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国办发(2010)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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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过程有机污染物脱除技术综述李玉宇

燃煤过程有机污染物脱除技术综述李玉宇

燃煤过程有机污染物脱除技术综述李玉宇发布时间:2021-08-31T05:39:31.942Z 来源:《中国科技人才》2021年第15期作者:李玉宇[导读] 本文简要介绍了有机污染物的危害及治理政策。

重点介绍了有机污染物排放控制的治理技术。

通过对各种有机污染物控制技术的介绍,得到适用于燃煤电厂的有机污染物脱除技术。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摘要:本文简要介绍了有机污染物的危害及治理政策。

重点介绍了有机污染物排放控制的治理技术。

通过对各种有机污染物控制技术的介绍,得到适用于燃煤电厂的有机污染物脱除技术。

关键词:有机污染物脱除;吸附控制技术;催化氧化技术;协同脱除技术;燃烧技术;吸收技术一、概述我国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在长期内都不会改变。

燃煤电站锅炉是煤炭资源的主要消费大户,在电力热力生产中燃煤过程会生成排放大量污染物,如颗粒物、重金属、NOx、SO2、有机污染物等。

目前,对于燃煤电厂烟气中的PM、SO2、NOX等污染物的处理与控制已有数十年的相关研究,且已形成较为成熟的污染物控制技术体系。

但是,由于我国燃煤电厂数量众多且早期燃煤烟气处理未考虑到挥发性有机污染物。

国内外有关燃煤过程中有机污染物生成机理认识严重不足,更缺乏相应控制手段。

因此,深入开展有关燃煤电厂去除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相关技术研究,是当前我国燃煤行业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需求,也是我国作为燃煤大国应有的担当。

VOCs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伤害,大部分有机物污染物可能会导致人体产生例如头疼、恶心、神志不清、昏迷、脑损伤等不良症状甚至是人体死亡,且具有致畸性和致癌作用。

VOCs对环境亦会造成不利影响,部分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可以在高空大气中参与光化学氧化反应从而产生有害的二次气溶胶导致二次污染,引发灰霾、光化学烟雾等空气污染现象频繁发生,所以VOCs被公认为是需要高度优先处理的大气污染物[1-3]。

燃煤发电短期内依旧是我国煤炭资源利用的主要途径之一,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资料显示,2020年我国煤炭消费总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56.8%,这预示着在煤炭资源利用的过程中依旧会产生大量污染物[4]。

2·张国宁-重点行业VOC排放控制要求

2·张国宁-重点行业VOC排放控制要求
重点行业VOCs排放控制要求
中国环科院标准所 张国宁 2015-09-24
自然和谐 厚积薄发
目录
1.国家及地方VOCs标准 2. VOCs定义及控制指标 3.重点行业VOCs控制要求

2
自然和谐 厚积薄发
1.1VOCs控制要求的提出

2000年《大气法》仅有类似概念

有机烃类尾气、恶臭气体、可燃性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油烟 首次把VOCs作为重点污染物(里程碑)
1.6地方VOCs排放标准-京津冀

北京市(12/18)




1. DB 11/206-2010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 2. DB 11/207-2010油罐车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 3. DB 11/208-2010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 4. DB 11/447-2015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大气污 染物排放标准 5. DB 11/501-200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10个典型VOCs行业) 6. DB 11/914-2012铸锻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 7. DB 11/1055-2013防水卷材行业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 8. DB 11/1201-2015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 准 9. DB 11/1202-2015木质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 10.DB 11/1226-2015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 11.DB 11/1227-2015汽车整车制造业(涂装工 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2.DB 11/1228-2015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
VOC VOC VOC VOC VOC VOC
GB 31570-2015 GB 31571-2015 GB 31572-2015 GB 20950-2007 GB 20951-2007 GB 20952-2007

