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设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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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设施及风道管理制度范本

通风设施及风道管理制度范本

通风设施及风道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确保通风设施及风道的正常运行,保障人员健康和工作环境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包括所有使用通风设施及风道的场所。

二、术语和定义1. 通风设施:指用于为室内提供新鲜空气或将污秽空气排除的设备,包括新风机、排风机、送风口,排风口等。

2. 风道:指传输空气的管道系统,包括新风管、排风管等。

3. 负压通风:指通过排风机将室内空气抽出,使室内形成负压环境,利于污染物排除。

4. 正压通风:指通过新风机将新鲜空气送入室内,形成正压环境,降低室内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

三、通风设施及风道的维护管理1. 定期检查通风设施及风道的运行状况,包括新风机、排风机、送风口,排风口等,确保其正常工作。

2. 检查通风设施及风道的密封性能,保证通风系统的正常工作。

3. 定期清理通风设施及风道,包括新风管、排风管等,确保其畅通无阻。

4. 定期更换通风设施的滤网,保证畅通的空气进入室内,并过滤污染物。

5. 定期检查通风设施及风道的电气设备,确保其安全可靠。

6. 制定通风设施及风道的维护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维护工作。

四、通风管理制度1. 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通风系统的运行模式,包括负压通风和正压通风。

2. 制定通风系统的开启和关闭时间,并根据工作场所的特点进行调整。

3. 保证通风系统的稳定运行,确保室内空气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4. 建立通风设施的日常巡检制度,包括现场巡检和记录巡检结果。

5. 设立专门的通风设施管理人员,负责通风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五、应急处理措施1. 发现通风设施及风道存在故障或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2. 发生突发事件或事故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保障人员的安全。

3. 建立应急预案,规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和责任人。

六、培训和教育1. 对使用通风设施及风道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2. 定期组织通风设施的使用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提高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通风设施管理规定

通风设施管理规定

泸州锦运煤业通风设施管理规定一、一般规定1、通风设施是矿井通风系统的重要组成局部。

是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合理的重要保障。

2、按效劳时间长短,通风设施分为永久性和临时性通风设施。

凡效劳年限在半年以上的应建立永久通风设施,效劳年限在半年以下的可建立临时性通风设施。

矿井的生产区域回风系统不宜设通风设施。

3、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

4、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

采区结束后,至少不超过1个月,必须在所有同已采区相连通的巷道中设置防火墙,全部封闭采区。

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砌筑永久性封闭。

长期不用或已报废巷道,必须砌筑永久性封闭;临时停风短期内还要使用的巷道,可设置临时性封闭。

密闭墙施工前,必须切断同封闭区连通的轨道、铁管、电缆等导电体。

5、矿井总进、总回风巷、一翼、水平、煤层以及采区的进回风巷,都必须设置永久性测风站。

各用风地点设临时测风点。

6、矿井必须建立通风设施检查维修制度,保证通风设施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7、建立通风设施管理台帐、管理牌板和检查记录,并做到井上下一致。

二、通风设施质量标准〔一〕、风门1、永久风门的砌筑位置应尽量避开动压区,选择顶、帮条件较好的地点设置。

2、每组风门不少于两道,通车风门间距不少于一列车长度,行人风门间距不少于5米〔受巷道条件限制的除外〕;主要进回风巷之间应设反向风门,其数量不少于2道,通车风门前要设置防撞装置,并正常使用。

3、风门能自动关闭,并进行连锁,保证2道风门不能同时翻开,主要风门应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

4、风门墙要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厚度不小于0.5m,周边应掏槽,岩石锚喷巷道要见实帮实顶,砌碹巷道必须拆碹掏槽,煤巷及半煤岩巷掏槽深度不少于0.3m,且见硬帮硬顶;保证严密不漏风。

5、风门墙面平整,墙体必须灰浆饱满,无裂缝、重缝、空缝,并进行勾缝或抹面。

风门墙体应预留电缆孔和管子孔。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2023修编)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2023修编)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2023修编)一、井下通风设施由通防工区负责施工。

