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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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一、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配套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一)环境影响评价的定义及原则(二)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与报批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实施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管理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熟悉承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及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人员的行为准则。

(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五)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六)环境影响评价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了解环境影响评价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四、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了解本法的适用范围;(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十)《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十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熟悉生产建设项目(活动)开办(实施)前、实施过程中和结束后应采取的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

(十九)《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了解本法的适用范围;(2)熟悉野生动物保护的有关规定。

(二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了解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工程设施防洪的有关规定;(2)了解防洪区、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法律定义。

案例解析及政策法规

案例解析及政策法规

2013.09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
2014.07 (试行)实施细则》
推进VOCs污染治理,将VOCs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
规定了全国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控制的进度。至此,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工作开始开展,监测工作也正式开启。
2014.12 《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
___
EO (环氧乙烷)常压下沸点较低(10.7。。),易 燃易 爆,不宜长途运输,因此很多厂家都以EO/EG 联产 的方式生产。 EG (乙二醇)主要用于制聚酯涤纶、聚酯树脂、 吸湿剂、增塑剂、表面活性剂、合成纤维、化妆品 和炸药,并用作染料、油墨等的溶剂,配制发动机 的抗冻剂,气体脱水剂,也可用于玻璃纸、纤维、 皮革、粘合剂的湿润剂。可以看出,乙二醇在化工 生产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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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VOCs监测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落实环境质量属地管理的要求,履 行监 管职责,统筹规划,按照"谁污染、谁监测、谁治理"的原 I则,推进 VOCs监测工作的开展。 (-)强化排汚单位自行環删。排污单位要按照环境保护法 的要求, 落实主体责任,将VOCs指标纳入自行监测方案,对污 染物排放口及周 边环境质量状况开展自行监测,并主动公升污染 物排放、治污设施建 设及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 (二)加强工业园区也測金控。园区管理部门要对园区周界 及内 部VOCs开展监测,具备条件的园区要建设VOCs环境风 险预警体系, 及时了解园区周边的VOCs污染情况,建立环境风 险预警和应急响应机 制,建成“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的预 警体系。 (三)建jL VOCs排汚单位名素库。地方各级环境保护部门 要根 据本行政区域内 vocs#放源的种类、分布、产排污特点, 備查确定 VOCs排污单位,作为日常监管和监测的重要依据。 VOCs排污单位应 覆盖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电子 信息、合成材料、纺织 印染等行业。 (攻)加竅vocsJii测营理能力建设。地方各级环境保护部

2024年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2024年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2024年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责任,确保2024年城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二、强化源头管控:加强工业企业、燃煤电厂等重点行业排放监管,提高污染物减排效果。

三、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推广清洁能源替代方案,减少燃煤等高污染能源使用量。

四、加强尾气治理:严格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车辆排放达标。

五、强化监管执法:建立健全大气环境监测体系,加大对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加强技术支持:加大大气污染治理技术研发投入,推动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七、强化宣传教育:开展大气环境治理知识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

八、强化跨部门协作:建立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机制,实现多部门协同作战。

九、健全奖惩机制:建立健全城区大气环境治理奖惩机制,激励积极参与污染治理的单位和个人。

十、持续监测评估:建立城区大气环境治理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和调整。

十一、强化考核问责:建立健全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考核问责机制,对履责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处。

2024年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将全面实施,确保城区大气环境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VOCs污染防治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介绍

VOCs污染防治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介绍

污染当量值(千克)
一般 VOCs
0.15
折合每公斤排放量的费率 (RMB.元)
一般 VOCs
8元/kg
(七)《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办法》
依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 染治理。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 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1)石油化工行业:已经发布实施(2015.01) (2)包装印刷行业:已经完成初稿 (3)表面涂装过程:正在制定过程中 (4)有机化工行业:计划今年开始制定
行业
VOCs
3
6
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4-2010)
行业
VOCs
3
7
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
广东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业
VOCs
3
8
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 准(DB44/816-2010)
行业
VOCs
3
9
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14)
NMHC NMHC NMHC
5 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2-2008) 行业
VOCs (不含DMF)
3
6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7632-2011)
行业
NMHC
3
7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8665-2012)
行业
NMHC
3
8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2012)
二、相关排放标准体系建设情况介绍
环境保护法 (已颁布新法)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九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九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

大 气 污 染 联 防 联 控 的 重 点 污
_
斫产工政进调关调定7含 l 扩房调项 行整事整制0) 修品程策 相。 为冷W 大间成内 应有品体空( 订惠器下 节空 容 的民 如 能气 : 节 以 式调 下房 的间 分量 额5

