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比: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把握是学好行政法的关键,但它只是前提性条件,不能替代具体学习方法。
在对具体内容的把握上,有以下几点值得考生参考:“实”是重点。
凡是教材、法律规定中具有实用性、应用性的内容是司法考试的重点所在。
因为司法考试是职业资格考试。
作为一种职业资格,它主要测试的是入门所要具备的基本能力,因此,司法考试的性质决定其偏重于那些具有实际操作价值的内容。
例如,行政法概述、行政诉讼概述这两章,作为编写教材是不可缺少的,但作为司法考试则是不重要的,因为概述所涉及的是入门所要掌握的基本原理,在法律实务中,它不会成为法官判案的依据,也不会成为律师辩护的理由。
相反,作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类的内容,则几乎是司法考试必考的内容。
因为司法职业每天所面对的是生活中发生的案件,而行政案件所要分析的首要的问题是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新”是考点。
司法考试每年都会有所微调。
调整无非是考试方法和考试内容两个方面。
去年的司法考试,考试方法上的调整如论述题的增加;考试内容上的调整如证据方面的内容,由于有新的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的出台,证据方面的考题占了六分。
在总分约40分的比例中,6分的分值应该说是占了比较高的比例。
今年的司法考试,新的内容增加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应急和政府采购法三个部分。
尤其是行政许可法,它裹挟了许多新的现代政府的理念,几乎是必考的内容。
需要考生注意。
“特”是题眼。
司法考试涉及的内容很多,这恐怕也是司法考试被称之为“天下第一难考”的重要原因所在。
但其所涉及的内容在考试中并不能等量齐观。
有的具有出题价值,有的不具有出题价值。
具有出题价值的部分我们可以称其为“题眼”。
就像从事新闻工作的人必须有“新闻眼”一样,应对司法考试也需要有“题眼”。
题眼究竟何在呢?“特”往往是题眼所在,即那些特殊的制度、特殊的规则即是题眼所在。
如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相比,行政诉讼特有的规则往往是题眼所在;如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不同于行政诉讼的特殊规则也往往是题眼所在。
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程序)模拟试卷1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程序)模拟试卷1(总分:52.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8,分数:16.00)1.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分数:2.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2.《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与《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起诉期限不同,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应适用哪部法律的起诉期限?( )(分数:2.00)A.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
因为《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起诉期限较长B.适用《行政诉讼法》。
因为《行政诉讼法》的起诉期限较长C.适用《行政诉讼法》。
因为《行政诉讼法》是法院适用的主要依据D.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
因为《税收征收管理法》是特别法,应当采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解析: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
《行政诉讼法》第46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该条确定了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对于《行政诉讼法》是特别法,应优先适用。
3.老李诉派出所行政不作为一案的行政判决已经生效,如该案确实存在错误,下列关于再审的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老李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提出B.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的院长,如发现该案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认为需要再审的,有权决定再审C.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如发现该案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有权决定再审√D.老李在法定期限内向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诉的,上级法院发现该案判决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决定再审或指令由下级人民法院再审解析: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审判监督程序。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模拟试卷38(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模拟试卷38(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牛某在闹市街道上开车,闯了红灯,被交警刘某发现。
刘某与牛某曾经是同事、邻居,素有嫌隙,于是刘某借此机会在法定的处罚幅度内对牛某作出了过重的罚款处罚。
此行政行为主要违反了行政法的哪一项原则?A.责任行政原则B.行政合法性原则C.行政合理性原则D.行政客观性原则正确答案:C解析: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责任行政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本题中,刘某执行职务时发现了牛某的违法行为,并出于职权在法定的处罚幅度内对其进行了处罚,其行为并未违反行政合法性原则。
但是刘某在执行法律的同时公报私仇,对牛某处以过重的处罚,违反了行政合理性原则关于合理动机和公正法则的要求。
知识模块:行政法概述2.下列有关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A.行政机关作出决定时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是诚实守信原则的要求之一B.没有立法性规定的授权,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组织权利义务的决定C.合理行政原则属于行政法治的范畴D.行政效能原则是权责统一原则的要求之一正确答案:A解析:行政机关作出决定时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是合理原则的要求之一。
故选项A的说法错误。
知识模块:行政法概述3.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程序正当原则的要求?A.公众参与B.回避C.进行行政裁量时应考虑相关因素D.听取当事人的意见正确答案:C解析:进行行政裁量时应考虑相关因素是合理行政原则的要求,而非程序正当原则的要求。
知识模块:行政法概述4.在国家机构改革中,国务院总理计划撤销对外经贸部,设立商务部,这需要由下列哪个机关决定?A.国务院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C.国家主席D.国务院总理正确答案:B解析:《国务院组织法》第8条:“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经总理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试题及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下列哪项不属于行政法的调整对象?A. 行政行为B. 行政组织C. 行政立法D.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答案:D解析:行政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行政行为、行政组织和行政立法,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行政法所要保护的对象,而不是调整对象。
