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计算机信息⽹络国际联⽹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关于“安全保护管理制度”问题《办法》第⼗条第⼀项和第⼆⼗⼀条第⼀项中的“安全保护管理制度”主要包括:(1)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2)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3)病毒检测和⽹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4)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5)账号使⽤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6)安全管理⼈员岗位⼯作职责;(7)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8)其他与安全保护相关的管理制度。
⼆、关于“安全保护技术措施”问题《办法》第⼗条第⼆项中的“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和第⼆⼗⼀条第⼆项中的“安全技术保护措施”主要包括:(1)具有保存3个⽉以上系统⽹络运⾏⽇志和⽤户使⽤⽇志记录功能,内容包括IP地址分配及使⽤情况,交互式信息发布者、主页维护者、邮箱使⽤者和拨号⽤户上⽹的起⽌时间和对应IP地址,交互式栏⽬的信息等;(2)具有安全审计或预警功能;(3)开设邮件服务的,具有垃圾邮件清理功能;(4)开设交互式信息栏⽬的,具有⾝份登记和识别确认功能;(5)计算机病毒防护功能;(6)其他保护信息和系统⽹络安全的技术措施。
三、关于“安全保护管理所需信息、资料及数据⽂件”问题《办法》第⼋条中的“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件”和第⼆⼗⼀条第四项中的“安全保护管理所需信息、资料及数据⽂件”主要包括:(1)⽤户注册登记、使⽤与变更情况(含⽤户账号、IP与E-MAIL地址等);(2)IP 地址分配、使⽤及变更情况;(3)⽹页栏⽬设置与变更及栏⽬负责⼈情况;(4)⽹络服务功能设置情况;(5)与安全保护相关的其他信息。
四、关于“保留有关原始记录”问题《办法》第⼗条第六项中的“有关原始记录”是指有关信息或⾏为在⽹上出现或发⽣时,计算机记录、存贮的所有相关数据,包括时间、内容(如图像、⽂字、声⾳等)、来源(如源IP地址、E-MAIL地址等)及系统⽹络运⾏⽇志、⽤户使⽤⽇志等。
五、关于“停机整顿”处罚的执⾏问题按照《办法》规定作出“停机整顿”的处罚决定,可采取的执⾏措施包括:(1)停⽌计算机信息系统运⾏;(2)停⽌部分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3)冻结⽤户联⽹账号;(4)其他有效执⾏措施。
幼儿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4篇)

幼儿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前言为了保障幼儿园网络信息的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教育及管理秩序,制定本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是对幼儿园网络信息安全的基本要求的总结与规范,是全体工作人员遵循的准则。
第二章总则1. 幼儿园网络信息安全的目标是确保幼儿园网络系统能安全、可靠地运行,保护重要信息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用性,预防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网络安全风险。
2. 幼儿园网络信息安全是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责任,每个人都应当对自己在幼儿园网络系统中的行为负责。
3. 幼儿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同时充分考虑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4. 幼儿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要与幼儿园整体的安全管理相结合,确保网络信息安全与幼儿园其他工作的协调与统一。
第三章幼儿园网络信息安全责任1. 幼儿园领导负责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网络信息安全策略和政策,并确保其实施。
2. 幼儿园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完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网络信息安全检查和评估。
3. 幼儿园技术部门负责网络信息系统的建设、运维与管理,制定并执行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措施。
4. 幼儿园全体工作人员要遵守相关网络信息安全规定,遵循幼儿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并对自己在网络系统中的行为负责。
第四章幼儿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
确保幼儿园网络系统的安全是首要任务,所有网络信息管理都要以保证幼儿园网络系统安全为前提。
2. 预防为主原则。
重点通过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追踪”的原则。
3. 国内外经验借鉴原则。
积极借鉴国内外网络信息安全的先进经验,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4. 分级管理原则。
针对不同级别的网络信息安全需求和风险,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
第五章幼儿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措施1. 密码安全。
制定并执行密码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强密码,定期更改密码,禁止共享密码,加密存储和传输密码信息。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等制度的通知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等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22.11.21•【字号】吉应急办发〔2022〕36号•【施行日期】2022.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等制度的通知吉应急办发〔2022〕36号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等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模板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2022年11月21日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政府信息,是指省应急管理厅在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由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总责。
主要职责是:(一)办理省应急管理厅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二)维护和更新省应急管理厅公开的政府信息;(三)组织编制省应急管理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组织开展制作政府信息的处室做好拟公开信息的审查;(五)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第五条处室制作的政府信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处室负责公开;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处室负责公开;获取的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获取该政府信息的处室负责公开。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新闻媒体内容审核及发布流程规范

