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付款及工程垫资的相关规定

工程预付款及工程垫资的相关规定
工程预付款及工程垫资的相关规定

一、《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0 7号)

2001 年12 月1 日实施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的发承包双方应当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款、建设

工期和包工包料情况在合同中约定预付工程款的具体事宜。

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 号)

第十二条工程预付款结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10 %,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计价执行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2003 )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

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

第十三条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三)工程进度款支付

1、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14 天内,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 %,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 %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4 年)

第六条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

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

外。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四、《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的通知(建市[2006]6 号)》(部分摘录)

一、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不得将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作为招投标条件;严禁将此类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同时要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告知性合同备案制度。

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各类政府投资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各类专项建设基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国家主权外债资金建设的项目。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自筹资金建设的项目,视同政府投资项目适用本通知,采用BOT 、BOOT 、BOO 方式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可不适用本通知。

带资承包是指建设单位未全额支付工程预付款或未按工程进度按月支付工程款(不含合

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由建筑业企业垫款施工。

二、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建设等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严禁带资承包。

各级发展改革及有关审批部门要把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核关,不得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不落实的政府投资项目;各商业银行要据实出具项目开工前的项目资金存款证明;各级财政部门要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资金

预付款、工程款审核与审批流程统一规定教程文件

预付款、工程款审核与审批流程统一规定

预付款、工程款审核程序统一规定 第一步:“预付款”申请:总包及施工单位可直接向业主申请(可不经过监理审核),业主根据合同条款要求向各总包及施工单位办理的“预付款”手续,但要在监理备案(即用款审批表); 第二步:“进度款”申请:总包及施工单位首先向监理提交如下“表格文件”: 1、工程款支付申请表(附件1/施工用表) 2、本月工程计量报审表(附件2/施工用表) 3、本月工程量汇总表(附件3/施工用表) 4、本月工程形象进度(附件4/施工用表) 第三步:“表格文件”递交:监理收到以上“表格文件”后(各总包及施工单位先提交给监理单位),资料员按规定要求分别送给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重点本月的合格工程量 及施工资料与工程同步等),最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报给总监审批最终工程款额(重点检查本月形象进度%和施工资料与工程同步等); 1、监理资料员按总监要求,开具“工程款支付证书”;(附件5/监理用表, 由监理方填写,业主见到此表/附件5后,方可办理后续支付手续) 2、业主收到监理开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后,业主填写“XXXXXXX工程(项 目)用款审批表”,各总包及施工单位按业主“用款审批表/业主表格”要 求送至总监签署意见。 第四步:“工程款支付达到XX%”控制点:总包及施工单位应提前或同时提交“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特种设备监检报告”后,监理方可按XX%控制点支付工程款。否则扣减O-0万 元,待全部提交“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特种设备监检报告”后,再支付扣减部分工程款。 第五步:“竣工结算”的要求:如总包及施工单位未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特种设备监检报告”等,监理将不受理竣工结算书,待其全部提交后,方可受理竣工结算审核 工作。 注:表格文件的附件1、2、3、4的电子版可在监理资料员处拷贝;

JL04工程预付款支付证书

JL04 工程预付款支付证书 (监理[2015]工预付001号) 说明:本证书一式 3 份,由监理机构填写,承包人 1 份,监理机构 1 份、发包人 1 份。

CB09 工程预付款申请单 (承包[2015]工预付001号) 3 随同审批意见承包人 1 份、监理机构 1 份、 发包人 1 份。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日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项目及其工程报表。工程总量以工程结算审计报告为准。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1)工程开工十五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工程预付款; (2)本工程按工程月进度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待审计后,付至审计确认价的90%,剩余的10%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退还(不计息); 七、材料设备供应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工程所需用的材料及设备均由承包人组织采购,所组织采购的材料及设备应具备出厂合格证以及需检测或试验的检测或试验报告。 八、工程变更 29.2工程设计发生变更时,由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验收合格后半个月内向发包人提交竣工图及竣工相关资料一式五份,并负责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按经发包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计划执行。 33、质量保修 33.1质量保修工程的实施: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34、工程结算: 本工程竣工结算价的确定:犍为县政府审计部门审核作为最终结算价款;审计结算完成之日起,乙方必需在21天内确认,过期视乙方认可。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原因,若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同意延长的工期竣工,承包人应承担