并 研 究
定 值 及 能 源 效 率 等 级 国 ( 下 简 称 “ 能 效 标 准 ” 以 新 ) 财政 部 、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年 4月 3 日 印 发 《 于 调 0 关 节 能 空 调 推 广 财 政 补 贴 政 知 , 决 定 对 关 于 印 发 产 品 惠 民 工 程 ’ 高 效 节 能 ’
额定制冷量 ( w)
额定制冷量≤4 0 50
洇 器 推 广 宴 旆 广 产 品
4 O< 5O 额定制冷量≤70 50
20 5
20 0
节 能 与 环
国务 院办 公厅 转发环 境保 护部 等九 部 门
关 于 推 进 大 气 污 染 联 防 联 控 工作 改善 区 域 空 气 质 量 指 导 意 见
重 点 问 题 是 酸 雨 、 灰 霾 和 光 化 学 烟 雾污 染 等 。 意 见 强 调 , 要 优 化 区 域 产 业 结 构 和 布 局 ,) 3 a v重 点 污 染 物  ̄
灰 霾 和 光 化 学 烟 雾 污 染
住 房 城 乡建 设 部 、交 通 运 务 部 、能 源 局 关 于 推 进 联 防 联 控 工 作 改 善 区域
一 、 政 策 实 施 期 限 。 现 行 财 政 补 贴 政 策 实 施 到 2 0年 5月 3 日 01 1 后 ,按 新 能 效 标 准 继 续 对 能 效 等 级 2 级 及 以 上 的 推 广 产 品 给 予 补 贴 ,实 施 期 限 为 2 l 0 0年 6月 1日到 2 01 1年 5月 31 日 。

全国2014年10月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及其答案

全国2014年10月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及其答案
正确答案:D(1分)教材P90
20.张三承包500亩沙化土地,通过种树治沙。经过十年的努力,所种树木成活率达到90%以上,并且树木基本成材,为补偿自己的成本,张三准备采伐部分树木出售,此时当地政府将其承包的500亩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禁止一切采伐活动,张三可以提出的合法主张是要求政府【】
A.准其采伐树木
C.第一环境问题D.次生环境问题
正确答案:D(1分)教材P50
2.“毋坏屋,毋填井,毋伐树木.毋动六畜。有不如令者,死无赦。”出自【】
A.西周的《代崇令》B.秦朝的《田律》
C.韩非子的《内储说上》D.荀况的《王制》
正确答案:A(1分)教材P57
3.环境保护组织一般指由公民依法自发成立的以环境保护为目的的社会团体,也称【】
A.房地产开发B.耕地开发
C.补贴财政开支的不足D.耕地保护
正确答案:B(1分)教材P205
15.根据我国《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石油、天然气勘查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
A.1年B.3年
C.5年D.7年
正确答案:D(1分)教材P229
16,我国《水土保护法》规定,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进行治理.不进行治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2014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和答案
课程代码: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根据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不同,一般将人为原因引起的环境问题称为【】
A.原生环境问题B.生态环境问题
正确答案:D(1分)教材P282
18.我国《水法》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中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

2022年-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法律法规题库练习试卷B卷附答案

2022年-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法律法规题库练习试卷B卷附答案

2022年-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法律法规题库练习试卷B卷附答案单选题(共30题)1、《关于推进大气污染物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大气污染物联防联控的防控重点包括()。

A.重点污染物、重点行业、重点企业B.重点污染物、重点行业、重点地区C.重点污染物、重点企业、重点问题D.重点污染物、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问题【答案】 D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 )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

A.新建B.改建C.改扩建D.新建、扩建【答案】 D3、2017-4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B.禁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C.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D.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组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答案】 D4、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下列规划中,需要进行影响评价的规划是( )。

A.国家经济区规划B.某县的公共交通规划C.某县的矿产资源勘查规划D.某直辖市“十三五”发展规划【答案】 A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取水口附近可以划定一定的水域和陆域作为()。

A.准保护区B.一级保护区C.二级保护区D.重点保护区【答案】 A6、(2016年真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下列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时限要求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应当在建设项目试生产后三至五年内开展B.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后三至五年内开展C.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应当在建设项目正式投入生产后三至五年内开展D.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和环境要素变化特征,确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时限【答案】 C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关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进行活动有关规定的说法,错误的是( )A.无特殊情况,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B.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C.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需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D.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答案】 C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权批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是()。

