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须知正式版

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须知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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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须知正式版

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

须知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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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549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0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括三大类,分别是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必须由安监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由安监部门发给安全资格证书。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监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每年再培训。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分为两类,一类是由安监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

构培训,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人员。第二类是由质监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

三、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一)培训类型

新上岗职工的培训;在职职工的培训;调岗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人员的培训。

(二)培训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在职职工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三)培训内容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

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

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各省法规、规章、文件有其他规定的,应当遵照执行。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要求

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要求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要求 1、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2、国务院2004年1月9日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决定》明确指出:“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制定和颁布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安全生产生产工作标准,在全国所有的工矿、商贸、交通、建筑施工等企业普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企业生产流程各环节、各岗位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生产责任制。生产经营活动和行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到规范化和标准化”。 3、在2010年国务院发2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第七项工作中提出:全面开展安全达标。要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4、2010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安全生产行业标准,标准编号为AQ/T9006—2010,自2010年6月1日起实施。 5、2011年5月3日,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要求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此阶段有选择性的要求有重点危险性大,规模企业首先做推广示范标准化达标;之后陆续要去严格。 6、2011年5月16日,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1〕18号),提出工贸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2013年底前,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实现安全达标,2015年底前,所有工贸企业实现安全达标。 7、2013年1月29日,国家安监总局等部门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安监总管四〔2013〕8号)。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工贸行业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8、2017年4月1日开始实施《》GBT33000-2016(工矿商贸企业)。

建筑安全生产须知100条

建筑工人安全生产知识须知100条 1、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建筑施工容易发生事故主要有: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等。 3、建筑施工安全“三宝”是: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4、建筑施工“四不伤害”是: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5、建筑施工“三违”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70%伤亡事故都是由“三违”造成的。 6、建筑生产工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7、建筑生产工人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8、建筑生产工人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9、建筑生产工人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谷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0、建筑生产工人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11、建筑生产工人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必须立即报告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 12、国家规定,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13、外脚手架、模板、土方、基坑支护、临时用电、大型设备安装拆除、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进行详细安全技术交底方可进行作业。 14、建筑施工“四口”是指:预留洞口、通道口、电梯井口不、楼梯口。“四口”处极易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必须做好防护。 15、建筑施工“五临边”是指:楼层周边、屋面周边、阳台周边、卸料台周边、楼梯两侧等。临边容易发生高空坠落事故,必须做好临边防护。 16、新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17、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正确佩戴安全帽必须注意帽衬和帽壳保持一定间隙,必须系紧下颚带。 18、建筑施工现场禁止大小便、随手乱丢垃圾、光背、穿拖鞋、在禁火处吸烟等不文明行为。 19、在没有防护设施的2米及以上高处、悬空和陡坡施工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不得将绳打结使用。 20、特殊工种(电工、焊工、起重工、架子工等)必须经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21、建筑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过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同意。 22、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或拨弄机电设备。 23、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症、癫痫病以及其他不合适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完整版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基本 知识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一、火灾的预防与挽救 1.在公司严禁烟火区内,严禁吸烟和携带火种入内,如物料仓、石油气等,违者罚款并送公安部门处理。 2.工作场所门户应向外开,并且工作时间逃生门应保持畅通。(工厂设计符合消防规定验收) 3.凡禁烟火区应标明“严禁烟火”,如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4.消防设施应按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的地点并定期检查保持随时可用的状态。 5.妥善处理三废。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的排放,尤其应注意性质相互抵触的废水不能排入同一下水道。 6.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应放在安全地点,除生产必需的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7.首先发现起火之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切断电源、火源及其它能源,在场职工应立即协同灭火。 8.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之可燃物移开。 9.发生火灾时,部门主管应冷静沉着领导指挥属下救火,必要时通知相关部门或本地消防队援助协同抢救。 10.火警发生时,应优先接通火警电话线(119)。 11.如火势一时不能扑灭,救火人员应一面指挥救火,一面指挥抢救人员及物品等,并及时疏散多余人员到安全地方。 12.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油类或电器设备失火,应用干粉灭火器、CO2灭火器或沙子扑灭,切勿用水灌救。 (2).衣服着火时应立即就地打滚较易扑灭。 (3).在烟火中抢救,应用湿毛巾掩着口鼻。 (4).先救人后救物,抢救物器应先抢救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二、水灾、风灾及地震的防护 1.气象部门发布热带风暴警报后,有关人员应随时注意收听相关广播、报道或信息,并转知有关部门或全员宣传。 2.热带风暴接近本地区前,各部门应采取下列预防措施: (1)关闭所属范围的门窗,如有特别防范设备亦应装上; (2)重要文件及物品应放置在安全地带;