通风设施工必需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必需依据通风系统调整的需要,准时构筑通风设施。

通风设施施工必需编制施工设计和安全措施,并严格根据设计和措施施工,不得随便转变安设位置、种类。

施工设计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三、构筑通风设施时不准偷工减料、有意铺张,或人为简化程序,一经发觉,视情节轻重,按矿有关规定处理。

四、风门、风窗、密闭、调整风门、风桥等通风设施的质量必需符合《矿井通风质量标准》的规定,否则,除限期整改外,按矿规定赐予惩罚。

质量低劣的,必需推倒重建,影响其他工程施工的,所造成的损失由施工人员全部担当。

五、通风设施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保证准时完善通风系统。

施工现场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并在通风设施上设明显标记“密闭(风门、风窗等)前后5m范围内严禁存放杂物”的字样。

六、任何人不得随便破坏通风设施,两道风门之间必需闭锁,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放开,严禁随便调动风窗的位置,严禁私自进入栅栏内,否则,按严峻违章处理。

七、通风设施应挂牌治理,责任到人,每周组织一次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

建立通风设施治理台帐、检查记录。

八、建立通风设施验收制度,密闭、风门掏槽后,由通防工区写出书面申请,通防科、安监处验收合格后,方可连续施工,通风设施竣工后,由通防科、安监处联合验收,发觉不符合措施要求、质量标准的,必需限期整改,材料费用由通防工区负担,并做好竣工验收记录。

九、各种记录、台帐、竣工验收记录等由通防部门负责存档。

十、通风设施无措施施工、施工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施工记录台帐不齐全,对责任人罚款50~1000元。

十一、对于不符合本规定者,将限期整改,并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技术标准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技术标准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技术标准第一篇:矿井通风设施管理技术标准矿井通风设施管理技术标准1.1 一般管理标准1.1.1 井下所有通风设施必须实现挂牌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对井下的永久密闭通风队每月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可查。

对井下的临时密闭,栅栏及风门,兼管单位、通风队每班都要进行检查。

1.1.2 服务时间大于六个月通风设施应设永久通风设施,严禁利用临时通风设施代替;严禁使用风帘代替风门;严禁调节风窗固定死或不能调节;通风设施的构筑由通风部技术人员按《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相关要求设计施工,施工结束后通风队应予以验收并有书面记录,每处通风设施施工验收结束验收单应有通风部签字认可。

1.1.3 由于过设备或回收工字钢等需要打开、拆除通风设施时,必须提前向通风部门打报告,经通风部门审批,总工程师同意,并做好确保通风系统稳定的准备工作后,方可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总工程师批准都不能私自打开或拆除通风设施及附属设施。

1.1.4 严禁私自改变调节风窗的通风面积。

进入密闭前栅栏内工作人员中至少有1人携带测氧仪和甲烷检测报警仪。

1.1.5 井下严禁车撞击风门。

两道风门之间及风门前后5m严禁存放矿车和物料。

发现有破坏通风设施的要立即汇报通风部或通风队。

1.1.6 通风队应建立通风设施管理台帐、牌板,并在通风系统图上及时填绘。

1.1.7 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密闭1.1.8 通风部每月在生产计划下达后3天内,对井下通风设施划分兼管责任单位。

兼管单位要切实负责,管好连锁绳及设施的正常使用,通风设施前后5m的范围内不得存放物料,并保持通风设施前后的文明卫生。

1.1.9 通风设施损坏后,通风设施损坏责任单位或通风设施监管单位应立即向通风部门如实汇报通风设施损坏情况。

1.1.10 通风队接到通风设施损坏汇报后应进行及时抢修。

1.1.11 井下盲巷及盲巷口栅栏由通风队维护,并建立专门的盲巷管理台账。

2024年通风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通风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通风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通风设施的砌筑由通风队负责完成,要求必须按计划,按标准,保质保量完成,保证系统完整、可靠、合理、经济。

第二条各类通风实施必须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构筑,不符合质量要求不得交付使用。