VOC气体检测范围

VOC气体检测范围

1. VOCs的定义VOCs的学术定义:是指在正常状态下(20℃,101.3kPa),蒸气压在0.1mmHg(13.3Pa)以上沸点在260℃(500℉)以下的有机化学物质。

2.VOCs的特性●均含有碳元素,还含有H、O、N、P、S及卤素等非金属元素。

●熔点低,易分解,易挥发,均能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在阳光下产生光化学烟雾。

●常温下,大部分为无色液体,具有刺激性或特殊气味。

●大部分不溶于水或难溶于水,易溶于有机溶剂。

●种类达数百万种,大部分易燃易爆,部分有毒甚至剧毒。

●相对蒸气密度比空气重。

3.VOCs的分类VOCs按其化学结构,可以分为:烃类(烷烃、烯烃和芳烃)、酮类、酯类、醇类、酚类、醛类、胺类、腈(氰)类等。

4.常见VOCs的理化性质所列部分VOCs选自GBZ2.1《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VOCs的主要危害1.总体危害(1)危害环境①在阳光和热的作用下参与氧化氮反应形成臭氧,导致空气质量变差并且是夏季光化学烟雾、城市灰霾的主要成分;②VOCs是形成细粒子(PM2.5)和臭氧的重要前体物质,大气中VOCs在PM2.5中的比重占20%~40%左右,还有部分PM2.5由VOCs转化而来;③VOCs大多为溫室效应气体--导致全球范围内的升温。

(2)危害健康①刺激性&毒性VOCs超过一定浓度时,会刺激人的眼睛和呼吸道,使皮肤过敏、咽痛与乏力;VOCs很容易通过血液-大脑的障碍,损害中枢神经;VOCs伤害人的肝脏、肾脏、大脑和神经系统。

②致癌性、致畸作用和生殖系统毒性2.常见毒性VOCs的具体危害注:皮:指因皮肤、黏膜和眼睛直接接触蒸气、液体和固体,通过完整的皮肤吸收引起的全身效应敏:指已被人或动物资料证实该物质可能有致敏作用G1:指国际癌症组织(IARC)确认为致癌物;G2B:指为可疑人类致癌物3.常见毒性VOCs的容许浓度注:①中国职业接触限值悉依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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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能源局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等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威胁群众健康,影响环境安全.国内外的成功经验表明,解决区域大气污染问题,必须尽早采取区域联防联控措施.为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现就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的,以增强区域环境保护合力为主线,以全面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为手段,建立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统一协调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结合,促进区域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坚持属地管理与区域联动相结合,提升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整体水平;坚持先行先试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率先在重点区域取得突破。

(三)工作目标。

到2015年,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区域大气环境管理的法规、标准和政策体系,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重点企业全面达标排放,重点区域内所有城市空气质量达到或好于国家二级标准,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明显减少,区域空气质量大幅改善。

确保2010年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空气质量良好.二、重点区域和防控重点(四)重点区域.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的重点区域是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在辽宁中部、山东半岛、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台湾海峡西岸等区域,要积极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其他区域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

(五)防控重点.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点污染物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行业是火电、钢铁、有色、石化、水泥、化工等,重点企业是对区域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的企业,需解决的重点问题是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等。

三、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和布局(六)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制定并实施重点区域内重点行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严格控制重点区域新建、扩建除“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以外的火电厂,在地级城市市区禁止建设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火电厂.针对重点区域内重点行业的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区域会商机制,具体办法由环境保护部另行制定。

加强区域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控制钢铁、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多晶硅、电解铝、造船等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建设。

(七)优化区域工业布局。

建立产业转移环境监管机制,加强产业转入地在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的环保监管,防止污染转移。

在城市城区及其近郊禁止新建、扩建钢铁、有色、石化、水泥、化工等重污染企业,对城区内已建重污染企业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搬迁改造,按期完成首钢搬迁工程,组织实施好石家庄、杭州、广州等城市钢铁厂搬迁项目。

(八)推进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

完善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和评价指标,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估验收.加大清洁生产技术推广力度,鼓励企业使用清洁生产先进技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确保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按期完成.四、加大重点污染物防治力度(九)强化二氧化硫总量控制制度.提高火电机组脱硫效率,完善火电厂脱硫设施特许经营制度。

加大钢铁、石化、有色等行业二氧化硫减排工作力度,推进工业锅炉脱硫工作。

完善二氧化硫排污收费制度.制定区域二氧化硫总量减排目标.(十)加强氮氧化物污染减排.建立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新建、扩建、改建火电厂应根据排放标准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要求建设烟气脱硝设施,重点区域内的火电厂应在“十二五"期间全部安装脱硝设施,其他区域的火电厂应预留烟气脱硝设施空间。

推广工业锅炉低氮燃烧技术,重点开展钢铁、石化、化工等行业氮氧化物污染防治。

(十一)加大颗粒物污染防治力度.使用工业锅炉的企业以及水泥厂、火电厂应采用袋式等高效除尘技术.强化施工工地环境管理,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在施工场地应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提高城市道路清洁度。