施工人员入场前安全教育

入场安全教育记录 教育类别:进场教育教育课时:4小时 2012年11月5日

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要求 一、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主要内容是: 1.本工程(包括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2.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4.防火、防毒、防尘、防爆及紧急情况安全防范自救; 5.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二、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主要内容是: 1.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 5.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一、新工人安全须知 1.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3.在没有防护设施的二米高处,悬崖和陡坡施工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4.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材料和构件要堆放整齐稳妥,不要过高。 7.危险区域要有明显标志,要采取防护措施。 8.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9.特殊工种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10.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脚和易滑、带钉的鞋和赤膊操作。 11.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过现场负责人同意。 12.施工现场的洞、坑、井架、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措施并有明显标志。

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须知(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 产培训须知(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须知 (新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549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0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括三大类,分别是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必须由安监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由安监部门发给安全资格证书。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监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每年再培训。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分为两类,一类是由安监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人员。第二类是由质监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

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内容

附件2 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大检查重点内容 一、煤矿 1?生产煤矿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建设煤矿手续是否齐全、是 否按设计进行建设施工。 2. 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是否 落实。 3. 矿井“五职”矿长、专业技术人员等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配备齐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在规定时限内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一般从业人员是否先培训合格后上岗。 4. 煤矿企业自检自改是否认真,是否存在走过场的;对安全“体检”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巡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整改是否做到“五落实”,重大隐患是否由地方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5?停工停产矿井是否落实专人盯守或巡查责任,复工复产煤 矿是否严格执行验收内容、标准及履行签字程序,是否存在违抗停产停建指令擅自生产建设行为,9万吨/年及以下矿井是否列入去产能淘汰退出计划。 6.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是否正常,瓦斯监测数据是否真 实,瓦斯超限是否落实停电、撤人、分析查明原因和责任追究;正常组织生产高瓦斯矿井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是否达标。 7. 煤矿是否存在致灾因素不清或重大灾害不治理盲目组织生产行为,水害防治是否落实“三专两探一撤”等措施,汛期安全措

施和应急值守是否落实到位。 8. 煤矿米掘接续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剃头下山”开米,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行为,上级部门、企业是否向煤矿下达超能力生产计划或指标,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是否存在违规分包、转包。 9. 煤矿企业是否严格对照新《煤矿安全规程》进行逐条对标 检查、整改落实,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或违法违规开采保安 煤柱行为,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工艺和装备,是否存在图纸造假、图实不符和假密闭等违法生产行为。 10.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新标准新办法是否宣贯培训,是否开始达标创建,是否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正常生产煤矿是否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 11. 煤矿企业是否开展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检测,是否发放符合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是否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是否建立井下防尘洒水系统,采掘工作面是否采用综合防尘措施等。 12. 煤矿企业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规定设立矿山救护队,配备救护装备;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是否设立兼职救护队,并与邻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是否制定了应急演练计划;是否制定应急管理教育培训计划;企业从业人员是否具备事故应急自救、互救等应急处置能力。 二、金属非金属矿山 1. 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制定及执行情况。

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

工贸行业安全监管 分类标准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4〕29号)内容,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1),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作出分类标准。 冶金 (02) 有色 (03) 建材 (05) 机械 (07) 轻工 (24) 纺织 (42) 烟草 (45) 商贸 (46) 冶金行业 一、炼铁:指用高炉法、直接还原法、熔融还原法等,将铁从矿石等含铁化合物中还原出来的生产活动。 二、炼钢:指利用不同来源的氧(如空气、氧气)来氧化炉料(主要是生铁)所含杂质的金属提纯活动。 三、黑色金属铸造:指铸铁件、铸钢件等各种成品、半成品的制造。

