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南理工大学文件

校学〔2014〕31号

关于印发《河南理工大学

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南理工大学

2014年10月22日

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试行)

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决定设立学生先进个人奖,并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类型

1.优秀学生干部。

2.三好学生。

3.三好学生标兵。

4.科技创新、发明专利奖。

5.文体活动奖。

6.社会工作优秀奖。

二、奖励人数

1.优秀学生干部:每个学生班级评1名,各学院学生会评4名,学校学生会评8名。

2.三好学生:按班级学生人数的10%评选。

3.三好学生标兵:按学院参加综合评定人数的1%评选。

4.文体活动奖:按学院参加综合评定学生人数的7‰评选。

5.社会工作优秀奖:按专业学生人数的3‰评选。

三、评选条件及奖励标准

(一)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及奖励

—2—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关心国家大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学校核心价值理念,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抵制邪教等非法活动,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2.热心班级工作,乐于服务学生,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处事公正,谦诚踏实,作风民主,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班干部考核为良好及其以上格次。

3.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良,个人综合积分应在班级前30%,且个人学习总评成绩在75分及其以上,无不及格课程。

4.所在班级歌咏比赛、创意啦啦舞大赛等重要活动获得复赛以上资格或奖励。

5.积极组织早操早读,个人及所负责班级早操早读平均出勤率均高于学院平均出勤率。

6.带头坚持体育锻炼,体育综合成绩在80分及其以上。

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者,给予一定物质奖励;被评为国家级、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者,除上级奖励外,学校分别再给予500元、200元奖励。

(二)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及奖励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学校核心价值理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抵制邪

—3—

教等非法活动。

2.人生态度积极,生活、学习习惯良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端正,堪为班级学生学习楷模。

3.人生志向明确,阶段目标清晰,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良,为奖学金获得者,且学习总评成绩在80分及其以上,最低一门课成绩不低于65分。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歌咏大赛、创意啦啦舞大赛及其他重要活动中表现良好。

5.坚持体育锻炼,《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在80分及其以上,且体育综合成绩在80分及其以上。

6.个人早操早读学年平均出勤率高于学院平均出勤率。

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者,给予一定物质奖励;被评为国家级、省级三好学生者,除上级奖励外,学校分别再给予500元、200元奖励。

(三)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条件及奖励

除满足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三好学生标兵须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且学习总评成绩在85分及其以上,最低一门课成绩不低于70分。

2.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歌咏大赛、创意啦啦舞大赛及其他重要活动中表现优秀。

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在85分及其以上。

4.个人早操早读学年平均出勤率高于学院平均出勤率。—4—

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标兵者,给予一定物质奖励;被评为国家级、省级三好学生标兵者,除上级奖励外,学校分别再给予500元、200元奖励。

(四)科技创新、发明专利奖

1.以第一作者且署有学校名称在国际刊物一级学报、被EI 或SCI收录和国家级核心刊物、普通刊物上发表论文者,分别给予2000元、500元、200元奖励。

2.被生产单位采用的技术发明专利,采用单位所付专利使用费归学校,学校按其使用及推广价值,奖励发明主要完成者专利使用费的10-20%。

(五)文体活动优秀奖

在校级及以上文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可申请文体活动优秀奖。学校审定后,奖励200元。

(六)社会工作优秀奖

在早操早读、歌咏比赛、创意啦啦舞大赛等重要学生活动中的组织者(主要学生干部),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社会工作优秀奖。学校审定后,奖励200元。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学校核心价值理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抵制邪教等非法活动。

2.在重要学生集体活动中,工作思路清晰,工作作风扎实,工作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学生认可

—5—

度高。

3.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最低一门课成绩不低于65分,综合积分在本班前50%。

4.坚持体育锻炼,体育达标成绩良好。个人学年早操早读出勤率高于学院学年平均出勤率。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1.学生先进个人奖每学年评选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学生先进个人奖的评选工作由各学院于9月底前完成。依据学生综合评分,由高到低并结合相应的评选条件,评选出学生先进个人奖拟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师生监督。无异议后,学院拟定学生名单和评选材料按要求报送学生工作部(处)进行审核。

3.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综合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学校审批,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4.未在班中担任职务的学校、学院学生干部,除与本班学生一起参加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外,还可参加学校、学院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五、附则

1.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无评奖资格:

—6—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