2. 下列哪项不属于行政法的基本原则?A. 法律保留原则B. 公开原则C. 法无授权即禁止原则D. 信赖保护原则答案:C解析: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律保留原则、公开原则、信赖保护原则等,而“法无授权即禁止”是行政法的一项重要原则。
3. 下列哪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A. 警告B. 罚款C. 没收违法所得D. 拘留答案:D解析: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而拘留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4. 下列哪项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A. 对行政行为的违法性不服B. 对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不服C. 对行政行为的程序不服D. 对行政行为的公正性不服答案:D解析: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对行政行为的违法性、合理性、程序不服等,而公正性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5. 下列哪项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A. 对行政处罚不服B. 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C. 对行政许可不服D. 对行政赔偿不服答案:D解析: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不服等,而行政赔偿属于国家赔偿法的调整范围。
二、多项选择题1. 下列哪些属于行政法的基本原则?A. 法律保留原则B. 公开原则C. 信赖保护原则D. 比例原则答案:ABCD解析: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律保留原则、公开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比例原则等。
2. 下列哪些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A. 警告B. 罚款C. 没收违法所得D. 拘留答案:ABC解析: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而拘留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3. 下列哪些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A. 对行政行为的违法性不服B. 对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不服C. 对行政行为的程序不服D. 对行政行为的公正性不服答案:ABC解析: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对行政行为的违法性、合理性、程序不服等,而公正性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2021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2021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A. 言论自由B. 宗教信仰自由C.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D. 财产权答案:D2. 下列哪项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A. 犯罪主体B. 犯罪客体C. 犯罪主观方面D. 犯罪的客观方面答案:B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项不是民事权利?A. 物权B. 债权C. 知识产权D. 行政权答案:D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的原告应当是:A. 行政机关B. 行政相对人C. 第三方D. 法律顾问答案:B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下列哪项不是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A.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B. 保障人权C. 无罪推定D. 有罪推定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6. 以下哪些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责任形式?A. 停止侵害B. 排除妨碍C. 消除危险D. 赔偿损失答案:ABCD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哪些行为可以构成犯罪?A.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B. 贪污公款C.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D. 盗窃他人财物答案:ABCD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以下哪些行为属于行政行为?A. 行政处罚B. 行政强制C. 行政指导D. 行政裁决答案:ABD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哪些人员可以作为证人?A. 案件的当事人B. 案件的知情人C. 案件的目击者D. 案件的鉴定人答案:BCD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哪些是国家机关?A. 人民法院B. 人民检察院C. 国务院D. 人民代表大会答案:ABCD三、判断题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答案:正确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行为的处罚必须以法律明文规定为前提。
()答案:正确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的成立必须经过书面形式。
[司法考试]行政法讲义
![[司法考试]行政法讲义](https://img.taocdn.com/s3/m/42e317e60508763231121279.png)
第一部分 行政法基本知识一、行政法知识体系(图表一)权利权 力行政主体相对人管理: 不平等行政行为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公开监督: 平等行政救济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公民组织私 公行政机关被授权组织二、行政法基本原则1、合法行政原则:(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必须有法律授权,并依据法律规定)2、程序正当原则:3、权责统一原则:4、合理行政原则:(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应当客观、适度、符合理性)(实质正义)56、诚实信用原则:二、行政法的法律渊源(图表二)★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称条例、规定、办法。
规章不得称条例。
★地方性法规由省、较大的市(包括省会市、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经济特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市级地方性法规需经省人大常委会4个月内批准。
★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三级民族自治地方的人代会制定。
