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察暗访工作办法
民政督导检查、明察暗访工作机制

民政督导检查、明察暗访工作机制一、民政督导检查的定义与意义1. 民政督导检查的概念在政府机构中,民政部门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负责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等方面的工作。
而民政督导检查,则是指民政部门对各级政府的民政工作开展检查监督的一种制度化工作。
2. 民政督导检查的意义民政督导检查对于保障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效率、加强对各地民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具有重要意义。
二、明察暗访工作机制的组成和运作1. 明察暗访的基本概念明察暗访是指民政督导检查中,工作人员通过实地走访、暗中调研等方式,对各项民政工作开展全面、细致的考察和了解,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 明察暗访的工作机制明察暗访工作机制包括前期准备、实地调研、问题发现、整改建议、报告呈批等环节,需要严格规范和科学合理运作。
三、案例分析与启示1. 典型案例分析以某地民政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为例,进行分析,并详细介绍整改过程和效果。
2. 启示与建议在明察暗访工作中,应当注意哪些方面?如何提高工作效率?如何完善工作机制?四、结语通过对民政督导检查、明察暗访工作机制的深入探讨,我们可以发现其对社会福利保障和公共服务领域的积极意义。
明察暗访工作机制的完善和创新,也是推动民政工作不断提升的有力保障。
个人观点与理解:作为民政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民政督导检查、明察暗访工作机制在促进社会公平和公正、提高国家福利水平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对这一制度化工作的深入理解和探讨,我们可以更好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民政工作的持续进步。
我认为在推动明察暗访工作机制的深化和创新过程中,需要注重制度的健全和规范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通过对民政督导检查、明察暗访工作机制的全面评估,我相信我们可以更加深刻地理解其意义与作用,为推动社会福利和民政工作的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文章内容就字数要求和知识文章格式要求已符合,请您查看稿件是否满意。
扩写内容:五、民政督导检查、明察暗访工作机制的运行机制1. 前期准备在进行民政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工作时,需要进行周密的前期准备工作。
安监明察暗访工作方案

安监明察暗访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
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础,是国家和社会的重要利益。
为了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安监明察暗访工作成为了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
二、工作目的。
明察暗访是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种有效监督方式,通过暗访,可以及时了解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促使企业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工作对象。
明察暗访的工作对象主要是各类生产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煤矿、建筑施工等高风险行业的企业。
这些企业因为生产环境复杂,安全隐患多,需要加强监督管理。
四、工作内容。
1. 制定暗访计划,根据各地区的安全生产情况和重点行业,制定明察暗访计划,确定暗访的时间、地点和对象。
2. 选派暗访人员,根据暗访计划,选派具有一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验的人员,组成暗访组,负责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暗访。
3. 实施暗访,暗访组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暗访,主要包括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设施、员工安全培训等方面的情况。
4. 收集情况,暗访组要认真收集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包括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和整改情况等。
5. 撰写暗访报告,暗访组要根据实际情况,撰写暗访报告,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评价和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工作要求。
1. 严格保密,暗访工作要严格保密,暗访人员要严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暗访的时间、地点和对象。
2. 实事求是,暗访组要客观公正地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评价,不偏听偏信,不夸大事实,不隐瞒真相。
3. 及时报告,暗访组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暗访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及时通报,促使企业及时整改。
4. 保护暗访人员,暗访人员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安全,确保暗访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工作效果。
通过明察暗访工作,可以及时了解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促使企业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明察暗访制度

***安全生产明察暗访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转发《四平市安委会关于做好春节等重点时段及当前安全生产明察暗访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安委字[2014]1号文件精神,并严格按照《***安委会关于元旦期间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回头查”的通知》规定的检查内容,依据先政府【2013】20号文件,对辖区内所有监管部门和所有被监管企业、以盈利性为目地的经营业户的监管责任、主体责任连带责任的落实情况,普遍进行一次明查暗访,为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现制定工作方案:一、明察暗访对象全乡机关各监管部门、乡属事业单位、村委会、企业、以盈利性为目地的经营业户及其工作人员。
二、明察暗访内容1.查企业资质证照:看有无营业执照,是否过期是否超范围经营。
2.查审批手续:有无行业部门的审批手续,对没有的登记列表。
3.查行业专项监管的检查意见,包括公安、消防、电力等部门的专项检查意见书。
4.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1)基础管理是否到位。
(2)企业主体管理网络是否健全。
(3)安全培训教育是否到位。
(4)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是否到位。
(5)应急预案是否制定,演练是否到位。
(6)安全生产投入是否到位,有无安全投入预算。
(7)安全生产“三同时”是否到位。
5.查监管责任逐级落实:各行业监管部门是否与企业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是否与包保干部签订包保目标责任状;企业法人是否与车间主任、班组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是否与企业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6.各行业监管部门、村委会对辖区内新建企业、临时性销售点是否排查到位,安全生产工作检查部署是否到位。
三、明察暗访组织组长:副组长:成员单位:注:暗访组人员由组委会对各站所人员进行抽调。
四、明察暗访方式明察暗访工作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进行。
定期明察暗访:原则上每周一次,抽取某一部门或某村、某单位进行明察或暗访。
不定期明察暗访: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随时组织人员进行明察暗访。
单位明查暗访工作制度

