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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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伤残鉴定标准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

人身保险伤残鉴定标准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

人身保险伤残鉴定标准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
人身保险伤残鉴定标准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是两个不同领域的相关问题。

1. 人身保险伤残鉴定标准:
人身保险伤残鉴定标准是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被保险人的伤残程度进行评估和认定。

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伤残程度评定标准:根据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伤残等级划分,
评定被保险人的伤残程度。

- 伤残评估方法:常用的评估方法包括医学评估、功能评估和
生活能力评估等,可以通过体检、医疗记录、影像学检查等方式进行。

- 伤残评估机构:通常由保险公司指定的具备相关资质的医疗
机构或专业评估组织来进行伤残评估。

2.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根据劳动者职业受伤或患职业病后,通过专业评估来认定其劳动能力的损失程度。

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鉴定主体:通常由劳动保障部门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鉴定
机构进行。

- 鉴定方法:根据劳动者的医疗记录、职业史、工作环境等多
个因素,综合评估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损失程度。

- 鉴定结果: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劳动者的伤残等级和享受相
关待遇的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人身保险伤残鉴定标准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
伤与职业病致残的标准、方法和目的并不完全一致,因为它们服务的对象和目的不同。

人身保险伤残鉴定是为了确定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给付标准,而劳动能力鉴定则是为了评估劳动者因工伤或职业病导致的劳动能力损失,确定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或职业病救助待遇的标准。

工伤鉴定评级标准

工伤鉴定评级标准

工伤鉴定评级标准工伤鉴定评级标准是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暂行办法》、《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政策文件,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被鉴定人伤残程度、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等因素来评定的。

工伤鉴定评级标准分为十级,分别为一级到十级。

以下是对各级别评级标准的说明:一级:丧失全部劳动能力。

指被鉴定人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丧失生存和生活能力,须长期护理照料。

二级:伤残程度非常重。

指被鉴定人因工致残,劳动能力损失较重,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生活需要大量外部照料。

三级:伤残程度重。

指被鉴定人因工致残,虽然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较轻,但生活上需要他人帮助,基本不能自理。

四级:伤残程度较重。

指被鉴定人因工致残,虽然仍能利用残疾部位进行轻微劳动,但工作能力受到明显限制。

五级:伤残程度中等。

指被鉴定人因工致残,能够从事轻体力劳动,但对某些职业或工种有明显的限制。

六级:伤残程度较轻。

指被鉴定人因工致残,能够从事轻体力劳动,但对某些重体力劳动具有一定的限制。

七级:伤残程度较轻。

指被鉴定人因工致残,能够从事轻体力劳动,对体力劳动并无明显限制。

八级:伤残程度轻。

指被鉴定人因工致残,能够从事体力劳动,劳动能力未受明显影响。

九级:伤残程度轻微。

指被鉴定人因工致残,对劳动能力无明显限制。

十级:意外伤害。

指被鉴定人因工致残,受到意外伤害,但未丧失劳动能力或对劳动能力无明显影响。

这是针对工伤鉴定评级的十个级别的标准说明,根据被鉴定人的实际伤残情况进行评级,评级越高,说明伤残程度越重,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越大。

这些评级标准对于工伤保险的赔偿金额和待遇等方面有着很大的影响,不同级别的评级对应着不同的赔偿标准和福利待遇。

劳动法1-10级工伤鉴定标准

劳动法1-10级工伤鉴定标准

劳动法1-10级工伤鉴定内容如下:劳动法1-10级工伤鉴定等级分级原则: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

二级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劳动法1-10级工伤鉴定赔偿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劳动法1-10级工伤鉴定标准

劳动法1-10级工伤鉴定标准

劳动法1-10级⼯伤鉴定标准对于劳动法1-10级⼯伤鉴定标准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劳动法1-10级⼯伤鉴定内容如下:劳动法1-10级⼯伤鉴定等级分级原则:⼀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活完全或⼤部分不能⾃理。