新闻媒体内容审核及发布流程规范第一章总则 (4)1.1 制定目的 (4)1.2 适用范围 (4)1.3 审核原则 (4)3.1 真实性原则:新闻媒体内容应保证信息来源真实可靠,不得传播虚假信息。
(4)3.2 准确性原则:新闻媒体内容应准确无误地传达信息,避免因表述不清或误解造成误导。
(4)3.3 合规性原则:新闻媒体内容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道德准则。
(4)3.4 公正性原则:新闻媒体内容应客观公正,不得偏袒任何一方,避免利益冲突。
(4)3.5 时效性原则:新闻媒体内容应注重时效,及时更新,保证信息的时效性。
(4)3.6 安全性原则:新闻媒体内容应保障网络安全,防止网络攻击、信息泄露等风险。
53.7 社会责任感原则:新闻媒体应承担社会责任,关注民生,传播正能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3.8 遵循职业道德原则:新闻媒体工作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抵制有偿新闻、虚假新闻等不良行为。
(5)3.9 审核程序原则:新闻媒体应建立健全内容审核机制,保证内容发布符合本规范要求。
(5)第二章内容审核机构与人员 (5)2.1 审核机构设置 (5)2.1.1 机构定位 (5)2.1.2 机构架构 (5)2.1.3 机构人员配置 (5)2.2 审核人员职责 (6)2.2.1 内容审核部职责 (6)2.2.2 法律法规部职责 (6)2.2.3 技术支持部职责 (6)2.2.4 综合管理部职责 (6)2.3 审核人员资质 (6)2.3.1 专业知识 (6)2.3.2 审核经验 (6)2.3.3 职业操守 (7)第三章内容分类与标准 (7)3.1 内容分类 (7)3.1.1 内容分类概述 (7)3.1.2 内容分类体系 (7)3.2 审核标准 (7)3.2.1 审核原则 (7)3.2.2 审核标准 (7)3.3 审核流程 (8)3.3.1 内容提交 (8)3.3.2 初审 (8)3.3.4 发布 (8)3.3.5 监控与反馈 (8)第四章稿件接收与登记 (8)4.1 稿件接收方式 (8)4.2 稿件登记流程 (9)4.3 稿件分类与归档 (9)第五章初审流程 (10)5.1 稿件初审 (10)5.1.1 接收稿件:新闻媒体初审人员应接收编辑部门提交的待审稿件,保证稿件的完整性和基本内容的准确性。
新闻发布会流程制度

新闻发布会流程制度一、前期准备工作1.确定发布会的目的和主题:对于即将举行的发布会,组织者首先需要明确发布会的目的和主题,以便能够更好地进行后续的准备。
2.策划发布会的内容:根据发布会的目的和主题,组织者需要策划发布会的内容,包括确定发布会的议程、确定演讲人和嘉宾等。
3.确定发布会的时间和地点:根据发布会的内容和参与人员的时间安排,确定发布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4.邀请媒体和公众参与:向相关媒体发出邀请函,邀请记者参加发布会,并在适当的时候向公众宣传发布会的信息。
二、发布会前的准备工作1.安排会场和设备:确定发布会的会场,并准备相关的设备,如音响设备、投影仪等,以确保发布会的顺利进行。
2.确定演讲人和嘉宾:根据发布会的内容,确定演讲人和嘉宾,并向他们发出正式邀请函,确保他们能够按时参加发布会。
3.确定新闻发布会的主持人:安排一位合适的主持人,负责主持发布会,引导会议的进行。
4.编写发布会的相关信息:向参加发布会的媒体提供相关的信息资料,包括发布会的议程、演讲人的简介等。
5.定期沟通与媒体:与参加发布会的媒体保持沟通,及时提供相关的信息,回答他们的疑问,确保媒体对发布会的充分了解。
三、发布会的实际操作1.发布会登记:在发布会现场设置签到处,进行媒体和公众的登记,以便有记录可查,同时也方便后续的统计工作。
2.发布会开始:发布会开始时,主持人向媒体和公众的出席人员简单介绍发布会的目的和议程,并引导发布会的进行。
3.演讲环节:根据发布会的议程,演讲人依次发表演讲,介绍相关的信息,并回答媒体和公众的提问。
4.提问环节:在演讲结束后,主持人组织媒体和公众提问,演讲人或相关负责人根据问题作出回答。
5.发布会的总结:发布会结束前,主持人对发布会进行总结,并对媒体和公众提出感谢,同时提醒他们获取更多信息的途径。
6.发布会后的跟踪工作:发布会结束后,组织者需要对发布会进行总结,整理媒体和公众的反馈意见,并根据需要进行后续跟踪和回应工作。
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

