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所需填报材料和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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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和环节

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和环节

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和环节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办理时限
审批依据
许可条件
放射诊疗许可 行政许可事项 8 个工作日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第五条、第六条及《放射诊疗管理规 定》第四条
符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六、七、八、九、十条规定的条件
环节名称 办理部门 办理人及职务 办理时限
审批步骤
需要打印的材料
环节名称 环 节 办理部门 二 办理人
办理时限
环节名称 环 办理部门 节 三 职务 四 办理时限
需要打印的材料
受理通知单、不予受理通知单、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单
科室审核(现场勘察)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督科 倪腾山、周航 5 个工作日 主要领导签批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宋君成所长 3 个工作日 发证 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李小明 即办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放射诊疗 许可证》
受理 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李小明 即办

节 一 提请材料及份数
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1 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复印件)1 份; 3、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1 份; 4、放射诊疗设备清单 1 份; 5、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新版区水务局行政审批标准流程图

新版区水务局行政审批标准流程图
法定许可(办理)期限Βιβλιοθήκη 45天承诺许可(办理)期限
20天
收费原则
免费
联系电话
备 注
联系电话
E-MAIL
济宁市任城区××局××事项办理流程图
(三个图样根据实际任选其一类比参照)
济宁市任城区××局××事项办理流程图
济宁市任城区××局××事项办理流程图
窗口转有关监督科室
有关监督科室转窗口
2.审查。申请取水理由;建设项目概况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属于备案项目旳,提供有关备案材料。
3.论证。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
4.批准。取用水申请经有管辖权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出具书面取用水批复文献。
5.建设。取用水户按水资源论证规定和批复文献,进行取用节退水工程建设,安装合格旳计量设施。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旳依法管理。
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填报表
事项名称
取水许可审批事项
办理单位
区水务局
许可(办理)根据
填写办理该审批事项旳法定许可根据。
许可(办理)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许可(办理)条件
填写办理该审批事项旳许可条件。
申请材料
填写办理该审批事项所需要旳多种申请材料旳名称,同步标明所需份数。
许可(办理)程序
1.申请。建设项目业主提出取用水申请;
6.验收。新增建设项目取水工程或设施建成并试运期满30天,取水单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取水工程验收申请,审批机关20日内现场核验,综合材料和现场状况,出具验收意见或整治意见。
7.发证。逐级签订意见后,转报具有审批权限旳机关核发取水许可证。取用多种水源旳,由最高审批权限机关辨别不同水源分别核发取水许可证。

公共环卫设施申请的行政审批流程解读

公共环卫设施申请的行政审批流程解读

公共环卫设施申请的行政审批流程解读公共环卫设施的建设与维护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方面,为了保障城市环境的整洁和居民的生活质量,对于建设、改造或拆除公共环卫设施往往需要经过行政审批程序。

本文将对公共环卫设施申请的行政审批流程进行解读,以便于广大市民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一、申请准备阶段在开始申请前,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 申请表:包括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事项的描述等内容;2. 相关证明文件:如场地使用证明、施工方案等;3. 行政费用缴纳证明。

二、申请递交申请人准备完所有材料后,需要亲自前往当地城市管理部门递交申请。

在办理窗口,提交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并进行资料的登记。

办理窗口工作人员会核对材料的完整性,并给予初步审查。

三、初审阶段初审阶段主要由城市管理部门进行,包括了对申请材料的合规性和合法性的审查。

在此阶段,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是否满足公共环卫设施建设的要求都会被仔细审核。

四、实地考察经过初审合格后,城市管理部门会组织相关人员对拟建设或改造的现场进行实地考察。

实地考察主要是为了核实申请材料中的描述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以及拟建设的位置是否合理。

五、咨询与公示在实地考察结束后,城市管理部门会邀请专家对申请进行咨询,并在相关媒体上公示申请信息。

公示期通常为15天,公示的内容包括拟建公共环卫设施的位置、规模、用途等,并向市民征求意见和建议。

六、综合评审公示期结束后,城市管理部门会组织综合评审会议,对申请进行综合评估。

评估的内容包括拟建设施对城市环境的影响、社会公益性、技术可行性等。

评审会议由相关专家、市民代表和政府工作人员组成,通过投票或专家意见汇总后,做出审批意见。

七、决策与审批基于综合评审的结果,城市管理部门会形成审批意见,并提交给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决策和审批。