第三条各类通风实施必须建立台帐,登记编号,明确责任人、规格尺寸、砌筑时间等,做到台帐与实物相符。

第四条严格执行循环检查制度的落实,每周一次,做到实施完好,符合各种要求。

第五条管理要求:1、密闭:①密闭外____米内支架完好,无片邦、杂物、淤泥积水。

②密闭前无瓦斯积聚。

③密闭前应设置栅栏、警标、检查牌,并有瓦斯检查。

2、风门:①每组风门至少保证两道,主要进回风巷之间必须安装反风门。

②两道风门的距离,行人风门至少____米,行车风门必须保证一列车长度,且不能同时打开。

③风门墙不得漏风,风门不得变形,否则必须尽快修理完善。

④主要进回风风门设专人负责开闭管理,其它风门能自动关闭,过往行人要严格执行随手关门制度,否则必须严肃处理。

风门前后不得堆放杂物,淤泥积水。

3、风窗:①调节风窗必须设在风门(闭墙)的上部,且能灵活调节,其断面大小,应通过计算具体确定。

②风窗断面大小一旦确定,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③风窗应经常进行检查,以免风量过大而浪费或过小而造成无风、微风以及瓦斯积聚4、栅栏:①设置栅栏的地点包括:瓦斯超限区,暂不工作的巷道,回采面尾巷口,放炮贯通的巷道,两巷间贯通超过____米的对头巷道,不需或暂不能封闭的盲巷。

②栅栏的设置必须全断面进行,栅栏条间距不超过20cm,并且要捆绑牢固。

③栅栏前必须悬挂“禁止入内”的危险警戒牌,未经通风科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拆除。

④栅栏前必须悬挂瓦斯检查牌,确定专人巡回检查。

5、风桥:①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②桥面平面不漏风。

③风桥前后各____米范围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④风桥通风断面不小于原巷道的4/5,成流线型,坡度小于____度。

⑤风桥两端接口严密,四周见实帮,实底,要填实,结实。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

煤矿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为规范各矿井通风设施管理,保证通风设施的完好及使用效果,依据《煤矿安全规程》、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特制定本规定.一、总则1、各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通风设施质量验收、检查、管理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

2、各矿井通风设施(除栅栏外)必须有施工设计,由通风管理部门负责编制,通风副总工程师审核,总工程师审批,其主要内容包括:设施位置、设计施工图纸、施工顺序、辅助性设施和装置等。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设计的要求完成通风设施的建造。

3、通风设施施工期间及完工后,各矿井有相关部门对掏槽、砌筑、充填、封顶、抹面等隐蔽工程进行监督及验收,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否则必须重新砌筑,每道通风设施(除栅栏外)施工的设计、验收记录必须齐全,且真实可靠。

4、通风设施的拆除必须办理申请单,经通风管理部门及矿井总工程师同意后,方可拆除。

井下通风设施增设、拆除后,须及时更新通风系统图。

5、对矿井通风安全有影响、拆除难度较大的通风设施在拆除前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拆除。

6、生产区域内的通风设施完好情况每班进行一次巡查,其他区域内的通风设施完好情况每三天进行一次巡查,并建立通风设施巡查记录,发现有损坏的通风设施必须立即安排人员进行处理。

二、栅栏:1、设置地点:1)待维修且不具备行人安全条件的正常通风巷道两端;2)待贯通巷道(瓦斯矿井、高瓦斯矿井的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它巷道在相距20m前;突出矿井的掘进工作面在相距60m前)3)临时停风未封闭的巷道;4)尚未封闭的盲巷;5)长度超过6米的水仓口;6)主副立井井底清淤通道口;7)密闭墙前(墙前巷道深度超过2米);8)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排放口处;9)永久防火墙前及其它需要设置栅栏的地点。

2、因调整通风系统、回采结束造成的临时或尚未密闭的盲巷,必须及时设置栅栏,如该区域内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

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引言通风作为建筑物内外空气交换的重要手段,对于人体健康、生产安全和舒适性具有重要的影响。

