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税务文书
税务文书《涉税诉求函》的书写

6.5、税务文书--涉税诉求问题的《函》的撰写与应用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具有在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使用的灵活性和广泛性。
函分为告知函、商洽函、询问函、请求批准函和答复函。
函属平行文,有隶属关系的上下级机关之间不得使用函。
请求批准函仅用于向平级机关或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相关事项。
“函”有三方面的作用:(一)相互商洽工作。
(二)询问和答复问题。
(三)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
6.5.1、关于“函”的效力函,从广义上讲,就是信件。
它是人们传递和交流信息的一种常用的书面形式。
但是,作为公文法定文种的函,就已经远远地超出了一般书信的范畴,不仅用途更为广泛,最重要的是赋予了其法定效力。
2000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这说明,除有直属上下级之间隶属关系外的一切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甚至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一律用“函”。
这份重要的文件,虽然以“函”的形式出现,但实质上具有法定效力。
6.5.2、税务争议文书“函”的写法6.5.2.1.标题。
函,按其功能划分,可分为商洽函、询问函、告知函、请批函、复函五种。
其中前四种为去函,后一种为回函。
去函的标题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即所谓完全标题,如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有关涉税诉求问题的函》;另一种是事由和文种构成。
回函的标题也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四项式,即在完全标题的事由后写明来函机关的名称,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悬挂国徽和挂机关名称牌子问题给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复函》;另一种是三项式,即省略四项式中的复函机关的名称。
6.5.2.2.主送单位。
即受文单位,就函来说,一般是一个主送单位的情况较多,要求写明受文单位的全称或规范简称。
但有时也出现多个主送单位的情况,这就要求一定要写得明确、具体,切忌使用不明确的概括性语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21.07.16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
•【施行日期】2021.08.1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收征管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第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的公告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并与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相衔接,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现将修订后的税务执法文书式样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21年8月1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稽查执法文书式样〉的公告》(2012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社会保险费及其他基金规费文书式样〉的公告》(2015年第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税务行政处罚(简易)执法文书的公告》(2017年第33号)中附件对应的文书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修订后的税务执法文书式样
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7月16日。
6.3:税务文书《涉税事项说明》的撰写

6.3、税务文书--涉税事项情况《说明》的撰写与应用说明:是机关实用文体写作常用的基本表达方式,具体形式有:概说、界说、解说。
概说:是指对客观事物进行的总体性、概括性的介绍解说。
解说:是一种解释说明事物、事理的表述法。
界说:对一种事物的本质特征或一个概念的内涵外延,给予确切、简要的说明。
6.3.1、《涉税事项情况说明》是简单的、非正式的报告。
说明就是用简明扼要的文字,对事物的形状、性质、特征、原理、规律、作用等进行阐释的一种表达方式。
其原理与报告相同。
实质上是简单的报告。
《涉税事项情况说明》说明是用简明扼要的文字,把涉税事项的性质、特征、成因、关系、结果等解说清楚的表达方式。
这种被解说的对象,有的是实体的事物,如房地产、设备、材料、产品等;有的是抽象的道理,如流程、专业、概念、原理、技术等。
涉税事项情况说明的方式:举例子、列数字、作比较、分类别、打比方、下定义、作诠释、摹状貌、画图表等举例子:举出实际事例来说明事物,使所要说明的事物具体化,以便税务机关理解,这种说明方法叫举例子。
好处:使文章表达的意思更明确,税务机关更明白。
作引用:为了使说明的内容更充实具体,可以引用一些相关法律规定、文件规定、文献资料等,可使说明更具说服力。
好处:使文章更具说服力。
体现说明的准确性。
作比较:作比较是将两种类别相同或不同的事物、现象加以比较来说明事物特征的说明方法。
说明某些抽象的或者是税务机关比较陌生的事物,可以用具体的或者大家已经熟悉的事物和它比较,使税务机关通过比较得到具体而鲜明的印象。
事物的特征往往在比较中显现出来。
在作比较的时候,可以是同类相比,也可以是异类相比,可以对事物进行“横比”也可以对事物进行“纵比”。
列数字:为了使所要说明的事物具体化,还可以采用列数字的方法,以便税务机关理解。
用列数字的方法进行说明,既能准确客观的反映事实情况,又有较强的说服力。
分类别:要说明企业特殊税收业务处理,往往从单方面不易说清楚,可以根据形状、性质、成因、功用等属性的异同,把业务处理分成若干类,然后依照类别逐一加以说明。
6.1:税务文书《涉税事项请示》的书写

6.1、税务文书--涉税事项《请示》的撰写与应用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示指示和批准的公文文种。
企业涉税请示主要用于:1.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缺乏明确政策规定的情况需要处理;2.工作中遇到需要税务机关批准才能办理的事情;3.超出本主管税务机关部门职权之外,涉及多个部门和地区的事情,请示上级税务机关予以明确。
请示和报告既有相同之处,又有区别。
相同之处是两个都是写给上级或管理部门的上行文,公文里都有陈述意见,反映情况的内容。
区别是:第一,时间有别。
请示跟报告相比,时间要求更紧迫。
请示写的情况是未解决的,属于将来时,报告写的情况是已做过的,属于过去时;第二,内容的侧重点有别。
