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机构介绍
国外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下行政机构

国外保护用户权益的下行政机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用户意识的提高,保护用户权益成为了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的重要议题。
在国外,许多政府部门和机构都致力于保护用户权益,并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监管措施来确保用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本文将介绍一些国外主要的保护用户权益的下行政机构,希望可以对我国相关工作提供一些借鉴和启示。
1.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简称FTC)是美国的一家独立机构,成立于1914年,负责监管和促进公平的市场竞争,保护用户免受欺诈和不正当商业行为的侵害。
FTC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并执行反垄断法、反托拉斯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调查并打击不当商业行为,如虚假广告、不当销售和垄断行为;推动企业和用户之间的信息对称,帮助用户做出明智的消费决策。
2. 欧洲用户保护合作组织(CPC)欧洲用户保护合作组织(Consumer Protection Cooperation,简称CPC)是欧盟成员国之间的合作机构,成立于2004年,旨在加强跨国用户权益保护合作,共同应对跨境用户权益侵害问题。
CPC的主要职责包括:协助欧盟成员国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案件协助;组织联合调查和执法行动,打击跨国用户权益侵害行为;推动国际用户保护标准的一致性和提高。
3. 澳大利亚公平竞争和用户委员会(ACCC)澳大利亚公平竞争和用户委员会(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简称ACCC)是澳大利亚的一个独立机构,成立于1995年,负责执行《澳大利亚竞争和用户法》,保护澳大利亚的市场竞争和用户权益。
ACCC的主要职责包括:监管和预防反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和虚假广告;协助用户解决消费纠纷,保障用户权益受到全面保护。
4. 加拿大用户事务局(OCA)加拿大用户事务局(Office of Consumer Aff本人rs,简称OCA)是加拿大政府的一个部门,隶属于经济发展和贸易部,负责制定和执行《加拿大用户权益法案》,保护加拿大用户权益不受侵犯。
欧洲的法律与司法体系

欧洲的法律与司法体系欧洲地区拥有多个国家,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法律体系和司法机构。
然而,由于欧洲的历史背景和一些共同的价值观,一些共同的法律原则和体系在欧洲范围内逐渐形成。
本文将介绍欧洲的法律和司法体系,以及对欧洲一体化的影响。
一、欧洲法律体系的分类欧洲的法律体系可以分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两大类。
大陆法系主要存在于欧洲大陆的国家,比如法国、德国、意大利等。
它以罗马法系为基础,注重立法的明确性和详尽性,法官在案件审理中注重对法律文字的解释和对先例的引用。
英美法系主要存在于英国和其前殖民地国家,比如英国、美国、加拿大等。
它以普通法为基础,重视案例法和法官的判例,法官在案件审理中注重对类似案例的比较和对相关法律原则的引用。
二、欧洲司法体系的组成欧洲的司法体系主要由国家法院和欧洲法院组成。
国家法院负责处理国内的法律事务,根据各国的法律体系进行裁决。
欧洲法院则是欧洲联盟的司法机构,负责对欧盟法律的解释和认可,以及对各成员国政府之间的纠纷进行裁决。
欧洲法院的裁决具有强制性,对各成员国的法律具有约束力。
这使得欧洲法律在欧盟范围内具有较高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同时,欧洲法院的裁决也对国家法院的判决产生影响,从而对欧洲的法律体系产生影响。
三、欧洲法律的一体化进程随着欧洲一体化的进程,欧洲的法律体系逐渐融合和统一。
欧盟通过制定共同法律和条约,促进了欧洲国家之间的合作和交流。
欧盟法律的引入和逐渐取代国家法律,进一步推动了欧洲法律的统一。
欧洲一体化还促进了欧洲国家之间的司法合作。
欧洲捕获令和欧洲逮捕令的引入,加强了欧洲国家之间的刑事司法合作。
此外,欧洲法院的裁决也为欧洲国家提供了法律上的指导,进一步增强了欧洲的法律统一性。
四、欧洲的法律挑战和改革欧洲的法律体系面临着一些挑战和改革的需求。
首先,由于欧洲的多样性和历史背景的不同,欧洲的法律在一些方面仍存在差异。
这给欧洲一体化带来了困难,需要进一步的协商和适应。
其次,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欧洲的法律也需要适应和应对新的挑战。
高中政治人教版选修三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专题5.5欧盟区域一体化组织的典型课件(共17张ppt)