政府部门会综合考虑政策法规、社会效益和环境影响等因素,最终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八、发放批复政府部门根据决策结果,向申请人发放批复文件,确认批准的事项和具体要求。

审批流程图及需要材料

审批流程图及需要材料

目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第三阶段: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第四阶段:监理、施工招标阶段第五阶段:报建、施工阶段工程审批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项目建议书的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准项目开工报告的批准核准项目的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备案项目的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核准项目转报的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7 个 工 作 日 ︶ 监理、施工招标阶段 ︵11个 工 作 日 ︶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7个工作日 项目建议书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项目申请报告 单位:发改局(经贸局) 时间:6个工作日 有关部门审批意见(水利、地震等) 时间:5个工作日出具初审意见,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消防预审(甲、乙类生产仓储项目) 单位:消防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环保部门立项意见 单位:环保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用地预审 单位:国土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环评报告审批 单位:环保局 时间:进入初步设计审批阶段之前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 出具规划、建筑设计条件 单位:规划局 时间:6个工作日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19个工作日 ︶ 设计方案招标与/或规划 设计方案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与/或发改(经贸)局 时间:5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人防、水利、管线、海事、航道、地震等) 单位:规划条件要求的部门 时间:4工作日 监理、施工招标 牵头单位:发改(经贸)局 时间:8个工作日(同时进行)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环保、水利、人防、气象、国土、管线等) 单位:有关单位 时间:4个工作日 初步设计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单位:规划局 时间:3工作日 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单位:国土局 时间:16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5个 工 作 日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 审核中介机构编制的预算 单位:财政局 时间:发招标文件前完成 (可并联) 报建施工阶 段 ︵3个 工 作 日 ︶ 建设施工报建、核发《建设项目 施工许可证》 牵头单位:建设(房管)局 时间:3个工作日 施工图审查 单位:审图中心与气象局、人防 时间:进入报建施工阶段之前 房屋白蚁防治合同备案 单位:建设(房管)局 时间:2个工作日 7说明: 1、整个审批流程为45个工作日。

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

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

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之一中国保监会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公民):姓名年龄性别住址(法人):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委托代理人:姓名住址被申请人:名称住址行政复议请求:事实和理由:(可加页)。

申请人:年月日附件: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之二中国保监会不予受理决定书[ ]号申请人(公民):姓名年龄性别住址(法人):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委托代理人:姓名住址被申请人:名称住址(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复议申请具有下述第项情形:(一)复议申请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延长期限理由;(二)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三)没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四)不属于本复议机关管辖的行政复议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和《中国保监会行政复议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建议(申请人)向(有权受理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申请人不服本决定,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九条和《中国保监会行政复议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年月日(行政复议专用章)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之三中国保监会提出答辩通知书[]号(被申请人):(申请人)不服你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我们依法已予受理。

依照《中国保监会行政复议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现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口头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你机关,请你机关自收到申请书副本(口头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中国保监会行政复议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对该行政复议申请提出书面答辩,并提交当初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特此通知。

年月日(行政复议专用章)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之四中国保监会复议答辩书答辩人:住址:主要负责人:现对(申请人)_年月日提出的复议要求和理由,答辩如下:。

行政审批事项及审批流程

行政审批事项及审批流程

附件:上海海事局权力清单第一部分海事权力事项及工作流程一、行政审批事项及审批流程行政审批事项编码:15003行政审批事项名称:船舶进出港口审批一、受理方式:书面二、办理期限:国际航行船舶1个工作日,国内航行船舶当场办理。

三、受理部门:上海海事局政务中心、分支海事局四、许可机关:上海海事局政务中心、分支海事局负责国内航行船舶;上海海事局政务中心、洋山港海事局、金山海事局、崇明海事局负责国际航行船舶。

五、审批流程:当场审批六、提交材料目录:(一)国际航行船舶:1.总申报单;2.船舶概况表;3.货物申报单;4.船员名单;5.旅客名单;6.危险货物舱单;7.落实护航措施的证明;8.经其他查验单位签署的《船舶出口岸手续联系单》;9.如果采取了禁止船舶航行的司法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则应提交该强制措施已经依法解除的通知;10.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及其复印件(中国籍船舶)。

