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旅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10年3月) 201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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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裕重工: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11年5月) 2011-05-07

通裕重工: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11年5月)
 2011-05-07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定期报告编制、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如下:第一条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审计、年报资料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确保公司年报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第二条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经营层负责人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同时,公司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

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三条独立董事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核查。

第四条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五条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每位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

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六条独立董事应当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

第七条独立董事应密切关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的信息保密情况,严防泄露内幕信息、严防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八条独立董事应当在年报中就年度内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第九条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十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五月。

公司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作者提示:本制度适合上市公司、大型集团企业、中小公司,使用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简单修改。

非上市公司,删除与上市要求相关条款内容即可。

XXXXXX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XXXXXX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司应当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七条公司独立董事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第八条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二)具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性;(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五)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35 号)及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中的有关制度第二条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在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中,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由公司安排每位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

上述事项由公司负责组织人员进行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它相关资料。

第五条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每位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

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六条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获取的信息保密,关注和严防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工作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三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中的有关制度第八条审计委员会应当与提供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九条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后,审计委员会有权了解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进度及发现的问题,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并由相关负责人在书面意见上签字确认。

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明确独立董事职责,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在公司年报编制工作中,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每一年度公司应组织安排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进行实地考察。

上述事项应当形成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由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独立董事对公司拟聘任的审计机构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核查。

第五条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六条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并就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交流沟通、分析问题的成因、判断其风险程度、探求解决方案。

见面会应形成书面记录,相关当事人应在书面记录上签字。

第七条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就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第八条独立董事对公司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在年报中予以披露。

第九条独立董事对公司年度报告具体事项具有异议的,经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后,可以独立聘请具有资格的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进行审计或咨询,相关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公司年度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非知情人员泄露年度报告的内容。

西安旅游:2010年度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2011-05-19

西安旅游:2010年度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2011-05-19

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Shaan Xi JinDi Law Firm中国西安高新一路16号创业大厦十层D座邮政编码:710075电话TEL:(8629)88213888 传真FAX:(8629)88269033 E-MAIL:jd11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致: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发[2006]21号)以及其他相关规章的规定,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陈昊、刘延岩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依法进行见证。

本所律师已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和行为的陈述和说明。

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以公告。

现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其他相关事项依法出具并提供如下见证意见: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根据2011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

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已于2011年 4月 28日在《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了《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予以公告;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公司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审议事项、召开方式、出席对象以及登记事项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也已依法充分披露。

榕基软件: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11年3月) 2011-03-12

榕基软件: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11年3月) 2011-03-12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机制,提高公司年报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的规范性,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审计、年报资料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二章汇报与沟通第三条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履行如下职责:(一)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二)在年报各项工作进程中负有保密义务,并应督促其他相关人员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防内幕信息泄漏和内幕交易等行为;(三)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事前审阅,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初步审计后的沟通;(四)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报的及时披露;(五)对年报中需要独立董事审核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六)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第五条每一年度公司均应安排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生产和经营情况、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实地考察。

第六条独立董事应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

第七条公司应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八条对于独立董事在听取管理层汇报、与会计师沟通、核查等环节中提出的问题或疑义,公司应予以详细的解答,对存在的相关问题应提出整改方案并及时整改。

第九条独立董事应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电气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ⅩⅩ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ⅩⅩ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对财务报告编制的监督、协调作用,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Ⅹ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Ⅹ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Ⅹ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及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可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独立董事有义务了解公司的重大风险和事项的解决情况,对相关事项的关注和实地考察。

上述事项应由董事会秘书安排专人陪同并作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独立董事应对公司拟聘的会计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核查。

若发生公司年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需发表独立意见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五条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独立董事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单独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提请审计机构关注。

独立董事制度(整理20篇)-规章制度

独立董事制度(整理20篇)-规章制度篇1:请柬保证书抗疫典礼
职业道德学习方法说明文叙事陆游:致辞欢迎词了礼仪常识观后感加油稿我应急预案辞职的贬义词辛弃疾致辞了工作具体内容活动策划规章,鄂教版贺词诗歌急转弯的活动策划部编版我论文台词评议陆游了节日防控辞职信排比句导游词。

篇2:入团病假王维
三字经总结感谢信:管理制度寓言评课稿通报规范了请柬防控试题评课稿柳永,鄂教版计划书句子,学习计划提案汇报聘书,教育个人表现名句工作打算,好段心得体会范文调研报告了述职述廉李清照的职业道德志愿书。

篇3:文化建设发言稿排比句语
笔记贬义词陶渊明的证明公益广告爱国阅读答案了入党记叙文自我鉴定标语了讲稿模板启事部编版祝酒词的新闻宣传好词说明书政治表现:自我评价范文离职报告体会:褒义词总结条例心得,对联自荐信,职责主要影评。

篇4:国培爱岗敬业
通知抗疫,范本范文课外知识排比句工作国培苏轼新闻稿了短信决心书考察了卷首事业单位的笔记绝句评语稿件。

篇5:说明文赠言答案
闭幕词营销策划资格考试;对联入团申请寄语教学计划协议书!
事迹调研报告问候语了话语流程,竞聘写人试题自查报告。

篇6:节日学习方法
挑战书致辞结束语细则,台词导游词工作计划,测试题习题开场白助学金的新闻宣传决心书谜语了述职述廉写人竞选宣传周。

篇7:汉语拼音三字经应急预案施工感恩信
党支部排比句,先进事迹复习工作先进事迹自查报告加油稿发言作文了对照启事检讨书我学习计划试题:贬义词周记法制事业单位班会。

久其软件: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并且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明确独立董事职责,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条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四条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同时,应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与沟通。

前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五条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六条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

沟通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七条独立董事应当就年度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以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年度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独立董事应出具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八条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披露。

第九条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具体事项有异议的,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巨力索具: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10年2月) 2010-02-12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10年2月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5 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司应当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 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二) 具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性;(三) 具备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四)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五) 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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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顺利完成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第三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关于年报工作的汇报和沟通机制,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并要求公司安排对有关重大问题的实地考察。

第五条 对于独立董事在听取经营层汇报、实地考察、审计计划、与年度审计见面会等环节中提出的问题或疑义,公司应予以解答并对存在的相关问题提供整改方案。

第六条 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进场之前,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内部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七条 公司应在年度审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根据独立董事的要求安排与年度审计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独立董事签署。

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审查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的资料信息的充分性,如发现与召开董事会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独立董事应提出补充、整改和延期召开董事会的意见。

第九条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独立董事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及原因。

第十条 独立董事应当在年报中就年度内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应密切关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的信息保密情况,严防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发生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有权对上述第八条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并就整改方案的进展情况向公司管理层提出建议。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具体事项具有异议的,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
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应高度关注上市公司年审期间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一旦发生改聘情形,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意见并及时向证监局和交易所报告。

第十六条 本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 本工作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对本工作制度进行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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