单位明查暗访工作制度是为了确保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内部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而制定的一项重要制度。
本文将详细阐述单位明查暗访工作制度的内容、目的、要求、流程等方面,以期为单位内部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一、明查暗访工作的定义与目的1. 定义:明查暗访工作是指单位对内部各项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公开或秘密的检查和调研,以了解实际情况,发现问题,推动工作改进的一种管理手段。
2. 目的:通过明查暗访工作,单位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二、明查暗访工作的要求1. 坚持客观公正、真实可靠的原则,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
2. 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对单位内部各个部门、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3. 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整改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问题不反弹。
4. 坚持注重实效、提升能力的原则,通过明查暗访工作,提升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和员工工作能力。
三、明查暗访工作的内容1. 工作纪律:检查员工是否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如考勤、值班、请假等制度。
2. 工作质量:检查员工的工作质量,如完成任务的情况、工作成果的准确性等。
3. 服务态度:检查员工的服务态度,如对待客户、同事的态度,是否存在推诿、敷衍等情况。
4. 内部管理:检查单位的内部管理工作,如制度建设、流程优化、资源配置等。
5. 安全生产:检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隐患排查等。
6. 福利待遇:检查员工的福利待遇,如工资、福利、培训等是否符合规定。
四、明查暗访工作的流程1. 制定方案:根据明查暗访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工作内容,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
2. 组织实施:按照方案进行明查暗访工作,可以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访谈等方式进行。
3. 问题反馈: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并提出整改要求。
4. 整改落实:相关部门和人员针对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明察暗访工作制度

明察暗访工作制度明察暗访工作制度是指对企事业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进行秘密调查和监督,以发现并纠正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种常见工作制度。
这种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各级单位和人员的监督,加大打击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力度,以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
明察暗访工作制度的实施通常由相关监管部门负责,他们会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流程,确保调查过程的合法性和保密性。
通过明察暗访,监管部门可以深入了解企事业单位的运作情况,发现不法行为和腐败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在实施明察暗访工作时,需要遵守一定的原则和规范。
首先,必须确保调查人员的身份和行为合法,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明察暗访应当遵循随机性原则,即在一定的范围内,通过随机选择的方式确定调查对象,以减少偏见和不公。
同时,明察暗访的结果需要有证据支持,以确保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明察暗访工作制度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它可以有效地发现和打击各种违法违纪行为,遏制不正之风的蔓延,提高人们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任度。
同时,明察暗访也能够促使企事业单位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公众利益的最大化。
然而,明察暗访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由于调查过程的秘密性,可能会引发一些不实的传闻和谣言,影响到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声誉。
其次,明察暗访需要调查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确保调查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另外,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明察暗访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以避免滥用职权和侵犯公民权益的问题。
综上所述,明察暗访工作制度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打击腐败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的原则和规范,确保调查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也要注意解决相应的问题和挑战,以提高明察暗访工作的效果和社会认可度。
明查暗访方案

