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档案管理规定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第 1 页 共 2 页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规范、保护和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档案而制定的
一系列制度和流程。基建档案是指记录基础设施建设全过程中产
生的各类文件、资料和信息的档案。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档案管理机构和人员:明确基建档案管理的责任和权限,
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并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要求。
2. 档案管理规范:制定详细的档案管理规范,包括档案的登
记、存储、整理、利用、保护等方面的要求,确保档案的完整、
准确和安全。
3. 档案管理流程:制定档案管理的流程和操作规程,包括档
案的收集、归档、检索、借阅等方面的步骤和程序,确保档案的
及时和方便的使用。
4. 档案管理工具:建立档案管理所需的工具和设备,如档案
柜、档案袋、防火设施等,以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存。
5. 档案管理培训: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升其档
案管理的知识和能力,确保他们能够正确执行档案管理制度。
6. 档案管理评估: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发
现问题并及时解决,以提高档案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通过建立和执行基建档案管理制度,可以保证基建档案的安
全、可靠和有效性,为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项目的管理和运营提
第 2 页 共 2 页
供依据。同时,也有利于促进信息共享和统一管理,提高工作效
率和决策水平。
基建科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基建科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建科档案是基建项目全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纸等载体的总称,是基建项目的重要依据和历史凭证。
第三条基建科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可靠。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基建科档案管理工作由基建科档案管理员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基建科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2. 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3. 负责档案的查阅、利用、咨询等服务工作;4. 负责档案的安全防护,确保档案的实体安全、信息安全;5. 负责档案统计、报告、评估等工作;6. 负责档案管理制度的宣传、培训和执行。
第五条基建科各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员开展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范围:1. 基建项目立项、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形成的文件、资料、图纸等;2. 基建项目相关会议记录、纪要、报告等;3. 基建项目变更、维修、保养等资料;4. 基建项目验收、审计、评优等资料。
第七条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装订等规范要求进行整理;2. 档案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无涂改、伪造、篡改等现象;3. 档案装订整齐,标签清晰,便于查阅。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要求:1. 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霉等条件;2. 档案应按照分类、编号、编目要求进行存放,保持整洁有序;3. 档案查阅、复制、借阅等,应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档案安全。
第九条档案利用要求:1. 查阅档案应凭有效证件,按规定填写查阅登记表;2. 查阅档案时,应爱护档案,不得折叠、撕毁、涂改、损毁档案;3. 档案利用范围限于内部工作需要,不得擅自外传、复制、借阅。
基建工程竣工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基建工程竣工档案管理实施细则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基础设施建设成为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的重要支撑。
在这种背景下,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管理成为了重要的事项。
为了有效地管理基建工程竣工档案,需要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
一、基础设施建设竣工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概述基建工程竣工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主要包括档案整理、存储、查询和利用等方面的规定。
针对不同的基建工程,应制定相应的档案管理方案。
二、档案整理1. 物理档案的整理物理档案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设计文件、工程施工记录、竣工图册等纸质档案。
每个基建工程项目应设立档案整理小组,对竣工资料进行审查、整理和编目,并制定档案目录。
2. 电子档案的整理电子档案是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通过计算机等设备记录的档案。
电子档案应当统一管理和存储,按照国家规定的电子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同时,应建立合理的查询和检索机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三、档案存储1. 物理档案的存储物理档案应妥善存放并定期进行保养,以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特别是对于设计文件和竣工图册等重要资料,应采取防水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同时应做好防潮、防霉等防腐措施。
2. 电子档案的存储电子档案应保存在能够满足长期保存要求的质量卓越的数据介质。
同时,要保证存储介质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四、档案查询为了方便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应确保档案的条目清晰、查询路径顺畅、查询速度快。
同时,档案查询应当遵循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和保密规定,并遵循规定的查询程序和要求。
五、档案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竣工档案的利用主要是指在城市化进程中,为各行各业提供基础设施、优化城市肌理和结构、服务社会生活等方面的作用。
基建工程竣工档案对城市化的推进具有重要的价值,应当广泛利用,提高其价值。
六、总结在制定基础设施建设竣工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过程中,需要将每个细节都仔细阐述,并合理制定管理方案,实现档案管理的全过程规范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对于土地管理、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医院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基建档案管理,确保基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基建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基建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移交等各个阶段产生的档案资料。
