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衍新药: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股权质押协议书(标准版)5篇

股权质押协议书(标准版)5篇篇1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出质人):_________乙方(质权人):_________鉴于:1. 甲方合法持有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的股权,具体信息如下:公司名称:_________,注册资本:_________,甲方持股比例:_________。
2. 乙方有意向甲方购买该股权,并同意支付相应的对价。
3. 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权质押给乙方,以保证乙方的权益。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 甲方将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权质押给乙方,作为乙方向甲方购买股权的担保。
2. 甲方承诺,在乙方支付对价后,将无条件协助乙方完成股权过户手续。
二、对价及支付方式1.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购买该股权的对价。
具体支付方式如下:_________。
2. 甲方同意接受上述对价,并承诺不再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押期限1. 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质押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股权过户手续之日止。
2. 在质押期限内,甲方不得擅自处置其质押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再质押等。
1. 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质押效力及于甲方所持有的全部股权,包括但不限于其在该公司的所有股份、分红权、表决权等。
2. 甲方承诺,在质押期限内,其质押的股权将始终保持在乙方名下,并承诺不会对其质押的股权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
五、违约责任1. 甲方如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交付股权、协助过户等,将视为违约。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对价、过户等,将视为违约。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签订、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双方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权转让质押协议5篇

股权转让质押协议5篇篇1本协议由以下两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出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以下简称“目标股权”)的合法所有权,现甲方愿意将其所持有的目标股权转让给乙方,并在本协议中明确相关股权转让及质押事宜。
为明确各方权益,达成如下协议:一、股权转让1. 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目标股权的百分之百(___%)转让给乙方。
2. 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将拥有目标股权的百分之百所有权。
3. 股权转让的价格、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等详细条款应在本协议的其他部分明确规定。
二、股权质押1. 甲方应将目标股权质押给乙方,作为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担保。
2. 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款的支付、履行所有相关法定手续等。
3. 甲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时,乙方有权依法实现其质权。
三、声明与保证1. 甲方保证其拥有目标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有权进行本次股权转让和质押。
2. 甲方保证其提供的所有信息、数据、文件和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
3. 乙方保证其有能力和资源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和质押的全部事宜。
泰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公告编号:2020-89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的通知,获悉泰达控股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该部分股份于2019年4月29日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详见2019-54号公告),于2020年7月16日全部解除质押。
因融资需求,泰达控股重新办理了质押手续。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达控股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根据质押合同的约定,为控制因股票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设置警戒线比例为135%,平仓线比例为120%。
在股票市值低于警戒线比例时,泰达控股需相应追加保证金,低于平仓线时须提前归还等值贷款。
泰达控股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目前,泰达控股质押的股份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
三、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4日。
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新规

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新规近期,我国证券市场迎来了一项重要的改革,即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新规的实施。
该新规旨在规范上市公司股票质押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稳定发展。
本文将对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新规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是指上市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股票作为质押物,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行为。
股票质押可以为股东提供融资渠道,帮助他们解决资金需求,同时也可以提高股东的财务杠杆效应。
然而,股票质押也存在风险,一旦股票价格大幅下跌,质押人可能会面临强制平仓风险,进而导致财务危机。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股票质押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于2021年1月份发布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股票质押业务的指导意见》。
该指导意见明确了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的相关要求和操作规程,对上市公司、质权人和融资方都提出了具体的规定。
新规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规定了股票质押的上市公司必须满足的条件。
上市公司需要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且近期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对质权人和融资方的要求进行了明确。
质权人需要是金融机构或其他符合资格的机构,且具备一定的质押担保能力。
融资方需要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和相应的风险管理能力。
三是对股票质押的监管要求进行了细化。
上市公司需要及时披露质押比例、质押金额和质押方的信息,以便投资者进行风险评估和决策。
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新规的实施对于市场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首先,该新规有助于提升市场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通过明确质押行为的条件和要求,可以防止一些不符合要求的主体参与质押行为,减少市场的风险。
其次,新规能够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要求及时披露质押信息,投资者可以及时了解到相关风险,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此外,新规还能够提高市场的稳定性。
通过规范股票质押行为,可以减少股票质押导致的市场波动,保持市场的稳定运行。
然而,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新规的实施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一些中小型上市公司可能会面临融资难的问题。
600993 _ 马应龙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暨继续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93证券简称:马应龙公告编号:临2013-008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暨继续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0年3月27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安”)将所持公司股份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事宜。
2013年6月8日,公司接中国宝安函告,中国宝安近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新贷款合同,期限为一年。
2013年6月7日,中国宝安办理了本公司股权解除质押手续,同时将所持本公司股份97,048,700股重新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和重新质押手续。
截至2013年6月7日,中国宝安持有本公司股份97,048,70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27%。
中国宝安本次质押了97,048,7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27%;累计质押了97,048,7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27%。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新三板股权质押流程

