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法学院课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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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法学院课程表

郑州大学法学院课程表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法学2013级教学1班(1、2班)法学2013级教学2班(3、4班)法学2013级教学3班(5、6班)法学2013级教学4班(7、8班)课程名称教师教室课程名称教师教室课程名称教师教室课程名称教师教室

星期一上1/2

午3/4 353013 诉讼法前沿讲座张嘉军

王长水北3--103 下5/6

午7/8

星期二上1/2 午3/4 下5/6 午7/8

星期三上1/2

午3/4 354039 刑事法前沿讲座王立志北1--108 下5/6

午7/8

星期四上1/2 354068 知识产权法专题张德芬北2--304 午3/4 354038 民事法前沿讲座

严冶

翟新丽北1--108 下5/6

午7/8

星期五上1/2

午3/4 354041 经济法前沿讲座张素伦北1--108

下5/6

午7/8

法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2016年7月制

郑州大学法学院课程表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法学2014级教学1班(1、2班)法学2014级教学2班(3、4班)法学2014级教学3班(5、6班)法学2014级教学4班(7、8班)

课程名称教师教室课程名称教师教室课程名称教师教室课程名称教师教室

星期一上1/2 353021 市场规制法王玉辉北1--108 353021 市场规制法王玉辉北1--108

午3/4 352018 国际私法X 宋纪萍北1--108 352018 国际私法X 宋纪萍北1--108 353022宏观调控法曹明睿北1--102 353022宏观调控法曹明睿北1--102 下5/6 352017 国际法马冉北2--302 352017 国际法马冉北2--302 352017 国际法吴定喜北2--303 352017 国际法吴定喜北2--303 午7/8 352014 行政诉讼法郑磊北2--302

星期二上1/2

午3/4 352014 行政诉讼法沈开举北1--108 352014 行政诉讼法沈开举北1--108 352014 行政诉讼法李永超北3--103

5/6 352018国际私法宋纪萍北2--303352018国际私法宋纪萍北2--303352018国际私法王晓勇北2--304352018国际私法王晓勇北2--304 7/8 354029 仲裁法高辉北2--302 354029 仲裁法高辉北2--302 354029 仲裁法周庆北2--304 354029 仲裁法周庆北2--304

星期三上1/2

午3/4 354026犯罪侦察学马春娟北2--302 354026犯罪侦察学马春娟北2--302 354026犯罪侦察学张志英北2--304 354026犯罪侦察学张志英北2--304 下5/6

354069

民商事合同法实务

张丽霞北2--403

354069

民商事合同法实务

张丽霞北2--403 353018 票据法学张德芬北2--304 353018 票据法学张德芬北2--304 午7/8 353018 票据法学张德芬北2--304 353018 票据法学张德芬北2--304

354069

民商事合同法实务

张丽霞北2--403

354069

民商事合同法实务

张丽霞北2--403

星期四上1/2

午3/4 353022宏观调控法金香爱北2--303 353022宏观调控法金香爱北2--303 352018国际私法X 王晓勇北2--304352018国际私法X 王晓勇北2--304下5/6 354001 证据学张志英北2--302 354001 证据学张志英北2--302 354001 证据学靳建丽北2--304 354001 证据学靳建丽北2--304 午7/8 352017 国际法马冉北2--302 352017 国际法马冉北2--302 352017 国际法吴定喜北1--108 352017 国际法吴定喜北1--108

星期五上1/2 353019保险法学金东辉北2--302 353019保险法学金东辉北2--302 353021 市场规制法张素伦北1--108 353021 市场规制法张素伦北1--108 午3/4 353019保险法学金东辉北2--302 353019保险法学金东辉北2--302 下5/6

午7/8

注:课程名称后面标“X”的为单周才有的课程。法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2016年7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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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法学2015级教学1班(1、2班)法学2015级教学2班(3、4班)法学2015级教学3班(5、6班)法学2015级教学4班(7、8班)

课程名称教师教室课程名称教师教室课程名称教师教室课程名称教师教室

星期一上1/2 353060 经济法姚保松北2--302353060 经济法姚保松北2--302

午3/4 352005刑事诉讼法卢少锋北2--302 352005刑事诉讼法刘怀胜北2--303 353060 经济法金香爱

王玉辉北2--402

353060 经济法金香爱

王玉辉北2--402

下5/6 354013 法学方法论李建新北2--304 354013 法学方法论李建新北2--304 354013 法学方法论郑磊北3--103 354013 法学方法论王建国北3--203 午7/8 354092 婚姻继承法张竞芳北2--303 354092 婚姻继承法张竞芳北2--303

星期二上1/2

353045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李永超北3--103

353045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杨会永北3--203

353045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王红建北2--303

353045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王红建北2--303 午3/4

39101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张宗岱南1--106

39101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张宗岱南1--106

39101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张宗岱南1--106

39101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张宗岱南1--106 下5/6 352005刑事诉讼法卢少锋北1--108 352005刑事诉讼法刘怀胜北2--403 352008民事诉讼法学高辉北3--203352008民事诉讼法学周庆北3--103午7/8 354092 婚姻继承法张竞芳北2--303 354092 婚姻继承法张竞芳北2--303

星期三上1/2

391502

毛泽东思想体系概论(上)

郭文荣北4--302

391502

毛泽东思想体系概论(上)

郭文荣北4--302352005刑事诉讼法张志英北2--304 352005刑事诉讼法学马春娟北2--303 午3/4 371017大学英语读写Ⅲ

张晓玲普1(59人)

环206

371017 大学英语读写Ⅲ

张慧普2(63人)

物402

371017 大学英语读写Ⅲ

王月霞普3(19人)

物102

371017 大学英语读写Ⅲ

陈屏提1(59人)