环境保护部解读新发布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环境保护部解读新发布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排放水平 ,即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 0 0 7年太 湖
准 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火 电项 目实施时 间与规 划发 布时 间同步 ,其他行业 实施 时间与排放标 准发布 时间
同步 。 ” 该规划 同时明确 重 点控制区包括 “ 三区十群 ” 4 7
个城市 ,除重庆为主城区外 ,其他城市为整个辖区 。 依据 《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 “ 十二五”规划》, 2 0 1 3年 2月 2 7日公布 的 《 关于 执行 大气污 染物特 别 排放限值的公告》 进一步 明确 了 “ 三 区十群 ”的 “ 6 + 1 ” 重 点行业 ( 领域 )新建企业 、现有 企业实施大气污染 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具体时间 、地域 、内容 。 国务 院印发的 《 大气污 染防治行动计 划》明确要 求 “ 京津冀、 长三角、 珠三角区域以及辽宁中部、 山东、 武汉及其 周边 、长株 潭、成 渝、海 峡西岸、山西中北 部、陕西关 中、甘宁 、乌鲁木齐城市群等 ‘ 三区十群 ’ 中的 4 7 个城市 , 新建火 电、钢铁 、石化、水泥 、有色、
定 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 司负责人接受 了记者采访 ,就如何理解 、实施特别排
放限值 ,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 .设置特别排放限值的背景是什么? 重点地区主要是一些 国土 开发密 度较 高、环境承 载能力开始减弱 ,或环境容量较小 、生态环境脆 弱的 地区 ,在这些地 区容 易发生严重环境污染 问题 ,因此 与一般地 区相比 ,重 点地 区 ( 尤其是位于重 点地 区的 重污染行业 )必须坚持环境保护优 先 ,采 用 目前最 可 行 、最高效的污染控制技术 ,达 到更 加严格 的污染 物
环节的 P M 特别排放 限值一致 ,也与英 国、法 国、爱

VOCs治理发展的过程以及发展趋势

VOCs治理发展的过程以及发展趋势

VOCs治理发展的过程以及发展趋势近几年,我国大气污染形势非常严峻,污染物非常多,主要包括PM、SO2、NOx 、VOCs、NH3、H2S、O3、Hg等,其中VOCs排放量近几年非常巨大。

为此,“十三五”期间,全面加快VOCs污染防治势在必行。

然而我国VOCs污染治理工作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近年来的重点工作就是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体系。

我国VOCs治理发展的历程简述我国VOCs治理与管控工作起步较晚,与美国相比落后了约30多年。

2010年后国家对石油化工、印刷包装、涂料等行业开始重点整治。

从国家法律法规宏观政策层面来看,我国对VOCs治理控制的重视始于“十一五”末,并在“十二五”期间尤其是2012年后开始完善法律、行政法规及技术政策,从顶层设计逐渐开始加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32号)是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根本法律,但该法由于制定时间较早,仅有诸如有机烃类尾气、恶臭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等类似概念,未明确VOCs控制要求,不过2016年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首次将VOCs纳入了监管范围。

在2010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号),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了开展VOCs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将VOCs 和SOx、NOx、颗粒物一起列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防控重点,开启了我国VOCs 管控与治理之路。

2012年10月,《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正式出台,首次提出“全面开展VOCs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完善重点行业VOCs排放控制要求和政策体系,2014年底前一般控制区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大力削减石化行业VOCs排放等,掀起了VOCs污染防治的开端。

2014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提出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以PM10和PM2.5为主要目标,其中“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考核比重为7%。