(二)国内航行船舶:1.《船舶签证簿》;2.船舶电子信息卡;3.船舶国籍证书;4.船舶检验证书;5.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6.船员适任证书;7.防止油污证书(适用的船舶);8.船舶安全管理证书和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符合证明副本(适用的船舶);9.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10.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适用的船舶);11.船舶港务费缴纳或者免于缴纳证明;12.经批准的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适用的船舶);13.船舶营运证;14.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前款第3项至第8项所列证书信息已经由海事管理机构在船舶签证簿内记载或者存储在船舶电子信息卡且有效的,可以免于提交。

行政审批事项编码:15004行政审批事项名称:船舶污染港区水域作业审批一、受理方式:书面二、办理期限:1个工作日三、受理部门:上海海事局政务中心、分支海事局四、许可机关:上海海事局、分支海事局五、审批流程:当场审批六、提交材料目录:(一)船舶、码头、设施使用化学消油剂:1.水域的污染情况,包括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污染范围等;2.拟使用化学消油剂的品种型号及使用说明材料;3.说明申请使用化学消油剂的使用区域和污染情况、使用方法、使用时间、计划用量、使用理由和对使用效果的预测的材料;4.安全、防污染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

政务申请流程政务手续办理的流程与要点

政务申请流程政务手续办理的流程与要点政务申请是指个人或组织向政府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行政手续的过程。

政务手续办理的流程与要点对于个人和组织来说至关重要,因为它涉及到他们的权益和利益。

本文将介绍政务申请流程的基本步骤,以及办理政务手续时需要注意的要点。

一、政务申请流程的基本步骤1. 确定申请类型:首先,申请人需要确定自己要办理的政务手续类型,例如:营业执照申请、房屋证明申请等。

根据不同的类型,办理的程序和要求也会有所不同。

2. 材料准备:在办理政务手续之前,申请人需要准备好所需的材料。

这些材料可能包括身份证明、申请表格、相关证件复印件等。

确保材料的准备完整和准确是顺利办理政务手续的关键。

3. 申请途径选择:根据不同的政务申请,申请人可选择不同的途径进行办理。

现代技术的发展,使得政务申请可以通过线上途径进行,例如政务网站、手机APP等,也可以选择线下途径,直接前往相关部门进行申请。

4. 递交申请:在准备完材料之后,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方式将申请材料递交给相关部门。

如果是线上申请,需要按照提示的要求进行填写和上传材料;如果是线下申请,需要前往指定地点递交材料,并进行现场办理。

5. 审核与审批: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后,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判断其是否符合要求。

如果审核通过,相关部门会进行审批并发放相应的证明或批文;如果审核不通过,则会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材料。

6. 领取证件或批文:在政务手续办理完成后,申请人需要按照相关通知前往指定地点领取证件或批文。

领取时请注意核对个人信息和证件的准确性,如有错误或疑问,请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解决。

二、办理政务手续时需要注意的要点1. 完善材料准备:在办理政务手续时,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申请材料清单,确保所需材料的准备工作完整。

遗漏或不全的材料可能会导致申请无效或被退回。

2. 注意办理时限:政务手续办理通常有一定的时限要求,申请人应提前规划好时间,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办理流程。

人身保险公司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指引

人身保险公司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指引在现代社会中,人身保险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人关注的焦点。

在这种情况下,各个人身保险公司如何管理和运作成为了一项重要的任务。

为了规范人身保险公司的经营活动,人身保险公司必须向相关政府机构申请行政许可。

本文将就如何申报人身保险公司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一番探讨。

一、申请前的准备在向政府机构申请人身保险公司行政许可之前,公司必须做好以下工作:1.了解申请业务范围人身保险公司需要了解自己申请的业务范围,比如保险产品的种类、业务覆盖的地区等等。

对于不同的业务范围,申请时所需要准备的材料也不同。

2.了解申请受理机构人身保险公司需要了解自己所在地的申请受理机构,这些机构包括保险监管机构、市场监管等部门。

不同的受理机构所要求的申请材料也不同。

3.准备申请所需材料不同的行政许可事项所需提供的材料不同,但一般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公司章程、审计报告、风险管理制度等。