四、钢压延加工:指通过热轧、冷加工、锻压和挤压等塑性加工使连铸坯、钢锭产生塑性变形,制成具有一定形状尺寸的钢材产品的生产活动。 五、铁合金冶炼:指铁与其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金属或非金属元素组成的合金生产活动。 有色行业 一、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指通过熔炼、精炼、电解或其他方法从有色金属矿、废杂金属料等有色金属原料中提炼常用有色金属的生产活动。 (一)铜冶炼:指对铜精矿等矿山原料、废杂铜料进行熔炼、精炼、电解等提炼铜的生产活动。 (二)铅锌冶炼 (三)镍钴冶炼 (四)锡冶炼 (五)锑冶炼 (六)铝冶炼:指对铝矿山原料通过冶炼、电解、铸型,以及对废杂铝料进行熔炼等提炼铝的生产活动。 (七)镁冶炼 (八)其他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二、贵金属冶炼:指对金、银及铂族金属的提炼活动。 (一)金冶炼:指用金精(块)矿、阳极泥(冶炼其他有色金属时回收的阳极泥含金)、废杂金提炼黄金的生产活动。 (二)银冶炼:指用银精(块)矿、阳极泥(冶炼其他有色金属时回收的阳极泥含银)、废杂银提炼白银的生产活动。 (三)其他贵金属冶炼 三、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指钨钼、稀有轻金属、稀有高熔点金属、稀散金属、稀土金属及其他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活动,但不包括钍和铀等放射性金属的冶炼加工。 (一)钨钼冶炼

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须知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80 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 须知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 训须知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549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0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括三大类,分别是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必须由安监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由安监部门发给安全资格证书。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监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

新工人入场安全生产须知

档案编号: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此处可修改为文件名称) 公司:在此输入公司名称 编制:编制部门或编制人 日期:年月日

新工人入场安全生产须知 一、新工人入场安全生产须知 1、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能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腰带。 3、在没有防护设施的2米高处,悬崖和陡坡施工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4、高处作业,不准向下或向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建筑材料和构件要堆放稳妥,不得过高。 7、危险区域要有明显标志,要采取防护措施,夜间要设红灯警示。 8、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9、特殊工种(电工、焊工、司炉工、起重及打桩机司机和指挥、架子工、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草鞋赤脚和易滑、带钉的鞋和赤膊操作。 10、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过施工负责人同意。 11、施工现场的洞、坑、井架、升降机、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措施并有明显标志。 12、任何人不准向上、向下乱丢材、物、垃圾、工具随意开动一切机械。 13、操作中思想要集中,不准开玩笑,做私活。 14、手推车装运物件,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15、工具用好后要随时装入工具带。

16、不准在龙门架处行走,不准在龙门架井架提升后清理下面砂浆、混凝土等物,不准吊篮久停空中,下班后吊蓝必须放在地面上,且切断电源。 17、脚手架上霜、雪、泥等要及时清扫。 18、脚手架俩端要扎牢,防止空头板。 19、脚手架超载危险: (砌筑脚手架均不荷载每平米不得超过270公斤,即在脚手架上堆放标准砖不得超过单行侧放三层高,20孔多孔砖不得超过单行侧放四层高,非承重三孔砖不得超过单行平放五皮高,只允许二排脚手架同时堆放)。 坐在防护栏杆上休息危险; 搭、拆脚手架、龙门架井架不系安全带危险。 20、高空:从事高空作业得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严禁宦游高血压、贫血症、严重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深度近视眼栽500度以上的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对龙门架、起重工等从事高空作业的工种要每年体格检查一次。 1、在平台、屋檐口操作时,面部要朝外,系好安全带。 2、高处作业不要用力过猛,防止失去平衡而坠落。 3、在平台等处拆木模时撬棒要朝外,防止人向外坠落。 4、遇暴雨、浓雾和六级以上的强风应停止室外作业。 5、夜间施工必须要有充分的照明。 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2米以上的悬空,高处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工贸行业安全生产考试试题

(八大行业)省安监局监管四处法律法规题库 一、判断题 1.《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最直接和最重要的责任主体。(√) 2.各级管理者对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3.上级对下级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督促、检查、指导、评价、考核责任。(√) 4.从业人员不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即可上岗作业,可以在以后的工作中再进行教育和培训。(×) 5.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酌情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6.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7.冶金企业的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设置在安全地点,不得设置在高温液态金属的吊运影响范围内。(√)8.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中” 9.只要与从业人员订立了相关协议,就能免除或减轻其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对从业人员的责任(×) 10.我国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是建议性法规,不是强制性法规。(×)