物工307

5/6

391502

毛泽东思想体系概论(上)

郭文荣北4--302

391502

毛泽东思想体系概论(上)

郭文荣北4--302 7/8 352008民事诉讼法学张嘉军北1--108352008民事诉讼法学张嘉军北1--108352008民事诉讼法学高辉北3--203352008民事诉讼法学周庆北3--103 9/10

354078

刑法与法律职业资格吴林生北2--302

354078

刑法与法律职业资格吴林生北2--302

354078

刑法与法律职业资格吴林生北2--302

354078

刑法与法律职业资格吴林生北2--302

星期四上1/2

353045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李永超北3--310

353045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杨会永北2--303 353060 经济法金香爱

王玉辉北2--402

353060 经济法金香爱

王玉辉北2--402午3/4 353060 经济法姚保松北2--403353060 经济法姚保松北2--403

353045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王红建北2--302

353045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王红建北2--302 下5/6

371023 大学英语听说Ⅲ

371023 大学英语听说Ⅲ

普1(32人)水环402

普2(32人)2512

371023 大学英语听说Ⅲ

371023 大学英语听说Ⅲ

普3(32人)水环303

普4(34人)水环305

371023 大学英语听说Ⅲ

371023 大学英语听说Ⅲ

提1(27人)2409B

提2(27人)2410

371023 大学英语听说Ⅲ

371023 大学英语听说Ⅲ

提3(27人)2408A

提4(29人)2408B

午7/8 352008民事诉讼法学张嘉军北2--403352008民事诉讼法学张嘉军北2--403352005刑事诉讼法张志英北2--304 352005刑事诉讼法马春娟北2--303

星期五上1/2 354091 侵权责任法田土城

申惠文北2--303

354091 侵权责任法田土城

申惠文北2--303

午3/4 354091 侵权责任法田土城

申惠文北2--303

354091 侵权责任法田土城

申惠文北2--303

下5/6 491003 体育Ⅲ491003 体育Ⅲ491003 体育Ⅲ491003 体育Ⅲ

午7/8

371017 大学英语读写Ⅲ何玉敏提2(59人)物工207 371017 大学英语读写Ⅲ张瑞高级(31人)材料402 371023 大学英语听说Ⅲ Chuck高级(27人)2511法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2016年7月制

郑州大学法学院课程表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法学2016级教学1班(1、2班)法学2016级教学2班(3、4班)法学2016级教学3班(5、6班)法学2016级教学4班(7、8班)

课程名称教师教室课程名称教师教室课程名称教师教室课程名称教师. 教室

星期上1/2 352031伦理学原理杨伟涛北2--403352031伦理学原理杨伟涛北2--403午3/4 352031伦理学原理杨伟涛北2--403352031伦理学原理杨伟涛北2--403352006民法学总论赵明非北2--304 352006民法学总论赵明非北2--304

北京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共课课程安排

北京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共课课程安排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 星期/节次 1—4节 5—8节 9—12节 数据分析方法与R 软件1班 2—15周 三教401 硕士研究生英语1—10班 2—17周 自然辩证法13班 2—7周 四教 812 自然辩证法14班 2—7周 三教 501 星期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7班 9—17周 三教102 数据分析方法与R 软件2班 2—15周 三教402 数学模型 2—15周 信北阶 自然辩证法7班 2—7周 三教 501 自然辩证法9班 2—7周 四教 812 自然辩证法8班 2—7周 四教 812 自然辩证法10班 2—7周 三教 501 星期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4班 9—17周 三教10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5班 9-17周 三教102 硕士研究生英语21—30班 2—17周 自然辩证法3班 2—7周 四教 812 数值分析1班 2—15周 三教 501 自然辩证法4班 2—7周 三教 501 数值分析2班 2—15周 四教812 自然辩证法15班 2—7周 三教421 星期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8班 9—17周 三教10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班 9—17周 三教102 数据分析方法与R 软件3班 2—15周 四教812 应用泛函分析 2—15周 三教401 数据分析方法与R 软件4班 2—15周 三教413 自然辩证法5班 2—7周 四教 812 数据分析方法与R 软件5班 2—15周 三教412 数据分析方法与R 软件6班 2—15周 四教214 星期四 自然辩证法6班 2—7周 三教 501 数据分析方法与R 软件7班 2—15周 信北阶

硕士课程表

(2007.3-2007.7) 生命科学学院 2006级硕士研究生 备注:1、学校开出的政治课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上课,学院开出的专业课从第1 周开始上课; 2、本专业开出的必修专业课,其他专业的学生选修即为选修课; 3、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可在学院主页——研究生工作——业务培养栏目里查阅; 4、开课后3周内可办理补选、退选,逾期不再办理。

(2007.3-2007.7) 生命科学学院 2006级硕士研究生 备注:1、学校开出的政治课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上课,学院开出的专业课从第1 周开始上课; 2、本专业开出的必修专业课,其他专业的学生选修即为选修课; 3、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可在学院主页——研究生工作——业务培养栏目里查阅; 4、开课后3周内可办理补选、退选,逾期不再办理。

200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表 (2007.3-2007.7) 生命科学学院 2006级硕士研究生 备注:1、学校开出的政治课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上课,学院开出的专业课从第1 周开始上课; 2、本专业开出的必修专业课,其他专业的学生选修即为选修课; 3、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可在学院主页——研究生工作——业务培养栏目里查阅; 4、开课后3周内可办理补选、退选,逾期不再办理。

200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表(2007.3-2007.7)