请示着重于请示批准,报告着重于汇报工作;第三,要求有别,请示要求上级必须回复,报告则不必,只供上级或管理部门参考。
6.1.1、企业什么涉税事情可以向上极或税务机关请示?【1】、属于上级单位或税务机关明确规定必须请示批准才能办理的事项。
【2】、对现行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等不甚了解,有待上级单位或税务机关明确答复才能办理的事项。
【3】、工作中发生了新情况,而无章可循,有等上级或税务机关明确指示才能办理的事项。
【4】、因情况特殊难以执行现行规定,有待上级或税务机关重新指示才能办理的事项。
【5】、因意见分岐,无法统一,难于工作,有待上级或税务机关裁决才能办理的事项。
【6】、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可以开展工作,但因事由重大,为防止工作中失误,需请示上级或税务机关审核的事项。
【7】、按上级明文规定,完成一个任务,需报请上级或税务机关审核的有关事项。
6.1.2、税务争议文书涉税事项请示的基本要求(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向上级或税务机关请示、批准。
(二)请示的类型【1】.请求指示的请示:此类请示多数是询问有关政策问题的,或是询问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的政策依据及处理意见。
【2】.请求批准的请示:此类请示用语请求上级或税务机关给予审批、备案、同意税前扣除等等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涉税实际困难和问题(三)请示的结构:构成: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发文机关和成文日期。
税务行政强制文书

税务行政强制文书1.催告书┄┄┄┄┄┄┄┄┄┄┄┄┄┄┄┄┄┄┄┄┄┄┄┄22.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适用)┄┄┄┄┄┄┄┄┄┄53.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适用)┄┄┄┄┄┄┄┄84.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105.延长税收保全措施期限决定书(延长冻结存款期限适用)┄┄126.延长冻结存款期限通知书┄┄┄┄┄┄┄┄┄┄┄┄┄┄┄┄147.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扣押/查封适用)┄┄┄┄┄┄┄┄┄168.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扣押/查封适用)┄┄┄┄┄┄┄199.延长税收保全措施期限决定书(延长扣押/查封期限适用)┄2210.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适用)┄┄┄┄┄┄┄2411.扣缴税收款项通知书┄┄┄┄┄┄┄┄┄┄┄┄┄┄┄┄┄2712.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拍卖/变卖适用)┄┄┄┄┄┄┄┄┄30 (注:此处未整理的文书请参照总局样式)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催告书地税催字〔〕号:我局于年月日向你(单位)送达《》(),但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缴清(大写)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次日起日内到缴纳,期间将。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强制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你(单位)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次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税务机关(签章)年月日使用说明1.本催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征管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五十一条设置,是税务机关对当事人逾期不缴清税款、滞纳金或罚款,将依法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而制作的执法文书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在责令限期缴纳或送达处罚决定书后,当事人逾期不缴清税款及滞纳金或罚款,逾期超过三十日后,税务机关可制作本催告书。
税务公文种类

税务公文种类税务公文是指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或其他相关单位发出的各类文书,其种类繁多,包括通知、决定、公告、函、告知书等。
税务公文是税务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具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是税务管理的重要环节。
一、通知通知是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或其他相关单位发出的一种行政文书,通知的内容通常是要求对方进行某项行动或者告知对方某一事项。
通知分为口头通知和书面通知,书面通知是税务机关发出通知的主要方式。
通知的内容通常包括要求纳税人补税、催缴税款、核对纳税申报表等。
二、决定决定是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规定或者税务管理需要,对纳税人或其他相关单位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文书。
决定的内容通常包括对纳税人的税务处理决定,如对纳税人的税款减免、税款缓缴、税款免征等。
三、公告公告是税务机关向社会公众发布的一种信息公开方式,公告内容一般是有关税收政策、税收法规、纳税人义务和权利等方面的信息。
公告的发布有助于纳税人了解税收政策和相关法规,提高纳税人的自觉性和合规性。
四、函函是税务机关与纳税人或其他相关单位之间进行书面交流的一种文书形式,函件的内容通常是对纳税人的某项行为进行问询、告知或者要求纳税人进行某项处理等。
函件是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沟通的重要方式,也是税务机关了解纳税人情况、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
五、告知书告知书是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或其他相关单位发出的一种书面文书,告知书的主要内容是告知对方某一事项或者要求对方进行某项行动。
告知书通常包括对纳税人的税务处理结果告知、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表进行核对告知等。
六、其他除了以上几种税务公文外,税务机关还会发出其他类型的税务公文,如税务检查通知、税务处理意见书、税务协议书等。
这些公文的种类和内容都是根据税务管理需要而制定的。
总之,税务公文是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或其他相关单位发出的重要文书,其种类繁多,包括通知、决定、公告、函、告知书等。