11.某施工单位在为员工发放安全帽等防护用品时,要求员工每人负担其中一部分费用。(×) 12.未经考试合格并获得资格证书,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13.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14.工贸企业是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15.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共9部分、32条. (√) 16. 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T13861-2009),综合考虑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分为20类事故类型。(×)。 二、单项选择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填在括号里) 1.( B )已经成为引发事故的罪魁祸首。 A、事故 B、习惯性违章 C、侥幸 D、麻痹 2.《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 B )。 A.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B.安全生产责任制; C.标准化操作程序; D.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3.未经( C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 C )作业。 A、文化基础、可以上岗; B、技术培训、不得单独; C、安全生产、不得上岗; D、质量培训、不得进行。

新工人入场须知

新工人安全生产须知 一、新工人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熟悉、掌握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自我防护知识;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二、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扣好帽带。 三、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草鞋赤脚和易滑、带钉的鞋和赤膊操作。 四、施工现场各种材料、设备的堆放必须按品种、分规格堆放整齐,并设置明显标牌。 五、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七、施工现场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和卫生管理制度,炊事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八、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九、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扣件或连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过施工负责人同意。 十、拆下脚手架、钢模板、木模、支撑等要及时整理,元钉要及时拔除。 十一、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十二、气瓶有防震圈、防护帽和压力表,并避免曝晒、碰撞;氧气瓶与此乙炔瓶应分类存放,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距明火不小于10米并有隔离措施。 十三、不准在井架处行走,井架提升后不准在下面清理砂浆、混凝土等物;不准吊篮久停空中;下班后吊篮必须放在地面处,且切断电源。 十四、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用电等临时设施,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排除。 十五、沟槽开挖施工应注意; (1)土方开挖深度超过2米时,对坑边作业已构成危险,必须搭设临边防护栏杆,防止高处坠落。 (2)槽边堆土距沟槽边缘不小于0.8米,且高度不应超过1.5米,否则易引起沟槽坍塌。 (3)开挖深度超过1.5米时,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放坡或加可靠支撑,防止沟槽坍塌。 (4)沟槽施工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和爬梯,严禁在槽壁上掏坑攀登上下。 十六、临时用电线路铺设应注意: (1)电缆线路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防止触电。 (2)架空电缆严禁沿脚手架、树木或其他设施敷设,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有破损、老化现象。 十七、起重吊装作业应注意: (1)作业区周边须设置警戒,并设明显警示标志。 (2)吊装过程中必须设专人指挥,其他人员严格服从指挥。 (3)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严禁有人停留或行走,防止重物坠落伤人。 十八、高处作业应注意: (1)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严禁患有高血压、贫血症、严重心脏病、

全国冶金等工矿商贸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 一、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为有效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规范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冶金等工贸企业是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 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采取自评、申请、评审、审核公告、颁发证书和牌匾的方式进行。 四、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和三级企业。一级企业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审核公告;二级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公告;三级企业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州、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公告。 五、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设立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已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二)申请一级企业的,应为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9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三)申请二级企业的,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8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企业死亡人员未超过1人。 (四)申请三级企业的,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员未超过2人。 行业评定标准中的企业安全绩效要求高于本条款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低于本条款要求的,按照本条款执行。 六、评审依据相应的评定标准(或评分细则,下同)采用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评审标准如下: 一级:评审评分大于等于90分(大型集团公司90%以上的成员企业评审评分大于等于90分); 二级:评审评分大于等于75分(集团公司80%以上的成员企业评审评分大于等于75分);三级:评审评分大于等于60分。 评定标准满分不为100分的,按100分制折算。 七、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 (一)企业自评:企业成立自评机构,按照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 企业自评可以邀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支持。 (二)申请评审:企业根据自评结果,经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后,提出书面评审申请。评审申请格式见附件一。 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经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后,向一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提出申请;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经所在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后,向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或二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提出申请;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经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后,向所在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或三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提出申请。 符合申请要求的,通知相关评审单位组织评审;不符合申请要求的,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由评审组织单位受理申请的,评审组织单位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报请审核公告的安全监管部门核准同意后,方可通知相关评审单位组织评审。 (三)评审与报告:评审单位收到评审通知后,应按照相关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评审。评审完

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要素及内容

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要素与内容 要素一:目标 1、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要以文件形式发布); 2、文件: 1)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 3)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4)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检查、监测记录 5)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效果评估与考核 要素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制度: 1)安全管理机构及配备(包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其它相关机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工会代表等) 2)安全管理人员(包括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安全资质考核合格证书的情