预拌砂浆相关规定

预拌砂浆相关规定

1
未对规定范围内建设工程 使用预拌砂浆进行有效监 督,对必须使用而不使用 预拌砂浆的,未要求施工 单位改正或者提请建设单 位改正
《关于在本市建设 工程中使用预拌砂 浆的通知》(京建 材[2006]223号) 第七条
2
未按规定对应当使用散装 预拌砂浆的建设工程履行 监督管理的
《北京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委员会关于 加快推进本市散装 预拌砂浆应用工作 的通知》(京建法 [2012]15号)第三 条第(一)款
“247号令”
2013年5月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布《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 理办法》(第247号政府令)。 规定“由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 以及在本市规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 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其中,砌筑、 抹灰以及地面工程砂浆应当使用散 装预拌砂浆。”
三、国家和本市禁止现场搅拌砂 浆政策和标准
1、国家相关政策
的通知京建材2009831号第五条责令改正1分责令改正1分项目负责人1分2行政处理针对施工企业a1北京逾期未改2分企业负责人2分项目负责人2分序号违法违规行为描述处理处罚依据处理处罚措施本市中心城区本市中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地区以及全市所有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未按规定使用散装预拌砂浆责令改正企业1分项目负责人1分2行政处理针对施工企业b2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关于加快推进本市散装预拌砂浆应用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215号第三条逾期未改2分企业负责人2分项目负责人2分序号违法违规行为描述处理处罚依据处理处罚措施本市中心城区本市中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地区以及全市所有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设立水泥砂浆搅拌机责令改正1分责令改正1分项目负责人1分2行政处理针对施工企业c3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关于加快推进本市散装预拌砂浆应用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215号第三条逾期未改2分企业负责人2分项目负责人2分序号违法违规行为描述处理处罚依据处理处罚措施1未对规定范围内建设工程使用预拌砂浆进行有效监督对必须使用而不使用预拌砂浆的未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或者提请建设单位改正位改正关于在本市建设工程中使用预拌砂浆的通知京建材2006223号第七条责令改正总监理工程师1分监理工程师1分逾期未改的1分企业负责人1分总监理工程师2分总监理工程师2分监理工程师2分针对监理企业2未按规定对应当使用散装预拌砂浆的建设工程履行监督管理的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本市散装预拌砂浆应用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215号第三条第一款责令改正1分总监理工程师1分监理工程师1分逾期未改2分企业负责人2分总监理工程师2分监理工程师2分3违规企业公示市住房建设委定期对违规现场搅拌砂浆的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建设领域予以公示和通报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15264环境空气GB/T15432环境空气GB/T15439环境空气HJ479 HJ482 HJ483 环境空气环境空气环境空气环境空气环境空气环境空气环境空气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二氧化硫的测定四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臭氧的测定靛兰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铅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平均时间及浓度限值、监测方法、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与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8971空气质量飘尘中苯并[a]芘的测定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GB9801空气质量一氧化碳的测定非分散红外法铅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苯并[a]芘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HJ/T193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4环境空气质量手动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4号)《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33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环境空气ambientair指人群、植物、动物和建筑物所暴露的室外空气。

3.2总悬浮颗粒物totalsuspendedparticle(TSP)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100um的颗粒物。

3.3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um的颗粒物)particulatematter(PM10)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10um的颗粒物,也称为可吸入颗粒物。

3.4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um的颗粒物)particulatematter(PM25)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2.5um的颗粒物,也称细颗粒物。

清洁火电厂汞排放规律及控制方法分析

清洁火电厂汞排放规律及控制方法分析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清洁火电厂汞排放规律及控制要领阐发院系动力工程系专业班级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09k1班学生姓名赵丹阳指导西席高鹏二○一三年六月清洁火电厂汞排放规律及控制要领阐发摘要燃煤电站汞污染已经成为继SO2污染之后的又一重大污染问题。

