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合格证制作规范

标签合格证制作规范
标签合格证制作规范

1.目的:

确保产品从制造、出厂的全过程的每一阶段,品质状态都能获得标识与追溯,保证质量的管控。保证有企业标志的产品,在任何时候从市场回收时都能尽可能有效,快速,准确和完全进入回收程序,实现产品历史的可追溯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出厂成品的标签合格证的制作。

3.职责

3.1、品控部制定成品批号的制定原则。

3.2、生产部负责按照批号制定原则对每批产品制定批号,并必履行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批号管理要求。

3.3品控部对批号的执行过程起监督与管理作用。

4.标签制作细则

4.1、生产部按照批号制定原则,确定每批产品的生产日期与生产批号信息,并详细记录于《生产批号跟踪表》中,并将确定好标签信息与生产计划发放仓库制标房。

4.2、仓库在制作标签或合格证前应仔细检查标签或合格证是否与生产配方要求一致,标签外观颜色是否存在差异(两次订制标签颜色没有较明显差异时可混同使用,否则前次所预标签数量不够一批次时应销毁)等;并留意标签是否有其他品种名称的痕迹(即重印或错印),若有也不得使用并报品控部;

4.3、检查标签或合格证无异常后应根据生产部下达的生产日期与生产批号,按照此信息确认排版顺序无误后进行打印标签;并填写《标签信息与领用记录》,表中需有名称、批号、数量、印制人等详细信息;

4.4、标签及合格证在制作时应该印记清晰,无重复盖印及错盖、漏盖、颠倒、倾斜、模糊、成团、涂改等现象;应尽量做到批号与生产日期间距保持一致;

4.4.1、所有印章规格及字体大小应保持前后一致,不允许存在字体今天大,明天小等现象;如果打印机故障需用手章盖制,需品控部同意;不得任意更改印制标签的方式;

4.4.2、一个包装袋上不允许有两种不同的标签。如果包装袋上已经贴了标签而无法撕下,或无法完全清理干净时,则此包装袋作废,不得在旧标签上加贴新的标签。贴制的标签要求平整、牢固、无起角、无脱落的现象;

4.5、成品标签批次编号要求:

4.5.1、产品批号以当天连续生产多个小批次为一个大批号,批量按最多不超过两天的生产量,如连续两天均生产同种产品时,则第二天生产计划中的批号应进行更新,即一个大批次的产品不能连续使用超过两天。每次的生产批号应按实际编写,即当天当批。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中断生产造成当天生产计划没完成,即同批次标签未用完,第二次生产时可接着使用此批号标签,但如果总余量超过4吨,或时间间隔超过7天时,下次生产时的批次号及生产日期应该更新;即余量量小于4吨可以将余下的标签使用完,超过4吨的需重新定批号;如果超过一个星期的标签,任何情况均不得使用。

4.5.2、所有标签中的生产日期按“201X-XX-XX”格式进行印制;

4.5.3、成品批号制定格式:年份(两位数)+月份(两位数)+生产当年序列流水号(四位数)+“-”后加大批内小批号(两位数)(即混合批次序号数)。

综上大批号共由8位数组成,小批号2位数组成,共10位数,具体格式如下:

“yy mm zzzz - HH”:

yy :是产品生产年份:如:2013年用“13”代替;

mm :是产品生产月份;如:2月用“02”代替

ZZZZ:是每年生产的序列流水号, 每年的1.1号起重新排序,开头用0001号,以此累加; HH:是小批号序列号,以每一混和批为一小批号,如:当天第8次混和则为08;

如批号:“13010008-09”代表: 2013年1月生产年度第8次成品中的第9次混合批的产品;

4.5.4、如果换包产品(所有换包产品需经品控部同意),生产批号为年份+月份+日期+序号,如201XXXXX—X,如果当天内换包品种有两种以上,则在序号中体现,批号的不同可以区别换包成品与正常成品。

4.6、成品标签领用要求:

4.6.1、仓库制备标签后,要复核标签上的生产批号与生产日期准确无误并无漏印少印后方能将合格的标签放于指定的合格标签区域,便于生产部取用;

4.6.2、生产部在取用标签时必须在仓库指定的合格标签区域取用标签,不得进入标签房自行取用标签,防止将正在印制的印制不完全或不合格的标签投入生产使用;

4.7、成品发货时要在先进先出的原则下,保证相同品种物料当次发某一客户时标签形式只能是一种,如若出现当次发货有不同标签形式,则需报品管部批准方能发货。同时在换包时也需保证当次发货同种标签形式的原则进行换包,否则需经品管部同意后方能发货;(如袋口缝的标签与贴的标签为不同标签形式;机打标签与手打标签为不同标签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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