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室质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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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二级医院手术室护理质量评价标准(试行)
修订时间:2015年11月
医院感染管理无
菌
物
品
管
理
1.无菌物品应存放于手术部(室)限制区,存放有效期应符合WS310.2的
规定。纺织品包装材料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为7-14天;一次性纸塑类
包装、医用无纺布包装、硬质容器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为6个月。(2
分)
2.灭菌物品与其它物品应分开放置,按照消毒灭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依次
摆放和使用。一次性使用物品应在限制区外去除外层包装, 储存在手术
部(室)的限制区域。(2分)
3.无菌物品存放架应距地20-25cm,离墙5-10 cm,距天花板50 cm,无菌
物品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无菌物品的有效期限,接触无菌物品前应洗手
或手消毒。(2分)
4.一次性使用的无菌物品(含植入物)应为取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
产品,并一次性使用。(1分)
5.无菌物品一人一用,手术开始后,摆放到各手术台上的无菌物品不应与
其他手术交叉使用。(1分)
6.重复使用的物品应根据材质、特性和不同的灭菌方法,选择适宜的包装
材料,按WS310.2规定清洗消毒和灭菌。(2分)
10分
现场查看各
项措施落实情
况。
手
术
器
械
管
理
1.手术器械清洗、消毒、打包、灭菌应遵循WS310.2的规定。(2分)
2.外来医疗器械应由专人接收、清点,遵守WS310.2标准清洗,消毒灭菌
后方可使用。使用后按WS310.2规定清洗消毒后方可送出。(3分)
3.精密手术器械和不耐热手术器械的处理应参照生产厂家提供的使用说明
或指导手册,并符合国家相关要求。(2分)
4.小型快速灭菌器不应作为手术器械的常规灭菌方法,器械不慎掉落且无
法获得其它备用器械时可临时选择该方法。(3分)
10分
现场查看各
项措施落实情
况。
参考依据:
1.《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卫生部印发,2010)
2.《手术室护理实践指南》(2014版)
3.《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与评审细则》(2011版)
4.《手术部(室)医院感染控制规范》(2012版)
5.《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02)、(GB50333—2013)
6.《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310.2—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