第二部分专题讲解专题一行政主体行政主体不同于行政法主体,行政法主体=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一、行政主体资格(图表三)☆☆☆☆☆★总结:1、下级机关经上级机关批准的行为中行政主体资格:复议看职权,诉讼看名义2、法律、法规、规章对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的授权为真授权,行政机关自己作出的授权为假授权,视为委托。
●重要法条《行政诉讼法解释》:第十九条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
2014年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比及经典解读(打印版)

2014年司考大纲新旧对比及经典解读(打印版)9个新增考点27件新增法律或修订法律法规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司考的纲领性文件,是我们复习的出发点,也是司考命题的依据,因此每年都会引起很多人的关注。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于5月6日正式发布,为了能够让考生更好地熟知大纲内容,把握考试重点,万国名师在细细研读并与2013年司考大纲对比之下,总结发现:大纲的基本框架没有本质变化,变化之处也在意料之中,并且在前期宣讲、授课中也有所涉及。
相比2013年大纲,2014年大纲总计考点新增9个,删除1个;法律法规新增17件,修订10件。
新增考点主要集中《民事诉讼法》、《民法》、《经济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几个学科中,这些新增考点往往与新法以及法学理论发展息息相关,考生应当掌握。
除此之外,除当年新增考点必须掌握外,考生对近两年新增和修订的考点也应予以重视,这些考点往往也会受到命题人的青睐,如:2011年大纲民事诉讼法部分第十三章第二节新增考点“确定举证期限、开庭准备”在2013年卷三第40题进行了考察。
为此,我们在制作这份资料的同时,也专门为大家进行了一一列举,考生应注意这部分内容。
最后希望考生在使用大纲时要保持理性的态度,不要为大纲表面变化所迷惑。
2014年司考的号角,在这一刻已经正式吹响!考生复习的重点依然是“重者恒重”和“新增必考”。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2014年大纲评述】自2009年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法理学中单列出来,自2009年和2010年总分值均达到25分。
2011年起,司法考试对于本部分内容作了更大的调整,近几年本部分平均分值约占到40分。
【考点增删、变更说明】与2013年相比,2014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部分以修订完善为主,大纲新增1个子考点:第二章第一节“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内涵”中,考点“依法治国方略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系统工程”中,新增子考点“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模拟试卷2_真题-无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模拟试卷2(总分42,考试时间90分钟)2. 多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
1. 张某家住甲地,在乙地制作盗版光盘经过丙地运输到丁地进行销售。
对张某的违法行为要进行处罚,有管辖权的机关是:( )A. 甲地依法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B. 乙地依法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C. 丙地依法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D. 丁地依法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2. 以下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但不需要执行该行政拘留处罚的有哪些?( )A. 张某(女)正在哺乳自己6个月大的女儿B. 陈某年届80岁,但身体仍很健康C. 李某刚过18岁生日,但初次违反治安管理D. 孙某15周岁3. 王某为一高校计算机专业的研究生,他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违法侵入学校行政管理系统进行破坏,被公安机关查获。
公安机关对其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但同时认为对王某暂缓执行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在王某的父母提出的以下哪些担保人中,公安机关不可以暂缓执行?( )A. 王某回国探亲的舅舅B. 王某的父亲,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现已刑满释放C. 王某的叔叔,在外省担任某公安局局长D. 王某已经工作的同学,和王某一起制作了这些计算机病毒,但没有进行破坏行为4. 下列有关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B. 行政机关进行检查时,应制作笔录C. 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D. 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是处罚决定书应载明的事项5. 公安机关进行治安调解应当具备下列哪些条件?( )A. 引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原因必须是民间纠纷B. 可以调解的治安案件的范围仅限于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情节轻微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C. 至少有一方当事人有愿意接受调解的意思表示D. 必须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进行6. 警察对于下列哪些情形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A. 被处50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B.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C. 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D. 不讲真实姓名的被处罚人7. 在当事人提出请求的情况下,下列哪些案件应当适用听证程序?( )A. 食品卫生管理机关作出的吊销卫生许可证的处罚B. 工商机关作出的罚款2000元的处罚C. 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处罚D. 公安交通管理局作出的暂扣驾驶执照的处罚8. 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对外国人限期出境,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之一B. 对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没有被侵害人的应登记造册C. 对行政拘留的合并执行,最长不超过30日D. 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属于从重处罚情形3. 不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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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比: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大纲教材增删说明】在过去五年司法考试中,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年均分值基本维持在59分左右。
近年来对于本部分的考核体现两个趋势:一是越来越重视基础理论的考查,第四卷论述题部分也往往涉及行政法基本原则等理论内容;二是考试的内容日益细化,对相关司法解释的考核力度超过行政法典本身。
与2021年相比,2021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部分以修订完善为主,大纲没有新增考点。