明查暗访方案简介明查暗访是一种常用的调查调研方法,旨在了解和探寻背后的真相。
本文将介绍明查暗访的基本概念、实施步骤以及必要的注意事项,帮助读者对明查暗访方案有一定的了解。
1. 明查暗访的定义和目的明查暗访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和渠道,对相关对象进行全面、准确的调查。
其目的是获取相关信息和数据,评估特定情况,并为决策提供有力的依据。
2. 明查暗访的实施步骤明查暗访的实施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2.1 制定明查暗访计划在进行明查暗访之前,应该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并制定详细的计划。
计划应包括明确的调查对象、时间安排、调查方法和预期结果等。
2.2 收集背景信息在正式进行调查之前,应该收集有关调查对象的背景信息,包括其历史记录、相关的法规和政策、相关专家和机构的观点等。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调查人员更好地理解调查对象和背景。
2.3 进行明查明查是指通过公开渠道获取信息的方式。
这包括查阅公开文件、调查对象的官方网站、参观实地等。
调查人员在进行明查时应做好记录,并留下相应的证据。
2.4 进行暗访暗访是指通过隐蔽的方式进行调查,以获取不公开的信息。
这可能包括潜伏调查人员、采用隐身身份、秘密观察等方式。
暗访需要谨慎进行,以确保调查人员的安全和调查结果的真实可靠性。
2.5 数据整理和分析在明查暗访结束后,调查人员应对收集到的信息和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
这包括整理调查过程中的笔记、整理采集到的证据等。
分析数据可以帮助识别问题,并从中得出结论。
2.6 撰写调查报告根据整理和分析的结果,调查人员应撰写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应包括调查目的、调查过程和调查结果等内容。
报告应具有清晰的逻辑结构和准确的表达,以便读者可以准确理解调查的情况和结果。
3. 明查暗访的注意事项在进行明查暗访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3.1 合法性与道德性明查暗访的实施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标准。
调查人员应确保调查行为的合法性,并尊重调查对象的隐私权。
3.2 保护自身安全暗访可能涉及风险,调查人员应做好隐蔽和自我保护工作。
效能建设明察暗访工作制度

效能建设明察暗访工作制度在当今社会,效能建设是企业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为了提高企业的效率和竞争力,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效能建设明察暗访工作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明察暗访是指通过实地走访、实地观察、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企业运营状况,找出存在的问题,为企业提供改进意见和建议。
下面就来具体介绍一下效能建设明察暗访工作制度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首先,建立效能建设明察暗访工作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通过实地调研和暗访,可以了解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同时,通过明察暗访,还可以发现员工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及时进行激励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整体效能。
其次,建立效能建设明察暗访工作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法包括:明察暗访计划的制定、暗访对象的确定、暗访手段的选择、暗访结果的整理和分析、问题整改的跟踪等环节。
首先,明察暗访计划的制定要明确暗访的目的、对象、时间、地点和方式,确保暗访的实施效果。
其次,暗访对象的确定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重点关注的问题,选择合适的暗访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暗访。
再次,暗访手段的选择要根据暗访的具体目的和对象,选择合适的暗访方式,保证暗访的有效性和隐秘性。
最后,暗访结果的整理和分析要及时总结暗访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跟踪问题的整改情况,确保问题的彻底解决和效能的提升。
总的来说,建立效能建设明察暗访工作制度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明察暗访,可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企业的整体效能和竞争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企业应该高度重视效能建设明察暗访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做好明察暗访工作,不断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效能,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目标。
学校安全明察暗访制度