燃煤烟气中汞污染的控制研究是目前重要的环保课题之一。

火电厂烟气汞污染已受到高度重视,开发高效、低本钱、无二次污染的烟气脱汞技能已成为研究的重点,建立越发清洁环保的火电厂已成为趋势。

国内外对燃煤电站汞在烟气中的形态漫衍已经有许多研究,但就汞形态和转化机理方面还处于探索阶段,烟气的组分,温度,飞灰都市对汞的转化处理惩罚产生影响。

本文主要介绍了燃煤烟气中重金属汞的排放、形态转化及漫衍情况,着重论述了燃煤烟气中汞的排放规律和控制要领,并做了相应的阐发与总结。

本文采取飞灰改性,并在飞灰中参加壳聚糖吸附剂,并研究它的除汞效率。

同时也对未来燃煤烟气汞污染控制技能做了新的展望。

要害词:清洁火电厂;汞;飞灰;改性;壳聚糖THE MERCURY EMISSION LAW ANALYSIS AND CONTROL METHODS OF CLEAN COAL-FIRED POWER PLANTAbstractCoal-fired power plant mercury pollution has become the SO2 pollution was another major pollution problems. Coal-fired flue gas mercury control research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environmental issues. Thermal power plant flue gas mercury pollution has been attached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development of efficient, low-cost, no secondary pollution flue gas mercury removal technology has become the focus of the study, the construction of cleaner and more environmentally friendly thermal power plants has become a trend. Coal-fired power plants at home and abroad in the form of mercury in the flue gas distribution has been a lot of research, but on the mechanism of mercury species and transformation is still in the exploratory stage. The flue gas composition, temperature, conversion of fly ash will be handled on the impact of mercury. Heavy metals mercury emissions in coal-fired flue gas to form transformation and distribution, focuses on coal-fired flue gas mercury emissions rules and control methods, and response analysis and summary of future coal-fired flue gas mercury pollution control technology to do a new outlook.At present,we shall add the chitosan into the modified fly ash and study its adsorption efficiency.Key words:clean coal-fired power plants; mercury; flue gas;modification; chitosan目录摘要 (I)ABSTRACT (II)1 绪论 (1)1.1研究火电厂汞排放规律的意义 (1)1.2国内外研究现状 (1)1.3汞的形态及特点 (2)1.4燃煤电厂烟气脱汞概述 (2)1.5本文主要内容及研究要领 (5)2 汞的监测方法及排放规律 (6)2.1常用的汞的监测要领 (6)2.2我国燃煤电厂汞排放现状 (8)2.3汞的化学形态 (8)2.3.1 汞在煤中的存在形态 (8)2.3.2 燃煤历程中汞的形态变革 (9)2.4汞的排放规律及其影响因素 (9)2.4.1 汞的排放规律 (9)2.4.2 影响汞形态转化的化学因素 (10)3 电厂金属汞的排放控制要领及评价 (13)3.1国内外有关汞控制技能的研究现状及阐发 (13)3.2汞排放的控制要领 (13)3.2.1 吸附剂吸附法 (13)3.2.2 脱硫设备对除汞的效果 (14)3.2.3 脱硝设备对汞的影响 (15)3.2.4 飞灰除汞法 (15)3.3除汞要领的评价 (15)4 燃煤飞灰与汞的相互作用机制 (17)4.1燃煤飞灰的基天性质 (17)4.1.1 形态特征 (17)4.1.2 化学身分 (17)4.1.3 物相组成及其他性质 (17)4.1.3.1 矿物组成 (17)4.1.3.2 活性 (18)4.1.3.3 物理性能 (18)4.1.3.4 矿物加工性质 (18)4.2飞灰汞漫衍及残炭物化性质 (19)4.2.1 飞灰来源和阐发要领 (19)4.2.2 飞灰各组分的汞漫衍 (19)4.2.3 残炭粒径漫衍 (19)4.2.4 残炭化学组成 (20)4.2.5 残炭微观形态 (21)4.3飞灰改性后对汞的脱除 (22)4.3.1 改性要领 (23)4.3.2 温度对改性飞灰除汞影响 (25)5 吸附剂制备及试验要领 (26)5.1实验质料的准备 (26)5.1.1飞灰的产业阐发 (26)5.1.2壳聚糖 (27)5.2实验步骤 (28)5.2.1 吸附剂的制备 (28)5.2.2模拟烟气除汞实验设计 (29)结论 (31)参考文献 (33)致谢 (36)1 绪论1.1 研究火电厂汞排放规律的意义我国事世界产煤大国,煤炭产量占世界的37%,同时也是一个燃煤大国,能源消耗主要以煤炭为主,能源结构中燃煤所占的总比例高达75%,煤燃烧后所产生的污染物SOx 和NOx早已引起人们和社会的遍及存眷与重视。

域外借鉴与本土创新的统一:《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之解读(下

域外借鉴与本土创新的统一:《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之解读(下

办公 厅转发 的 ,一些人 便 认为 “ 指导 意见 ”属于 专 门的大 气污 染联 防联控 行政法 规 ,其实 这是 一种误 解 。从法律 解 释学 的角度 看 , “ 导意见 ”属 于 由部 门联 合发 布 的重要 指
1 托 0i
P政导 -l 。Na _l lai i v。 c 航 yi 策g
内发布 命令 、指示 和规 章 。” “ 导意 见 ”在发布 前虽然 指 报 请 了 国务 院批准 ,符 合 《 国务 院组织 法》 的形式 要求 ,
美 国、加 拿大等 发达 国家 或地 区的上 述立 法经验 ,特 别是 欧盟 的立 法经验 ,来 修订 《 大气 污染 防治法 》。修订 的一 个特 点是考 虑 设置专 门的区域大 气污 染联 防联控 章节 。 由 于制 度和机 制 的法律 改革 ,一般 需事 先 以 “ 导意见 ”或 指 者 “ 建议 ”的 形 式试 点 ,再 把试 点 的经 验 和 教 训进 行 归
改革 区进行 了试 点 ,经 验 目前还 很有 限 ,要 把这 些地方 的 做法 推广 到全 国,条件 不成 熟 ,因此 , “ 导意 见 ”提 出 指 了坚 持先 行先试 与整 体推进 相 结合 的原则 ,希望 在 改革 区 取 得 突破 ,然 后 总 结有 关 的 经验 ,供 其 他 地 区参 考 。为
性和 灵活性 ,为 日后在 《 大气污 染 防治法 》 中规 定符合 中 国 国情 的制 度和 机制 打下基 础 。 由于大 气污 染联 防联控 仅
在湖 南长沙 、株 洲 、湘 潭经 济 圈等 国务 院批 准 的综合配 套
从 形式上 看 , “ 导意 见 ”不 属于 行政法 规 。其 四,部 门 指
的发 布部 门是 9 部 、委 、局 。 “ 导意 见 ”由环境 保 护 个 指 正 是 因 为 认识 到 了立 法 差距 ,我 国正 在借 鉴 欧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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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能源局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等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威胁群众健康,影响环境安全。