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篇1一、主动公开范围1、规范管理和发展改革方面: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机构管理和社工服务相关的文件;机构发展的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等。
2、与服务对象相关的事项方面:影响服务对象享受社会服务或者终止某种社会服务的预报,以及其他与服务对象相关的信息。
3.资金的使用和监督:机构的财务预算、决算、实际支出和审计。
4、重大决定草案方面:机构拟作出的决策、制定的规定或者编制的规划、计划、方案等,涉及员工、服务对象和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5、机构认为应当公开的其他***府信息,以及机构承诺办理事项及其完成情况等。
二、免于公开的机构信息1、属于国家秘密的;2、属于机构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机构秘密被泄露的;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分割的;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5、尚未确定是否是属于国家秘密范围的,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可以暂缓公开;6、法律、法规规定免于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的机构信息,经审核后应当采取符合该信息特点的以下一种或几种形式及时予以公开:1、广播、电视、报纸等公众媒体;2、机构专门的信息专刊;3、机构门户网站;4、机构宣传栏;;5、机构关设立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场所或者设施;6.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取信息的其他形式。
四、机构信息公开发布制度1、机构各部门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机构信息通过机构公报、机构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2、各部门应当在机构档案室、公共接待室设置信息查询场所,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3、机构各项目点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治信息;4、机构各项目点应当编制、公布相应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并及时更新,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原则上应当在其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上网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

上网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互联网发布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和XX省国家保密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在互联网上发布的信息是指经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提供给公司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让公众了解和使用的信息。
第二条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工作由公司技术部具体负责。
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
凡向互联网站提供或者发布信息,必须经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并应该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完善和落实信息登记、审批责任制。
第三条对拟上网发布的信息应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认真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经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后方可上网发布。
未经保密审查批准不得私自在网上发布单位的各类信息。
第四条上网信息发布应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填写《上网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按照技术部门自审—保密办审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程序,严格进行保密审查。
第五条对已上网发布的信息要进行经常性的保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六条对是否属于涉密信息把握不准的,要及时请示保密办公室。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确需上网发布的,应当进行技术处理删除属于国家秘密信息的内容。
第七条保密办指定的信息公开承办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抓好上网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八条。
公司员工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第九条。
对于责任不明、措施不力、管理混乱,存在明显威胁国家秘密信息安全隐患的部门,公司保密办应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保密要求的,应当督促其停止国际联网。
第十条。
公司保密办接到举报或检查发现网上有泄露情况时,应当立即组织查处,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监督其限期删除网上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2-23信息网络信息安全制度

老城街道办事处新村小学网络信息安全制度1、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教师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4、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学校行政报告:(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5)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5、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6、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7、网络管理中心经常召开网络安全会议,通报网络安全状况,解决网络安全问题;8、网络管理中心应不定期举行网络安全培训班,学习网络法律、法规,提高各接入单位的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水平;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为了加大学校工作宣传报道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我校互联网信息发布管理,制订互联网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是指在信息发布的过程中,对发布的信息进行
审核和登记的一种制度。
它的目的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提高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效果,避免出现虚假、误导、违法等不良信息,保
护信息的受众利益。
一、审核程序
2.审核评估:审核机构对提交的信息进行评估和审核。
评估的内容包
括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时效性等方面。
如果发现问题,将给
予指导和建议,要求发布者进行修改和调整。
3.决策发布:审核机构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发布该信息。
如果通过
审核,将发布该信息;如果未通过审核,将给出具体的原因和不合格项,
并要求发布者重新提交或进行修改。
二、审核标准
1.真实性:信息发布者必须提供真实、可信的信息。
不得发布与事实
不符的虚假信息,不得发布误导性信息和偏见性观点。
2.准确性:信息发布者必须提供准确、详实的信息。
不得发布误导、
夸大和不完整的信息,不得篡改、伪造他人信息。
3.合法性:信息发布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
不得
发布违法、违规以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如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
密等。
4.时效性:信息发布者必须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和更新性。
不得发布过时、失效和已经无效的信息,必须及时更新变更的信息。
三、登记管理
2.登记形式:登记可以采用电子形式或纸质形式。
电子登记可以通过
数据库或信息系统进行;纸质登记可以采用表格、册页等形式。
3.登记保存:已登记的信息需要进行及时、长期的保存。
保存的方式
可以包括硬盘、光盘、印刷品等。
四、监督机制
1.内部监督:审核机构内部设置监督措施,对审核人员的工作进行监
督和评估。
确保审核工作的公正、客观和科学。
2.外部监督:社会公众、受众群体、监管机构等可以对审核机构的工
作进行监督。
有关部门可以对审核机构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
3.反馈渠道: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反馈渠道,对发布者的问题、建议和
举报进行及时处理。
发布者可以向审核机构提出对审核结果的异议和申诉。
五、违规处理
1.警示教育:对发布虚假、误导、违法信息的发布者进行警示教育,
引导其进行合法、诚信的信息发布。
2.惩罚制裁:对严重违规的发布者进行制裁和处罚,包括罚款、停业
停牌等。
可依法起诉,追究刑事责任。
3.公开曝光:对多次违规的发布者进行公开曝光,警示其他发布者遵
守规范和法律。
综上所述,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能够保证信息发布的真实、准确和
合法,确保信息受众的利益和权益。
同时,它也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
和提高,以适应信息发布的发展和变化。
信息发布者和审核机构都应该积极配合,共同推动信息发布行业的规范和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