要配备足够的劳动力,做好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大棚的管理者要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劳动力的工作时间和轮班,避免因为疲劳等原因引发事故。
第十六条大棚的管理者要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益,确保合理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同时加强劳动保护和安全管理。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大棚的管理者要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没有安全事故。
第十八条大棚的管理者要做好火灾、爆炸、漏电等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大棚的安全生产。
大棚管理制度细则最新

大棚管理制度细则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大棚的管理,提高大棚生产效率,确保农业生产的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大棚,包括温室大棚、塑料大棚等。
第三条大棚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科学管理、规范运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
第四条大棚管理的目标是提高农作物产量和质量,提高农业经济效益,保护农作物生长环境和资源。
第五条大棚管理工作由农场负责,每个大棚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
第六条大棚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大棚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设施设备运转正常,灌溉、通风、温度等环境条件符合作物生长需要。
第八条大棚管理人员要定期对农作物进行管理,包括播种、施肥、灌溉、病虫害防治等。
第九条大棚管理人员要定期对大棚内外环境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农作物生长环境卫生。
第十条大棚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培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第十一条大棚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生产计划进行生产,确保生产进度和生产质量。
第二章大棚设施设备管理第十二条大棚设施设备包括大棚骨架、遮阳网、遮阳布、保温棚膜等,要保持完好无损。
第十三条大棚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由大棚管理人员负责。
第十四条大棚设施设备维护不得影响农作物生长和生产进度。
第十五条大棚设施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经过维修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十六条大棚设施设备的更新和更换工作由农场负责,大棚管理人员协助。
第十七条大棚设施设备的更新和更换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整。
第三章农作物生产管理第十八条农作物的种植工作由大棚管理人员负责,确保种植质量和种植数量。
第十九条农作物的生长环境包括光照、温度、湿度等要符合生长要求。
第二十条农作物的施肥、灌溉、植保等工作要有计划有步骤进行。
第二十一条农作物的病虫害防治要定期进行,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二十二条农作物的采收工作要及时进行,确保采收质量。
第二十三条农作物的销售工作由农场负责,大棚管理人员提供协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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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平安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加快海南热带作物产业开展,促进热带作物产业升级,全面提升海南热带作物产品质量平安水平,切实保障海南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建立工作的有效运行,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包括热带作物和热带水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园)建立,要与建立国际旅游岛开展热带现代农业基地需要相结合,以开展高产优质高效热带作物和提升热带作物产品市场竞争力为目标,以实施农业标准为主要内容,运用标准化手段和方法,加快热带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促进产业科技进步,努力提高海南热带作物标准化水平。 第三条 示范园的组织工作由省农业厅负责。《海南省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证书由海南省农业厅审批和颁发。 第二章 示范园建立的根本要求 第四条 创立和申报示范园的单位及其市县热作主管部门对热作标准化工作要有较高的认识,对示范园建立要有总体规划、具体目标、相应措施和经费保证,组织化程度较高。 第五条 示范园以一种热带作物或热带水果为主,实现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 第六条 示范园建立优先选择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好、技术含量高、推广前景广阔的工程,要求区域连片、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商品优势。 第七条 示范园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位于海南热带作物优势区域内,符合当地农业开展的总体规划,可以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和种植企业。 (二)申报企业和单位应为优势区域内的规模生产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获评龙头企业的可以优先申报。 (三)有完整的生产管理,有稳定的技术队伍和熟练工人,具备实施示范园建立的根底和条件。 (四)天然橡胶连片面积2000亩以上,槟榔、胡椒、香蕉、芒果、菠萝、荔枝、龙眼等主要热带作物连片面积500亩以上,其它热带作物200亩以上。 第三章 示范园建立的主要内容 第八条 示范园应制定企业生产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组织示范实施本行业国家、行业和地方农业标准,包括: (一)实施热带作物或热带水果种子、种苗标准。 (二)实施热带作物优质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标准(规程)。 (三)实施热带作物产品采收、质量分级、卫生等标准。 (四)实施热带作物产品加工、储运、保鲜、冷藏等有关标准,提高热带作物产品附加值。 第九条 示范园应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提高热作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促进热作产品出口创汇。 第十条 示范园应为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农业标准提供实验场地和科学依据,并率先在本基地组织示范实施。 