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 WS003
企业税务注销、跨区转移查账报告应提供资料清单(共5篇)

企业税务注销、跨区转移查账报告应提供资料清单(共5篇)第一篇:企业税务注销、跨区转移查账报告应提供资料清单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应提供资料清单企业税务注销、跨区转移查账报告应提供资料清单按税局的要求,企业税务注销、跨区转移查账报告应披露企业近三年来各项税费的应交、已交及未交情况。
这里的三年是指三个年份,如企业在2008年7月进行注销或跨区转移,查账期就是2006年1月至2008年六月。
需提供资料分不同情况:(一)如上两年度企业已出具《企业所得税查账报告》,则应提供上两年度的查账报告,以及当年度所有的会计、税务资料,具体见以上第三条表格所列的资料;(二)如上两年度未出具《企业所得税查账报告》,则应提供近三年(即以前两个整年以及当年度截止当前月)所有的会计、税务资料,具体见以上第三条表格所列的资料;(三)如企业开业不足三年,则开业的整个经营期为查账期。
财产损失鉴定报告应提供资料清单(一)企业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坏账损失1、各种原因形成坏账应提供包括下列相关凭证、文件等基础资料的内部证据:(1)与形成有关资产相关的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或据以进行会计核算的有关资料和原始凭证;(2)公司对应收及预付款项的管理制度、对有关债务的催收记录;(3)企业内部对资产损失的核批文件及有关情况说明;由于经营管理责任造成的损失,要有对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4)企业对债务人情况的有关分析报告,包括实地调查报告、经营情况分析、资产负债状况分析、现金流状况分析等;(5)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对特定事项真实性承担税收法律责任的申明。
2、不同坏账形成原因应提供的资料(1)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包括被政府责令关闭)、吊销工商营业执照时,对债务人尚未清算的,应提供下列外部证据资料:①、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法院公告;②、债务人被撤销(包括被政府责令关闭)的主管单位决定书或者政府批文及公文;③、债务人被吊销工商营业执照的工商部门公告或决定书。
税务稽查案卷资料排列顺序表

税务稽查案卷资料排列顺序表稽查案卷立卷时,卷内资料一般按下列顺序排列:一、税务文书部分。
税务文书部分的资料按照文书形成的流程环节和时间顺序排列。
有正文和原稿的文书,应正文在前,原稿在后。
税务文书送达回证附列在本部分文书的最后。
主要税务文书按下列顺序排列:(一)选案类1、稽查任务通知书(一户一书);2、举报资料(举报案件处理单、举报信件摘录单);3、转办资料(转办案件资料及批件);4、上级交办资料(交办案件资料及批件);5、协查函件;6、选案类其他稽查文书。
(二)实施类1、税务稽查报告或税务稽查结论;2、终止税务稽查报告;3、税务案件审理提请书;4、立案审批表;5、稽查延期审批表;6、税务检查通知书;7、税务检查专用证明书;8、调取帐簿、资料通知书;9、调取帐簿、资料清单;10、检查存款帐户许可证明;11、冻结存款通知书;12、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13、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审批表;14、查封(扣押)证;15、查封(扣押)商品、货物、财产清单;16、解除查封(扣押)通知书;17、阻止出境通知书;18、税务文书送达回证;19、实施类其他文书。
(三)审理类1、案件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书(或重大、疑难案件审理报告);2、审理报告(或重大、疑难案件初审报告);3、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4、听证程序中有关听证笔录等材料;5、当事人陈述、申辩材料;6、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7、补证、退查通知书;8、稽查审理延期审批表;9、稽查审理工作底稿;10、税务文书送达回证;11、审理类其他文书。
(四)结论类1、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2、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3、税务稽查结论;4、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5、税务案件立案侦查通知书;6、税务案件移送书;7、税务文书送达回证;8、结论类其他文书。
(五)执行类1、执行报告;2、税款、罚款、滞纳金等入库凭证或复印件;3、延期入库审批表;4、调整帐务凭证复印件;5、限期缴款通知书;6、税务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7、扣缴税款通知书;8、冻结存款通知书;9、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10、提供纳税担保通知书;11、纳税担保书;12、纳税担保财产清单;13、税收保全、强制执行审批表;14、查封(扣押)证;15、查封(扣押)商品、货物、财产清单;16、解除查封(扣押)通知书;17、拍卖、变卖(查封、扣押)物品审批表;18、拍卖、变卖商品、货物、财产决定书;19、拍卖、变卖商品、货物、财产清单;20、阻止出境通知书;21、解除阻止出境通知书;22、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申请书;23、税务文书送达回证;24、执行类其他文书。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商业企业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申报工作规程》的通知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商业企业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申报工作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8.12.19•【字号】深国税发[2008]183号•【施行日期】2008.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增值税正文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商业企业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申报工作规程》的通知(深国税发〔2008〕183号)各区局,各基层分局:为规范增值税汇总申报业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号)有关规定,市局制定了《商业企业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申报工作规程》。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十九日商业企业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申报工作规程为规范增值税汇总申报业务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的同时兼顾汇总申报企业财务核算特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号)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一、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深圳市内跨区(指跨征收区域)经营的商业企业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申报、分别缴纳业务的审批和管理。
二、申请条件(一)总、分支机构已办理税务登记和税种核定。
(二)总机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申请资料《汇总申报申请表》(ZG11WS003)四、审批标准汇总申报增值税的商业企业,其总、分支机构应同时符合以下规定:(一)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采购、配送商品,统一核算,各分支机构均由总机构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机构领导下统一经营。
(二)总、分支机构的行业类型为商业性质。
(三)总机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四)总机构能够正确进行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会计核算,准确划分各分支机构销售比例和各分支机构应分摊的增值税额。
税审需提供资料清单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提供资料清单:(适用一般企业)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企业章程、合同、协议及设立批准证书(如需审批);
4、企业验资报告;
5、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6、当年度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当年度利润表、利润分配表;(需提供)
7、全年度总账、明细账、日记账;(需提供)
8、全年度记账凭证;(需提供)
9、全年度(12个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人报表、地方税费纳税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包括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需提供)
10、现金盘点表、银行对账单、存货盘点表、固定资产盘点表、折旧明细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车辆行驶证、借款合同、租赁合同;
11、下年度缴纳上年度第四季度(或12月)各项税费缴税单(2014年缴纳2013年12月份的税单,不是申报表);2014年1月份所得税单(银行单)(需提供)
12、上年度审计报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
(需提供)。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附报资料清单