2、欧盟的扩张
1973年英国、 爱尔兰、丹麦
东欧国家加入欧盟必须严格遵守政治 经济标准,欧盟东扩是西方国家对中 东欧西化的过程
2004、马耳他、塞浦路 斯、波兰、匈牙利、捷 克、斯洛伐克、斯洛文 尼亚、爱沙尼亚、拉脱
维亚、立陶宛
3.欧盟的特点
• 1、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 • 2、直接动力:二战后联合起来求和平、谋发展 • 3、具有超国家性质的区域性组织,成员国向欧盟
位
与国际组
欧盟在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中,
织的关系
占据着重要地位。
作
欧盟在国际事务中有重要影响,发挥着重大作用。如,欧
用
盟主张多边主义方针,主张发挥联合国的作用,国与欧盟
1.中欧之间建立了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欧盟是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双方在国际事务、科技文化
9
7、欧盟在世界多极化中的地位和作用
经济 欧盟具有超强的经济实力。
2018上半年,美国GDP总 量高达10.1万亿美元,而 欧盟则以9.42万亿美元紧 追其后,和美国仅相差 0.68万亿美元,超越了世 界上绝大部分的国家。
地
与其他国
政治 家的关系
欧盟27个成员国具有鲜明的集团优 势,具有广泛的国际影响力。
④是欧元区国家基于各自利益的产物
A.①④ B.②③
C.①②
D.③④
巩固练习
• 去 不久前,美国总统特朗普签发对进口钢铝征收高 额关税的行政令。面对“盟主”的强大压力,欧 盟坚决要求美国给予欧盟所有成员国豁免新钢铝 关税的待遇,否则将采取报复措施。由此可见, 作为国际组织的欧盟 A.代表各成员国的共同利益开展活动 B.通过多层次的机构开展活动 C.践行多边主义以集体应对各种挑战 D.按照主权平等的原则开展活动
区域性国际组织+课件-2022-2023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一当代国际政治与经济

①承认多样性,强调灵活性、渐进性和开放性。 ②遵循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自主自愿的原则。
4.APEC的组织机构:P97
5.中国与亚太经合组织的关系:
中国是亚太经合组织的重要成员。1991年加入亚太经合组织以来, 中国参加了历届部长级会议和历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积极参与 各层次各领域合作,为促进亚太经合组织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
小组三: 请介绍东南亚国家联盟
1.性质; 2.运行机制(作用); 3.相关机构; 4.中国与东盟的关系;
1.性质
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 盟),是亚洲最令人瞩目的 区域性国际组织。
1967年成立,有10个成员国: 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 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 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
小组一: 请介绍欧洲联盟
1.性质和特点; 2.发展历程; 3.宗旨; 4.相关机构; 5.作用及局限性 6.中国与欧盟的关系
一、欧洲联盟:区域一体化组织的典型 1.欧洲联盟的性质与特点:
性质: 欧洲联盟成为当今世界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性国际组织,成
为世界格局中的重要力量。
特点: 欧盟是由成员国组成的具有超国家性质的区域性组织。成员国
4.欧盟的主要机构: 欧洲理事会 欧盟理事会
欧盟委员会
欧盟首脑会议, 欧盟的最高决策机构
负责日常决策, 拥有欧盟立法权
欧盟常设执行机构
欧洲议会 欧洲法院
监督、咨询机构, 也有部分立法权
欧盟的最高法院
欧盟对外行动署 负责协调成员国外交政策
欧洲理事会前主席图斯克强调,团结是欧盟最珍贵的资产,各 国认同未来将继续加强互信和团结。 实现各成员国的共同目标
efsa认证申请

efsa认证申请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EFSA(European Food Safety Authority)是欧洲食品安全局的缩写,成立于2002年,是欧洲联盟的一个独立机构,负责对食品、饮料、饲料及动植物保健产品进行风险评估,并向欧盟委员会和成员国提供建议。
EFSA认证是欧洲食品安全局对食品、饮料和营养保健产品进行的认证,其主要目的是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EFSA的认证流程相对复杂,需要经历多个步骤。
申请者需要向EFSA提交申请表格,详细描述产品的成分、生产过程、安全性等信息。
接着,EFSA将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符合认证标准。
如果初步审查通过,EFSA将进行更加详细的评估,包括对产品成分、安全性、食用指导等方面的审核。
