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经济法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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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经济法的心得体会

学习经济法的心得体会

学习经济法的心得体会学习经济法的心得体会1我在某某某企业工作,经济学的知识对我的工作极大的影响,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学习,我自己学到了很多东西,我的工作也得到领导与同事的一致好评。

经济法是平衡协调之法,经济法与和谐社会具有内在统一性,经济法可以在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和社会保障法等方面,发挥其他部门法无法实现或难以实现的作用,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它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局限性,协调了市场运行管理关系、宏观经济管理关系等。

我作为一名企业员工,学习经济法最大的体会是使自己懂得了在以后和生活和工作中好好利用各种法律来好好为企业工作,也使自己少犯或者不犯错误。

通过经济法的学习,使我了解学习法律的重要性,也提高了我对法律的认识,也知道怎样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比如学习公司法之前,我一直错误地认为公司与企业是并列关系的,都是营利性经济组织,只是在规模上不同而已,现在我明白原来两者存在包含关系―凡是公司必然是企业,但企业不一定是公司。

之前,我对公司的分类也很模糊,只是知道有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但不知道它们具体的区别,现在我才豁然开朗了,并且知道了另外两种公司―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

我们将来都要面临同样一件事―找工作,而工作与公司是密切相关的,因此,认真学好公司的相关法学知识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下面就学习经济法中几点启发较大的法律条款做一个简单的总结:一、知识产权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合同法对我个人以后的工作和生活影响最大知识产权即法律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对其智力创造成果所依法享有的权利,产权内容是指民事权利主题基于创造性劳动产生的对其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

这对我以后更加有意识的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提供了依据,会对自己的劳动成果给予积极的保护,被侵犯的时候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劳动关系是劳动法调整的主要对象,从主体上看,具有平等性,隶属性。

对经济法的认识和理解

对经济法的认识和理解

我对经济法得认识与理解今年开了《经济法》这门课,因为高中有上过经济法课,所以对经济法还就是很感兴趣得,其实我对法律都感兴趣拉,以前得理想就就是做个律师。

我们得经济法由刘锋老师教授,蛮喜欢老师得。

下面就我谈谈对经济法得理解与认识。

先说说对经济法得认识把。

刚开始经济法律给我得印象往往就是比较实质性得意义,比如哪些经济行为或事情可为或不可为,哪些行为或者事情符合规定,哪些行为或者事情会受到法律法规得制裁。

对经济法得总体还就是比较模糊得。

后来知道经济法产生得直接根源就是自由放任得商品经济管理模式所产生得市场秩序失衡,从而要求国家公共权力得介入以维护公共利益、稳定市场秩序、促进效率与公平。

经济法包括企业法、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票据法、企业破产法、而三资企业法就是重点等得内容。

但就是总感觉经济法跟民法差不多,经过学习经济法知道了,经济法与民法都以一定得财产关系为调整对象,其作用都在于保障公民、法人及其她社会组织得合法经济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知道了经济法就是一个独立得法律。

两者得关系曾经就是模糊不清得,以往法院得经济审判庭审理得多数就是民事案件,以至于法院将经济审判更名为民事审判庭,让一些人认为经济法存在,这就是一个误解.现在瞧来,经济法与民法得个性大于共性。

她们就是具有不同法律理念与法律制度得两个独立得法律部门。

尽管法律从整体上来说就是用来维护与平衡效率与公平这两大价值,但作为经济法这一独立法律部门有其所侧重得追求价值,即经济法总体上追求得价值就是:可持续得社会整体效益。

由追求价值便引出了经济法所遵循得基本原则为:经济民主原则;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经济公正原则。

所以经济法得概念:经济法就是调整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及其政府主管部门为了修正市场运行得缺陷,实现社会整体效益得可持续发展而履行各种现代化经济管理职能时与各市场主体发生得社会经济关系得法律总称。