新三板股权质押流程股权质押是指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或股权衍生品作为抵押物,向质权人取得贷款或其他融资形式的一种行为。
在新三板市场,股权质押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受到越来越多投资者的青睐。
那么,新三板股权质押的流程是怎样的呢?首先,股东与融资机构协商确定股权质押的融资金额、期限、利率等具体事项。
双方需签订股权质押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质押的股权种类、数量、比例等具体内容。
接下来,股东需要向新三板挂牌公司提交股权质押申请,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证明、质押协议、融资机构的资质证明等。
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质押事项,并向股东出具股权质押确认函。
随后,股东将股权质押确认函、质押协议等文件提交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进行股权质押登记。
中国结算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手续,并出具股权质押登记证明。
在获得股权质押登记证明后,股东将其提供给融资机构,完成质押物的移交。
融资机构将向中国结算进行质押登记,办理相应的融资手续,最终将贷款资金划入股东指定的账户。
在贷款期限内,股东需按照约定的还款方式、还款金额履行还款义务。
一旦发生违约情况,融资机构有权处置质押物,以偿还贷款本息。
需要注意的是,股权质押涉及到多方利益,股东在选择融资机构时需审慎考虑,了解融资机构的资质、信誉等情况,以免发生风险。
同时,股东在签订股权质押协议时,应当仔细阅读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避免发生纠纷。
总的来说,新三板股权质押流程包括协商确定融资事项、提交申请、股权质押登记、贷款发放以及还款等环节。
在进行股权质押时,股东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风险。
希望本文对您了解新三板股权质押流程有所帮助。
600872中炬高新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润田”)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计197,490,9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79%。
本次股份质押后,中山润田累计质押股数为168,121,71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85.13%,占中炬高新总股本的21.10%。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函告,中山润田将其所持的部分中炬高新股份进行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二、股份被冻结及标记情况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1.未来半年与一年内到期的股份质押情况2.控股股东中山润田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控股股东中山润田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治理造成影响。
4.控股股东中山润田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5.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交易情况2021年1月1日至今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交易情况如下:6.质押风险情况评估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持股数量已超过80%,质押股票的目的是补充流动资金等。
目前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暂不存在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风险。
科蓝软件: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63 证券简称:科蓝软件公告编号:2020-044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安京先生的通知,获悉王安京先生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以及部分股份被解押,具体事项如下:一、股东股份解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公司近日接到股东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及部分股份被解押,具体事项如下:(一)股份解押的基本情况(二)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1、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注: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存在用于解决上述情形。
2、本次质押融资为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控股股东王安京先生为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借款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4,556.785万股,占其所持股比例41.3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16%,对应融资余额36,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6,308.78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7.2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99%,对应融资余额48,700万元。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还款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可控,其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东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披露相关情况。
二、备查文件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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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20-017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顾美芳女士持有公司
股份9,159,9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66%。
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及占其持股数量比例:
顾美芳女士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5,39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58.84%。
2020年3月16日,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接到公司股东顾美芳女士将其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1.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质押股数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是否补充质押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
期日
质权人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质押融资资金
用途
顾美芳 否 2,890,000 否 否 2020年3月9日 2021年3月9日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55% 1.79%
自身生
产经营
2.顾美芳质押股份非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
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顾美芳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例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未质押
股份中
冻结股
份数量
顾晓磊 13,413,176 8.29% 9,180,000 9,180,000 68.44% 5.68% 0 0 0 0
顾美芳 9,159,996 5.66% 2,500,000 5,390,000 58.84% 3.33% 0 0 0 0
合计 22,573,172 13.96% 11,680,000 14,570,000 64.55% 9.01% 0 0 0 0
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