第三条医院基建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管理;(二)统一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三)完整准确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四)安全保密原则:加强档案安全保密工作,防止档案丢失、损毁、泄密;(五)方便利用原则: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为医院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基建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基建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基建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三)负责基建档案的保管、维护、修复工作;(四)负责基建档案的查阅、复制、公布工作;(五)负责基建档案的销毁工作;(六)负责对基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第六条项目部门的主要职责:(一)按照规定及时、完整地收集、整理、归档基建档案;(二)配合基建档案管理部门做好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三)对基建档案的保管、维护、修复提出意见和建议;(四)对基建档案的查阅、复制、公布提出申请。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基建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收集范围:包括基建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移交等各个阶段产生的档案资料;(二)收集时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阶段产生的档案资料应及时收集;(三)收集方式:采用电子文档、纸质文档、照片、录音、录像等多种形式进行收集;(四)收集质量: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
第八条基建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国家档案分类和编码标准进行分类;(二)按照时间顺序、项目阶段、档案类型进行排列;(三)对档案进行编号、登记,编制档案目录;(四)对档案进行鉴定,剔除失效、无保存价值的档案。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范本(2篇)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规范基建项目档案的管理,加强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档案管理机构等相关部门的基建档案管理工作。
三、基建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1. 法律依据原则:遵循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合法性。
2. 统一管理原则: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运用基建档案。
3. 全程管理原则:从档案的生成、归档、保管、利用到销毁等环节,全程管理基建档案。
4. 安全保密原则:确保基建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防止档案信息泄露。
5. 自查自纠原则: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检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四、基建档案的分类与归档1. 分类原则基建档案按照项目性质、形式等进行分类,主要包括规划设计档案、招投标档案、施工档案、验收档案、竣工档案等。
2. 归档程序(1)档案责任人按照文件要求,对档案进行登记、编号和命名。
(2)经过初步整理后,将档案按照分类归入相应的档案室。
(3)档案管理员对档案进行进一步整理和编目工作,确保档案的有序存放。
(4)完成档案的整理后,将档案进行封装,然后登记并存放在指定位置,并编制数字档案目录。
五、基建档案的保管和利用1. 档案保管(1)加强档案室的安全管理,确保档案不受损毁、丢失等事故。
(2)制定档案的保管周期,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整理工作。
(3)对于重要的基建档案,应建立备份和灾备系统。
2. 档案利用(1)建立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的有效利用和避免档案流失。
(2)档案利用需填写借阅登记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
(3)对于档案的复制和提供信息服务,需与档案室经理沟通并书面确认。
(4)档案信息的利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泄露档案信息。
六、档案的销毁与移交1. 档案销毁程序(1)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规定,对于到期的档案进行鉴定和销毁。
(2)档案销毁必须由档案保管责任人提出申请,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3)对于档案销毁,应制定销毁记录,并进行备案和归档。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Q/CSG 中国南方电网责任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制度Q/CSG213058-2011中国南方电网责任有限公司基建项目档案管理规定2011-01-31 发布中国南方电网责任有限公司2011-01-31 实施发布目次中国南方电网责任有限公司基建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1)1 总则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职责 (2)5 管理内容与方法 (3)6 附则 (11)附录A:基建项目档案工作交底记录 (12)附录C: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案卷脊背 (43)附录D:科技档案分类目录 (47)附录E:档号章 (48)附录F:项目文件材料中间检查情况表 (49)附录G:项目文件材料中间检查整改情况反馈表 (50)附录H:基建项目文件归档审查表 (51)附录I:基建项目档案移交表 (52)附录J:基建项目档案移交清册封面 (53)附录L:建设单位基建项目档案管理流程 (55)《 Q/CSG213058-2011 中国南方电网责任有限公司基建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1 总则为加强和规范南方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确保基建项目档 案的完整、准确和系统,实现公司系统基建档案一体化管理,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 南 方电网公司基建管理规定》和一体化管理制度编制规范,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明确了公司系统基建档案管理的职责、内容、方法和程序,适用于公司系统基建 档案管理。
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和公司保密工作相关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87]第 58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家档案局令 第 5 号)《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 28-200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8)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 号)《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国档发[1992]8 号)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文件归档与整理规范》(Q/CSG 21804-2009) 3 术语和定义项目文件 项目文件指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及 后评价等项目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和纸质、光盘等不同载体的全部 文件。