上课中刘老师通过多年得教学实践与积累得经验,在讲解中穿插引用了许多生动得关于经济法不同方面得案例(比如公司法案例、合伙企业法案例、外资案例、破产案例、合同法案例等等),并且通过观瞧关于经济法得视频,让我们在听得同时,瞧到了许多得真实纠纷实况.我们在上课时也学得津津有味,很有趣。

经济法基础理论精选全文

经济法基础理论精选全文

4、我国从1979年以来,在全国人大的文件和中
共中央、国务院的文件中,以及在第九届全国 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五年立法规划中,都使用了 “经济法”这一概念;与此同时,在我国的法 学教材、专著、论文、工具书、资料中,也广 泛使用“经济法”这一概念。
(二)经济法产生的客观社会原因
经济法产生的客观社会原因是市场缺陷的存在和社会经济结 构的变化
民商法:个人本位 绝对保障公民个人 权利 强调主体资格的平等
经济法:社会本位 社会整体利益的尊 重 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保障经济公平 社会分配的公平
区别点: 调整对象不同
——经济法调整国家在干预经济中产生的经济关系 ——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调整的方法不同 ——经济法采用综合的,即导向、协商、命令、服从; ——民法采用的为单一的协商办法。
的第三个缺陷。
2、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大型组织的产生及其影响
为了应付由于社会整体生产缺乏计划所带来的危机对产业的 冲击,巨型企业开始出现,这种巨型企业采用各种形式组织起来, 如托拉斯、辛迪加、康采恩等。
在大型企业形成垄断的同时,小企业也不甘示弱,它们组成
行业协会,寻求政府和社会的支持,工人、农民等也组织起来,
经济法的体系 基础理论
经济法
各部门法
概念 调整对象、方法
法律地位 市场主体组织 市场运行管理
宏观经济调控
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
学习目标:
1、理解掌握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 2、全面认识和理解经济法律关系。重点
理解掌握经济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 客体、内容。要求理解引起经济法律关 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法律事实,重点 是作为法律事实的行为。
其次是权力的渗入。组织扩大之后,首先在生产领域获 得了权力,包括控制权,改变了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 关系。在竞争机制中,消费者通过价格机制来控制经济 体系,而在组织扩大之后,公司日益进入非竞争性的定 价活动之中,越来越多的格式合同使市场交易发生了变 化,非垄断方的自由和权利变成了Yes、No的选择权。大 型企业同样对国家提出了挑战,他们在政治上操纵选举 和国家政策,财团、财阀、富有的家族逐步控制了国家, 自然包括立法、司法,首先是对内控制,然后是对外影 响政治生活。

谈谈你对经济法的看法

谈谈你对经济法的看法

我对经济法的看法个人信息:姓名:刘芳学号:班级:文法学院法学02鉴于自己还是一个法律的初学者和经济法的初学者,我在这里就谈谈经过这一段时间对经济法的学习之后对于经济法的一些看法。

当得知自己学习的专业是法学之后就比较期待学习经济法,因为现在的社会是一个与经济分不开的时代,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一定会涉及到有关经济的事情,所以也需要经济法对我们的经济行为有所保障,因此我认为,要想学好法律,学好经济法是其中必须的一部分,而且对以后的生活也会有许多的帮助。

但是现在刚开始接触经济法,发现经济法就像是宪法一样,概念比较空洞,不太好把握,经常是一些比较专业的术语,可以说是很难学进去,很难学得懂,因为不像民法或者刑法一样,有众多的案例分析可以帮助理解经济法的学习,学习经济法必须要抓住经济法的每一个小的概念进行理解,慢慢的对其产生兴趣,所以我在此仅谈谈我所了解到的经济法。

市场经济是经济法生存的根本和背景基础,在完全依靠国家之手单一进行调节的计划经济体制之下,是不需要经济法也不可能产生经济法的。

即使有,也是有名无实,而为行政法而已。

关于经济法的历史转折发生于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全局性的拨乱反正和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上来拉开了序幕。