附件7: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附报资料清单
附件1:
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抵扣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明细表
纳税人识别号: 金额单位:元
附件2:
广告费支出明细表
纳税人识别号: 金额单位:元
附件3: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情况明细表
填表说明:
1、不实行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不在本表反映。
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的,最后两年的直线法折旧,也在本表填列。
2、“加速折旧年限”,指实行加速折旧的总年限。
已使用的固定资产为开始加速折旧时的剩余使用年限;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为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不得短于税收规定的最短折旧年限。
3、“固定资产价值”,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加速折旧的,为固定资产期初帐面余额(不剔除净残值);实行年数总和法加速折旧的,为固定资产原值减去净残值。
4、折旧年度跨会计年度的,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应按照不同的折旧年度分别计算固定资产期初帐面余额;实行年数总和法的,应按照不同的折旧年度分别计算月折旧率。
附件4: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附报资料清单。
税务文书传递卡

税务文书传递卡
流水号:国税[ ] 号税务文书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编码(档案号):税收管理员:
注:1、本表一式一份,由受理部门受理或资料发出部门有关岗位负责整理归集有关资料并发起填写,随同有关办税资料依业务规程一并传递至下一道环节(部门),直至逐级处理完成后作为档案资料;
2、批复(办理)限期:指税务部门答复纳税人的日期。
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
注:本表由受理机关填写,各经办环节按业务规程在办理过程中增加的资料文书应在《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中填写,并在相应“备注”栏签章并登列时间。
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报送资料清单
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报送资料清单上述资料报送条件为:1.《一样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一样企业本钱支出明细表(A102020)》的报送条件为执行除事业单位会计准那么、非营利企业会计制度之外的其它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非金融居民企业。
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的报送条件为执行企业会计准那么的金融企业(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企业)。
3.《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的报送条件为执行企业会计准那么、小企业会计准那么、企业会计制度、分行业会计制度的查账征收居民纳税人。
4.《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的报送条件为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那么的事业单位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集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性组织等查账征收居民纳税人。
5.《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的报送条件为财务、会计处置方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纳税人。
6.《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的报送条件为发生视同销售行为、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产品、未完工产品转完工产品特定业务,会计处置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纳税人。
7.《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20)》的报送条件为发生会计上依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而税法规定不依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的纳税人。
8.《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的报送条件为发生投资收益,会计处置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纳税人。
9.《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40)》的报送条件为发生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会计处置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纳税人。
1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60)》的报送条件为今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会计处置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报送资料清单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报送资料清单查帐征收企业一、《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及其附表以及申报表客户端。
二、《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二、企业会计报表及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三、备案事项相关资料和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1、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还须提供国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工资薪金总额核定表。
2、1-12月份劳动保险缴费通知单以及住房公积金汇缴单。
3、往年提取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并有余额的,须提供本年度使用情况的帐簿复印件。
4、提取工会经费的,须提供工会出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
5、有不征税收入的,需提供有关财政拨款、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批文。
6、有减免税项目的,须提供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批结果通知书或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结果通知书复印件;7、有股权投资转让损失及其他财产损失的,属于需审批才能税前扣除的,须提供税务机关审批结果通知书;属于在经营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资产发生的财产损失,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以及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发生的财产损失,须填写有关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核明细表并报送确认损失的有关说明及帐务处理的记帐凭证供税务机关审核备案;8、有公益型捐赠支出的,需提供《接受公益性捐赠专用收据》或《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9、有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的,需向税务机关进行立项登记,取得项目登记号。
加计扣除时另须提供⑴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申请表(包括研发项目登记号信息);⑵委托研发项目受托方提供的研发费用支出明细情况;⑶集中开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费用分摊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⑷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⑸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10、房地产开发企业当年开发产品完工的,须提供完工情况备案表及有关机构的税务鉴证报告。
11、外省市分支机构已缴税款的,需提供外省市分支机构的完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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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003
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
企业编码 电话号码
纳税人名称
文书名称 份 数 备 注
申请人声明:
本表填写的内容及所提供的附例资料真
实、准确、完整,如有不符,愿承担法律
责任
办税员:
(章)
年 月 日
受理部门:
经办人:
(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16开竖式;
2.本表由纳税人在报送文书时填写,经税企双方确认签章;
3.本表一式二份,纳税人、税务机关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