国内外的成功经验表明,解决区域大气污染问题,必须尽早采取区域联防联控措施。

为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现就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的,以增强区域环境保护合力为主线,以全面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为手段,建立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统一协调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结合,促进区域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坚持属地管理与区域联动相结合,提升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整体水平;坚持先行先试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率先在重点区域取得突破。

(三)工作目标。

到2015年,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区域大气环境管理的法规、标准和政策体系,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重点企业全面达标排放,重点区域内所有城市空气质量达到或好于国家二级标准,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明显减少,区域空气质量大幅改善。

确保2010年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空气质量良好。

二、重点区域和防控重点(四)重点区域。

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的重点区域是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在辽宁中部、山东半岛、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台湾海峡西岸等区域,要积极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其他区域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

(五)防控重点。

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点污染物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行业是火电、钢铁、有色、石化、水泥、化工等,重点企业是对区域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的企业,需解决的重点问题是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等。

三、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和布局(六)提高环境准入门槛。

制定并实施重点区域内重点行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严格控制重点区域新建、扩建除“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以外的火电厂,在地级城市市区禁止建设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火电厂。

针对重点区域内重点行业的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区域会商机制,具体办法由环境保护部另行制定。

加强区域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控制钢铁、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多晶硅、电解铝、造船等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建设。

(七)优化区域工业布局。

建立产业转移环境监管机制,加强产业转入地在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的环保监管,防止污染转移。

在城市城区及其近郊禁止新建、扩建钢铁、有色、石化、水泥、化工等重污染企业,对城区内已建重污染企业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搬迁改造,按期完成首钢搬迁工程,组织实施好石家庄、杭州、广州等城市钢铁厂搬迁项目。

(八)推进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

完善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和评价指标,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估验收。

加大清洁生产技术推广力度,鼓励企业使用清洁生产先进技术。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确保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按期完成。

四、加大重点污染物防治力度(九)强化二氧化硫总量控制制度。

提高火电机组脱硫效率,完善火电厂脱硫设施特许经营制度。

加大钢铁、石化、有色等行业二氧化硫减排工作力度,推进工业锅炉脱硫工作。

完善二氧化硫排污收费制度。

制定区域二氧化硫总量减排目标。

(十)加强氮氧化物污染减排。

建立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新建、扩建、改建火电厂应根据排放标准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要求建设烟气脱硝设施,重点区域内的火电厂应在“十二五”期间全部安装脱硝设施,其他区域的火电厂应预留烟气脱硝设施空间。

推广工业锅炉低氮燃烧技术,重点开展钢铁、石化、化工等行业氮氧化物污染防治。

(十一)加大颗粒物污染防治力度。

使用工业锅炉的企业以及水泥厂、火电厂应采用袋式等高效除尘技术。

强化施工工地环境管理,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在施工场地应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提高城市道路清洁度。

实施“黄土不露天”工程,减少城区裸露地面。

(十二)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从事喷漆、石化、制鞋、印刷、电子、服装干洗等排放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生产作业,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污染治理。

推进加油站油气污染治理,按期完成重点区域内现有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改造工作,并确保达标运行;新增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应在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后才能投入使用。