同年,党内著名的理论家胡乔木同志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加快实现四个现代化》一文,明确提出发展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

体制的改革为经济法的产生创造了经济基础。

在对经济体制改革手段的认识仍处朦胧阶段、社会公众对法制社会和经济建设的强烈期盼及国家领导人的大力推动的社会背景下,经济法开始成为法学研究和教育的热点,迅速成为显学。

但毕竟其在我国仅有20多年的经历,较之西方一百多年的发展,其理论空白多、权威观点少,还不尽成熟完善。

目前学界对于经济法主体范围的研究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1)将经济法主体范围体系化。

有学者在认识到经济法主体具有外延宽泛性、主体行为特定性等特征的基础上认为应当构筑经济法主体体系结构,该结构包括经济法的决策主体、经济管理主体、生产经营主体、消费主体和监督主体。

学习经济法的心得体会五篇

学习经济法的心得体会五篇

学习经济法的心得体会五篇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

一般分为学习体会,工作体会,教学体会,读后感,观后感。

以下是小编整理学习经济法的心得体会五篇,欢迎阅读参考!学习经济法的心得体会(一)通过经济法课程的学习,我有一些自己的感想和体会,虽然我不是法律专业的,但我还是抱着一种学习的态度来对待。

它使我对法律法规有了一定的认识,同时也更正了自己以前许多错误的观点,对我自身的经济法律知识是一种很好的补充。

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同时也是法律社会的背景下,这样的一门课程的学习使我受益匪浅。

经济法中的《公司法》和《合同法》是让我印象比较深刻的,下面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具体阐述一下我的学习心得。

首先,从我个人说起,我自己比较喜欢了解一些新闻,获取一些当前国内外的大事和报道,更喜欢对事件有深层次的了解。

但是由于我个人知识的限制,我很难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如果事件涉及到经济法律知识,我就更不能做到从深层次了解经济现象了。

而老师上课时大量的教学案例则满足了我的这一需求,同时使我对类似案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有实际案例的教学也极大的激发了我的兴趣,对上课充满了期待,等待着老师把最近和过去一段时间涉及到经济法律的鲜活案例展现给我们。

法条加案例的教学方式是我欣赏这门课的原因,它有效地避免现在其他经济学科那种全是某某经济学家的某某经济理论,说实话,那种课程不仅枯燥而且给我一种与现实社会严重脱节的感觉。

所以我庆幸我学的时候老师没有教科书式的教学,脱离了本本主义。

其次,从课堂上,我明白了公司是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的组织形式,也是资本和人力资源有效利用的组织形式。

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如果要成为公司的经营者,你就应该要认识到----公司法是公司的生命线.公司法既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也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保护公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不仅所有投资者,包括社会公众投资者,经营者、董事们、监事们、经理们都应该认真地学习公司法。

对经济法的认识

对经济法的认识

对经济法的认识我对经济法的认识20168306刘依晨我从来从来没有想过竟然有天,我会学习工商管理,竟然有天,我会学习经济法。

我认为对于我来说,学习经济法并不是一件轻松,甚至可以说是痛苦的事。

高中时期我历史政治及格的次数屈指可算。

当我的文科室友拿着记得满满当当的笔记复习我却什么都没听懂什么都背不下来的时候,我无法违心的说经济法真有趣。

可学不懂就能不学吗?别人刷剧,我复习;别人睡觉,我早起复习。

虽然不得不说经济法的课很有趣,老师经常讲的案例新奇而有代表性。

天赋不在于此,我所能做的只有比别人下更多的功夫。

现在经济法我能跟上老师所讲的内容了,许多法律上的词汇也了解了,对经济法的认识从一开始的只大约的知道坑害别人的事情不能做的法盲也到了能了解它的概念(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记住它的法条,理解它的原则的程度了。

