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安监总局255号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1 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评价通则》(AQ8001)、《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参照本细则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3术语和定义3.1 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3.2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3.3 新建项目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3.4 改建项目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3.5 扩建项目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3.6 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3.7 作业场所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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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孔子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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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黄金时代是在我们的前面,而不在 我们的 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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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心急吃不了热汤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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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你可以很有个性,但某些时候请收 敛。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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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只为成功找方法,不为失败找借口 (蹩脚 的工人 总是说 工具不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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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只要下定决心克服恐惧,便几乎 能克服 任何恐 惧。因 为,请 记住, 除了在 脑海中 ,恐惧 无处藏 身。-- 戴尔. 卡耐基 。
谢谢!
36、自己的鞋子,自己知道紧在哪里。——西班牙
37、我们唯一不会改正的缺点是软弱。——拉罗什福科
xiexie! 38、我这个人走得很慢,但是我从不后退。——亚伯拉罕·林肯
39、勿问成功的秘诀为何,且尽全力做你应该做的事吧。——美华纳
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要求

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要求一、法律、法规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进行安全评价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第三次修正)第三十二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这二条指的是矿山、金属冶炼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
没有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建设项目做出任何规定和要求。
对应的第九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2013年12月7日发布)第二十二条规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方案。
这一条指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单位,每3年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即3年一次现状评价。
对应的是每3年一次的安全评价后,延期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
第二十九条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单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除外,下同),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这二条条规定了使用数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要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要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只有在第三十条规定: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单位,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四)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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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术语和定义
3.4 改建项目 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
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 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 (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3.5 扩建项目
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 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 独立的建设项目。
6.3 危险化学品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
搜集、整理建设项目涉及的原料、中间产品、 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包装、储存、运输 的技术要求及信息来源。
6.4 建设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 害程度
6.4.1 危险、有害因素
⒈运用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科学方法,辨识 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爆炸、火灾、中毒、灼烫 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
3.8 安全评价单元
分,其中每个相对独立部分称为 评价单元。
4 安全评价工作程序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前期准备 辨识危险、有害因素 划分评价单元 确定安全评价方法 定性、定量分析危险、有害程度 分析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 整理、归纳安全评价结论 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 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6.1.5 描述建设项目配套和辅助工程名称、 能力(或者负荷)、介质(或者物料)来源。
6.1.6 建设项目选用的主要装置(设备)和 设施名称、型号(或者规格)、材质、数量 和主要特种设备。
6.2 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 学品的理化性能指标
搜集、整理建设项目涉及的原料、中间产品、 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物理性质、化学 性质和危险性和危险类别及数据来源。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实施细则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第三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第四章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第五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第六章简易程序第七章安全审查规定第八章监督检查第九章附则附件:1.适用简易程序的建设项目种类2.安全评价表基本要素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情况统计表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6.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受理通知书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8.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文件资料补正告知书9.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书10.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1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不予通过)1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委托书13.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法规规定,结合山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其安全管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下列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实施细则:(一)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海上输送,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等建设项目;(二)科学研究、新产品试制、工艺技术或者设备的适应性试验等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三)在役装置(设施)的单台(套)设备(设施)、配套和辅助系统(供排水、供气、供热、供冷、脱盐水、消防、防雷防静电、通风、自动化控制系统等)的更新改造项目。
