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技术要求
照明灯具技术要求
一、技术标准
工程应遵照的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GB7000.1-2002 《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
GB7001-1986 《灯具外壳防护等级分类》
GB19682-89 《普通照明用管形荧光灯》
QB/T3746-1999 《嵌入式灯具通用技术要求》
QB1417-1991 《防爆灯具安全要求》
SG286 《灯具油漆涂层》
GB50034-200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DBJO1-607-2001 《绿色照明工程技术规程》
JGJ/T16-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93《常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其他现行有效的相关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二、通用技术要求
2.1.照明方式:本工程设计照明方式为一般照明,局部照明考虑预留。
公共部位设置应急照明。公共空间设计照度为50Lx,功率密度不大于2.5W/㎡。住宅、公寓照度及照明功率密度应满足:起居室、厨房和卫生间设计照度为100Lx,功率密度不大于6W/㎡;卧室设计照度为75Lx,功率密度不大于6W/㎡;餐厅设计照度为150Lx,功率密度不大于6W/㎡。商业网点照度300Lx,功率密度不大于
9W/㎡。
2.2.照明电源:照明用电电压均为~220V,应急照明由专用回路供电。
2.3.照明灯具:主要采用LED灯具和高效节能荧光灯。高效节能荧光灯配低谐波电子镇流器,功率因数不低于0.9;住宅套内照明灯
具业主自理,本工程按座灯口配节能灯设计。LED灯具,其色温不高于4000K,特殊显色指数R9大于零。
2.4.照明控制方式:公共部位的照明灯具均红外自感应开关的LED灯,户内灯具均采用翘板开关控制。
2.5.应急照明:应急照明采用双电源供电,在住宅地下一层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地下室应急照明照度按正常照明照度设计,垂直疏
散照度不小于5Lx,水平疏散照度不小于5Lx。疏散指示及出口指示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的灯具,应急时间不小于30分钟,应急、疏散照明灯具均采用带不燃材料保护罩的灯具(应急照明应符合GB17945的规定,疏散指示标志应符合GB13495的规定)。
2.6.电梯井道设照明壁灯:距井道最高点及最低点0.5m各设置一盏灯,中间每两层设置一盏灯(由电梯厂家完成本设计仅预留电源);并分别在机房和底坑设置单联双控开关以及预留防护等级不低于
IP54的电源插座,电源插座距地1.5米。
2.7. 水暖井内灯具防护等级为IP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