像几乎所有我这个年龄段的“愤青”一样,我一开始也曾经抱怨过那些法条的不完美:为何无辜的人也常常受罚?为什么明明两人都没有过错却有了如此巨大的损失与赔偿?可当我深入学习,我发现原来这是最好的解决办法,我们的法律已经在尽力保护善意的人了,只是许多事情的发生并不是因为谁有错,许多损失的产生并不能将责任归到任何一个人的头上。

黑锅本来不该法律背。

我认为中国的法治制度是从国家成立才开始建设的,而后又经历了文化大革命,法律一纸空文而已。

从那时到现在,我们的法律制度从瘫痪到了健全,虽然它现在并不完美并不完善,但我是真的为我们的法律人才感到骄傲。

我听我的母亲说起过法学热,大量的学生去学习法学,就是因为国家重视法律的完善和法制社会的建设。

我们书中提到的《物权法》就是近些年我们的国家对原有法律不断完善的努力的体现。

高中的时候看了《乡土中国》,里面讲中国的社会就是乡土的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维系是风俗是面子是长久以来的熟识。

中国的制度从来都是人治而不是法治,中国人的特性从来都是安土重迁而不是大胆冒险。

国际经济法学习心得(精选多篇)

国际经济法学习心得(精选多篇)

国际经济法学习心得(精选多篇)第一篇:国际经济法学习心得国际经济法学习心得在国际经济法的课程学习中,国际贸易术语的学习与理解显得很重要。

虽然这些标准和规则的共同条件是由各种民间组织制定的具有很大的随意性与任意性,但却是在在广泛的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

其起到了简化交易程序,缩短交易时间,节省交易成本的目的。

同时也为解释合同和解决争议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下面仅就我自学到的知识谈谈对若干贸易术语的理解与认识。

首先是卖方义务最小的为exw(工厂交货)即是由卖方到卖方的工厂去提货,只要买方出了卖方的工厂大门货物所产生的一切风险与所有的一切费用均由买方负责,卖方把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履行了交货义务。

它适用于海(水)路、陆路、空中运输的国际货物,它给予买方的风险是最大的,买方除了承担把货物运至装运地和运到目的地的货物运输费用外还要承担货物在卖方国家的出口手续等费用,另外为了货物的安全买方还要买一份保险,若是卖方所在国家不允许该货物出口,其风险亦是由买方承担。

所以exw除了特种货物买卖、折价销售货物合同买卖外在国际商事贸易中很少用。

当买方无力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时,也不宜选择这一贸易术语。

与exw相对应的是ddp(完税后交货)这组贸易术语正好与exw相反,它是要求将货物送上门后才算履行完交货手续。

即货物从卖方所在国出发卖方需承担对所有费用分别是:将货物运至装运地的费用、办理所在国货物出口的一切费用、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所有费用、货物在途中的风险及保险费用、办理买方所在国进口结关手续和进口所要承担的一切费用。

所以ddp与exw相反为卖方所设对义务是最大的,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把货物送上门才算完,之前的所有费用及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所以这种贸易术语一般在经济萧条时期企业利润下滑时卖方主动出击时,卖方薄利多销时选用。

在卖方无力办理买方所在国进口结关手续时,同样也不宜选择这一贸易术语。

下面的是国际经济法中最重要的三个贸易术语:fob、cif、cfr这三组术语的共同点是:①风险转移的时间相同:装运港货物装运上船②交货地点相同:装运港③进出口手续办理相同:卖方办出口,买方办进口④适用于相同的运输方式:海运和河运。

经济法的学习心得

经济法的学习心得

经济法学习心得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商品经济中出现的内在矛盾日益增多,国家干预经济的兴起,经济法律的相关理论与制度随之产生,而当今社会,国内经济空前繁荣,同时存在着很多发展不健全的问题,经济全球化使得国际经济的联系更加紧密,作为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而制定的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经济法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作用越来越体现了其重要性。