第三条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包括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及其监督管理实行建设单位申请、安监部门分级实施和属地监管的原则。
2023年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2023年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1. 引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其安全风险也不可忽视。
为保障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在2023年的安全运行,本细则旨在规范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细致的安全评价。
2. 评价主体本细则所述的安全评价主体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运营单位等。
3. 评价内容3.1 项目概况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整体规模、建设内容、用途等进行详细说明,清晰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
3.2 法律法规对项目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分析,确保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等环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3 工艺流程分析项目工艺流程的每一个环节,确保工艺的安全性,避免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等突发事故的发生。
3.4 设备设施对项目所涉及的设备设施进行评估,确保其质量可靠、稳定运行,降低意外事故的风险。
3.5 环境影响评估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包括空气、水体、土壤等,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保护生态环境的安全。
3.6 灾害防治提出项目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灾害(如地震、洪水等)风险评估及应对措施,确保项目具备相应的应急能力。
3.7 安全管理对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包括安全培训、应急演练、安全设施等,确保项目具备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3.8 应急预案根据不同的危险程度和事故性质,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评估,提高项目的应急处置能力。
3.9 监测与监控制定项目的监测与监控计划,对关键环节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预防事故的发生。
3.10 评价报告依据以上评价内容,编制详细的评价报告,包括项目的安全风险及其防控措施等信息。
4. 评价方法本细则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结合实地调研和文献研究,全面评估项目的安全风险。
5. 评价标准5.1 安全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2 工艺安全性评价项目工艺流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确定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细则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的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其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新建建设项目,主要指新建、迁建企业的建设项目,或现有企业原址重建或在原厂区内建设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建设项目。
改建建设项目,主要指现有企业为更新技术、工艺和变更危险化学品品种等,对在役的主要生产、储存装臵(设施)进行改造的建设项目。
扩建建设项目,主要指现有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在原址建设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相同,且生产、储存装臵(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是指穿越厂区外公共区域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
下列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实施细则:(一)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储存的;(二)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的;(三)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的;(四)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五)未列入投资管理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管理范围的。
第三条建设项目所在企业(以下简称建设单位)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安全评价、设计、施工、监理,保证建设项目工艺技术可靠、安全设施齐全有效、自动化控制水平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建设单位应当对其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负责建设项目安全评价、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对其工作成果负责。
第四条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是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是指将危险化学品按照一定的规则和要求进行储存,以确保危险化学品在储存过程中不发生事故,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对人员、环境和财产造成的损害。
为此,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中需要进行安全评价,以确保储存环节的安全性。
下面是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细则。
一、危险化学品储存环境评价:1.基地选址评价:评估选址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划要求,如是否远离居民区、交通要道和水源地等。
2.储存设施设计评价:评估储存设施的材料、结构和容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能够抵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影响。
3.环境风险评估:评估周边环境是否容易受到危险化学品泄露或事故的影响,如风向、地形、地下水位等。
4.应急设施评价:评估储存设施是否具备应急设施,如泄露报警系统、灭火装置、泄露处理装置等。
二、危险化学品储存操作评价:1.储存管理制度评价:评估储存单位是否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涵盖储存点的选择、储存方式、人员培训等内容。
2.设备设施评价:评估储存设备和设施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如容器、管道、阀门等,并检查是否存在损坏或老化的情况。
3.储存条件评价:评估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如温度、湿度、通风等,以确保危险化学品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4.现场安全评价:评估储存现场是否存在危险隐患,如距离不合理、标志不清晰、临时设施不稳定等,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
三、应急管理评价:1.应急预案评价:评估储存单位是否制定了完善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并检查是否按照预案进行演练和培训。
2.应急资源评价:评估是否配备了足够的应急资源,如应急设备、应急物资和应急人员等,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3.应急联动评价:评估储存单位是否建立了与相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如当地消防、医疗等部门,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协调和支援。
四、安全培训评价:1.人员培训评价:评估储存单位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了足够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和应急知识培训,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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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以下是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细则:
1. 项目背景和描述:包括项目名称、类型、规模、建设地点、主要工艺流程等信息的描述。
2. 风险识别和分类:对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进行识别和分类,包括火灾爆炸、泄漏扩散、环境污染、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等。
3. 安全评估方法:选择适当的安全评估方法,如风险矩阵法、层次分析法等,并说明具体的评估步骤和方法。
4. 风险源分析:对项目中可能的风险源进行详细分析,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和事故后果。
5. 风险评估和评价:对每个风险源进行风险评估和评价,包括风险的可能性和后果,评估结果可以用概率和严重程度指标表示。
6. 风险控制措施:根据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工艺改进、设备更新、安全设施加强等。
7. 应急预案:制定项目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措施、人员撤离和救援行动、环境保护等。
8. 安全管理措施:提出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要求和措施,包括安全培训、操作规程、安全监测等。
9. 安全监测和评估:建立安全监测和评估体系,对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10. 安全责任和监督:明确项目中各方的安全责任和监督机构的职责,确保项目的安全管理得到有效落实。
以上细则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基本要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可以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同时,在进行安全评价时应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