预付款、工程款审核与审批流程统一规定

预付款、工程款审核程序统一规定 第一步:“预付款”申请:总包及施工单位可直接向业主申请(可不经过监理审核),业主根据合同条款要求向各总包及施工单位办理的“预付款”手续,但要在监理备案(即用款审批表);第二步:“进度款”申请:总包及施工单位首先向监理提交如下“表格文件”: 1、工程款支付申请表(附件1/施工用表) 2、本月工程计量报审表(附件2/施工用表) 3、本月工程量汇总表(附件3/施工用表) 4、本月工程形象进度(附件4/施工用表) 第三步:“表格文件”递交:监理收到以上“表格文件”后(各总包及施工单位先提交给监理单位),资料员按规定要求分别送给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重点本月的合格工程量及施 工资料与工程同步等),最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报给总监审批最终工程款额(重点检查 本月形象进度%和施工资料与工程同步等); 1、监理资料员按总监要求,开具“工程款支付证书”;(附件5/监理用表,由监 理方填写,业主见到此表/附件5后,方可办理后续支付手续) 2、业主收到监理开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后,业主填写“XXXXXXX工程(项目) 用款审批表”,各总包及施工单位按业主“用款审批表/业主表格”要求送至 总监签署意见。 第四步:“工程款支付达到XX%”控制点:总包及施工单位应提前或同时提交“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特种设备监检报告”后,监理方可按XX%控制点支付工程款。否则扣减O-0万元,待全部提交“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特种设备监检报告”后,再支付扣减部分工程款。第五步:“竣工结算”的要求:如总包及施工单位未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特种设备监检报告”等,监理将不受理竣工结算书,待其全部提交后,方可受理竣工结算审核工作。注:表格文件的附件1、2、3、4的电子版可在监理资料员处拷贝; XXXXX有限公司基建部 XXXXX工程项目监理部 XXXX年XX月X日 、

工程预付款及其计算

1.预付备料款的限额 预付备料款限额由下列主要因素决定:主要材料(包括外购构件)占工程造价的比重;材料储备期;施工工期。 对于施工企业常年应备的备料款限额,可按下式计算; 备料款限额=年度承包工程总值*主要材料所占比重/年度施工日历天数*材料储备天 数 一般建筑工程不应超过当年建筑工作量(包括水、电、暖)的30%,安装工程按年安装工作 量的10%;材料占比重较多的安装工程按年计划产值的15%左右拨付。 2.备料款的扣回 发包单位拨付给承包单位的备料款属于预支性质,到了工程实施后,随着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储备的逐步减少,应以抵充工程价款的方式陆续扣回。扣款的方法: (1)可以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备料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比重扣抵工程价款,竣工前全部扣清。其基本表达公式是: T=P—M/N T----起扣点,即预付备料款开始扣回时的累计完成工作量金额; M----预付备料款限额; N----主要材料所占比重; P----承包工程价款总额。 (2)扣款的方法也可以在承包方完成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一定比例后,由承包方开始向发包方还款,发包方从每次应付给承包方的金额中扣回工程预付款,发包方至少在合同规定的完工期前将工程预付款的总计金额逐次扣回。 (四)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中间结算) 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按逐月(或形象进度、或控制界面等)完成的工程数量计算各项费用,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即中间结算)。 工程进度款支付过程中,应遵循如下要求: 1.工程量的确认 根据有关规定,工程量的确认应做到: (1)承包方应按约定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2)工程师收到承包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第8天起,承包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3)工程师对承包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或)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 量。 2.合同收入的组成 (1)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即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 (2)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构成的收入,这部分收入并不构成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在合同中商定的合同总金额,而是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原因而形成的追加收入。 3.工程进度款支付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对工程进度款支付作了如下详细规定: (1)工程款(进度款)在双方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试行)

xxxx(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 (试行) 预算审计部 2014年4月17日

目录 一、建设工程类 1 预付款支付管理程序 (1) 2 期中计量支付管理程序 (6) 3变更(洽商)费用管理程序 (14) 4竣工结算管理程序 (22) 5工程质量保留金返还管理程序 (28)

建设工程类 一、工程预付款支付管理程序 1、定义:工程预付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后,由发包人按照 合同的约定,正式开工前预先支付承包人的工程备料款。 2、支付方法:在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并提交了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 函后支付。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复印件由公司留存。 3、支付程序: 3.1承包人:填写《预付工程款支付申请表》(附合同协议书、 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施工进度计划),一式六份(承包人、监理各一份,发包人四份),报监理工程师审核。 3.2监理:监理工程师审核是否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 并签发工程预付款的《预付工程款支付证书》,报集团的预算审 计部审核。 3.3预算审计部收到《预付工程款支付证书》审核后,填写《预 付工程款审批表》并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向承包人拨 付工程预付款。 附件: 1、预付款支付工作流程(附件一) 2、预付工程款支付申请表(附件二) 3、预付工程款支付证书(附件三) 4、预付工程款审批表(附件四)

附件一: 预付款支付工作流程 附件二:

预付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本表一式份,由承包单位填报,建设管理单位、项目监理部各一份、承包单位存份。 预付工程款支付证书

本表一式份,由监理单位填报,建设管理单位、项目监理部各一份、承包单位存份。 附件四: 工程预付款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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