⼆级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活⼤部分不能⾃理。

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活部分不能⾃理。

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活可以⾃理者。

五级器官⼤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般医疗依赖,⽣活能⾃理者。

六级器官⼤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般医疗依赖,⽣活能⾃理者。

七级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般医疗依赖,⽣活能⾃理者。

⼋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活能⾃理者。

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医疗依赖,⽣活能⾃理者。

⼗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功能障碍,⽆医疗依赖,⽣活能⾃理者。

劳动法1-10级⼯伤鉴定赔偿标准:《⼯伤保险条例第三⼗三条职⼯因⼯致残被鉴定为⼀级⾄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伤保险基⾦按伤残等级⽀付⼀次性伤残补助⾦,标准为:⼀级伤残为24个⽉的本⼈⼯资,⼆级伤残为22个⽉的本⼈⼯资,三级伤残为20个⽉的本⼈⼯资,四级伤残为18个⽉的本⼈⼯资;(⼆)从⼯伤保险基⾦按⽉⽀付伤残津贴,标准为:⼀级伤残为本⼈⼯资的90%,⼆级伤残为本⼈⼯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额低于当地最低⼯资标准的,由⼯伤保险基⾦补⾜差额;(三)⼯伤职⼯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保险待遇。

工伤鉴定九级伤残标准

工伤鉴定九级伤残标准

工伤鉴定九级伤残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我国工伤鉴定分为九级伤残标准,对不同程度的劳动者伤残进行评估和赔偿。

下面是九级伤残标准的简要介绍:
一级伤残:指程度较轻的伤残。

表现为轻微的肢体功能障碍。

二级伤残:指程度较轻的伤残。

表现为肢体有一定程度的功能障碍,但不影响劳动能力。

三级伤残:指程度较轻的伤残。

表现为肢体丧失部分功能,但仍能自理和从事轻体力劳动。

四级伤残:指程度较中等的伤残。

表现为肢体功能受到较严重的限制,但仍能自理和从事比较轻的劳动。

五级伤残:指程度较中等的伤残。

表现为肢体功能丧失较多,但仍能自理和从事较轻体力劳动。

六级伤残:指程度较重的伤残。

表现为肢体功能丧失较多,但在特定条件下仍能自理和从事适应性工作。

七级伤残:指程度较重的伤残。

表现为需要他人帮助才能自理,并能从事适应性工作。

八级伤残:指程度较重的伤残。

表现为丧失一定程度的自理能
力,并无法从事劳动。

九级伤残:指程度较重的伤残。

表现为丧失全部自理能力,无法从事劳动。

以上的九级伤残标准,根据劳动者的具体情况和工伤鉴定专家的评估,确定具体伤残等级。

伤残等级的确定对于工伤赔偿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能够帮助劳动者获得相应的赔偿金和医疗照顾。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本文仅对九级伤残标准进行了简要介绍,具体的工伤鉴定标准和流程请参照《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劳动法1-10级工伤鉴定标准

劳动法1-10级工伤鉴定标准

劳动法1-10级工伤鉴定标准劳动法1-10级工伤鉴定内容如下:劳动法1-10级工伤鉴定等级分级原则: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

二级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劳动法1-10级工伤鉴定赔偿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伤残鉴定10级标准

工伤伤残鉴定10级标准

工伤伤残鉴定10级标准工伤伤残鉴定是指在工作中发生事故或职业病的情况下,对工人的伤残程度进行评估和鉴定的过程。

根据不同的伤残程度,伤残鉴定可以分为不同的级别。

本文将以工伤伤残鉴定10级标准为主题,一步一步回答相关问题。

第一步:什么是工伤伤残鉴定10级标准?工伤伤残鉴定10级标准是根据《劳动能力鉴定与国家职业资格评价(伤残等级评定)》的相关规定,对工伤人员进行伤残程度评定的标准。

总共有10个级别,从1级到10级,伤残程度依次递增。

第二步:如何进行工伤伤残鉴定?1. 申请鉴定:工伤人员应在发生事故或职业病后,向所在单位申请工伤伤残鉴定。

2. 鉴定程序:鉴定程序一般包括复查、评定、公示和复议等环节。

具体流程由鉴定机构组织执行。

3. 鉴定标准:根据《劳动能力鉴定与国家职业资格评价(伤残等级评定)》的相关规定,评定人员会对伤残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身体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能力等因素。

第三步:工伤伤残鉴定10级标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1. 1级:指伤残程度轻微,但对工作能力无明显影响。

