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规定及变动明细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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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定义第三章 固定资产折旧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变动处理第五章 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盘点和清查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处置第八章 附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强化固定资产管理的意识,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

第三条依据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一条定义

固定资产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且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设备、运输工具、器具、工具等经营用或非经营用的物品。对某些单位价值虽然在2000元以上,但使用期限较少,属容易损坏的仪表、玻璃器皿等,不作为固定资产处理;对某些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但属于重要的经营用物品的(例如收银用扫描仪、价值不足2000元的电脑等)也作为固定资产处理。第二条分类

1. 按照实物形态分: (1) 房屋建筑物 (2) 工程系统 (3) 机械设备 (4) 电子设备

(5) 衣、食、住营业展台 (7) 后方设备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定义、分类、计价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8) 其他

2. 按照使用状况分

(1) 使用中固定资产

(2) 未使用固定资产

(3) 不需用固定资产

第三条计价

固定资产取得时的入账价值,包括企业为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支出,这些支出有直接发生的(如支付的价款、运杂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等),也有间接发生的(如应予资本化的借款利息和外币借款汇兑损益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

根据固定资产的来源渠道不同,入账价值应按以下确认:

(1) 购买的可直接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加上支付的包装费、运输费、安装 费、缴纳的有关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

(2)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上的全部支出,作为 入账价值。

(3)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4)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 中较低着,作为入账价值。如果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比例等于或低于30%的, 企业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5) 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 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 收入,作为入账价值。

(6) 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 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7) 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 账价值。

(8)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凭据(如发票)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相关税费,作为入帐 价值。

(9)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固定资产新旧程度估计的 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10)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 作为入账价值。

第三章 固定资产折旧

第一条折旧的定义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应计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换言之,折旧也是一种费用,只不过这一费用没有在计提期间付出实实在在的货币资金,但这种费用是前期已经发生的支出,随着资产的投入使用,按月逐期在有效使用期内进行分摊。第二条折旧的范围

(1) 公司所有在册固定资产(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均需计提。

(2) 已使用尚未决算的固定资产,按暂估价值入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按实 际价值调整原值及已提折旧。

(3) 当月新增固定资产,次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次月停止 计提。第三条折旧年限 (1) 房屋建筑物20年 (2) 工程系统15年 (3) 机械设备10年或 5年 (4) 电子设备5年 (5) 交通运输设备5年 (6) 营业展台5年 (7) 后方设备5年第四条预计净残值率10%第五条折旧计算方法

计算公式:

固定资产原值 × 月折旧率

第一条变动方式包括

(1) 增加: 购入、自建、投资者投入、融资租入、接受捐赠、盘盈、无偿调入 (2) 减少: 出售、报废、盘亏、对外投资、对外捐赠 (3) 其他: 店铺间转移

第二条变动依据: 《裁决书》、《 固定资产增减表 》(附表1)、《付款/预支款申请表》第三条日常变动流程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变动

× 100%

月折旧率 =

月折旧额 =平均年限法

预计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

1 - 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 12

第一条财务会计部:

(1)负责公司全部固定资产的帐务管理,进行资产变动的帐务处理。账簿设置:固定资产总帐、

明细帐、固定资产管理台帐。

(2)每月20日前将上月各店铺资产变动情况汇总表以email形式传送至各店铺(本部)资产担

当。

(3)负责组织店铺的固定资产盘点:制定盘点计划、提供盘点资产台帐并对盘点结果进行监查,

汇总并出具全公司最终盘点结果数据,确保公司固定资产信息的准确性。

第二条总务部统管公司全部固定资产,可对各店铺资产进行统一协调、调配使用,并对各店铺报废

固定资产负有处置决定权。

第三条(1)各店铺人事总务课及总务部设固定资产担当,负责各店铺及本部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间的调配使用,接收财务会计部每月的固定资产变动情况汇总表,对表中新增资产及时组织粘贴固定资产标签;根据财务会计部盘点计划组织店铺及本部盘点。

(2)店铺各部门是固定资产的直接使用人、保管人,所以是固定资产的直接责任人,对每项资产应爱护使用,细心维护,避免人为损坏,丢失,保证资产的使用寿命。对丢失固定资产或在资产盘点中发生盘亏现象,要追究资产管理担当及使用部门责任人的管理责任。(3)各店铺设备管理课应协助总务进行全店铺资产管理,并负责店铺各项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维修。

第一条固定资产的盘点和清查指定期根据财务会计部资产帐面(固定资产台帐)所记录各项资产的

存在情况,对每项资产进行确认与台帐记录是否一致,保证帐实相符。

第五章 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盘点、清查

《裁决书》写明原因、事项《固定资产增减表》填相关项目

《付款/预支款申请表》

第二条盘点确认项目包括:(1)资产是否存在(2)资产能否正常使用 (3)资产是否使用中或闲置未使用(4)资产存放地点是否正确(5)资产使用部门是否正确 (6)资产标签是否存在

(7) 标签名称与资产实物是否相符

第三条年度固定资产盘点时间安排: 每年3月份,6月份,9月份,12月份。

(1) 年中盘点:6月份;年终盘点:12月份。此两次盘点,为固定资产全面盘点,按第二条确认项逐条确认。

(2) 3月份、9月份为季度清查,检查资产的使用情况,筛选并掌握闲置未使用资产情况,便于今后调配使用,对盘点中查出的无使用价值资产,及时申请报废,并将报废资产转移到设备

仓库统一存放。

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处置

第一条固定资产的处置主要指出售固定资产、对报废资产的变卖、对闲置未使用资产的处置。

第二条固定资产的变卖处置权属总务部。店铺(本部)各部门对已裁决的报废资产和已确认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应全部交接给店铺(本部)人事总务课,变卖前由人事总务课课长安排设

备仓库统一保存,由人事总务课课长决定处置方法并提交裁决书,报请店长 总务部长 财务会计部长 副总经理 总经理裁决后实施变卖。

第三条特别指出:对于已报废资产,根据税务要求,应在当年进行变卖,取得一定数量的变卖收入以抵减报废损失,否则,对无变卖收入的报废资产损失金额,需要调整缴纳所

得税。所以对报废资产,应及时变卖,不得擅自扔掉或丢失,一旦发生丢失要追究相

关责任人的管理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条本规定由财务会计部作成,其他未尽事宜,由财务会计部负责解释。

第二条自 年 月 日实行。

(附表1)

固定资产增减表

年 月 日移出店铺确认: 本部资产会计: 填表人:

(移动时)(移入确认(移动时))

变动方式包括:新增—①购入②盘盈③自建④接受投资⑤接受捐赠⑥融资租入

减少—①出售②报废③盘亏④对外投资⑤对外捐赠

其他—①店铺间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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