电力行业基建档案管理规定
宁夏水洞沟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基建档案归档制度1、目的为做好水洞沟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基建档案管理工作,统一工程文件归档与档案整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6年版)》《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8《火电企业档案分类表(6-9大类)》国电公司总文档[2002]29《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 28-20023、内容本制度明确了应归档项目文件的归档时间、归档范围、归档责任、、归档份数、归档质量要求.3.1归档时间、范围、责任见附表14、归档份数按照项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文件归档份数有以下几种情况:4.1 项目文件的归档份数一般一式一份。
凡重要的、利用频繁的或有专门需要的可适当增加份数,或按合同归档执行。
4.2设计院编制的竣工图根据合同约定份数归档。
4.3各参建单位移交的竣工档案必须是二份原件及对应的电子光盘二套。
5.案卷质量5.1归档文件的整理要求5.1.1项目档案的分类,见附表1中“归档类目”及“档号5.1.2工程文件的组卷5.1.2.1组卷原则:案卷组卷要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项目文件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便于管理、利用,法律性文件手续齐备,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5.1.2.2 组卷要求:根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规定,项目文件的整理应由文件形成单位按档案管理要求,对文件分门别类进行整理。
5.1.2.3组卷方法:1)项目建设单位形成的前期文件、竣工阶段文件、生产准备阶段文件,按问题进行整理、组卷,并且宜组成小卷。
2)施工单位形成的施工文件,按标段、单位工程进行整理组卷,并根据文件内容的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按专业、品种、型号整理组卷。
3)调试单位形成的调试文件,按系统、阶段、专业整理、组卷。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档案,是我院科技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健全并管好用好基本建设档案对于我院规划、管理、维护和应对突发事件都有重要的作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建设档案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包括基本建设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
评估,决策、计划、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竣工以及扩建、改建等工作活动中行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
二、基建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档案的原则,收集,整理好基本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严格执行“三纳入”(将档案工作纳入到单位工作计划,纳入到领导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到单位职工的经济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中)、“四参加”、“四同步”制度,确保基建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三、基本建设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由基建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基建部门负责人和综合档案室要做好监督、指导和检查工作。
四、基建档案应在基建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将全部材料整理立卷,移交档案室归档保存,并按要求办理移交登记
手续。
铁路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基建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铁路基建项目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铁路基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铁路基建项目新建、改扩建、维修等过程中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铁路基建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集中统一: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三)分级管理:根据铁路基建项目的规模和性质,实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档案管理职责。
(四)规范运作:档案管理工作应按照规范化的程序进行,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铁路基建档案管理工作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共同负责。
第五条建设单位职责:(一)负责制定铁路基建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三)负责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和利用。
(四)负责档案的移交和接收。
第六条施工单位职责:(一)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施工过程中的各类档案。
(二)确保施工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三)配合建设单位做好档案的鉴定、销毁、数字化等工作。
第七条监理单位职责:(一)对施工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施工单位档案质量进行评估。
(三)对施工单位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章档案管理内容第八条铁路基建档案管理内容包括:(一)项目前期工作档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二)工程设计档案: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变更等。
(三)施工档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记录、施工日志、工程验收报告等。
(四)监理档案:监理计划、监理记录、监理报告等。
(五)竣工档案: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纸、工程结算等。
(六)其他档案: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函件等。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水办[1997]275号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正文:----------------------------------------------------------------------------------------------------------------------------------------------------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1997年7月4日水利部水办[1997]27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抓好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以下简称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运行、维护、改建、扩建等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将其纳入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全过程,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相应机构或配专人做好这一工作。