200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表 (2007.3-2007.7) 备注:1、学校开出的政治课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上课,学院开出的专业课从第1 周开始上课; 2、本专业开出的必修专业课,其他专业的学生选修即为选修课; 3、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可在学院主页——研究生工作——业务培养栏目里查阅; 4、开课后3周内可办理补选、退选,逾期不再办理; 5、请非该实验室的学生勿选。

郑州大学法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郑州大学法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办法 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不同专业类别分别于2019年3月30日至4月2日进行。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及时查询各自专业复试分数线,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做好复试的各项准备工作。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科学学位复试考生持复试通知在2019年3月29日下午14:00至16:30,到各自报考的二级学科教研室报到(法学院办公楼三楼),提交相关个人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过期不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专业学位复试考生持复试通知(或者调剂申请表)在2019年3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至16:30,到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三楼219室)报到,提交个人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过期不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及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以下本人资料: 1.准考证; 2.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证明); 4.《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的考生); 5. 能证明考生实践能力、培养潜质的各类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和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与学信网上学籍学历信息不匹配的考生,复试时必须提交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同时登录学信网(https://www.360docs.net/doc/f413143901.html,/)进行学籍在线验证,并于复试时交至法学院所在学科(报考学术型研究生)或者研究生办公室(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认证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郑大远程侵权行为法学部分答案

《侵权行为法学》第16章在线测试 A B C D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何时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A B C D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几个月总额计算 A B C D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扶养费的赔偿计算至多少周岁 A B C D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多少年计算 A B C D

2、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赔偿范围包括? A、人身损害赔偿的常规赔偿 B、劳动能力丧失的赔偿 C、致人死亡的赔偿 D、扶养来源的损害赔偿 E、抚慰金赔偿 3、侵害生命权造成的损害赔偿范围是? A、为救治受害人所支出的常规费用 B、丧葬费 C、被扶养人生活费 D、死亡赔偿金 E、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费用 4、人身损害所致残废,造成劳动能力丧失所应赔偿的范围包括? A、常规赔偿的项目 B、残疾赔偿金 C、残疾辅助器具费 D、被扶养人生活费 E、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5、定期金赔偿方式适用于下列哪些赔偿项目? A、死亡赔偿金 B、残疾赔偿金 C、被扶养人生活费 D、残疾辅助器具费 E、医疗费 第三题、判断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正确错误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 正确错误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正确错误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正确错误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正确错误 A B C D 、对于间接损失 A B C D 、关于间接损失赔偿的适用范围 A B C D 、关于直接损失中原物价值的计算 A B C D

郑州大学法学院课程表

郑州大学法学院课程表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法学2013级教学1班(1、2班)法学2013级教学2班(3、4班)法学2013级教学3班(5、6班)法学2013级教学4班(7、8班)课程名称教师教室课程名称教师教室课程名称教师教室课程名称教师教室 星期一上1/2 午3/4 353013 诉讼法前沿讲座张嘉军 王长水北3--103 下5/6 午7/8 星期二上1/2 午3/4 下5/6 午7/8 星期三上1/2 午3/4 354039 刑事法前沿讲座王立志北1--108 下5/6 午7/8 星期四上1/2 354068 知识产权法专题张德芬北2--304 午3/4 354038 民事法前沿讲座 严冶 翟新丽北1--108 下5/6 午7/8 星期五上1/2 午3/4 354041 经济法前沿讲座张素伦北1--108 下5/6 午7/8 法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2016年7月制

郑州大学法学院课程表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法学2014级教学1班(1、2班)法学2014级教学2班(3、4班)法学2014级教学3班(5、6班)法学2014级教学4班(7、8班)课程名称教师教室课程名称教师教室课程名称教师教室课程名称教师教室 星期一上1/2 353021 市场规制法王玉辉北1--108 353021 市场规制法王玉辉北1--108 午3/4 352018 国际私法X 宋纪萍北1--108 352018 国际私法X 宋纪萍北1--108 353022宏观调控法曹明睿北1--102 353022宏观调控法曹明睿北1--102 下5/6 352017 国际法马冉北2--302 352017 国际法马冉北2--302 352017 国际法吴定喜北2--303 352017 国际法吴定喜北2--303 午7/8 352014 行政诉讼法郑磊北2--302 星期二上1/2 午3/4 352014 行政诉讼法沈开举北1--108 352014 行政诉讼法沈开举北1--108 352014 行政诉讼法李永超北3--103 下 午 5/6 352018国际私法宋纪萍北2--303352018国际私法宋纪萍北2--303352018国际私法王晓勇北2--304352018国际私法王晓勇北2--304 7/8 354029 仲裁法高辉北2--302 354029 仲裁法高辉北2--302 354029 仲裁法周庆北2--304 354029 仲裁法周庆北2--304 星期三上1/2 午3/4 354026犯罪侦察学马春娟北2--302 354026犯罪侦察学马春娟北2--302 354026犯罪侦察学张志英北2--304 354026犯罪侦察学张志英北2--304 下5/6 354069 民商事合同法实务 张丽霞北2--403 354069 民商事合同法实务 张丽霞北2--403 353018 票据法学张德芬北2--304 353018 票据法学张德芬北2--304 午7/8 353018 票据法学张德芬北2--304 353018 票据法学张德芬北2--304 354069 民商事合同法实务 张丽霞北2--403 354069 民商事合同法实务 张丽霞北2--403 星期四上1/2 午3/4 353022宏观调控法金香爱北2--303 353022宏观调控法金香爱北2--303 352018国际私法X 王晓勇北2--304352018国际私法X 王晓勇北2--304下5/6 354001 证据学张志英北2--302 354001 证据学张志英北2--302 354001 证据学靳建丽北2--304 354001 证据学靳建丽北2--304 午7/8 352017 国际法马冉北2--302 352017 国际法马冉北2--302 352017 国际法吴定喜北1--108 352017 国际法吴定喜北1--108 星期五上1/2 353019保险法学金东辉北2--302 353019保险法学金东辉北2--302 353021 市场规制法张素伦北1--108 353021 市场规制法张素伦北1--108 午3/4 353019保险法学金东辉北2--302 353019保险法学金东辉北2--302 下5/6 午7/8 注:课程名称后面标“X”的为单周才有的课程。法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2016年7月制