税务公文的发出对纳税人的税务处理和税务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对于纳税人合规纳税和税务管理的规范化发挥着重要作用。
税务稽查文书

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税检通一…‟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等人,自年月日起对你(单位)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
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税务机关(签章)年月日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使用说明1.本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九条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检查人员在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施税务检查时使用。
3.“决定派等人”横线处至少填写两人姓名。
4.本通知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5.文书字轨设为“检通一”,稽查局使用设为“稽检通一”。
6.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被查对象,一份装入卷宗。
灵宝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调取帐簿资料通知书税调…‟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规定,经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决定调取你(单位)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到税务机关进行检查,请于年月日前送到税务局(稽查局)。
联系人员:联系电话:税务机关地址:税务机关(签章)年月日使用说明1.本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设置。
2.适用范围:检查人员在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帐簿凭证等资料时使用。
3.本通知书中的抬头填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名称。
4.税务机关使用本通知书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应由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应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
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样式

附件1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2005.10.18)执法文书目录1.税务事项通知书┄┄┄┄┄┄┄┄┄┄┄┄┄┄┄┄┄┄┄62.扣缴义务人登记表┄┄┄┄┄┄┄┄┄┄┄┄┄┄┄┄┄┄83.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104.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书┄┄┄┄┄┄┄┄┄┄┄┄┄125.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146.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167.纳税人存款帐户帐号报告表┄┄┄┄┄┄┄┄┄┄┄┄┄188.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199.税务认定审批确认表┄┄┄┄┄┄┄┄┄┄┄┄┄┄┄┄2110.税务认定年审审批表┄┄┄┄┄┄┄┄┄┄┄┄┄┄┄2211.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2312.变更委托代征税款协议通知书┄┄┄┄┄┄┄┄┄┄┄2813.终止委托代征税款协议通知书┄┄┄┄┄┄┄┄┄┄┄2914.核定(调整)定额通知书┄┄┄┄┄┄┄┄┄┄┄┄┄┄3015.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3116.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申请变更)纳税定额表┄┄┄3217.发票领购簿┄┄┄┄┄┄┄┄┄┄┄┄┄┄┄┄┄┄┄┄3318.代开发票申请表┄┄┄┄┄┄┄┄┄┄┄┄┄┄┄┄┄┄3719.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3820.挂失/损毁发票清单┄┄┄┄┄┄┄┄┄┄┄┄┄┄┄4021.发票换票证┄┄┄┄┄┄┄┄┄┄┄┄┄┄┄┄┄┄┄┄4122.调验空白发票收据┄┄┄┄┄┄┄┄┄┄┄┄┄┄┄┄┄4223.收缴、停止发售发票决定书┄┄┄┄┄┄┄┄┄┄┄┄┄4324.解除收缴、停止发售发票决定书┄┄┄┄┄┄┄┄┄┄4425.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4526.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4727.税务检查通知书(一)┄┄┄┄┄┄┄┄┄┄┄┄┄┄┄4928.税务检查通知书(二)┄┄┄┄┄┄┄┄┄┄┄┄┄┄┄5129.检查存款帐户许可证明┄┄┄┄┄┄┄┄┄┄┄┄┄┄┄5330.调取帐簿资料通知书┄┄┄┄┄┄┄┄┄┄┄┄┄┄┄┄5531.调取帐簿资料清单┄┄┄┄┄┄┄┄┄┄┄┄┄┄┄┄┄5732.询问通知书┄┄┄┄┄┄┄┄┄┄┄┄┄┄┄┄┄┄┄┄5933.询问(调查)笔录┄┄┄┄┄┄┄┄┄┄┄┄┄┄┄┄┄6134.陈述申辩笔录┄┄┄┄┄┄┄┄┄┄┄┄┄┄┄┄┄┄┄6435.税务稽查结论┄┄┄┄┄┄┄┄┄┄┄┄┄┄┄┄┄┄┄6736.税务处理决定书┄┄┄┄┄┄┄┄┄┄┄┄┄┄┄┄┄┄6937.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7238.税务文书送达回证┄┄┄┄┄┄┄┄┄┄┄┄┄┄┄┄7439.阻止欠税人出境布控申请表┄┄┄┄┄┄┄┄┄┄┄┄7640.边控对象通知书┄┄┄┄┄┄┄┄┄┄┄┄┄┄┄┄┄┄7841.阻止出境决定书┄┄┄┄┄┄┄┄┄┄┄┄┄┄┄┄┄┄8042.阻止欠税人出境撤控申请表┄┄┄┄┄┄┄┄┄┄┄┄8243.阻止欠税人出境撤控通知书┄┄┄┄┄┄┄┄┄┄┄┄8444.解除阻止出境决定书┄┄┄┄┄┄┄┄┄┄┄┄┄┄┄┄8645.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适用)┄┄┄┄┄┄┄8846.冻结存款通知书┄┄┄┄┄┄┄┄┄┄┄┄┄┄┄┄┄┄9047.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适用)┄┄┄┄┄9248.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9449.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查封/扣押适用)┄┄┄┄┄┄9650.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清单┄┄┄┄┄┄┄┄┄9851.