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p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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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内容: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药品专业知识及药学服务

1、质量方针:依法经营、严格管理、质量第一、用户至上

2、质量目标;确保企业经营规范、合法;确保经营药品安全有效。

2018年2月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执行2001年12月1日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

GSP

3、首营企业指?

首次进货的药品批发企业

4、质量信息分几种?

内部质量信息:近效期药品催销表;质量信息反馈表

外部质量信息:国家公布质量公告、网上下载的质量信息

2018年3月

内容:各岗位职责

1、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保证日常经营和质量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确保药品质量

及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2、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

①负责制订质量体系文件,并指导、监督文件的执行。

②负责药品验收、指导监督采购、陈列、销售环节工作。

③负责质量信息收集

④负责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⑤负责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及处理

⑥负责假劣药品的报告及不良反应报告

⑦负责相关法规及专业知识的交于和培训

⑧负责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的审核。

⑨计量器具的校验及检定申请

⑩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工作

3、采购岗位职责:

①保证购进药品合法、质量可靠

②按需购进

③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资质并索取资质和发票

④做采购记录

4、收货员职责:

①药品到货时,核实运输方式是否符合要求,并对照随货通行单(票)和采购

记录核对药品,做到票、帐、货相符。

②冷藏药品到货时,对其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湿度记录、运输时间等质量

控制

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不符合温湿度记录拒收。

③对符合收货要求的药品,按品种特性要求放于相应待验区域,通知验收

5、验收员岗位职责:

①按照批号查验同批号盖供货单位质量专用章原印章检验报书

②对进口药品索要进口注册证和口岸口岸检验报告单

③按照验收标准、验收方法和抽样原则进行抽样取样

④对抽样药品进行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等逐一进行检查、核对。

⑤合格药品上架陈列

⑥不合格药品及可疑放待验区区并报告质量负责人处理并通知采购员

⑦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

⑧收集质量信息,配合质量负责人做好质量档案工作。

6、养护员岗位职责:

①根据储存条件、外部环境、药品质量特性等对药品进行区位陈列

②对储存环境的温湿度记录进行有效监督、调控

③制订检查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检查,对有效期短、易变质、特殊管理药品、

中药饮片经行重点养护

④定期检查养护仪器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⑤做好养护记录和重点养护记录,定期汇总分析养护信息。

7、营业员岗位职责

①按照说明书为依据,正确介绍药品的功能主治,不能夸大误导顾客

②严格执行《特殊管理药品和跟进有专门要求的药品管理制度》

③销售近效期药品要告知顾客有效期,保证顾客用药安全

④做好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记录

⑤做好货架、柜台、药品等清洁卫生,保持干净、明亮。

⑥配合养护员做好陈列检查,温湿度监测和养护工作

8、收银员岗位职责:

①做好收银

②为顾客提供销售小票

2018年4月

内容:《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①GSP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②药品必须按《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的规定

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执行2015年12月30日

2018年5月

内容:请货、收货、验收、储存陈列、养护、销售,药品有效期管理及操作规程

①药品近效期:距药品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足6个月

②药品要先进先出

③请货、收货、验收、储存陈列、养护、销售按操作规程执行

2018年6月

内容:含麻药、拆零药、处方药、中药饮片相关管理制度

①含麻黄碱销售需凭身份证

②拆零药要有拆零工具,并在拆零袋上注明药品名、规格、批号、用法用量等

③处方药、中药饮片需医生处方,药师审核

2018年7月

内容:假劣药、不合格药品及销毁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假药:1.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1.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

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2、劣药: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三)超过有效期的;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1、不合格药品的确认:

⑴、收货、验收、养护检查时发现的外观质量及包装质量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药品;

⑵、各级药品监督部门抽查检验不合格的药品及发文通知禁止销售的品种;

⑶、陈列检查中发现的过期、失效、霉烂变质、破损及有其他质量问题的药品;

⑷、销售退回的不合格药品;

⑸、过期失效的药品。

2、不合格药品的处理:

⑴、收货、验收中发现不合格药品或质量可疑的药品,连锁门店应拒收或放入不合格区,不得上架销售。

⑵、养护检查确认的和销后退回出现的不合格药品应立即放在不合格区,并在计算机系统锁定;

⑶、各级药品监督部门抽查检验不合格的药品及发文通知禁止销售的品种,立即下架并停止销售,并在计算机系统锁定;

⑷、不合格药品一经确认,放在隔离的不合格区,连锁总部及连锁门店质量管理员要认真查清原因,明确责任,作出处理;

确认为不合格药品,定期要进行报损、销毁处理。连锁门店不合格药品经连锁总部业务部经理同意退回连锁总部库房的,及时退回,由连锁总部质量管理员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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