3)安全管理人员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制度 4)安全会议管理制度 2、文件: 1)安全管理机构组织机构图 2)安委会或安全领导小组设立文件 3)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 4)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每季度1次,会议要包括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有未完成项要有整改措施) 5)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技术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车间班组负责人、所有从业人员等,均要以文件形式发布) 6)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管理机构、生产、安全、技术等部门、各班组、各岗位等,均要以文件形式发布) 7)安全生产责任书 8)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及考核结果、实施情况 9)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工作权限培训及记录表 10)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记录 要素三:安全生产投入

1、制度: 1)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2)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责任险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投入与保障制度 2、文件: 1)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 2)安全生产投入科目及使用台帐 3)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 4)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的财务科目5)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6)安全生产费用归类统计台帐 7)安全生产责任险缴纳情况及凭证 8)工伤保险缴纳台帐及凭证 要素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1、制度:

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培训要求及试题汇编

2015年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培训措施 北京城建北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管理部 二零一五年二月

2015年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培训 实施措施 一、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培训相关要求 (一)时间要求:新工人入场必须100%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50小时。 (二)培训计划要求:项目经理部必须统一编制安全培训计划,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行政领导、安全主管必须进行授课。 (三)个人信息卡片填写要求:新工人入场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时,必须100%填写“个人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信息登记卡片”,具体由安全专职人员负责。 (四)签字:新工人入场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必须进行签字确认。 (五)考试要求:按照课程表安排达到培训时间后,应进行考试,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应认真批卷,并填写成绩登记表。 (六)考试不合格人员可补考,补考不合格人员应清退。 (七)安全教育培训现场应进行拍照并存档。 (八)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上岗前应接受专业的安全操作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九)考试登记表每月25日前,应将安全教育培训现场照片和人员考试登记表同时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备案。 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要求 (一)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1、一般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新工人入场上岗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意义和它的必要性;建筑施工的特点和作业环境条件;当前国家、属地安全生产形势及现状。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1)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实施)、建筑法、刑法、环境保护法、职业病防治法、交通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消防法、建筑安全生产条例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及城建集团32条强制性规定的相关内容。 (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绿色文明施工管理、环境保护、保卫消防工作标准及公司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及责任制,安全生产须知。 (3)特种作业人员类别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和持证上岗,定期安全教育培训、考试等内容。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论证和专项验收;各工序安全技术交底、签字及重点监护要求。 3、施工现场事故类别内容及事故处理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事故、火灾、中毒、中暑、冻伤和其他突发事故;发生事故上报、处理程序及“四不放过”原则;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制度。 4、公司安全生产、绿色施工年度管理目标;公司对项目日常检查、服务、安全设施验收、考核、评比及奖罚要求。 5、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职业病防治、行政卫生、宿舍管理及文明四区和CIS有关要求;施工队班组实施义务安全员和危险预知预控知识。

新进场工人安全注意事项

新进场工人安全注意事项 1.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3.在没有防护设施的2m高处,悬崖和陡坡施工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4.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摆弄机电设备。 6.建筑材料和构件要堆放整齐稳妥,不要过高。 7.危险区域要有明显标志,要采取防护措施,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8.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9.特殊工种(电工、焊工、起重及打桩司机和指挥、架子工、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1O.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脚和易滑、带钉的鞋,禁止赤膊操作。11.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过加固后经施工负责人同意。 12.施工现场的洞、坑、井架、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措施并有明显标志。 13.任何人不准向下、向上乱丢材、物、垃圾、工具等。不准随意开动一切机械。操作中思想要集中,不准开玩笑,做私活。 14.不准坐在脚手架防护栏杆上休息和在脚手架上睡觉。 15.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16.拆下的脚手架、钢模板、轧头或木模、支撑要及时整理,圆钉要及时拔除。17.砌墙斩砖要朝里斩,不准朝外斩。防止碎砖堕落伤人。 18.工具用好后要随时装入工具袋。 19.不准在井架内穿行;不准在井架提升后不采取安全措施到下面去清理砂浆、混凝土等杂物;不准吊篮久停空中;下班后吊篮必须放在地面处,且切断电源。20.脚手架上霜、雪、泥等要及时清扫。