在评估过程中,EFSA可能会要求申请者提供额外的信息或进行必要的实验。
EFSA的认证标准非常严格,申请者需要确保其产品符合欧盟相关法规和标准。
申请者必须提供充分的科学证据证明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包括临床研究、毒理学实验等。
申请者还需要确保产品的标签、广告等内容符合欧盟法规,不得误导消费者。
获得EFSA认证对申请者来说有很多好处。
EFSA认证是欧盟市场准入的重要条件之一,可以帮助申请者开拓欧盟市场。
EFSA认证可以提高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增加产品的竞争力。
EFSA认证还可以为申请者提供权威的科学支持,帮助其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获得EFSA认证并不容易,需要申请者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
申请者需要配合EFSA进行详细的评估和审核,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申请者还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用于评估和认证过程。
EFSA认证是欧盟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环节,是保障消费者健康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获得EFSA认证可以帮助申请者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加消费者信任度。
尽管认证过程较为繁琐,但对于追求高质量和安全的企业来说,获得EFSA认证无疑是值得的投资。
希望更多的企业能够关注EFSA认证,提高产品质量,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健康的食品。
欧盟的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欧盟(European Union,简称EU)是一个由欧洲国家组成的政治和经济联盟。
自1957年成立以来,欧盟在政治、经济、法律等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欧盟的法律规定对于成员国和欧盟机构都具有约束力,本文将详细介绍欧盟的相关法律规定。
二、欧盟法律体系概述1. 欧盟法律渊源欧盟法律渊源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欧盟条约:欧盟的法律体系建立在一系列基本条约之上,如《罗马条约》、《马斯特里赫特条约》、《阿姆斯特丹条约》和《里斯本条约》等。
这些条约规定了欧盟的宗旨、组织结构、决策程序等基本框架。
(2)欧盟立法:欧盟机构根据条约授权制定的法规、指令和决定等。
其中,法规具有普遍约束力,适用于所有成员国;指令具有指导性,成员国需在规定时间内转化为国内法;决定则针对特定个案。
(3)欧盟法院判例:欧盟法院的判例对成员国具有约束力,是欧盟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4)国际协定:欧盟与第三国签订的协定,如《欧洲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
2. 欧盟法律效力欧盟法律具有优先性,即在成员国法律与欧盟法律发生冲突时,应以欧盟法律为准。
此外,欧盟法律对成员国具有直接效力,即成员国无需将欧盟法律转化为国内法即可执行。
三、欧盟主要法律规定1. 欧盟基本权利欧盟基本权利包括个人权利、集体权利和社会权利。
这些权利在《欧洲联盟基本权利宪章》中得到明确规定,包括:(1)人身自由和尊严:禁止酷刑、禁止奴隶制和强迫劳动、禁止种族歧视等。
(2)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保障个人和媒体的言论自由、新闻自由。
(3)宗教自由:保障个人宗教信仰自由。
(4)平等权:禁止性别、种族、宗教、国籍、出生、残疾等歧视。
(5)社会权利:保障工作权、社会保障权、教育权等。
2. 欧盟内部市场欧盟内部市场是指成员国之间取消关税、配额等贸易壁垒,实现商品、服务、资本和劳动力的自由流动。
主要法律规定如下:(1)关税同盟:成员国之间取消关税,对第三国实行统一关税。
(2)货物自由流通:成员国之间取消货物进出口限制,实现货物自由流通。
APEC与欧盟

APEC与欧盟
总体来说,欧盟组织更紧密,亚太经合组织松散,就社会政治制度而言,既有资本主义国家,又有社会主义国家;就宗教信仰而言,既有基督教国家,又有佛教国家;就文化而言,既有西方文化,又有东方文化
组织形式上:成员国较多差异也较大,比较混乱,范围也较大,无统一组织与领导定期协商。
欧盟是政治经济组织往区域一体化发展目前对防务(不能用军事)共享和一体化也有很大成就,。
组织形式:有统一组织和领导,相对规范化,一体化程度较大,有统一价值符号(货币等)。
合作范围:亚太经合组织是一个区域性的经济论坛它的范围仅限于经济领域,而欧盟的范围包括经济政治军事亚太经合组织没有跨越主权的机构,欧盟有跨越主权的机构
运转:APEC的运转不是靠谈判或是规则而是靠达成协定共识。
以磋商代替谈判,以论坛承诺代替法律协定是APEC最大特点。