而通风设施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了室内外空气质量的好坏。

因此,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加强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制定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基本原则1.全员参与,属地管理,各行业合作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技创新,适度发展3.提高管理水平,强化制度执行,加强数据统计分析,不断完善目标要求1.建立并完善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要求和责任人。

2.通过完善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提高通风设施的完好率和使用效率,保证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产安全。

3.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完善与创新通风设施标准制度,不断提高通风设施的质量和效率。

内容与要求1.制定完善通风设施质量标准体系,包括通风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以及运行和维护等方面的标准。

2.建立通风设施安全检查和定期维护制度,加强对通风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稳定运行,同时把隐患消除在未发生之前。

3.定期开展通风设施质量检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性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升通风设施的性能和质量。

4.加强对通风设施质量数据的分析和统计,及时跟进问题,制定新的改进方案。

5.搭建一个创新平台,鼓励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在通风设施领域的应用,提高通风设施的效率和质量。

制度执行1.建立健全与通风设施有关的法规、政策和标准,制定全国统一的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2.强化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化管理,责任到人,明确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职责,确保管理制度的贯彻和执行。

3.加强对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

4.加强对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的检查和评估,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运行。

结论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是必须且重要的,只有通过制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才能够保障通风设施的效率和质量。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第一节一般管理规定1、井下所有通风设施必须实现挂牌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对井下的永久密闭通风队安排专人每天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可查.对井下的临时密闭、栅栏及风门,通风队每班都要进行检查,每少检查一次对通风队责任人罚款100元.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并处理,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并处理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在矿、公司检查中发现设施维护不及时或质量不符合《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要求的,对通风队责任人罚款50元/处;造成不良影响的罚款200元.2、服务时间大于六个月通风设施应设永久通风设施,严禁利用临时通风设施代替;严禁使用风帘代替风门;严禁调节风窗固定死或不能调节;通风设施的构筑由通风队技术人员按《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相关要求施工,施工结束后通风队应予以验收并有书面记录,每处通风设施施工验收结束验收单应有通防部签字认可。

如果未经验收或验收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责令返工,并对施工单位罚款200元,施工负责人罚款50—100元,通风队分管队长罚款50-100元.3、由于过设备或回收工字钢等需要打开、拆除通风设施时,必须提前向通风队打报告,经通防部审批,总工程师同意,并做好确保通风系统稳定的准备工作后,方可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总工程师批准都不能私自打开或拆除通风设施及附属设施(包括风门墙体、风门、风窗、联锁绳),对于私自破环或拆除通风设施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按严重三违处理,查不出责任人罚责任单位1000元.4、严禁私自改变调节风窗的通风面积,违者对罚责任人200元,按严重三违进行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按事故追查。

进入密闭前栅栏内工作人员中至少有1人携带甲烷检测报警仪,否则,对责任人按三违进行处理。

5、井下严禁矿车撞击风门。

两道风门之间及风门前后10m严禁存放矿车和物料。

凡矿车撞击风门的责任人者,一次罚款100元;凡是撞坏风门的,对区队罚款1000元,对直接责任人按三违进行处罚.区队找不到责任人,对区队罚款1500元.如果同一风门多家从此通过,出现撞击风门的,找到责任单位,对单位按规定进行处罚,找不到责任单位的,对当班在此过车的单位每家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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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设施管理
第一条井下的风门、密闭、调节风窗及其它通风设施,由生产技术科设计,通风科负责施工、检查、维修。

对所有通风设施,都必须按《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进行设计、施工、验收、维护和管理。

第二条对井下的通风设施,通风科必须建立设施管理台账,设置管理牌板,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三条风门必须安装闭锁装置,主要进回风巷道间的风门设置开关监测装置。

对通风系统影响较大的煤仓应安设防空装置,以防风流短路。

第四条主要通风机风胴内的的工况监测装置,必须定期进行冲尘维修、防止堵塞,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五条反风设施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防爆门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六条井下通风设施要严格按《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进行管理,实行定期检查,瓦检员对所管辖区域的通风设施,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第七条通风科指派专人定期检查通风设施使用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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