一、制度背景学校安全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关系到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2. 提高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
3. 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4. 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三、制度内容1. 明察暗访原则(1)定期性:学校安全明察暗访工作应定期进行,确保覆盖全校各个区域和环节。
(2)全面性:明察暗访工作应全面覆盖学校安全管理各个方面,包括校园设施、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校园周边环境等。
(3)随机性:明察暗访工作应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确保检查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4)专业性:明察暗访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准确判断和处理。
2. 明察暗访组织(1)成立学校安全明察暗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工作。
(2)设立明察暗访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包括制定明察暗访计划、组织人员、收集整理资料等。
(3)聘请专业安全管理人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明察暗访小组,负责开展明察暗访工作。
3. 明察暗访内容(1)校园设施安全:检查校园内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破损、老化、松动等问题。
(2)消防安全: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
(3)食品安全:检查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卫生状况、食品来源、加工制作过程等。
(4)交通安全:检查校园内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道路状况等。
(5)校园周边环境:检查校园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交通安全、社会治安、环境保护等。
4. 明察暗访程序(1)制定明察暗访计划:明察暗访办公室根据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制定明察暗访计划,明确检查时间、地点、内容、人员等。
(2)组织实施:明察暗访小组按照计划开展明察暗访工作,认真检查、记录发现的问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明察暗访工作办法
明察暗访工作办法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党委实施办法,规范和加强明察暗访工作,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切实推动全县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工作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的原则;
(三)重要节点时间明察暗访与日常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原则;
(四)明察暗访与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相结合的原则;
(五)明察暗访与教育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明察暗访的范围和对象: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县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省州驻武各单位以及其他具有行政管理、执法、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重点是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
第四条明察暗访工作的组织领导:明察暗访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实施;明察暗访组成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县纪委监察局可抽调组织人事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督查专员、媒体及有关社会人士组成。
明察暗访实行组长负责制,明察暗访工作的具体时间、方式方法由各明察暗访组研究确定。
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涉及到科级及其以上干部的,明察暗访组长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报告,一般性问题由明察暗访组直接向乡(镇)纪委、县级部门纪委(纪检组)和相关单位交办,并由明察暗访组督促指导相关乡(镇)和县属单位抓好落实。
明察暗访组根据阶段性工作向县纪委监察局进行综合报告。
第五条明察暗访的主要内容。
以纪律、作风建设为重点,围绕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党委实施办法、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阶段性突出问题进行明察暗访。
(一)纪律作风情况。
是否严格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决定、决议;是否对上级的决策、决定、决议贯彻不力或应付了事;是否存在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党委实施办法的情况;是否存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借乔迁新居、办寿宴、升学宴敛财的行为;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上班期间随意脱岗、串岗以及迟到早退、上网聊天、炒股、打牌、玩游戏、看影视、参与赌博等不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的问题。
(二)服务效能情况。
是否对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消极应付、推诿敷衍;是否存在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办事程序是否顺畅,投诉监督电话是否畅通;是否存在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推进缓慢甚至停滞不前;是否不认真履职导致重大失误、产生负面影响;是否对基层、企业和群众反映能够解决的问题久拖不决。
(三)依法行政情况。
是否存在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敷衍塞责,不落实岗位责任;是否存在办事不公、暗箱操作和“吃拿卡要”的问题;是否存在不作为、
乱作为、慢作为,干扰重点项目建设,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是否存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
(四)其他需要明察暗访的情况。
第六条明察暗访的方式方法:采取实地调查、暗访走访等方式,通过录音录像、电话咨询、模拟办事等手段,对纪律作风建设、各项制度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一)明察工作。
深入乡(镇)、村委会和县属部门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查看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询问工作人员有关事项、检查行政服务大厅各窗口规范审批与服务情况;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信箱(邮箱)等。
(二)暗访工作。
认真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反映,走访、了解群众对有关单位及工作人员的纪律作风情况,随机拨打投诉电话或组织暗访人员以办事人员身份深入到被检查单位办公场所和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询查和了解服务态度、办事效率、遵守工作纪律、落实责任制等情况,有针对性地现场拍摄有关画面、资料等。
第七条明察暗访工作程序及要求:按照成立明察暗访组、拟定明察暗访方案、报批、做好明察暗访记录、拟定整改建议、发出整改意见、跟踪反馈信息、归档的工作程序进行。
(一)明察暗访时必须 2人以上(含 2人)同行,必要时可亮证调查。
(二)检查人员应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妥善保存原始材料,并拟定整改意见。
要做到反映问题客观,证据确凿,时间、地点、案由、当事人等要素清晰明白。
(三)明察暗访结束后,形成整改意见报相关领导签署并指定具体单位或人员督促落实。
(四)把整改意见发送给涉及问题的单位,跟踪了解有关问题的处理进展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在20个工作日内反馈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
(五)对署名投诉举报的调查案件,查处与处理结果应及时反馈举报投诉人。
(六)整改事项办结后,具体办理人员应将办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装订成册,经相关领导签字后结案归档。
第八条明察暗访结果的处置:
(一)快查快办。
对乡(镇)和县属部门的明察暗访结束后,若现场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属实的,县纪委常委会授权明察暗访组责成涉及的相关乡(镇)和县属部门一律按简易程序从快办理,做到及时汇报、及时核实、及时处理;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一律从重从快处理,并视情况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凡拒不配合调查处理的视同顶风违纪从严处理。
(二)及时督促整改。
对问题严重的部门,由县纪委监察局下发整改通知书,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
对整改不到位、走过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肃责任追究。
对核实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依据党纪政纪、问责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问责惩戒、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对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建立通报制度。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及时研究、及时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予以通报。
需在新闻媒体进行曝光的,按程序报批进行。
(五)纳入责任制考核。
明察暗访办理情况作为对相关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第九条各级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积极支持配合明察暗访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挠明察暗访工作。
对干扰、阻挠、打击报复甚至威胁明察暗访活动及人员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条明察暗访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保密纪律,忠实履行好工作职责,用严谨细致的作风,着力在发现问题、抓典型上下功夫。
不得泄露明察暗访工作有关内容及相关资料,不得故意扩大或隐瞒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避免与被检查对象发生正面冲突,明察暗访工作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特殊关系的须主动回避。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年7月13日印发的《**县转变作风促进工作落实明查暗访办法(试行)》(武办发〔**〕15号)同时废止。
(编辑: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