而经济法学作为法学的基础理论之一,法学学生更要认真研究学习,通过近几个月的经济法课程的学习,下面我想浅要的谈一谈我学习经济法的一些心得与感受。

一、经济法学习的主要内容通过老师对经济法学的系统地讲授,我主要学习和掌握了经济法的基本理论以及一些关于市场主体规制、市场秩序规制的法律制度。

除了学习了经济法的基本定义,基本原则,调整方法等基本要点,还讲解了关于经济法律关系以及经济法律责任,也有关于市场主体规划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国家干预法律制度以及市场秩序规制的相关内容。

这些理论知识让我有一个直观的感受,就是经济法的所有理论知识都离不开经济生活,制度建设来源于解决经济生活的问题,又是一个高度的升华,将经济社会中的一些原理提升设立成具有强制力与拘束力的为法律所认可的一些经济法律制度。

因此经济法律规范又有了一个显著地特点,就是不仅仅具有极高的理论性,还是一个具有很强的实质性意义的相关法律规范,不仅与国家经济制度的上层建筑紧密相连,也与普通人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

而我们在进行经济法的学习的过程中,要以一个法学学习者的思维方式来学习,也应该将自己作为一个经济生活的参与者来联系实际生活,这样才能够深入理解其设立目的、经济制度存在的必要性和理论的实际运用。

二、我学习经济法的认识与心得体会经济法的内容众多,体系繁杂,想要全面的学习好仍然需要努力和进一步再次深入学习,作为一个初次接触的学习者,我主要对以下三个方面印象深刻,因此对其有一些认识和体会如下。

首先,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护权益,促进社会主义经济、文化、政治的发展,经济法也不例外,国家用经济法形式干预社会经济关系的效力所及范围空前广泛,虽然不能形成统一的认识,但是大体上包括对市场主体调控关系、市场秩序调控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以及社会分配关系的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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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经济法的认识“经济法”一词最早见于法国空想主义者摩来的著作《自然法典》中,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出现于19世纪初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

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盛行于重商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主张政府对本国经济给予扶助,甚至不惜通过战争来打击,排挤外国的同行业竞争者。

这一时期经济法缺乏产生的现实基础。

至18世纪到十九世纪来,资本主义处于自由市场阶段,多数资本主义国家崇尚亚当斯.斯密古典市场经理论理性国家职能说。

经济法产生的直接根源是自由放任的商品经济管理模式所产生的市场秩序失衡,从而要求国家公权力的介入以维护公共利益稳定市场秩序,促进效率与公平。

由于经济法是国家公权力对市场经济主体以及运行的调控、管理、监督、引导。

所以经济法主体双方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即一方为国家相关主管机关,另一方为经营者(包括市场被管理主体和中介组织,其中中介组织又同时具有市场主管机关授权的监管职能和接受管理的义务)。

它们之间是被监督管理和被管理引导的关系,是双方法律地位不平等的关系。

由于经济法所调整的对象和范围有宏观和微观两个领域,例:相关经济法对经营者不正当地管理就是微观方面的管理,而相对经济法对市场运行的管理便是宏观方面的管理。

所以经济法可具体分为:宏观调控法律关系,国有参与法律关系,市场监管法律关系。

由于经济法所调整的上述对象和范围,所以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不管法律从整体上来说是用来维护和平衡效率与公平这两
个价值,但是作为经济法这一独立法律部门有其所侧重的追求价值,即经济法总体上追求的价值是可持续的社会整体效益。

追求价值便引出了经济法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民主原则;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

所以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及其政府主管部门为了修正市场运行的缺陷,实现社会整体效益的可持续发展而履行各种现代化经济管理职能时与各市场主体发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总称。

老师在上课过程中,用幽默的语气让我们了解到我国税法的状况,我国消费者的现状,以及一系列的社会经济问题所涉及的法律知识。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无时无刻不在运用经济法,大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小到个人的利益,比如毕业以后的签订合同,生活中的个人纳税行为等等。

经济法真的是一门很有用的课,可惜学的不深入,只学到了皮毛,希望有机会再深入的学习。

谢谢老师的辛勤授课。

最后,祝老师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精心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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