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会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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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财务工作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doc 32页)

医院财务工作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doc 32页)

医院财务工作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doc 32页)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会计监督制度1、会计监督是会计的主要职能之一,是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主要手段。

要经常教育引导财务人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秉公办事,按照《会计法》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做好会计监督工作。

2、会计监督是每个会计人员的责任。

要严格制定各级会计人员职责并定期检查落实。

3、各级会计人员在经办每一项经济业务时,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和必须的审批手续。

对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楚、手续不完备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要求其更正、补充、补办手续。

4、凡购入物都必须履行审批、采购、验收入库、入帐等手续。

对不合格的设备、临近到期的药品、残次品以及非正当渠道购入的一切物品、或数量、规格、含量、金额不符的,保管人员不予验收,财务不予报销。

5、经批准外购材料、设备,严格按合同办事。

对外地的一切托收要严加管理和控制,货没到或货未到齐以及品种、规格、质量、数量、价格等与合同不符的,应立即提出拒付或部分拒付。

6、财务负责人应对基层单位如职工食堂、总务科等单位的会计及药品会计、器械科会计、门诊收费、住院收费、新农合报帐等处加强财务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其财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对于大型设备的购置、基本建设项目要严格计划管理。

超计划、无计划、无审批手续自行购置的物品,财务不予付款。

8、对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现象及时向领导汇报处理。

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经费审批及报销制度为规范会计行为,明确职责权限,适应医院预算管理和成本核算的需要,加强财务管理职能,使医院各项经费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1、医院的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2、医院经费开支权限应体现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中控制的原则,执行“三重一大”的规定,坚持财务开支由授权审批、层层负责的原则。

3、医院各项经费开支的审批有明确审批权限规范与程序,授权范围和内容应在授权书中明确,实行先下级,后上级逐级上报审批的制度。

私立医院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私立医院 民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财务管理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方法,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预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三、医院财务管理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

四、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总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

医院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院长负责制。

各医疗分支机构预算内的支付,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复核,执行院长审批,即可办理;属预算外的,由医院财务负责人复核,经医院总院长审批或者由总院长书面授权的执行院长审批。

五、院长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

执行院长为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总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负总责。

医疗分支机构的财务主管人员由医院任命,接受医院财务部门的管理。

六、各医疗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定期上报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服从医院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七、医院的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一、会计岗位和人员编制医院财务部设置岗位 4 个,配备工作人员4 名,其中部长1 名,会计 2 名,出纳1 名。

各医疗分支机构按内控管理制度要求设置相应的岗位。

医院内财务人员在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各医疗分支机构普通会计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有该单位财务部门的主管人员监交;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医院派人监交。

医院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内控制度)

医院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内控制度)

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内控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维护资金及资产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人员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本制度的原则是建立健全医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有效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风险。

第二章财务机构第三条医院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

第四条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医院财务科管理整个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主要职责:1.全面负责单位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

根据医院发展规划组织并制定本部门的工作目标与责任制。

2.组织拟定医院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审查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及提供的会计数据,并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3.监督单位的财务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并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规、政策制度,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事项。

4.搞好本部门的内外协调工作,并协助单位领导做好全单位的资金运筹及资金管理工作。

5.进行成本费用的预测、控制、分析和考核,为单位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6.参与重大经营决策以及经济合同,协议的拟定,为领导单位提供财务方面的参考意见。

7.对会计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提出方案,对会计人员的业务考核、任用及奖惩提出意见。

8.协调单位与银行、税务、工商、审计部门的关系,严格保守单位财务机密。

9.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单位的财产清查工作;10.参与中心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五条财务部门建立和完善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分工明确,做到相互分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重大投资、资产处理、资金调度和其它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以及互相监督制约的程序要合理、明确和完善。

2022医院财务部工作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精华版)

2022医院财务部工作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精华版)

财务部工作制度一、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医院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

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切实做到“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

”二、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开支。

应收的收入不漏收,凡是预算外、无计划的开支,要坚决杜绝。

对于暂时性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三、根据医院发展规划,正确及时地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并将预算分解落实到科室。

定期监督检查预算执行情况。

每半年对预算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严格按照成本核算制度进行收入、支出、结余的核算,做好成本核算工作。