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收据┄┄┄┄┄┄┄┄┄10052.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查封/扣押适用)┄┄┄┄10253.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适用)┄┄┄┄10454.扣缴税收款项通知书┄┄┄┄┄┄┄┄┄┄┄┄┄┄┄10655.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拍卖/变卖适用)┄┄┄┄┄┄10856.强制执行申请书┄┄┄┄┄┄┄┄┄┄┄┄┄┄┄┄┄┄1157.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11258.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11459.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11660.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11961.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12162.听证笔录┄┄┄┄┄┄┄┄┄┄┄┄┄┄┄┄┄┄┄┄┄12363.协助执行通知书(一)┄┄┄┄┄┄┄┄┄┄┄┄┄┄12664.协助执行通知书(二)┄┄┄┄┄┄┄┄┄┄┄┄┄┄12865.协助执行通知书(三)┄┄┄┄┄┄┄┄┄┄┄┄┄┄13066.涉税案件移送书┄┄┄┄┄┄┄┄┄┄┄┄┄┄┄┄┄┄13267.税务行政执法审批表┄┄┄┄┄┄┄┄┄┄┄┄┄┄┄134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税通〔〕号:(纳税人识别号:)事由:依据:通知内容:税务机关(签章)年月日使用说明1.本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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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P01印制发票资格申请审批表编号:使用说明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九条设置。
2.适用范围:企业向省地方税务局申请发票印制资格时使用。
3.填写说明:(1)印刷设备、技术情况:包括各类印刷设备的台数、型号及功能、技术先进程度;(2)填报本表需附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生产责任制度、保密制度、质量检验制度、保管制度。
4.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一份,省局留存。
FP04发票印制通知书:编号:请按所附发票式样,于年月日前依下列要求印制完毕,并送交我科(处)验收入库。
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发票管理部门(签章)年月日258使用说明1.本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向印制发票企业下达印制通知时使用。
3.填写说明:(1)抬头“”:印制发票企业名称;(2)单位:本、份、卷。
4.本文书为A4型横式,一式二份,税务机关一份,印制发票企业一份。
259FP07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使用说明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九条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人首次申请领购发票、申请变更购票种类、变更购票数量(金额)、临时调增月购票数量(金额)时使用。
3.填写说明:纳税人填写部分:(1)申请事项:在所申请事项前面的“□”中打√;(2)单位:本、份、卷、元;(3)计划月用量:预计每月使用的发票数量(金额),领购定额发票的填写金额,领购其他发票的填写数量;税务机关填写部分:(4)购票方式:包括验旧购新、完税购票、批量供应。
按核准领购发票名称确定购票方式,一种发票确定一种购票方式;(5)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核准领购发票的,应确定交纳保证金的金额(不超过1万元);(6)对不予核准领购发票的,在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栏,注明“不予供给发票,确需使用,由税务机关代开”字样。
4.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管理人员一份,纳税人一份。
FP08发票专用章印模留存表使用说明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人首次申请领购发票前或者变更“发票专用章”向税务机关报送印模时使用。
3.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一份,管理人员留存。
FP09发票领购卡使用须知(背面)1.发票领购卡为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办理领购发票手续的凭证。
2.纳税人领购的发票,只准在税务机关核准的范围内使用,不得跨地区或跨行业使用,不得转借、虚开发票。
3.纳税人的发票发生丢失、被盗的,应于丢失、被盗后立即报告税务机关。
使用说明1.本领购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人领购发票时使用。
FP10发票领用情况报告表使用说明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人日常报验、领购发票时使用。
3.填写说明:(1)使用定额发票和使用网络、点对点、用户卡等方式报送开票电子数据的纳税人,不填写“报验发票存根联情况”栏目内容;(2)单位:本、份、卷、元。
4.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发票发售人员一份,纳税人一份。
FP14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使用说明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人领购的空白发票丢失后在规定的报刊杂志上挂失或遇水、火等灾害后造成损毁等情况向税务机关报告时使用。
3.填表说明:(1)纳税人提供的资料: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告挂失或损毁情况时提供的有关资料。
包括:刊登丢失声明的报纸、杂志的报头或者刊头;刊登丢失声明的版面原件;丢失、被盗发票后,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出具的立案处理证明、说明;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2)挂失声明:挂失声明中应写明挂失发票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发票种类、发票号码等相关情况并声明作废。
