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用品穿戴规范管理办法》

《劳保用品穿戴规范管理办法》
《劳保用品穿戴规范管理办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绍兴漓铁球团有限公司《劳保用品穿戴规范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车间、科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球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深入开展好“提升安全标准,促进安全生产”活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根据集团公司安委会要求,经球团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特重申要求全体员工规范穿戴好劳保用品,具体要求如下:

一、劳保用品穿戴要求

1、球团公司岗位职工、劳务代理员工必须穿戴好公司08年后统一发放的工作服及安全帽等劳保用品。五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穿夏装,九月一日至次年四月三十日穿冬装。外协单位员工穿戴好本单位的发放的工作服。

2、机关管理人员和检查人员下现场检查、验收等工作,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包括工作服、安全帽等。

3、接触粉尘岗位作业(如链板机工、返矿工、铲装工等)的员工必须佩戴好防尘口罩。

4、接触噪声较高的岗位作业(如高配、加压工等)的员工,在作业和巡查时必须佩戴好耳塞或防护耳套。

5、接触高压电设备设施的岗位作业(如电工、高配工等)员工必须穿戴好绝缘靴或绝缘鞋。

6、电气焊工作业人员必须戴好防护面罩或防护目镜和帆布手套、穿好帆布工作服和翻毛皮鞋。

7、公司作业和检查区域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帽要合格可靠,无破损,并扣好帽带。

8、

9、登高作业人员(凡坠落高度在基准面2米及以上)在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10、公司内的外协单位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球团公司安委会做好劳保用品穿戴规范内部管理和外协单位的督促监管工作。

二、管理与考核

各车间、科室及外包单位,要根据规范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劳保用品穿戴,加强个体防护,提高员工的自我防护能力。在检查中发现有劳保用品穿戴不规范行为,将纳入月度考核。

(一)管理要求:

1、公司按照规定给员工发放和配备好劳动保护用品。

2、劳保用品发放严格按漓铁字〔2008〕70号文件“关于修订下发《浙江漓铁集团有限公司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具体执行细则》的通知”执行。

3、如劳保用品穿戴因特殊情况不够用,可按规定由车间提出申请,经球团公司安委会通过批准后方可发放。

(二)、考核要求:

1、对球团公司内部考核:每发现一项劳保用品穿戴不规范,属一般违章违纪对其所在车间、科室扣1分。

2、对劳务代理员工考核:每发现一项劳保用品穿戴不规范,对劳务代理员工监管的相关单位和部门扣0.5分。

3、对外协施工单位的考核:每发现一项劳保用品穿戴不规范,对监管单位扣0.5分;对外协单位扣款10~50元。

4、对严重违反劳保用品穿戴的员工进行挂黄牌处理,对相关单位和部门扣2-5分,同时对单位和违章者进行扣款处理。

5、考核扣分计入当月“提升安全标准,促进安全生产”活动考核中。

6、对因劳保用品穿戴不规范而引发事故,对相关单位、部门及有关人员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从严处理。

三.本管理办法从2011年6月1日起执行,希望各车间、科室宣传贯彻执行。

绍兴漓铁球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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