严格控制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

五、加强能源清洁利用(十三)严格控制燃煤污染排放。

严格控制重点区域内燃煤项目建设,开展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工作。

推进低硫、低灰分配煤中心建设,提高煤炭洗选比例,重点区域内未配备脱硫设施的企业,禁止直接燃用含硫量超过0.5%的煤炭。

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禁止原煤散烧。

建设火电机组烟气脱硫、脱硝、除尘和除汞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示范工程。

(十四)大力推广清洁能源。

改善城市能源消费结构,加大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煤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推广力度,逐步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使用比重。

继续推进清洁能源行动,积极开展清洁能源利用示范。

推进工业、交通和建筑节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加快发展农村清洁能源,鼓励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技术,大力发展农村沼气。

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等农作物废弃物,确保城市周边、交通干线、机场周围空气质量。

鼓励采用节能炉灶,逐步淘汰传统高污染炉灶。

(十五)积极发展城市集中供热。

推进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加强城镇供热锅炉并网工作,不断提高城市集中供热面积。

加强集中供热锅炉烟气脱硫、脱硝和高效除尘综合污染防治工作。

发展洁净煤技术,加大高效洁净煤锅炉集中供热示范推广力度。

在城市城区及其近郊,禁止新建效率低、污染重的燃煤小锅炉,逐步拆除已建燃煤小锅炉。

六、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十六)提高机动车排放水平。

严格实施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完善新生产机动车环保型式核准制度,禁止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车辆的生产、销售和注册登记。

继续推进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加速“黄标车”和低速载货车淘汰进程,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

(十七)完善机动车环境管理制度。

加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对排放不达标车辆进行专项整治。

依法加强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

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建立机动车环保管理信息系统。

研究有利于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税费政策。

(十八)加快车用燃油清洁化进程。

推进车用燃油低硫化,加快炼油设施改造步伐,增加优质车用燃油市场供应。

尽快制定并实施国家第四、第五阶段车用燃油标准和车用燃油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强化车用燃油清净剂核准管理。

(十九)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完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公共汽、电车专用道(路)并设置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

改善居民步行、自行车出行条件,鼓励居民选择绿色出行方式。

七、完善区域空气质量监管体系(二十)加强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监测。

提高空气质量监测能力,优化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开展酸雨、细颗粒物、臭氧监测和城市道路两侧空气质量监测,制定大气污染事故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理预案,完善环境信息发布制度,实现重点区域监测信息共享。

到2011年年底前,初步建成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

(二十一)完善空气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加快空气质量评价指标修订工作,完善臭氧和细颗粒物空气质量评价方法,增加相应评价指标。

(二十二)强化城市空气质量分级管理。

空气质量未达到二级标准的城市,应当制订达标方案,确保按期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的达标方案应报环境保护部批准后实施。

空气质量已达到二级标准的城市,应制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方案,防止空气质量恶化。

(二十三)加强区域环境执法监管。

环境保护部要会同有关地方和部门确定并公布重点企业名单,开展区域大气环境联合执法检查,集中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各地环保部门应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并推进其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

到2012年年底前,重点企业应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八、加强空气质量保障能力建设(二十四)加大资金投入。

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着力推进重点治污项目和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监控能力建设。

空气质量未达到标准的城市,应逐年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城市大气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污染治理工程建设。

(二十五)强化科技支撑。

加强区域大气污染形成机理研究。

开展烟气脱硝、有毒有害气体治理、洁净煤利用、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和大气汞污染治理、农村生物质能开发等技术攻关。

加大细颗粒物、臭氧污染防治技术示范和推广力度。

加快高新技术在环保领域的应用,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二十六)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继续实施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差别电价政策。

严格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上市公司环保核查。

积极推进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工作。

完善区域生态补偿政策,研究对空气质量改善明显地区的激励机制。

九、加强组织协调(二十七)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协调机制。

在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下,不定期召开由有关部门和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参加的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明确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污染防治措施及重点治理项目。

到2011年年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

(二十八)严格落实责任。

地方人民政府是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本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并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责任单位和企业,强化监督考核。

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和落实意见,督促和指导地方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二十九)完善考核制度。

环境保护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和城市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向社会公布。

对于未按时完成规划任务且空气质量状况严重恶化的城市,严格控制其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具体办法由环境保护部商有关地方和部门另行制定。

(三十)加强宣传教育。

组织编写大气污染防治科普宣传和培训材料,开展多种形式的大气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动员和引导公众参与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定期公布区域空气质量状况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

各地要在2010年6月底前,将本地区落实本意见的实施方案,报送环境保护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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