挂失声明应在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发行的非娱乐性报刊、杂志,或者税务机关要求的媒体上发布;(3)挂失、损毁情况说明:应写明挂失、损毁的原因和如何处理等情况;(4)挂失、损毁发票数量较大,在报告表中无法全部反映的,可以使用《挂失、损毁发票清单》,作为报告表的附件并在提供资料中注明。
4.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税务机关留存一份,纳税人一份。
FP15发票缴销报告表监销人:监销日期:年月日使用说明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条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人因发票残次,发票换版,停止使用发票,变更税务登记(涉及领购发票种类发生变化的),注销税务登记时使用。
3.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税务机关留存一份,纳税人一份。
付款证明__________________地方税务(征收)分局:兹证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个人)向(为)我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金额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现需结算。
特此证明。
付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方:__________________(公章)(公章)年月日年月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注:对于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的要在“向(为)我单位_______”栏注明:“承运________货物共计____吨,从______地运至______地,运输里程共计____公里”的内容。
企业冠名发票申请审批表申请企业冠名发票时需要报送的资料清单:1.《企业冠名发票申请审批表》2.《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3.发票票样4.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第1、2项所需文书可以从省地税局外网网站下载,网站地址:/使用说明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七条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人申请企业冠名发票时使用。
3.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省局征管部门一份,纳税人一份。
FP28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审批表编号:【注】:1.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两份,纳税人一份,县级征管部门留存一份。
2.“自备运输工具数量”和“载重总吨位”来源于附表:《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车(船)明细表》对应的合计栏目。
3.报送本表后,需准备如下资料,待税务机关进行实地核查:(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水路运输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2)自有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自有运输工具明细表,单车《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4)承包、承租和挂靠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运输工具明细表,单车《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
附表: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车(船)明细表【注】本表由纳税人填报,管理人员在实地审查核实时,根据实际情况修订;牵引车、挂车要注明,牵引车没有载重。
FP29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变更申请审批表编号:2.纳税人变更说明内容较多写不下的可另附纸质说明。
3.报送本表后,若存在运输工具变化的,还需准备如下资料,待税务机关进行实地核查:(1)自有运输工具增减明细表,单车《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2)增减的承包、承租和挂靠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运输工具增减明细表,单车《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
附表: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车(船)变更明细表【注】本表由纳税人填报,管理人员在实地审查核实时,根据实际情况修订。
FP33开具负数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申请单填开日期:年月日NO.受票方(即申请方,下同)申明:我单位提供的《申请单》内容真实,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受票方经办人:受票方单位名称(印章):年月日注:本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受票方留存;第二联,受票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FP37以下栏目请交税控收款机安装人员填写税控收款机子用户明细登记表281使用说明1.本表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由纳税人填写并盖章;第二部分由税务机关填写,如实现了征管软件与税控收款机管理系统接口,本部分数据自动导入,可不填;第三部分由税控收款机安装人员填写。
2.共用用户填写本表后,应报送《税控收款机子用户明细登记表》作为附件。
282FP38税控装置丢失、损毁报告表使用说明1.纳税人发现税控装置丢失或被盗、损毁后应填写本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2.税控装置包括:税控盘、税控加密锁、税控收款机、税控收款机税控卡、税控收款机用户卡、发票领购卡等。
3.同时丢失发票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发票管理部门报告,并按规定程序处理。
4.纳税人税控收款机被盗的,纳税人应提供有关报案记录作为本表附件。
5.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纳税人、税务机关各存一份。
FP39税控收款机注销登记表使用说明1.纳税人不再使用税控收款机时,应填写本表,申请注销税控收款机有关信息。
2.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纳税人、税务机关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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