专业硕士课程表

专业硕士课程表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 14研 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部 2015年2月8日 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课程表 年级:2014研专业:中国画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 1 / 17

注:1、没有安排教室的由任课老师自行安排;3、听课研究生名单开课一个月后通知任课教师; 2、使用多媒体教室请教师带一卡通;4、正式上课时间:2015年3月2日(教学周第一周)。 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课程表 年级:2014研专业:油画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 注:1、没有安排教室的由任课老师自行安排;3、听课研究生名单开课一个月后通知任课教师; 2 / 17

2、使用多媒体教室请教师带一卡通;4、正式上课时间:2015年3月2日(教学周第一周)。 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课程表 年级:2014研专业:插画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 注:1、没有安排教室的由任课老师自行安排;3、听课研究生名单开课一个月后通知任课教师; 2、使用多媒体教室请教师带一卡通;4、正式上课时间:2015年3月2日(教学周第一周)。 3 / 17

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课程表 注:1、没有安排教室的由任课老师自行安排;3、听课研究生名单开课一个月后通知任课教师; 2、使用多媒体教室请教师带一卡通;4、正式上课时间:2015年3月2日(教学周第一周)。 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课程表 年级:2014研专业:公共艺术设计方向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 4 / 17

注:1、没有安排教室的由任课老师自行安排;3、听课研究生名单开课一个月后通知任课教师; 2、使用多媒体教室请教师带一卡通;4、正式上课时间:2015年3月2日(教学周第一周)。 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课程表 年级:2014研专业:服装艺术设计方向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 5 / 17

追逐大学梦——郑大法学系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我是来自高一十九班的汪浩波,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 追逐大学梦——郑大法学系 荥阳市第二高级中学 我的大学梦是郑州大学法学系。郑州大学是一本类大学。由原郑州大学,郑州工业大学,河南医科大学于2000年7月10日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涵盖理学点、工学、医学、文学、历史学、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农学、艺术学几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大学,是河南省唯一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河南省唯一一所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的高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 郑州大学办学资源充足,办学规模宏大,师资力量雄厚,培养出许多专业类人才。郑州大学人才培养休系完备,拥有国家级别的荣誉称号,教育示范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际联合实验室等。郑大基础设施完善,办学条件优越,学术气氛活跃,对外交流广泛,它的建设和发展也得到了中央和地方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和大力发展。 郑州大学是一本类大学,我很清楚我和他还有很远的距离,但是我会努力,奥巴马在一次开学典礼上这样说道:“无论你做什么,都希望你能脚踏实地的做,并坚持到底。当然,逐梦的路上并不平坦开阔,或许你会与环境格格不入,但也要积极向上,因为每次成功都不是偶然的。不要让失败左右自己,而是要从这次失败中吸取经验,让自己不再犯这种错误。” 我可以向你们保证,不管将来想要做什么工作和现在生活条件怎样,你都需要接受相应的教育,来实现自己的理想。你想成为一名医生、教师或警官?还是想成为一位护士、建筑师、律师或是军人?无论你选择哪一种职业,接受良好的教育都是必有之路,别无选择。不完成学业就得不到一分称心的工作。无论做什么你都需要接受培训,都需要勤奋工作,都需要努力学习。 胸怀一颗责任心。在我们追梦的路上,不放弃自己,不辜负自己的梦想,