认真做到取数准确,核算及时,审批兑现,并定期进行方案执行数据测算分析。

五、凡对外采购、费用结算、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办理报销手续。

一切无签章的空白条,不得作为正式凭据。

凡出差或者因公借款,须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要及时办理结账和清账手续。

六、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浮现拖欠,减少呆账发生,严格按制度要求做好会计基础工作。

七、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及收费标准。

时常监督物资购进、药品、医疗收费价格执行情况。

八、财务部门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进行检查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九、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

出纳人员和收费人员须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

十、银行存款应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不许签发空头支票,不许将银行账户外借。

十一、按照会计制度要求定期将各类会计资料整理、立卷、归档,并按规定时间造册移交本院档案室,严格会计档案借阅手续。

十二、加强对门诊挂号、收费、药品划价、出入院结算工作的监督管理。

严格有价票据的领用、销号工作。

对挂号收费处、住院结算处工作进行时常性检查。

(一)预算编制原则1.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按照医院发展规划及社会需求,本着“收支统管,统筹兼顾,积极妥帖,依法理财”的原则编制医院预算。

2024年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范例(三篇)

2024年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范例(三篇)

2024年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范例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严明财经纪律,根据《____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市委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决定的实施意见(试行)》之相关规定,并紧密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财务管理秉承“厉行节约,增收节支,勤俭建院”的基本原则,致力于财务的规范化管理,确保财务透明、公开,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

基于医院实际情况,对财务管理作出以下明确规定:二、医院财务工作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的设立第三条领导小组由院长、书记、副院长等医院核心领导成员组成,负责医院财务的预决算、收费标准的审核与制定、大额资金的开支审批以及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工作小组则由分管院长、财务科主任及相关人员构成,主要负责医院日常业务的收支核算工作。

三、收费管理规范第四条医院所有收费项目必须严格遵循物价部门及相关规定执行。

所有收费工作必须在收费处或医院财务科出纳办公室内完成,严禁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收付现金,严禁设立“帐外帐”及“小金库”。

第五条收费人员需保持高度责任心,细致入微。

在交付现金时,应实行唱收唱付制度,当面点清金额;打印发票时,必须确保字迹清晰,并严格执行“三查”制度:即核查交费单位名称、打印日期及金额大小写等,确保无误。

开出的收据需保留存根以备复核。

第六条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对收费收据进行仔细审核,确保每笔业务均达到账实相符。

现金需定时入账,实行日清月结制度,严禁滞留现金。

第七条按照财务部门规定,认真完成记账、报账工作。

编制各类收入报表时,需确保数据真实可靠、手续完备、数字清晰明确,且报表提交需及时准确,并保留存根以备核查。

四、支出管理细则第八条业务经费支出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制定的财务支出制度。

第九条完善财务审批流程与手续,确保审批程序规范化。

各项经费支出需先经财务科审核、经办人员签字确认、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再提交分管财务院长审批并报请院长批准后方可报销。

第十条干部职工出差的住宿及补助标准需严格按照县委办发____号及市委办发____号文件规定执行。

医院会计核算制度

医院会计核算制度

医院会计核算制度医院会计的核算制度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包括会计科目设置、记账、编制会计凭证、设置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和财产清查六种专门的方法。

只有全面地相互联系地运用这些专门方法,才能正确地核算、反映和监督医院会计对象,完成医院会计任务。

一、会计科目设置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医院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规定的总账和一级明细科目设置。

医院会计科目共设置43个总账科目,其中资产类18个科目,负债类10个科目,净资产类5个科目、收支类10个科目。

医院不开展或不发生的经济业务,相对应的会计科目可以空置不用,但不得自行增删。

二、会计凭证编制会计凭证必须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按国家统一制定的格式及要求填制,并符合财政部关于电算化的有关规定。

会计凭证涉及收付或其他会计人员配合处理的,应当及时传递,不得积压。

会计凭证必须连续的编号,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可以不附原始凭证的外,应附有原始凭证。

填制的会计凭证,必须要认真审核,并加制单、审核、财务负责人印章。

会计凭证应妥善保管,每月序时整理装订成册。

三、会计账簿设置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

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辅助性账簿。

总分类账也叫总账,按照医院会计科目设置,其格式是采用“借、贷、余”三栏式账簿。

明细分类账也叫明细账,按照明细科目设置,有以下三种格式:详细账、科目明细账、部门明细账。

日记账是记录每天的收支情况,辅助性账簿是根据需要设置的辅助账簿。

以上总账科目,它们的核算方法及隶属的明细科目参照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起执行的财政部、卫生部的《医院会计制度》。