第三条水利工程档案是水利科技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专业技术人员劳动智慧的结晶,它产生于整个水利基本建设全过程,包括从项目提出、可行性研究、设计、决策、招(投)标、施工、质检、监理到竣工验收、试运行(使用)等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计算材料等不同形式与载体的各种历史记录。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大、中、小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同时也适用于各单位办公楼、宿舍楼等小型基本建设项目与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
第二章档案资料的管理第五条各级基建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共同抓好本单位和本系统的水利工程档案工作。
第六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进程要与工程建设进程同步。
即所有基本建设项目,从立项时,就应开始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和整理工作;签订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协议(合同)时,要对水利工程档案(包括竣工图)的质量、份数和移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检查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进行单元与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和工程验收(包括单位工程与阶段和竣工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应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程度与整理质量,并在验收后,及时整理归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基建档案管理规定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24、基建档案管理办法1目的为规范和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档案管理,确保基建档案的完整、准确、有效与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本办法明确了基建档案的管理要求、管理职责,规定了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业务工作的管理要求。
适用于公司基建档案的管理。
3依据本办法依据下列标准、规范制定(其最新版本亦适用于本办法):《企业档案工作规范》(DA/T42-2009)《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4定义基建档案是指公司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基建项目文件。
项目前期文件是指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及工程准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项目竣工文件是指项目竣工时形成的反映施工(指建筑、安装)过程和项目真实面貌的文件,主要由项目施工文件、监理文件和项目竣工图组成。
项目施工文件是指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映项目建筑、安装情况的文件。
监理文件是指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和建设资金使用等进行控制的文件。
竣工图是指项目竣工后按照工程实际情况所绘制的图纸。
项目竣工验收文件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5管理要求公司基建档案管理遵循“谁主办、谁形成、谁负责”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统一标准”的原则,实行“前端控制、同步归档、分阶段移交”的管理方式,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规范和安全。
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编制项目竣工文件和整理项目文件。
在签订项目设计、施工及监理合同、协议时,应设立专门条款,明确有关方面提交相应项目文件以及所提交文件的整理、归档责任。
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应与项目的立项准备、建设和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应完整、准确、系统。
建设单位与各参建单位应根据本规范的要求,完成各自职责范围或合同规定的竣工文件的编制和项目文件整理、归档工作。
6管理职责档案室为公司基建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作为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的基建档案管理。
档案室负责基建档案的接收、整理、编目、保管、鉴定销毁、统计和提供利用等工作,确保基建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有效和规范,负责对项目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工程项目部负责基建项目前期文件、竣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的积累、收集、整理、移交和归档工作,保证项目文件的完整、有序。
7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凡是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应作为基建档案的归档范围,包括项目的提出、可研、评估、审批、计划、勘测、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工程决算等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表等文件材料,详见《基建档案分类、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附1)。
归档范围应随着基建项目管理内容的发展变化做出相应调整。
保管期限根据国家有关基建档案管理规范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分为永久和定期,定期分为30年和10年。
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为一卷时,保管期限从长。
8归档要求归档时间:基建项目文件归档工作按工程的进程分阶段进行,工程完成一个阶段,收集、鉴定、整理、移交归档一个阶段的档案,竣工后三个月内应完成竣工档案的验收移交。
项目立项文件、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分别在该阶段工作结束后一至二个月内收集、整理、移交归档。
归档文件应齐全、系统、完整,内容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
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标准。
(1)凡具有依据和凭证作用的文件及建设单位的发文均要求原件归档;属对方主送与抄送公司的收文,均应以红头文件归档;直接隶属关系的转发文件应以红头文件归档;间接关系的转发文件可用清晰复印件归档。
厂家成批材料的质量证明等若没原件的,施工单位可用复印件归档(在归档的复印件左上角空白处注明原件的存放处,加盖供应商印章,以便归档文件的核实)。