二、申请材料的准备人身保险公司在准备许可申请材料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许可申请表的填写在填写许可申请表时,需要注意填写准确、真实、完整。

申请表过于简单或者太过复杂都会影响审批进度。

2.营业执照副本的准备营业执照的副本应该是最新的,必须展示正确的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信息。

3.公司章程的准备人身保险公司的章程应该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股权结构、组织管理结构、管理程序、审批权限等必要信息。

4.审计报告的准备人身保险公司需要提交其最近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并加盖注册会计师的公章。

在申请人身保险公司行政许可时,审计报告是不可或缺的证明材料。

5.风险管理制度的准备人身保险公司需提交其风险管理制度,其中应涵盖风险评估、风险控制、投资管理等方面。

三、申请审批流程人身保险公司向政府机构申请行政许可的审批流程如下:1.初审和补正通知提交申请后,政府机构会先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如果存在缺失或不合规的情况,政府机构会发出补正通知要求公司补充提供所需材料或者调整材料内容。

审批表的填写与流程解读技巧

审批表的填写与流程解读技巧在工作场合中,审批表是一种常见的文件形式,用于记录和审批各种事务,如请假、报销、升职等。

正确填写审批表并了解流程解读技巧对于提高办公效率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填写审批表的基本步骤以及解读审批表流程的一些技巧。

一、填写审批表的基本步骤1. 仔细阅读审批表的说明:在填写审批表之前,首先要仔细阅读审批表的说明和要求。

了解审批表所涉及的事务类型以及需要填写的相关信息。

2. 填写基本信息:在审批表的首部或者指定的位置,填写相关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工号、部门、职务等。

确保这些信息的准确性,以免后续出现审批混淆或延误。

3. 填写具体事项:根据审批表的要求,填写具体事项的相关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审批表所需填写的内容会有所不同,可能包括时间、原因、金额等。

要确保填写的内容准确、清晰,以便审批人员明确了解事务的具体情况。

4. 附上必要的支持文件:某些审批事项可能需要附上相关的支持文件,如请假事项需附上请假条或医生证明。

在填写审批表时,确保附上必要的文件,以提供确认和核实的依据。

5. 核对和提交:填写审批表后,仔细核对填写的信息是否准确无误。

如有需要,可以请同事或上级协助核对。

核对无误后,按照审批流程要求提交表格。

根据具体流程,可以是交给上级直接审批或递交行政办公室等相关部门。

二、解读审批表流程的技巧1. 了解审批流程:在填写审批表之前,了解审批流程是很重要的。

不同类型的审批表可能有不同的流程,包括经办、审批、归档等环节。

了解整个流程,可以避免提交错误的环节或错过重要的审批节点。

2. 注意审批表中的注意事项:审批表中通常会有相应的注意事项或说明,这些内容对于申请人非常重要。

在填写时,应当仔细阅读并确保理解。

特别是涉及到材料要求、最终审批者等关键信息,需要格外关注。

3. 与相关人员沟通:如果对审批表的流程或内容有疑问,可以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比如,可以咨询行政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或直接向上级领导请教。

行政审批流程

行政审批流程
行政审批流程
本流程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监督落实执行、修订更新、培训和解释工作。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适用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劳务工、兼职、实生除外)。

审批事项及审批流程如下:
印章证照使用审批单
发起人填写《印章证照使用审批单》,部门负责人审核签批,总裁审批通过后,财务部留存申请并盖章。

公章、财务章、人名章、营业执照等证照使用,按此流程办理。

对内、对外合同均按此流程办理,审批单全部签批通过后,至财务部盖章,无需再签批《印章证照使用审批单》。

各部门有物资、办公用
品采购需求,统一按此流程执行。

(项目采购由城市合伙人本部负责采购)
合同审批
发起人填写《合同审批单》,部门负责人审核签批,财务部和总裁审批通过后,财务部留存申请并盖章。

采购入库需求由部门发起人填写《采购申请单》,行政部、部门负责人和财务部依次审核签批,总裁审批通过后,按签批意见报送财务入库单并据此执行结算费用。

人事申请
发起人填写人事相关表单,部门负责人和人事部审核签批,总裁审批通过后,财务部审核发放。

人员调岗、调薪、请假、离职均按财务部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固定资产出库
由行政部填写《出库单(固定资产)》,经财务部审批后出库物资费用借款/报销。