如轻度听力损失、轻度视力障碍等。

2. 2级:指伤残程度较轻,对工作能力有一定影响。

如中度听力损失、中度视力障碍等。

3. 3级:指伤残程度中等,对工作能力有明显影响。

如重度听力损失、重度视力障碍等。

4. 4级:指伤残程度较重,但还有一定的自理能力。

如运动机能受限、手脚缺失等。

5. 5级:指伤残程度重,需要他人协助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

如截肢、视力丧失等。

6. 6级:指伤残程度严重,完全丧失自理能力。

如语言和认知功能丧失、重度精神障碍等。

7. 7级:指极重度伤残,完全丧失生命自理能力,长期需要他人照料。

如高位截瘫、重度脑损伤等。

8. 8级:指丧失生命自理能力,但无需维持呼吸和循环功能。

如脊髓断裂伤、高位脑桥损伤等。

9. 9级:指丧失生命自理能力,需依靠机械维持呼吸和循环功能。

如永久性昏迷等。

10. 10级:指已无生命迹象,已经死亡。

第四步:伤残程度的等级如何影响工伤人员的赔偿和救济?工伤人员的伤残等级直接决定了其可以获得的赔偿和救济的额度和标准。

工伤鉴定十级伤残标准

工伤鉴定十级伤残标准

工伤鉴定十级伤残标准工伤是一种由职业或劳动活动引起的疾病,是指工作过程中受到外来致伤因素或特殊环境影响而发生的遗憾事件或伤害。

受到工伤影响的劳动者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伤残,因此国家对工伤鉴定伤残程度有一定的规定。

十级伤残标准是我国现行工伤鉴定标准之一,自1991年起正式落实,并于2002年及2005年进行修订,为当前计算劳动能力损失的重要依据。

它的内容包括了头部至足部的十个身体部位的具体鉴定术语及对应的伤残程度,其中包括:头部及颈部伤残,面部伤残,上肢伤残,胸部、腹部、骨盆、腰椎伤残,下肢伤残等,每种情况都有4个不同等级,从仅影响美观到完全不能正常活动的状态,从0级到3级,比例为:0级-0.1、1级-0.2、2级-0.4和3级-0.6。

此外,十级伤残评定标准还指出,若伤残属于各部位伤残程度的混合状况的,其伤残程度按其损失的劳动力计算,不按伤残等级计算。

即当损失的劳动力在不同部位损失的劳动力总和范围内时,应将整体伤残程度按其劳动力损失百分比计算,百分比再乘以3来得出对应的伤残程度。

以上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工伤鉴定十级伤残评定标准,它分为十部分,即头部及颈部伤残、面部伤残、上肢伤残、胸部、腹部、骨盆、腰椎伤残,下肢伤残等,每种情况都有4个不同等级,从仅影响美观到完全不能正常活动的状态,从0级到3级,比例为:0级-0.1、1级-0.2、2级-0.4和3级-0.6。

这项标准主要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当他们受到工伤时,可以根据该标准进行合理的伤残鉴定,以便得到更公平的赔偿。

根据十级伤残标准,当工伤劳动者伤残程度为3级时,即可以按“全残”标准进行认定,由劳动保障部门按法定规定给予工伤津贴或伤残补贴,以及其他福利待遇,以确保其正常生活。

另外,有必要强调的是,十级伤残标准的正确使用将会对改善工伤给受害者带来实质性的好处,但是,也有可能出现鉴定不当导致受害者获得不公平的损害补偿,因此,有关部门在执行这项标准时应该加强监督,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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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2022 对工伤伤残的鉴定标准事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下面是由店铺分享的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希望对你有用。 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二、二级工伤鉴定标准 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三、三级工伤鉴定标准 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四、四级工伤鉴定标准 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等更多内容。 五、五级工伤鉴定标准 五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等更多内容。 六、六级工伤鉴定标准 六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病(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等更多内容。 七、七级工伤鉴定标准 七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30cm2,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10cm2;颈部瘢痕挛缩,影响颈部活动;全身瘢痕面积≥30%;面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改变占面部的10%以上等更多内容。 八、八级工伤鉴定标准 八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烧伤植皮≥1/5;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等更多内容。 九、九级工伤鉴定标准 九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等更多内容。 十、十级工伤鉴定标准 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20xx工伤鉴定标准和赔偿办法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 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八)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十)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十一)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供养亲属范围: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标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要求: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看过“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的人还看了: 1.工伤重伤鉴定标准 2.工伤九级鉴定标准 3.浙江省工伤鉴定标准 【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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