(2)凡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竣工验收证书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即应有各代表方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应加盖单位公章)归档,签字方不得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3)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原材料应说明该材料在工程项目中使用部位,应具有可追溯性。
(4)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处理、缺陷处理,要形成闭环记录。
项目文件的信息着录应真实、准确、完整揭示文件内容和形式特征。
质量要求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章手续完备。
需永久、30年保存的文件不应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书写、绘制。
竣工图图纸应是蓝图或绘图仪绘制的白图,不得使用复印的图纸。
归档数量前期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等由建设单位形成或主办的文件至少归档一套。
施工文件、监理文件、竣工图等由参建单位形成的项目竣工文件一般不少于二套(含城建局一套),还应提供电子版并附文件、图纸明细目录一套,有签名的文件应扫描原件形成电子版。
项目中形成的声像材料按实际情况归档一套。
9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竣工文件编制要求竣工文件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监理单位负责审核。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的要求编制项目竣工文件。
凡为易褪色材料(如复写纸、热敏纸等)形成的并需要永久和30年保存的文件,应附一份复印件。
竣工图编制要求和更改方法竣工图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
竣工图应完整、准确、清晰、规范,修改到位,真实反映项目竣工时的实际情况。
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动的,由竣工图编制单位在施工图上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一般性图纸变更及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的变更,可在原图上更改,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涉及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项目等重大改变及图面变更面积超过35%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重绘图按原图编号,末尾加注“竣”字,或在新图图标内注明“竣工阶段”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同一建筑物、构筑物重复的标准图、通用图可不编入竣工图中,但应在图纸目录中列出图号,指明该图所在位置并在编制说明中注明;不同建筑物、构筑物应分别编制。
竣工图图幅应按GB/要求统一折叠。
编制竣工图总说明及各专业的编制说明,叙述竣工图编制原则、各专业目录及编制情况。
竣工图的更改方法按相关规定执行。
竣工图章的使用竣工图章内容、尺寸如图1所示。
单位为毫米图1 竣工图章样式所有竣工图应由编制单位逐张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竣工图章中的内容填写应齐全、清楚,不得代签。
竣工图章应使用红色印泥,盖在标题栏附近空白处。
10归档程序归档程序包括归档文件的收集、审核、移交接收、整理和入库环节。
归档流程图见附2。
收集文件材料应收集齐全、完整。
建设单位及参建单位应按照本规定附1中的归档范围进行项目文件的收集,包括文字、图表等应当归档保存的全部项目文件。
审核建设单位基建档案形成部门或主办部门负责对项目文件的完整、准确及案卷质量进行审核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移交接收(1)建设单位项目文件形成部门或主办部门兼职档案员将项目文件整理、编制案卷/文件移交目录(式样见附3),并将本部门审核通过的案卷/文件一并移交到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
(2)各参建单位应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文件整理、组卷后编制案卷移交目录,移交到建设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3)建设单位档案管理部门依据案卷/文件移交目录对归档案卷/文件进行清点、检查、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案卷/文件退回整改,案卷/文件全部符合要求后,在档案交接文据(式样见附4)上签字确认后接收。
(4)案卷/文件移交目录一式两份,移交单位和档案管理部门各存一份。
(5)对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由建设单位向当地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一套(原件)符合规定的基建档案。
整理档案管理员按照整理要求对归档项目文件进行分类、组卷、排列、编号、编目等。
入库档案管理员将符合入库要求的档案安排存放位置,登记入库并记录存址。
11整理整理工作包括分类、组卷、排列、编号、编目等工作。
分类分类是指依据分类办法标识归档文件分类并确定其保管期限的工作。
分类原则以基建项目归档文件为对象,按照项目阶段,结合文件内容和形成特征,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管理和开发利用。
分类方法根据基建项目管理特点,结合基建档案内容和特征,基建档案类目设置如下:一级类目:B基建档案。
二级类目:1.项目前期文件;2.项目竣工文件;3.项目竣工验收、决算文件;4.其他。
三级类目:1.项目前期文件分为立项文件,建设用地文件,勘察、测绘、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开工审批文件;2.项目竣工文件分为工程管理文件,施工文件,监理、质量监督文件,竣工图。
组卷组卷是指依据分类表将同一类目下的归档文件依据组卷原则组织在一起的过程。
组卷原则组卷方法和要求(1)依据本规范附1中三级类目进行组卷,同一类目下的归档文件根据数量的多少可以组成一卷或多卷,案卷及卷内文件不应重份。
(2)项目前期文件一般应按问题、时间组卷。
设计文件一般应按专业、卷册组卷。
(3)施工文件一般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装置、阶段、专业组卷。
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一般应按专业、品种、型号组卷,同一个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共用的施工文件可以组为一卷,不同的单项、单位工程不可组为一卷。
(4)监理文件一般应按专业或时间、文种组卷。
(5)成册、成套的项目文件宜保持其原有形态。
案卷排列按分类表类目顺序依次排列。
同一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的文件应排列在一起。
卷内文件排列(1)文字材料按时间、专业顺序排列。
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正文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译文在前、原文在后的顺序排列。
(2)施工文件按施工阶段、工序等进行排列。
(3)竣工图按专业、图号顺序排列。
(4)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一般按文字材料在前、图纸材料在后的顺序排列。
编号依据《公司档案分类办法》编制档号的过程。
档号由项目代号、分类号、案卷号组成。
组成形式:项目代号-分类号-案卷号。
(1)项目代号: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项目顺序号由本单位按其基建项目顺序确定,经确定后不可随意改动。
(2)分类号:根据基建档案分类表确定,由一级、二级和三级类目号组成(共5位)。
(3)案卷号在同一项目、同一分类前提下,依据组卷方法排列案卷流水号,不应有空号、重号。
编目根据基建档案实体编制页号、案卷封面、案卷脊背、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和案卷目录的过程。
卷内文件页号编写(1)卷内文件以件为单位编写页号,以有效内容的一面为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