实施“黄土不露天”工程,减少城区裸露地面。

(十二)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从事喷漆、石化、制鞋、印刷、电子、服装干洗等排放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生产作业,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污染治理。

推进加油站油气污染治理,按期完成重点区域内现有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改造工作,并确保达标运行;新增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应在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后才能投入使用。

严格控制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

五、加强能源清洁利用(十三)严格控制燃煤污染排放。

严格控制重点区域内燃煤项目建设,开展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工作.推进低硫、低灰分配煤中心建设,提高煤炭洗选比例,重点区域内未配备脱硫设施的企业,禁止直接燃用含硫量超过05%的煤炭。

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禁止原煤散烧。

建设火电机组烟气脱硫、脱硝、除尘和除汞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示范工程。

(十四)大力推广清洁能源。

改善城市能源消费结构,加大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煤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推广力度,逐步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使用比重。

继续推进清洁能源行动,积极开展清洁能源利用示范。

推进工业、交通和建筑节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加快发展农村清洁能源,鼓励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技术,大力发展农村沼气。

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等农作物废弃物,确保城市周边、交通干线、机场周围空气质量。

鼓励采用节能炉灶,逐步淘汰传统高污染炉灶.(十五)积极发展城市集中供热.推进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加强城镇供热锅炉并网工作,不断提高城市集中供热面积。

加强集中供热锅炉烟气脱硫、脱硝和高效除尘综合污染防治工作。

发展洁净煤技术,加大高效洁净煤锅炉集中供热示范推广力度。

在城市城区及其近郊,禁止新建效率低、污染重的燃煤小锅炉,逐步拆除已建燃煤小锅炉.六、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十六)提高机动车排放水平。

严格实施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完善新生产机动车环保型式核准制度,禁止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车辆的生产、销售和注册登记。

继续推进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加速“黄标车"和低速载货车淘汰进程,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

(十七)完善机动车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对排放不达标车辆进行专项整治.依法加强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

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建立机动车环保管理信息系统。

研究有利于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税费政策。

(十八)加快车用燃油清洁化进程。

推进车用燃油低硫化,加快炼油设施改造步伐,增加优质车用燃油市场供应.尽快制定并实施国家第四、第五阶段车用燃油标准和车用燃油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强化车用燃油清净剂核准管理。

(十九)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完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公共汽、电车专用道(路)并设置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

改善居民步行、自行车出行条件,鼓励居民选择绿色出行方式。

七、完善区域空气质量监管体系(二十)加强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监测.提高空气质量监测能力,优化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开展酸雨、细颗粒物、臭氧监测和城市道路两侧空气质量监测,制定大气污染事故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理预案,完善环境信息发布制度,实现重点区域监测信息共享。

到2011年年底前,初步建成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

(二十一)完善空气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加快空气质量评价指标修订工作,完善臭氧和细颗粒物空气质量评价方法,增加相应评价指标.(二十二)强化城市空气质量分级管理。

空气质量未达到二级标准的城市,应当制订达标方案,确保按期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的达标方案应报环境保护部批准后实施。

空气质量已达到二级标准的城市,应制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方案,防止空气质量恶化. (二十三)加强区域环境执法监管。

环境保护部要会同有关地方和部门确定并公布重点企业名单,开展区域大气环境联合执法检查,集中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各地环保部门应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并推进其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到2012年年底前,重点企业应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八、加强空气质量保障能力建设(二十四)加大资金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着力推进重点治污项目和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监控能力建设。

空气质量未达到标准的城市,应逐年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城市大气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污染治理工程建设。

(二十五)强化科技支撑。

加强区域大气污染形成机理研究。

开展烟气脱硝、有毒有害气体治理、洁净煤利用、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和大气汞污染治理、农村生物质能开发等技术攻关。

加大细颗粒物、臭氧污染防治技术示范和推广力度。

加快高新技术在环保领域的应用,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二十六)完善环境经济政策.继续实施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差别电价政策。

严格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上市公司环保核查.积极推进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工作。

完善区域生态补偿政策,研究对空气质量改善明显地区的激励机制。

九、加强组织协调(二十七)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协调机制。

在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下,不定期召开由有关部门和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参加的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明确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污染防治措施及重点治理项目。

到2011年年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

(二十八)严格落实责任.地方人民政府是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本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并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责任单位和企业,强化监督考核。

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和落实意见,督促和指导地方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二十九)完善考核制度。

环境保护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和城市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向社会公布.对于未按时完成规划任务且空气质量状况严重恶化的城市,严格控制其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具体办法由环境保护部商有关地方和部门另行制定.(三十)加强宣传教育.组织编写大气污染防治科普宣传和培训材料,开展多种形式的大气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动员和引导公众参与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定期公布区域空气质量状况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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