教材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做了修订。
大纲附录部分,新增法律法规1件: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
【大纲新旧对照】第一章行政法概述基本要求:了解:行政法和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理解:行政法律规范的特征,行政法法律渊源的等级效力,行政法基本原则与民法基本原则的区别,行政法各基本原则的内涵。
熟悉并能够使用:行政法理论和基本原则分析判断行政法相关问题。
考试内容:第一节行政法的基本概念行政行政法第二节行政法的法律渊源行政法法律渊源的种类第一节行政组织法概述行政组织法的概念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第二节央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概述国务院机构的种类第三节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和职权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第四节实施行政职能的非政府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行政规则的适用第二节行政法规行政法规的制定权限、制定程序、监督程序第三节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国务院部门规章的制定机关、制定权限、制定程序、监督程序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机关、制定权限、制定程序、监督程序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的制定机关、制定权限、制定程序和监督程序第四章具体行政行为概述基本要求:了解:具体行政行为及其成立、效力和一般合法要件的概念。
理解:具体行政行为区别于抽象行政行为的标准,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取得和丧失的条件,无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与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具体行政行为的一般合法要件。
熟悉并能够使用:具体行政行为的一般理论和制度分析判断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基本条件问题。
考试内容:第一节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具体行政行为的定义和构成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第二节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考试内容:第一节行政许可概述行政许可的概念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第二节行政许可的设定行政许可的设定原则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和形式行政许可的设定程序第三节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法定行政机关受委托的行政机关行使集中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受理与办理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第四节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申请与受理程序审査与决定程序期限听证程序变更与延续程序特别程序第五节行政许可的费用禁止收费原则法定收费例外第六节监督检查对行政许可机构的监督检査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被许可人的法定义务对行政许可的撤销和注销第七节行政许可诉讼行政许可案件的受案范围被告法院对行政许可案件的审理判决行政许可中的赔偿和和补偿及诉讼问题第三节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管辖与适用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行政处罚的管辖行政处罚的适用第四节行政处罚的程序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第五节治安管理处罚处罚的种类和适用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处罚程序执法监督第七章行政强制基本要求:了解: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程序及相关制度的概念。
理解: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种类、设定、实施程序。
熟悉并能够使用:行政强制理论和法律规定分析解决行政强制权行使的合法性问题。
考试内容:第一节行政强制概述行政强制的界定行政强制的性质、意义和立法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第二节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了解:行政合同的概念和意义。
理解: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行政合同的种类和订立方式,行政给付的意义。
熟悉并能够使用:行政合同原理判断是否为行政合同及其合法性。
考试内容:第一节行政合同行政合同的概念行政合同的种类行政合同的订立和效力行政合同的履行第二节行政给付行政给付的概念物质和资金协助第九章行政程序与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要求:了解:行政程序、听证制度、说明理由、行政案卷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概念。
理解:行政程序的意义,听证制度、说明理由、行政案卷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
熟悉并能够使用:分析解决行政听证程序合法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分析判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决定的合法性和解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问题。
理解:行政复议的功能,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机关的确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行政复议的决定类型,行政复议指导和监督。
熟悉并能够使用:分析解决行政机关在受理和作出复议决定中的程序合法性问题。
考试内容:第一节行政复议概述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第二节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行政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侵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行政规定)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行政机关的人事处理对民事纠纷的处理)第三节行政复议参加人和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申请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行政复议第三人行政复议机关第四节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行政复议的申请时间和方式对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査和处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期间的执行力第五节行政复议的审理、决定和执行行政复议的审理(审查方式举证责任查阅材料证据收集撤回申请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改变、行政复议中的和解和调解)行政复议的决定(对行政规定和行政依据争议的审查和处理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行政复议指导和监督第十一章行政诉讼概述基本要求:了解:行政争议的概念和行政诉讼的特征,我国行政诉讼法的效力范围和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理解: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之间的关系,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熟悉并能够使用:行政争议的特点和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査原则。