具体方式有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
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是APEC的长远目标。
内部建设:欧盟实现关税同盟和共同外贸政策,实行共同的农业政策,建立政治合作制度,基本建成内部统一大市场。
这些APEC做不到
内部机构:欧盟机构有议会、法院、统计局、审计院、中央银行等APEC不可能有的机构。
而且,欧盟有自己的日常性工作机构。
政策的推行:欧盟可以推行内部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而且推行起来有执行力,APEC却不行。
而且欧盟有自己的货币体系和银行体系。
货币:欧盟有自己的欧元区,货币统一。
APEC没有
资源:欧盟内部成员国资源共享,而APEC无法做到
欧盟的确定有一个进程,而APEC没有。
欧盟适用的法律(2篇)

第1篇一、引言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简称欧盟)是一个由欧洲国家组成的政治经济联盟,其法律体系是基于一系列的条约和法规构建的。
这些法律适用于所有欧盟成员国,旨在促进成员国之间的经济一体化、政治合作和社会发展。
本文将介绍欧盟适用的主要法律框架,包括基础条约、主要法规和指令等。
二、欧盟基础条约1.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Maastricht Treaty)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于1993年生效,是欧盟成立的重要基石。
该条约确立了欧盟的三个支柱:欧洲共同体(EC)、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CFSP)和司法与内政事务(JHA)。
2. 阿姆斯特丹条约(Amsterdam Treaty)阿姆斯特丹条约于1999年生效,对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进行了修改,增加了欧洲议会和欧洲委员会的权力,并引入了欧洲公民概念。
3. 布鲁塞尔条约(Nice Treaty)布鲁塞尔条约于2003年生效,对欧盟机构进行了改革,包括扩大欧盟委员会和欧洲议会的规模,以及修改欧盟决策程序。
4. 里斯本条约(Lisbon Treaty)里斯本条约于2009年生效,是欧盟历史上最全面的改革条约。
该条约进一步扩大了欧洲议会的权力,简化了欧盟决策程序,并引入了欧洲理事会主席和外交政策高级代表职位。
三、欧盟主要法规1. 指令(Directives)指令是欧盟立法的一种形式,要求成员国在其国内法律中实施特定要求。
指令通常不规定具体实施措施,而是设定目标和原则,由成员国自行制定具体措施。
2. 法规(Regulations)法规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欧盟所有成员国都有直接约束力。
法规在欧盟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3. 决定(Decisions)决定是欧盟机构为特定目的而作出的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决定可以针对特定个人或机构,也可以针对所有成员国。
四、欧盟主要指令1. 消费者保护指令欧盟消费者保护指令旨在确保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享有公平的交易条件,包括产品安全、信息透明度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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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机构介绍欧盟联盟(European Union,以下简称“欧盟”)的前身是由西欧12国组成的欧洲共同体。
经欧洲共同体各成员国批准,《欧洲联盟条约》(即:《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于1993年11月1日正式生效。
欧洲联盟现在成员国15个,即法国、德国、意大利、英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爱尔兰、丹麦、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芬兰和瑞典。
欧盟是一个超国家的组织,既有国际组织的属性,又有某些邦联甚至联邦的特征。
欧盟的条约使其成为一个高度自主决策机构,赋予立法权限。
欧盟成员国自愿将国家部分主权转移至欧盟,欧盟在机构的组成和权利的分配上,强调每个成员国的参与,其组织体制以"共享"、"法制"、"分权和制衡"为原则。
欧共体还远不是一个国家意义上的联邦,因为至少在政治体制上欧共体各国仍以各政府协调为基础,但一些学者将其称为“超国家组织”,因为其的确具有了某些联邦的特征。
如:一系列基础条约具有共同体宪法的作用;欧共体条约创建了立法、执法机关并赋予它们各种权力;共同体条约、共同体机关的立法在各成员国有直接效力,优先于成员国法律适用;欧共体条约更创设了欧洲法院,并且赋予其解释“宪法”――欧共体条约的权力等等。
[总部所在地]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