北京林业大学 春季研究生课程表

2012年春季研究生课程表

1、此为经过核对调整后最终排定的课程表,是进行教学检查的依据,原则上不再允许调课。个别确需调整的请提前填写“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课程调课申请表”(可 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中心—培养表格资料”处下载),提前一周办理调课手续。并请同学们选课及上课前及时关注“研究生院主页—教学通知”专栏下的相关通知。 2、如果遇到节假日,课程调整方案按照校历及学校党政办公室和教务处的通知执行。如因长假(一整周)所耽搁的一周课程统一往后顺延一周,因其他个别节假 日或自身原因所耽搁的课程采取补课的形式(不能顺延);如有特殊要求可关注“研究生院主页—教学通知”专栏下的通知。 3、涉及实验的课程,其实验部分由任课教师在上课时根据选课情况和实验条件等进行具体安排。 4、需要在计算机中心进行上机实验的课程,请任课教师提前与计算机中心取得联系,做好安排;否则,计算机中心不给安排上机实验。并请同学们在实验前在计 算机中心办好上机卡;否则,计算机中心不接纳上机,也无法完成实验部分课程,无法上机实验的同学也请不要选择相关课程。 5、(1)《硕士生英语一外》为96学时,6学分,2011年秋季已全部修完。2011年秋季未通过课程学位考的2011级研究生(含林科院和进修生)2012年春季需补 修英语课程学习并参加补考,2012年春季共分2个班级,需要补修的同学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硕士生英语一外(补修部分)》(编号:701624)对应的班级,此次选课只作为课程教学分班之用,不单独录入成绩和计算学分,最终成绩会录入2011年秋季所选的《硕士生英语一外》课程中。 (2)《专业学位英语一外》分为四个班级,每班限定80人,请同学们根据自身其他课程选择情况尽快选择班级。1、2班为黄佩娟老师,3、4班为吴增欣老师。 6、2011年秋季未安排选修《自然辩证法概论》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两门政治课程的硕士研究生请在本学期选修。 7、以下部分课程的安排如下,可以直接与开课学院或任课教师联系: (1)生物学院(62336013) ①《森林生物识别与鉴赏》,张志翔,实习时间为6月26-7月1日,地点为小五台山自然保护区、小龙门林场或雾灵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②《植物显微技术》,高述民、刘忠华,第11周周一至周五1-8节,生物楼216、211; ③《植物生理大实验》,郑彩霞、尹伟伦、夏新莉,第2周周六上午讲课,地点:研四教室;第2周周六下午至第4周周一上午实验,地点:林业楼 201、220、204、218 ④《植物分子生物学实验技术》,汪晓峰、沈昕,周二及周四全天(4-6周),林业楼208 ⑤《生物化学实验技术》,汪晓峰、杨海玲,周二及周四全天(8-10周),林业楼208 (2)经管学院(62337226) ①《自然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温亚利,拟定于五一前后集中授课; ②《Natural Resource and Environmental Economics(森林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温亚利,拟定于五一前后集中授课; (3)林学院(62336354):《昆虫生理生化》,许志春,拟于6-9周开课 (4)园林学院(62338079) ①《野生观赏植物资源》,潘会堂,暑假期间开课,实习地点在小龙门森林公园; ②《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研讨Ⅱ》、《插花艺术与理论》、《外国现代风景园林发展》、《风景园林设计Ⅱ(studio)》开课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8、材料学院:设计艺术学学科因其专业的特殊性,要求选修本学科部分课程的研究生具备较好的专业造型能力和美学知识。因此,本学科开设的相关课程,只对 设计艺术学科的研究生开设,不适合其它学科的研究生选修,因特殊原因需选修相关课程的需征得任课教师同意后方可选修。 9、选修课选课人数少于10人的本学期不开课,连续2年选课人数少于10人的,停开此课;学位课选课人数少于10人的2年开一次。在开课的第3周,研究生院 会根据最终选课人数决定课程的开设,或由任课教师在开课头两周内根据实际上课人数与研究生院协商确定。 10、以下课程需要第三周选课名单确定后再确定是否开课及具体上课事宜,开课时间均为第三周之后,具体安排请关注相关教学通知,选课名单确定后不允许再 退选课程,请同学们选课时要确保能够参加课程学习和考试。 序号课程编号课程名称任课教师开课学院课程性质 拟开课时间 (任课教师原安排的时间) 备注 1 700720 木材流变学赵广杰 材料学院选修课13-16周,星期三1-4节 2 700724 线造型李汉平选修课3-6周,星期五5-8节 3 80009 4 线造型(实践)李汉平选修课3-18周,星期五5-8节 4 700730 机器视觉基础阚江明工学院选修课11-18周,星期三1-4节 5 700754 资产评估理论与方法王富炜经管学院选修课1-8周,星期五1-4节

人大考研-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简介-王轶

爱考机构-人大考研-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简介-王轶 王轶 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一一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发展规划处处长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 1972年6月生、蒙古族、河南南阳人 新闻'> 2011年9月-2012年2月哈佛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2003年11月-2004年3月柏林自由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1996年9月-1999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民法学博士学位 1993年9月-1996年7月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 1989年9月-1993年7月郑州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 民法总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原理与民法学方法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秘书长 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副会长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华南师范大学客座教授河南师范大学兼职教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律顾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家咨询组成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合同监管评审委员会成员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青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厦门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珠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哈尔滨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 2012第六届吴玉章优秀教学奖

2012北京市师德先进个人 2011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2011第二十五届北京青年五四奖章 2011第二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民法原理与民法学方法》) 2010首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2010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 2010北京市法学会优秀应用法学研究成果二等奖 (《论物权法的规范配置》) 2009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2009北京高校第六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文科 A 组最受学生欢迎奖 2009中国人民大学第五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特等奖 2009中国人民大学优秀班主任 2009中国人民大学学士学位论文优秀指导教师 2008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优秀科研成果优秀奖( 《论物权法的规范配置》) 2007首届“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 2006司法部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二等奖 (《民法价值判断问题的实体性论证规 则》) 2005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奖(民法学科论文类) (《民法价值判断问题的实体性论证规 则》) 2005北京大学优秀博士后 2002北京大学法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 (《物权变动论》) 2001北京大学“岗松奖教金” 2001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 《论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1998第七届吴玉章奖学金 1998君合律师人才奖学金等 代表性著作: 2009《民法原理与民法学方法》,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2001《物权变动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1997《合同法新论 ?分则》(合著,第二作者),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7年等 主要论文: 2013 “论民事法律事实的类型区分” 2013 “论民法诸项基本原则及其关系” 期 2012 “合同当事人利益的类型化分析” (合著,第一作者),载《公民与法》2012年第10期 2012 “论合同行为的一般生效条件”,载《法律适用》2012年第7期 2011 “论中国民事立法中的’中国元素’ ”,载《法学杂志》2011年第4期 2011 “从‘照着讲’到’接着讲’”,载《法学论坛》2011年第2期 2010 “论侵权责任法中的损失分配制度”,载《社会科学战线》 2010年第9期 2010 “合同效力认定的若干问题”,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0年第5期 ,载《中国法学》2013年第1期 ,载《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3