1.三栏式帐簿主要用于记录金额,不需要详细记录实物数量和支出明细。

2.多栏式帐簿适用于记录收入和支出业务明细,按照一级科目设置帐簿,按二级科目设置专栏,以详细核算各项收入和支出情况。

3.日记帐或序时帐按照原始凭证的时间顺序逐日逐笔登记,适用于反映货币资金收付结存详细情况的帐簿,如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等。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一、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医院财务管理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方祛,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三、医院财务管理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四、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总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

医院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院长负责制.各医疗分支机构预算内的支付,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复核,执行院长审批,即可办理;属预算外的,由医院财务负责人复核,经医院总院长审批或由总院长书面授权的执行院长审批。

五、院长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

执行院长为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总负负人,对本单位的财务负总责.医疗分支机构的财务主管人员由医院任命,接受医院财务部门的管理。

六、各医疗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定期上报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服从医院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七、医院的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财务机构、会计人员、职负和任务一、会计岗位和人员编制医院财务科设置岗位3个,配备工作人员3 名,其中科长1名,会计l 名,出纳l 名。

各医疗分支机构按内控管理制度要求设置相应的岗位.医院内部财务人员在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各医疗分支机构一般会计人员在办理交按手续时,应有该单位财务部门的主管人员监交;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医院派人监交.二、职责和任务l 。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6篇)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6篇)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及医院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

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不徇私情。

二、建立健全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

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协作。

三、根据事业计划,正确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表(决算)。

四、组织合理收入,严格控制支出。

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不符合财务开支标准和开支计划的要拒绝支付。

临时必需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五、当好领导参谋,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汇报业务收支、财产管理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和管理工作。

六、医院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

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并经财务会计审核制单后,出纳方可付款结算。

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

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主管部门和院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七、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避免呆账。

八、财务科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医院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九、银行账号和支票不得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任何人。

签发空白支票时须严格登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领用支票要办理手续,支票领出不得转让他人,并在____天内交回注销。

支票填错,不得涂改,应加盖作废章以示作废,丢失支票要立即向银行挂失。

十、每月核对银行存款,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现差错及时查询,做到账账相符。

十一、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或以“白条”顶现金库存。

严禁____公款,或以长补短。

出现差错应如实反映,经领导研究处理。

十二、当日收入的现金当日送交银行,编制日报表。

收款收据存根及时复核,并签章。

发现差错后能更正的立即更正,需要赔偿的应及时汇报领导,酌情给予赔偿处理。

十三、做好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核算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工作,并由财务科保管一年,一年后交医院档案部门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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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会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医院会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为了实现会计人员的科学化管理,确保会计人员岗位变化时,划
清前任和后任的责任,保证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不清,贵
任不清等混乱现象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
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调离手续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变动岗位或其他原因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
办清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册,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二、移交手续
离岗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制完毕。
(二)尚未登记的账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印章。
(三)整理应该提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材料。要核
实所有内外往来账目,并尽可能处理结清,处理不完的列表交接。
(四)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要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
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
应写出书面材料。
(五)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清册包括: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项
目、交接内容、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
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交接内容要详细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
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公章、现金、支票、文件、资料和其
他物品。
三、接管手续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时,移交人员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管人
员要逐项核对点收。并注意以下几点:
(一)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账簿余额进行点交。实存数额必须
与账簿余额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要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二)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
漏。如有短缺,要查明原因,并要在移交清册中加以注明,由移交人
负责。
(三)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账单核对相符。
(四)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
的余额核对相符。
(五)接管的会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
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六)移交人经管的公章和其他实物,必须交接清楚。
四、移交清册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移交清册一般一式四份,交接双方各一份,所在部门存档一份,财务
处存档一份。
五、监交
会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具体规定如下:
(一)一般会计人员、收费处、住院处负责人交接,由财务处负责人
监交。
(二)主管会计或财务处负责人交接,由总会计师或分管院长监交。
(三)总会计师交接,由院长或上级主管部门派员监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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