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内 容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工人进场三级安全教育要求及内容 我们大家都知道,人是生产活动的第一要素,生产活动的最直接的承担者就是我们这些从业人员,我们大家是否能够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保证安全,将直接影响到本项目部的生产活动的安全。安全生产也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如何营造一个安全、平和的生产环境,就需要我们广大员工的共同努力,但是,对施工现场的不熟悉以及对本岗位安全操作知识的匮乏,是我们所有新入厂员工的通病。且建筑施工行业也是一个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建筑施工大多是露天、高处作业,工作地点不固定,施工环境多变,作业条件比较差,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在这里,我们要保证所有在本项目部施工的员工的健康安全,就有义务对大家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大家安全素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在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中,第二条也明确规定了“建筑业企业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第六条“建筑业企业新入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第七条:“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建筑业企业必须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等等。这些法规都非常明确的规定了所有在建筑业企业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入场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且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须知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0099 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 训须知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 训须知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549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0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括三大类,分别是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

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要素及内容

精心整理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要素与内容 要素一:目标 1、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要以文件形式发布); 2 1) 2) 3) 4) 5) 1 1) 2) 3)安全管理人员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制度 4)安全会议管理制度 2、文件: 1)安全管理机构组织机构图 2)安委会或安全领导小组设立文件

3)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 4)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每季度1次,会议要包括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有未完成项要有整改措施) 5)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技术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车间班组负责人、所有从业人员等,均要以文件形式发布)6) 7) 8) 9) 10) 1 1) 2) 3) 4) 2 1)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 2)安全生产投入科目及使用台帐 3)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 4)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的财务科目 5)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6)安全生产费用归类统计台帐 7)安全生产责任险缴纳情况及凭证 8)工伤保险缴纳台帐及凭证 要素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1、制度: 1 2 3 4 5 6 7 2 1 2 3 4 5 6)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执行情况考核记录7)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符合性评价评审记录8)制度发放记录 9)制度执行记录 10)制度培训记录

11)制度考核记录 12)制度发布文件 13)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发布文件 14)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发放记录 15)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记录 16 17 告 18 19 1 2 1 2 3 4 5)“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台帐、记录(包括培训教材、讲义、讲稿、培训人员签到、培训考试考核结果等) 6)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台账 7)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培训合格证、台账、档案 8)岗位操作人员安全教育与生产技能培训记录和考核记录

(完整版)建筑施工人员入场安全教育

建筑施工人员入场安全教育 大家好,,欢迎工人师傅们来到我们工地,支持我们的工作。首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姓韩。是这个项目的安全员,我负责咱们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今天由我来给大家做一下入场安全教育。 按照规定,每名刚到现场的工人,都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才可以正式进场工作。 现在,我就代表整个项目经理部,给大家讲一下安全教育的有关内容,今天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建筑行业的特点、法律法规、施工人员的权力和义务、安全生产中常用的术语、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施工现场作业安全须知和现场急救常识。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学习,希望大家能够掌握这些知识,争取在工作中不出任何事故。 第一章建筑行业的特点 建筑行业的特点主要包括四点: 一、产品是固定的,作业是流动的。 我们搞施工,盖的房子是固定的,但是我们的工作人员随着工程所在地点的变化而不断流动。即便是在一个工地上施工,我们也会随着工程进度的变化而不断流动。正是由于工作环境和条件产生的动态变化,施工周期转化快,所以安全隐患很大。 二、劳动强度大、劳动力密集。 劳动强度大指的是工作时间长,体力负担重,而且要求思想高度集中。这是我们和一般行业不一样的地方。一般行业8小时工作制。我们遇到抢工期,大量人员在工地上,有时候需要加班加点,一不留神就可能出事儿,甚至连命都没了。所以,希望大家要充分认识到高强度作业给我们带来的危险。 三、建筑施工多数都是露天作业,交叉作业多,安全生产事故多发。 露天作业,遇到高温、蒸晒,无处躲藏,有的人想在沟底边乘凉,有的人想把安全帽摘下来,凉快凉快,这个时候就容易发生事故。同样,天冷的时候,寒风刺骨,有的人穿的多,但是提醒大家注意,不要穿不灵便的衣服,容易刮蹭、造成伤害。交叉作业指的是多个工种的人同时工作,有些人只了解自己的工种,不了解别人的工作程序,这时候就容易出事。 四、从业人员构成成分复杂,安全意识比较差。 我们有些人意识不到施工的危险性,有些人侥幸心理很强,还有些人甚至不遵守劳动纪律违章操作。这些都给安全生产带来了隐患。 第二章相关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这也是我们每一个建筑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部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我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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