考试内容:第一节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征行政争议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征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关系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关系基本要求:了解:受案范围的概念与确立方式。
理解: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类型和不予受理的案件类型。
熟悉并能够使用:受案范围的确定标准及其在具体案件中的适用。
考试内容:第一节概述受案范围的概念受案范围的确立方式受案范围的确定标准(行为标准权利标准)第二节应予受理的案件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强制措施案件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案件行政许可案件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抚恤金案件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案件其他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案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案件侵犯公民公平竞争权案件国际贸易行政案件反倾销行政案件反补贴行政案件司法解释中规定的案件第三节不予受理的案件国家行为抽象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和仲裁行为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案件第十三章行政诉讼的管辖基本要求:了解:行政诉讼管辖的种类和裁定管辖的几种情况。
理解: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熟悉并能够使用: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以及共同管辖及具体适用。
考试内容:第一节行政诉讼管辖概述管辖的种类确定管辖的考虑因素第二节级别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确认发明专利权案件海关处理案件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做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本辖区内的重大、复杂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的管辖人民法院的管辖第一节概述行政诉讼参加人行政诉讼当事人(概念诉讼地位)诉讼代表人第二节行政诉讼的原告原告的概念原告的确认(受害人相邻权人公平竞争权人投资人合伙组织股份制企业的内部机构非国有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农村土地使用权人)原告资格的转移(转移的条件自然人原告资格的转移法人或其他组织原告资格的转移转移的程序)第三节行政诉讼的被告被告的概念被告的确认(行政复议案件委托行政经上级机关批准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派出机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不作为案件)被告资格的转移第四节行政诉讼的第三人第三人的概念第三人的确认第三人参加诉讼的程序第五节共同诉讼人共同诉讼人的概念必要共同诉讼人普通共同诉讼人集团诉讼起诉的概念起诉的条件(一般条件时间条件程序条件)受理的概念对起诉的审查审査的结果第二节行政诉讼的第一审程序审理前的准备(组成合议庭交换诉状处理管辖异议审查诉讼文书和调查收集证据审查其他内容)庭审程序(庭审方式庭审程序审理期限)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排除(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排除妨害行政诉讼的强制措施)案件的移送和司法建议第三节行政诉讼的第二审程序上诉和上诉的受理上诉案件的审理(审理方式审理对象审理期限)第四节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程序)再审案件的审理(审理程序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对再审案件的处理再审期限)第十六章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与规则基本要求:了解: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和种类,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含义,行政案件理中各项特殊制度的含义以及涉外行政诉讼的特征。
理解:行政诉讼法律冲突的适用规则,行政案件审理中各项特殊制度的具体内容,涉外行政诉讼的原则与法律适用。
熟悉并能够使用:行政诉讼证据制度,行政诉讼法律适用规则。
考试内容:第一节行政诉讼证据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和种类举证责任(举证责任的概念举证责任分配举证期限)提供证据的要求(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现场笔录)调取和保全证据(行政诉讼证据的调取证据保全)证据的对质辨认和核实(对书证和物证的质证对视听资料的质证关于证人出庭作证的问题对鉴定意见的质证)证据的审核认定(概念和内容证据效力大小的判断)第二节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含义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规则(法律、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是行政审判的依据规章的参照适用其他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中的地位人民法院对司法解释的援引)行政诉讼法律冲突的适用规则(概念适用规则) WTO规则的适用问题第三节行政案件审理中的特殊制度撤诉(概念条件撤诉的法律后果)缺席判决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审理程序的延阻(延期审理诉讼中止诉讼终结)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具体行政行为的停止执行问题合并审理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概念条件)行政诉讼判决行政诉讼第一审判决(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确认判决)二审判决(维持原判改判)再审判决行政诉讼裁定(概念与特征适用范围及法律效力)行政诉讼决定(概念适用范围及法律效力)第二节行政诉讼的执行与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行政诉讼的执行执行主体执行根据执行措施(对行政机关的执行措施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执行措施)执行程序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相关问题第十八章国家赔偿概述基本要求:了解: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的概念与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