[组织机构]根据马约规定,欧盟理事会(European Council)在欧盟组织中占有中心地位,是欧盟成员国首脑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两次,理事会主席由各成员国每6个月轮流担任。
欧盟理事会是欧盟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各成员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及欧盟委员会主席组成,主要是确定欧盟的内部建设和对外关系的大政方针。
欧盟理事会秘书长兼任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现任主席国、下任主席国和高级代表组成“三驾马车”。
按条约规定,欧盟主要机构如下:1.欧盟部长理事会(Council of Ministers)部长理事会是欧盟的日常决策机构,由成员国外长组成总务理事会,其他部长组成专门理事会,主席亦由成员国轮任,任期6个月。
部长理事会,分为由各成员国外长组成的总务理事会和农业、财经、科研、工业等部长组成的专门委员会。
部长理事会主要负责制订欧盟法律、法规和有关欧盟发展、机构改革的各项重大政策;根据欧洲联盟条约,负责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司法、内政等方面的政府间合作与协调事宜;任命欧盟主要机构的负责人并对其进行监督。
2.欧洲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欧洲委员会是欧盟的常设执行机构,负责实施欧盟条约和欧盟理事会作出的各项决定,向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提交报告和决议草案,处理欧盟日常事务,代表欧盟对外联系和谈判。
在欧盟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方面,只有建议权和参与权。
是欧盟的常设执行机构,负责起草政策、法规、报告和建议,并保证欧盟的政令在各成员国畅通。
欧委会是欧盟唯一有权起草法令的机构,受欧洲议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实施欧盟有关条约、法规和欧盟理事会作出的决定;向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提出政策实施报告和立法动议;处理欧盟日常事务,代表欧盟进行对外联系和贸易等方面的谈判。
委员会总部设在布鲁塞尔,委员会的任期为五年。
委员会由二十个委员组成,每个委员负责一定范围的事务。
在委员会的组成上,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西班牙各占二人,其它成员国各占一人。
委员会设主席一名和两名副主席,现任主席普罗迪(意大利人)。
欧委会下设36个总司级单位,分别是:总秘书处、法律部、新闻和通讯总司、经济和金融事务总司、企业总司、竞争总司、就业和社会事务总司、农业总司、交通总司、环境总司、研究总司、联合研究中心、信息社会总司、渔业总司、内部市场总司、地区政策总司、能源总司、税收和海关总司、教育和文化总司、健康和消费者保护总司、司法和内部政策总司、对外关系总司、贸易总司、发展总司、扩盟总司、对外关系公共部、人道援助办公室、欧盟统计局、人事和行政总司、总监察司、预算总司、财政控制总司、欧盟反欺诈办公室、联合口译和会务部、翻译部、出版办公室。
3.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是欧洲联盟的监督和咨询机构,所通过的决议一般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拥有欧盟部分预算决定权,并监督预算的执行情况;在一些重要的领域,如签署国际协议、任命欧盟委员会委员、新成员国加入欧盟等方面,审查通过理事会所作出的决定;有权提出立法动议,对立法有否决权;监督欧委会的工作,有权以三分之二多数弹劾委员会,迫其集体辞职。
议会总秘书处设在卢森堡。
在一九九二年爱丁堡首脑会议上正式确认斯特拉斯堡为欧洲议会全体会议所在地,各委员会和各党团会议在布鲁塞尔举行。
欧洲议会共有626名议员,从1979年起,议员由普选产生,任期五年。
各成员国的分配情况为:德国99名、法国、英国、意大利各87名,西班牙64名,荷兰31名,比利时、希腊、葡萄牙各25名,瑞典22名,奥地利21名,丹麦、芬兰各16名,爱尔兰15名,卢森堡6名。
4.欧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Auditors)欧盟最高终裁机构,以欧盟规章法律为准绳,负责维护欧盟所有决议的执行,保障欧盟规章得到尊重,并对条约和规章作出终裁性解释,审理和裁决在执行欧盟条约和有关规定中与成员国同类规定相矛盾的各种争议。
法院设在卢森堡。
欧洲法院有15个大法官,由各成员国同意后任命,任期6年,再选可连任。
法院还设有6个总咨询,他们不代表任何国家,仅代表法律。
欧洲法院的管辖权是广泛的,总的讲它是在解释和适用法律,而它受理的案件却使它仿佛是一个兼具国际法院、行政法院、民事法院以及超国家的宪法法院多种属性的法院。
5.欧洲审计院(European Court of Auditors)根据马约,审计院是欧盟5个主机机构之一,负责审查欧盟收支状况,审计欧盟名机构的财务,确保欧盟财政的正常管理。
审计院设在卢森堡。