2019年秋郑大民法学11-21章在线测试答案27页word

《民法学》第11章在线测试剩余时间:47:51 答题须知:1、本卷满分20分。 2、答完题后,请一定要单击下面的“交卷”按钮交卷,否则无法记录本试卷的成绩。 3、在交卷之前,不要刷新本网页,否则你的答题结果将会被清空。 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目的是()。 A、营造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 B、从事农业活动 C、工业或农业活动 D、担保主债权 2、某学校是依出让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使用期最长年限为()。 A、30年 B、40年 C、50年 D、70年 3、农地承包经营权所使用的土地的所有权属于() A、限于国家所有 B、限于集体所有 C、承包人所有 D、国家或集体所有 4、农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 A、一切从事农业生产的公民或集体 B、限于农地所属组织的成员 C、只能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公民 D、只能是从事农业生产的集体 5、下列用益物权具有从属性的是()。 A、国有土地使用权 B、农地承包经营权 C、地役权 D、典权 第二题、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道题共10分) 1、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包括()。 A、土地的占有、使用权 B、土地的处分权 C、土地的使用权的处分权

D、从事必要附属行为的权利 2、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特征有() A、以国有土地为标的 B、具有期限性 C、具有物上代位性 D、具有让与性 3、地役权人的义务是() A、瑕疵担保义务 B、维护设施的义务 C、恢复原状的义务 D、支付费用的义务 4、典权消灭的原因包括() A、留买 B、作绝 C、别卖 D、回赎 5、典权人的权利表现在() A、转典权 B、出租权 C、优先购买权 D、费用求偿权 第三题、判断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用益物权可以不以占有为前提 正确错误2、用益物权是自物权

郑大知名校友2013年10月分类版本

郑州大学知名校友名录 一、党政领导 1. 省部级以上 吉炳轩——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75级郑州大学中文系。 陈全国——现任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1978级郑州大学经济系。 南振中——原新华社总编辑,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副主席,现任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1964届郑州大学中文系李新民——河南省人大党组副书记、副主任。1972级郑州大学数学系。 蒋笃运——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任郑州大学党委书记。省委委员。 王铁——河南省副省长。1983级郑州大学法律系。 李亚——河南省副省长。1983级郑州大学哲学系。 万永祥——知名外交官,现任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党组书记、副会长。曾任驻朝鲜、古巴大使,驻澳门特派员。1961级郑州大学中文系。 宋璇涛——贵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1983级郑州大学政治系 安东——中共陕西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1978级郑州大学历史系。 郭迎光——山西省副省长。1978级郑州大学哲学系。

李建波——中央纪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组组长,中共第十八届中纪委委。 徐明阳——原西藏自治区委常务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现任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73级郑州工学院电机系 黄海嵩——原安徽省副省长,中国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1981级郑州大学经济系。 宋照肃——原甘肃省委书记,曾任第十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郑州大学政治系毕业。(已退休) 张宏喜——曾任中国驻纽约总领事,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世界知识出版社总编辑。(已退休) 2. 中央各部委厅局级 臧安民——中共中央组织部政策法规局局长 刘贵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1984届郑州大学法律系 许大华——财政部条法司司长. 刘贵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1984届郑州大学 法律系。 刘光源——中国驻肯尼亚大使。1982级郑州大学中文系。 杨金海——中共中央编译局副秘书长,郑州大学兼职教授。 3. 河南省各省直部门 郭洪昌——河南省政府秘书长。郑州大学中文系。省委

郑大远程-法理学答案

《法理学》 第一编导论 第一章 【章节练习】 1、单项选择题 (1)我国古代思想家韩非子说:“国无常弱,无常强,奉法者 弱则国弱,奉法强者则国强。”韩非子所说的“法”,主要是 指哪一类?() A.民法 B.宪法 C.刑法 D.经济法 (2)下面哪一个人不是罗马帝国时期的五大法学家?() A.盖尤斯 B.保罗 C.乌尔比安 D.西塞罗 (3)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启蒙思想家在对中世纪神学 法律观的批判过程中形成的法学流派是() A.实证主义法学派 B. 古典自然法学派 C. 社会学法学派 D.经济分析法学派 (4)下面哪位法学家的《法理学的范围》的出版标志着法理 学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而存在?() A.哈特 B.罗尔斯 C.福勒 D. 约翰?奥斯丁 (5)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是在哪一 年载入我国的宪法的?() A.1993年 B.1996年 C.1999年 D.2004年 (6)中国古代关于法学一词也称( ) A.刑名法术之学 B.法律的科学 C.法律的知识 D.先进的系统法律知识 2、多项选择题 (1)日本《万有百科大辞典》关于法学的分类中,其中的公 法包括() A.行政法 B.宪法 C.刑法 D.国际法 (2)邓小平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法制思想主要 有() A.民主立国论 B.民主法制关系论 C.依法治国理论 D.法律权威论 3、名词解释 (1)法学 (2)法理学 4、简答题 (1)简述法学的研究对象。 (2)当代中国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3)简述学习法理学的意义。 (4)简述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法学上的的贡献。 5、论述题 结合我国实际,论述学习法学对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 第二编法的本体 【章节练习】 1、单项选择题 (1)在我国古代,最早把“法”和“律”二字联在一起使用的 是哪位政治家?() A.子产 B.管仲 C.韩非子 D.孟子 (2)关于法的阶级性,下列选项中表述错误的是哪项?() A.被统治阶级的利益,绝对不可能被规定于法律中 B.只有统治阶级才可以把本阶级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 C.对统治阶级的内部成员也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D.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共同意志 (3)法对人们的行为可以反复适用,这体现了法的什么特征 () A.法的强制性 B.法的国家意志性 C.法的规范性 D.法的普遍性 (4)中世纪托马斯?阿奎那将法分为永恒法、自然法、神法和 () A.判例法 B.制定法 C.习惯法 D世俗法 (5)“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的必然关系。”是哪位法学家的 论断? () A.孟德斯鸠 B.卢梭 C.埃利希 D庞德 2、多项选择题 (1)“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 济关系的要求而已。”马克思这句话的含义表明。() A.法是由生产力水平决定的 B.法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内容,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 C.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 生活条件决的 D.法不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 (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的规范性是其普遍性的前提和基础 B.法的普遍性是其规范性的前提和基础 C.法的普遍性是其规范性的发展和延伸 D.法的规范性是其普遍性的发展和延伸 3、名词解释 (1)法律 (2)规范性法律文件 4、简答题 (1)简述中西文化对法、法律词意的理解的共同性和差别性。 (2)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的论述与非马克思主义法学 家关于法的定义相比,具有哪些科学性? (3)简述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定义。 5、论述题 试论述法的特征。 第二章 【章节练习】 1、单项选择题