第十一条 示范园应参加海南省热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系统,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的要求,依托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检测监测机构,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工作,逐步完善农用物资等投入品的监管制度,实现生产有记录、产品有检测、去向可追踪,质量可查询。 第十二条 示范园要有组织、有方案地对示范园内从事产品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标准化,增强其标准化意识和质量平安意识,提高示范园标准化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 示范园应积极协助热作主管部门开展标准化生产培训,辐射带动周边种植者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 第四章 示范园的申报、审批 第十四条 示范园由市县热作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凡符合本方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的企业均可申报。 第十五条 申报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二)土地使用权5年以上权属证明。 (三)技术人员聘用、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其它相关材料。 第十六条 审批程序: (一)登记受理:企业申报材料由海南省农业厅热作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二)初审、勘查:农业厅热作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组织专家进行实地勘查。 (三)审批:审查合格者由农业厅颁发《海南省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证书和牌匾。 第五章 示范园的与管理 第十七条 省农业厅负责全省热作示范园建立的统一规划、审批和验收工作。 第十八条 海南省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建立单位要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示范内容、示范目标、年度方案及采取的配套措施等,并在示范基地设置示范标牌,经验收合格的在媒体上公示,无异议,发给证书和牌匾。 第十九条 《海南省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提出复审申请重新考核换证。对到期不提出 复审申请的示范园,作为自动弃证处理,收回证书和牌匾。 第二十条 因不可抗力暂时丧失示范功能的示范园,应及时向农业厅报告,主动交回证书和牌匾,待条件恢复后重新申报。对重新申报的示范园适用简化程序。 第二十一条 农业厅组织有关专家成立示范园建立考察组,不定期的对示范园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书,整改期满后示范园应主动提出复验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验权利,取消《海南省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称号,收回证书和牌匾。 第二十二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海南省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称号: (一)出现重大高毒、高残留农药或重金属污染事件且处理不当的; (二)生产基地出现大面积的污染源无法根治的; (三)抽查、统检不合格,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四)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证书有效期满未办理复审手续的; (六)在申请、检查和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第二十三条 获得《海南省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的单位,生产基地树立标牌,标明种类、规模、范围、审批单位、质量承诺等,实行社会监视。 第六章 附 那么 第二十四条 本方法由农业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大棚蔬菜基地施肥用药管理制度xx-06-21 19:18 北方温室一、农药肥料 采购规定: 1、专人负责:选经过培训,具有一定职称技术人员担任。 2、农药、肥料设置专用仓库。 3、选定合格农药、肥料经销点,签订长期供货合同和质量保证责任状。 4、对采购农药查验三证,核对有效期、有效含量等,采购肥料查验合格证及有效含量。 5、对农药肥料采购人员定期培训。 6、对农药、肥料采购人员设立长期档案,确定长期质量、平安责任奖惩制度。 二、施肥用药规定: (一)叶菜类蔬菜 1、施肥 (1)施肥原那么 以有机肥为主,重在底肥,合理追肥,控制氮肥用量,提倡使用专用肥和生物肥,禁止使用硝态氮肥,测土配方,保持土壤肥力平衡。 (2)施足基肥 保证施腐熟的有机肥2500-3000KG/亩,磷酸二铵30-40KG/亩、硫酸钾30-40KG/亩。 (3)合理追肥:前期和中期追施缓效肥料,可追施充分腐熟的`人粪尿1000KG/亩及草木灰50-100KG/亩或三元素复合肥10KG/亩;后期适当追施速效碳酸氢铵20-30KG/亩或尿素10KG/亩。 (4)禁止施用有害城市垃圾和污泥,收获阶段不许用粪水肥追肥。 2、农药防治 加强田间病虫害的调查,掌握病虫害发生动态,适时进行药剂防治,所选药剂注意混用或交替使用,以减少病虫害抗药性,同时注意施药的平安间隔期,严禁使用高毒、高残农药。 (1)常见病害允许使用农药及平安间隔期 霜霉病:50%安克2000倍;53%金雷多米尔600-800倍;72%克露600-800倍;72%农利来600-800倍。平安间隔期7天 病毒病:24%毒消500倍,平安间隔期7天。 黑斑病、白斑病:50%扑海因1000倍;10%世多1500倍。平安间隔期7天。 灰霉病:50%扑海因1000倍;25%扑瑞风600-800倍。平安间隔期7天。 (2)常见虫害允许使用农药及平安间隔期 小菜蛾:1.8%富农2000倍;1.8%龙宝2000倍;15%安打3750倍;5%锐劲特1500倍. 平安间隔期7天。 斑潜蝇:1.8%富农2000倍;1.8%龙宝2000倍; 平安间隔期7天。 斜纹夜蛾、菜青虫:15%安打3750倍;10%除尽1500倍。平安间隔期7天。 白粉虱、蚜虫:10%大功臣2000倍;3%莫比朗2000倍;25阿克泰10000倍。平安间隔期7天。 蛴蟥、线虫:40%新农宝1500倍泼施。平安间隔期7天。 (二)茄果类蔬菜 1、施肥 (1)施肥原那么 以有机肥为主,重在底肥,合理追肥,控制氮肥用量,提倡使用专用肥和生物肥,测土配方,保持土壤肥力平衡。 (2)施足基肥 充分保证施腐熟的有机肥2500-3000KG/亩,磷酸二铵30-40KG/亩、硫酸钾30-40KG/亩。 (3)合理追肥:前期和中期追施缓效肥料,可追施充分腐熟的人粪尿1000KG/亩及草木灰50-100KG/亩或三元素复合肥10KG/亩;后期适当追施速效碳酸氢铵20-30KG/亩或尿素10KG/亩。 (4)禁止施用有害城市垃圾和污泥,收获阶段不许用粪水肥追肥。 2、农药防治 加强田间病虫害的调查,掌握病虫害发生动态,适时进行药剂防治,所选药剂注意混用或交替使用,以减少病虫害抗药性,同时注意施药的平安间隔期,严禁使用高毒、高残农药。在螨类的防治上禁止使用三氯杀螨醇。 (1)常见病害使用农药及平安间隔期 晚疫病、霜霉病、免疫病、猝病:50%安克水分散粒剂2000倍;53%金雷多米尔600-800倍;72%克露600-800倍;72%农利来600-800倍。平安间隔期7天。 立枯病、枯萎病、根腐病:使用2.5%适乐时拌种. 平安间隔期7天。 病毒病:24%毒消500倍,平安间隔期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