6.其它机构重要机构有经济社会委员会、地区委员会和欧洲投资银行等。
1993年还决定增设一系列业务机构,如欧洲金融机构(法兰克福)、欧洲警署(海牙)、欧洲环保局(哥本哈根)、欧洲毒口监察局(里斯本)、内部市场协调局(马德里)、兽医监察局(都柏林)、欧洲培训基金会(都灵)、欧洲职业培训中心(希腊)、欧盟翻译中心(卢森堡)等。
7,欧盟的立法形式欧盟的立法有条约、协议和法规等,其中,条约是欧盟的根本大法,可视为欧盟的宪法。
欧盟颁布的法令有4种形式:法规(regulation),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立法,要求成员国不折不扣地执行。
只要法规在《官方公报》上一经公布,即生效或在数日内生效。
指令(directive),这是对成员国具有约束力的立法,但指令只强调目的,至于如何执行,由成员国自定。
指令一般有一个限期,在此限期内,允许成员国参照执行或把指令纳入本国立法,逐步实行。
决定(decision),这是一种执行决议,是执行欧盟法令的一项行政措施,目的在于提高欧盟法令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约束有关成员国、公司或某个人。
决定可由理事会或委员会发布,往往涉及有关协议规定的某个领域,对企业或个人行为产生直接影响。
推荐和意见(recommendation就对成员and opinion),对某个问题理事会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形成指令,国提出推荐或意见,作为欧盟立法趋势和政策导向,供成员国参考。
另外,欧盟还发布"通讯"(communication),是欧委会为起草法案征求意见的一种形式。
(资料来源:欧洲联盟简介,/zhzt/000043/002/ 20010425002595.shtml)欧盟社会经济概况现有15个成员国总面积为333.7万平方公里,人口3.76亿,1999年欧盟国内生产总值达84583亿美元,超过美国和日本。
欧盟是世界最大经济一体化集团,拥有巨大经济实力,是当今全球经济结构中的重要一极,与美、日三足鼎立。
欧盟还是世界最大贸易集团,1996年外贸总额达到44 56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6%,占世界贸易总额的将近一半,是美国的2倍多,日本的4倍多。
但欧盟在微电子、化学、生物工程、航天等高技术领域,处于弱势。
据欧盟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字,欧盟15国2003年7月份失业率为8.1%,比6月份提高0.1%,同比上升0.4%,失业总人口达1430万人。
欧盟失业率远高于美国的6.2%和日本的5.3%。
失业率较低的成员国为卢森堡(3.7%)、荷兰(4.2%)、奥地利(4.5%)和爱尔兰(4.7%)。
西班牙就业状况最为严峻,失业率高达11.4%,德、法两国失业率为9.4%。
资料来源:World Bank, World Development Report 2004.2欧盟的区域结构与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2区域结构在欧盟15国,区域发展空间结构是不平衡的。
如果按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和就业率划分,欧盟目前的区域空间基本上是两分法:即分为中心区域和边缘区域。
中心区域从英国北约克郡和伦敦,经过法国北部、比利时、荷兰,又经德国汉堡等地等,形成一个发展速度最快的地带,其形状象个香蕉,故称蓝香蕉带(blue banana)。
这一地带只占欧盟土地面积的七分之一,欧盟人口的三分之一,而近一半(47%)的欧盟总收入产生在那里。
而围绕这一中心地带的边缘区域就较为贫困。
边缘区域的边缘特性(peripherality)对创新水平、新企业的设立以及区域经济体之间的外部控制程度产生逆动效应(adverse effect)。
普泛而言,希腊、包括撒丁岛和西西里在内的意大利南部、科西嘉岛、西班牙、葡萄牙、爱尔兰和苏格兰的高地和诸岛屿,这些地区都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
在这些地区,农业劳动人口比例较大,工业劳动人口比例低于平均水平。
此外德国东部诸州,也就是那些新联邦州是老工业基地,服务业比重小,集中了许多相对不熟练的产业工人。
有一部分地区虽然不属于边缘区域,但是失业率和工业部门就业人员比重高于欧盟平均水平,为数不少的此类地区位于西欧的那些煤矿区,如苏格兰中部,英格兰东北部,北坎布里亚郡,南约克郡, 英格兰西北部,南威尔士,法国的北加来海峡省(Nord-Pas-de-Calais)和东部地区(Est regions),比利时瓦隆地区(Region Wallonne)的局部,以及德国的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
这些地区的钢铁工业也在衰退中。
这样一种中心-边缘格局不仅对边缘地区不利,也对中心地区不利,比如经济活动大量集中在中心区域会造成交通堵塞、环境污染和卫生健康问题。
中心地带的人口大量集中,相应的城市化水平也高,与知识经济有关的高技能功能在这里的分布份额远高于其他地区。
商业中心、研究机构以及大量高素质工人都集中在中心地带。
中心地带的生产率由此比边缘地带高大约2.4倍。
在经济活动方面,欧盟缺少多中心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