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科社)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硕士生培养方案 (030203)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应用能力,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专门人才。 研究生通过在校学习,应当在科学社会主义基础理论、社会主义社会的协调发展与全面管理和当代世界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诸方面,具有比较坚实的基础和比较系统的知识,具有较高的外国语水平,掌握理论联系实际的基本方法;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良好的政治素质、充分的法制观念和民主意识,拥有较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能够独立地从事教学、科学研究或党政机关的工作。 二、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期限一般为三年: 第一年,着重学习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基础课; 第二年,着重学习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并做好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 第三年,着重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工作,并完成社会实践和教学实践的任务。 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习期限为四年。 学习成绩优秀的研究生,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提前一年撰写学位论文、通过论文答辩并毕业。 凡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但未能通过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可以先取得毕业证书;在两年之内重作论文、重新申请答辩,通过答辩后方能获得学位。 三、研究方向 本专业现设四个研究方向: 1.社会主义基础理论 从历史必然性的角度说明社会主义现象的存在与发展,是本研究方向的主要特色,也是科学社会主义学科在当代中国所必须面对的基本理论问题。这一研究方向把理论经济学、历史唯物论、政治学和历史学的相关知识融为一体,力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之间架设一座逻辑的桥梁。 本研究方向的学术带头人为余金成教授。学术骨干为王永志副教授。其中1人为硕士学历,1人为博士学历。体现本研究方向的科研成果主要有:专著《21世纪:社会主义走向振兴的世纪》(余金成为第一主编,获天津市1996年优秀专著三等奖),《马克思“两大发现”与现实社会主义》(余金成著,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0年版),《政治与经济的关系——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哥德巴赫猜想》(余金成等著,天津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论文《从宏观上认识公有制市场经济的建立》(余金成,《天津师大学报》1996年第6期),《全球化视角下落后国家的社会主义运动》(余金成,《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3年第4期)。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为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从政治、经济、文化相协调的角度对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作了奠基性的论述。研究这一理论,是科学认识和全面推动中国社会主义改革的必然要求。宏观性、策略性、现实性、科学性和党性的统一,是这一研究方向的主要特色。这一方向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建设相统一的角度立论,力图全面、有效地探索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规律性。 本研究方向的学术带头人为荣长海教授,学术骨干有孙慧敏教授、侯文莉讲师;1人为硕士学历,1人为博士学历。 体现本研究方向的科研成果主要有:专著《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特殊性》(荣长海主编,

刑法学学科简介

刑法学学科简介 学科概况:郑州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科,1991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是河南省法学教育领域第一个获得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单位,曾多次被评为河南省重点学科。该学科现有专职教师8人,分别毕业于北京大学、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和西南政法大学;其中,学历方面:6人具有博士学位,1人为在读博士;职称方面:有教授3人,副教授2人,讲师3人;年龄方面:出生于50年代的1人、六十年代的3人、七十年代的3人、八十年代的1人。该学术队伍在职称、年龄方面已成梯队配置,学源结构也相当合理,每个人在刑法领域既有专攻,又有协作。目前,已形成三个相对稳定、优势明显的研究方向,即中国刑法理论与实践、外国刑法学和犯罪学。 科学研究:本学科教师主持和参加的国家社科项目、省部级项目有20多项,出版专著20余本。其中,独著有《刑法因果关系研究》、《慎刑宪点评》、《帮助犯研究》、《死刑限制论》、《死刑适用论》、《死刑司法控制研究》等12部;译著有《挪威一般公民刑法典》等;主编和参编的著作有《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犯罪形态论》、《共同犯罪的理论及其应用》、《集团犯罪对策研究》、《危害公共安全罪新探》、《暴力犯罪论》、《中国暴力犯罪对策研究》、《金融犯罪研究》、《我国银行运营中的犯罪对策研究》、《性犯罪研究》、《当代中外性犯罪比较研究》、《诈骗罪个案研究》、河南省“十五”规划教材《刑法学》等10多部;并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评论》、《政治与法律》、《法学》等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0多篇。上述科研成果,先后获得国家级、省级和部厅级奖励40多次。 课程设置:本学科为硕士研究生开设了中国刑法学、外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学、国际刑法学、监狱学、犯罪学、刑事政策学、刑法史学、刑事诉讼法学、宪政原理、法学名著选读和法学前沿等。 人材培养:本学科早在1993年就获得优秀教学成果省级特等奖、国家级二等奖。已培养的研究生中,有史卫忠等49人考取了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科院等院校的博士;张志刚等7人参加中央各机关公务员考试,先后为最高人民法

郑大法学10级法学本科[票据法]试题A卷及答案

郑大法学10级法学本科[票据法]试题A卷及答案郑州大学法学2019级《票据法》课程试题(A卷) 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 1、本票 2、支票 3、票据权利 4、票据利益补偿请求权 5、票据的变造 二、辨析题:(每题2分,共20分) (辨别对错,并简要说明理由) 1、依我国票据法的观点,票据行为的性质是合同行为。() 2、汇款单具有异地支付的作用,因此汇款单就是汇票。() 3、我国支票属于信用证券,不得背书转让。() 4、以背书转让的汇票,后手应当对其直接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 5、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6、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 7、付款人以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付款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8、我国票据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承担汇票的保证责任。() 9、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10、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票据无效。() 三、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1、简述票据的作用。 2、简述票据的背书。

