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汇总及具体要求

钢铁行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汇总及

具体要求

一、关于国家应急部钢铁行业安全抽查事宜

本月末来相关单位将对河北重点对钢铁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抽查。鉴于此,强调一下几点。

一是要明确准备重点。此次检查明确要求凡是涉及红矿落皮带、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违反煤气安全规程硬性规定的行为,严厉处罚,全国通报。各有关单位要将此类隐患排查治理当做当前重中之重抓实抓好。

二是要引起企业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通知中明确要求检查时“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工全过程在场”,也一定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提出一些问题,答不上来、张冠李戴甚至驴唇不对马嘴就会引起不必要麻烦。主要负责人一定要具有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资格证。

三是检查内容。

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与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

2.吊运铁水、钢水与液渣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炼钢厂在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

3.在可能发生煤气泄漏、聚集的场所,以及煤气区域的值班室、操作室等人员较集中的地方,未设置固定式一氧化

碳监测报警装置。

4.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等设施的煤气管道未设置可靠隔离装置和吹扫设施。

5.带式输送机的通廊采用可燃材料建设,超过120℃的烧结矿使用皮带输送。

6.铝水熔炼、浇铸过程中,未采取防止泄漏、喷溅、爆炸伤人的安全措施,其影响区域有非生产性积水;铸造、浇铸流程未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总结起来就是三句话:不能有红矿上皮带,不能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有违反《煤气安全规程》硬性规定的现象和行为。

四是检查方法。每项内容检查3个点。

五是这个期间绝对不能发生任何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事故,一定会被立即被确定为抽查对象。

大家高度重视,提前开展工作,做好迎查准备。

二、关于“双控”机制建设工作

最近以来来,相关部门对有关企业“双控”机制建设工作开展了督导检查,发现有以下几项问题和短板。

一是风险辨识不全面,尤其是重大风险和较大风险。没有按照“六种情形”去辨识重大风险,尤其是按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反推风险和全国钢铁企业事故案例辨识重大风险方面,遗漏较多,标准不严,数量较少。

二是管控措施方面问题最多。第一个表现,生产、工艺、设备部门人员参与度太低,管控措施集中在安全管理方面,不能有效管控风险。第二个表现,合法合规性差距很大。没有紧密结合有关规程、标准、规范制定管控措施,所差条款太多,措施不具体。第三个表现,重大风险、较大风险管控方案制定不全面。没有包括部位、责任部门、责任人,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安全管理等措施,以及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内容。第四个表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绝大多数管控措施仍然落到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头上,没有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有的企业重大风险管控第一责任人仍然是分厂厂长,没有由公司级领导牵头管控。第五个表现,操作性差。“定期检查”、“按规定执行”等表述比比皆是,让基层班组长和一线员工无所适从,“双控”流于形式,信息平台成了摆设,投资打了水漂。

三是思路不清楚,原则不明确。“双控”机制的核心要求是关口前移,由排查隐患前移至风险管控,但是大部分企业仍然热衷于隐患排查,穿新鞋走老路,新瓶子装旧酒。还有的企业依然存在“双控”机制建设一阵风、应急管理局就是替人家卖平台卖系统、随便应付一下就行的错误认识甚至扭曲思想,工作拖拉,质量低劣,努力把企业和自己塑造成反面典型。

请各有关企业在下步推进工作中,一定要注意这些问

题,及时调整思路,改进工作,不要被推倒重来,造成不良后果。

三、关于检维修、外委施工、有限空间作业、煤气专项整治等几项重点工作

环保治理停限产频繁,企业开展了大量检维修工作,有的检维修工作实行外包,对我市钢铁企业安全生产造成不利影响。鉴于此,再明确下列三项要求。

一、外委施工严格按照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外委施工专项整治方案开展管理。近期发现有的企业在这方面工作开展的很差劲。凡是发生事故的外委施工,第一步立即清理出厂,第二步列入黑名单,全市相关企业至少两年内不得将有关工程发包给这样的施工队伍,严厉打击假借资质、拼凑队伍、管理松懈的外委施工。

二、检维修工作,一定要严格制定安全方案措施,强化教育培训,加强作业现场管理,做好能源隔离,严防事故发生。

三、持续做好煤气专项整治工作,严格管理有限空间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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