补助申请
发起人填报《补助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和总裁审核签批,人事部按签批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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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所需材料:
1、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2、设施设备清单
3、管理制度材料
4、人员信息
5、动物防疫条件自查表
6、当地辖区兽医部门出具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意见
7、《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审批程序:
1、申请人提交申请和有关申报材料送行政审批中心;
2、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其防疫条件进行审查,予以许可的,由市畜牧兽医局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
所需材料:
1、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性和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及规范的声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动物防疫合格证复印件;
4、全国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证书复印件;
5、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
6、从业人员培训计划;
7、最近一个生产周期的诊疗记录
审批程序:
1、申请人提交申请和有关申报材料,经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初审后10个工作日内送市行政审批中心;
2、由市畜牧兽医局进行审查后逐级上报省畜牧兽医局和农业部审批。

三、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许可
所需材料:
1、《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申请书》;
2、《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第二章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审批程序:
1、申请人提报申报资料并经县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2、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3、符合条件转报省饲料管理部门。

四、动物诊疗许可证
所需材料:
1、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2、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
3、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5、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设施设备清单;
7、管理制度文本;
8、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

审批程序:
1、申请人提交申请和有关申报材料送行政审批中心;
2、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其防疫条件进行审查,予以许可的,由市畜牧兽医局发放。

五、生鲜乳收购许可
所需材料:
1、开办生鲜乳收购站申请;
2、生鲜乳收购站平面图和周围环境示意图;
3、冷却、冷藏、保鲜设施和低温运输设备清单;
4、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5、开办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从业人员的培训证明和有效的健康证明;
7、卫生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制度。

审批程序:
1、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对生鲜乳收购站进行现场审核验收;
2、审核合格批准发证。

六、生鲜乳运输许可
所需材料:
1、《生鲜乳运输申请书》;
2、车辆所有者的身份证和车辆行驶证、保险证及复印件;
3、车辆驾驶员身份证和驾驶证及复印件;
4、从业人员培训证明、健康证明及复印件。

审批程序: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准予发证。

七、兽药经营许可
所需材料:
1、填写《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证明材料两份;
3、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材料两份;
4、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两份;
5.兽药经营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两份。

审批程序:
1、申请人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由行政审批中心综合窗口初审并受理;
2、经市畜牧兽医局医政药政科现场检查;
3、检查合格的,由行政许可科交市行政审批中心综合窗口告知并发证;
4、申请人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八、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用地)登记备案证明
所需材料:
1、山东省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登记备案证明;
2、土地出租、转包合同;
3、标有尺寸的平面布置图、位置图;
4、兴办单位、个人提出项目建设书面申请书,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法人、身份证号、养殖品种、养殖规模、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总投资额、建设年限等;
5、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意见书。

审批程序:
1、申请人提报相关材料;
2、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对备案申请现场核查;
3、予以备案。

九、饲料生产企业年度备案
所需材料: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年度备案表》。

审批程序:
1、申请人提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年度备案表》并经县级饲料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2、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符合条件报省饲料管理部门备案。

十、饲料生产许可
所需材料:
1、《饲料生产企业设立申请书》;
2、《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第二章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企业名称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预告核准。

审批程序:
1、申请人提报申报资料并经县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2、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3、符合条件转报省饲料管理部门。

十一、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
所需材料:
1、《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章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审批程序:
1、申请人提报申报资料并经县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2、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3、符合条件转报省饲料管理部门。

十二、山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所需材料:
1、《山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育种或者制种方案,饲养管理制度,投入品使用管理、疫病监测防治、人员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
3、单品种群体规模及品种来源证明;
4、种畜禽合格证、检疫合格证、家畜系谱证明;
5、动物防疫合格证;
6、种畜禽场区平面图、设施设备清单;
7、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明或者职称证书;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新设立企业还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土地使用证明。

审批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和有关申报材料;
2、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报市级主管部门审核;
3、市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报省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十三、草种经营许可证审批(杂交种子除外)
所需材料:
1、草种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经营场所照片、产权或合法使用权证明;
3、草种仓储设施清单、照片及产权或合法使用权的证明。

审批程序:
1、申请人提报相关材料和申请;
2、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
3、符合条件的,发给种子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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