3、简述票据行为的独立性。 4、简述汇票的分类。 5、简述汇票的承兑。 四、论述题:(本题共15分) 试述票据的性质。 五、案例分析题:(本题共15分) 2019年7月间,某工商银行A市分行某办事处(相当于县级支行)办公室主任李某与其妻弟密谋后,利用工作上的便利,盗用该银行已于1年前公告作废的旧业务印鉴和银行现行票据格式凭证,签署了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出票人和付款人及承兑人记载为该办事处,汇票到期日为同年12月底,收款人为某省建筑公司,该建筑公司系李某妻弟所承包经营的企业。李某将签署的汇票交给了该公司后,该公司请求某外贸公司在票据上签署了保证,之后持票向某城市合作银行申请贴现。该合作银行扣除利息和手续费后,把贴现款96万元支付给了该建筑公司。汇票到期,城市合作银行向A市分行某办事处提示付款遭拒绝。请问: (1)本案中有哪些票据行为?其效力如何?为什么? (2)某市合作银行是否享有票据权利?为什么? (3)如果李某用已经作废的旧票据格式凭证(无出票人一栏)签署银行承兑汇票,在其他情节相同的情况下,对某市合作银行有何影响? 2019级《票据法》课程试题(A卷)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本票是发票人承诺自己于到期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受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本票分为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银行本票指由银行签发的本票;商业本票指由银行之外的人签发的本票。我国票据法未规定商业本票。 2、支票是发票人委托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于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受款人的票据。支票的种类有:现金支票、转帐支票;普通支票、划线支票;定额支票、不定额支票以及保付支票、旅行支票等。 3、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它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付款请求权又称第一次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对票据主债务人行使请求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追索权是指因持票人在第一次请求权没有或者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对票据的其

郑大法学2009级《婚姻继承法》试题及答案

题号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总分 分数 郑大法学专业《婚姻继承法》课程试题 (A卷) 附件1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2009级) 合分人: 复查人: 一、名词解释题:(每题3分,共15分) 分数评卷人 1. 家庭 2.拟制血亲 3.禁婚亲 4.分别财产制 5.夫妻共同债务 二、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说明:将认为正确答案的字母填写在每小题 后面的括号内) 分数评卷人

1.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称为( ) A.包办婚姻B.买卖婚姻 C.强迫婚姻D.借婚姻索取财物 父与何美玉的祖母是表兄妹,按照罗马法亲等计算法,胡建国与何美玉为 ) A.八亲等旁系血亲 B.七亲等旁系血亲 C.六亲等旁系血亲 D.五亲等旁系血亲 婚姻家庭是以两性结合与血缘联系为其自然条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其属性可分 为自 然属性和( ) A.两性生理差别 B.人类固有的性本能 种的繁衍而形成的血缘联系 D.社会属性 4.李刚的父亲与王丽的母亲为同胞兄妹。王丽四岁时被他人收养。现 李刚二十五周岁,王丽二十一周岁。依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李刚 与王丽( ) 可以结婚 B.不能结婚 C.能否结婚从习惯 D.能否结婚由婚姻登记机关酌情决定 5.兄姐承担扶养弟妹义务的条件是() A.兄姐有负担能力 B.父母已经死亡或无抚养能力 C.弟妹未成年 D.弟妹虽已成年但尚未就业 6.在夫妻人身关系方面,下列哪些权利义务是我国现行《婚姻法》中 已有规定的?() A.计划生育义务B.贞操义务 C.姓名权 D.同居义务 7.按照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 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A.自行恢复 B.经生父母同意始得恢复 C.不再恢复 D.是否恢复由成年养子女 与生父母协商确定 8.刘某与张某办理结婚登记后并未举行结婚仪式,两个月后刘某遇车

郑州大学法学院2018年考研推免人数报录比最终录取人数

郑州大学法学院2018年考研推免人数报录比最终录取人数说明:郑大考研尚研学堂为了更好的帮助2019届报考郑州大学的学弟学妹,特整理了郑州大学各个院系的报录比、推免人数、上线人数、郑州大学研究生最终录取人数。 本资料有郑大考研尚研教育整理 院系代码院 系 名 称 专业代 码 专业名 称 学 习 方 式 报考 人数 上国 家A 线人 数 录 取 人 数 推 免 录 取 人 数 报录比(统 考一志愿 录取/报 考) 报录比 (统考录 取/报考) 6 法 学 院 30101 法学理 论 全 日 制 60 26 14 0 4.62 4.29 6 法 学 院 30102 法律史 全 日 制 24 6 3 0 8 8 6 法 学 院 30103 宪法学 与行政 法学 全 日 制 120 45 20 1 6 6 6 法 学30104 刑法学 全 日 104 27 15 2 6.93 6.93

院制 6 法 学 院 30105 民商法 学 全 日 制 139 37 18 2 8.18 7.72 6 法 学 院 30106 诉讼法 学 全 日 制 68 23 13 1 6.18 5.23 6 法 学 院 30107 经济法 学 全 日 制 71 20 11 1 6.45 6.45 6 法 学 院 30108 环境与 资源保 护法学 全 日 制 42 18 7 0 6 6 6 法 学 院 30109 国际法 学 全 日 制 42 17 10 1 4.67 4.2 6 法 学 院 35101 法律 (非法 学) 全 日 制 683 112 54 0 14.85 12.65 6 法 学 院 35101 法律 (非法 学) 非 全 日 430 13 34 0 12.65 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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