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脑性瘫痪康复指南(2015):第四部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议应用 QUEST 量表评定脑瘫患儿上肢运动技能质量(推荐强度 B 级)。 6.精细运动分级(bimanual fine motor function,BFMF) 证据
BFMF 适用于各个年龄段的脑瘫儿童精细运动功能的评估,主要特点是可以同时判断单手和双手的功能[106,107(] 2 个Ⅰ级证 据)。
第二节 活动与参与的评定
一、交流能力评定 (一)理解能力评定(d310 交流-接收-口头讯息) 1.格塞尔发育诊断量表(Gesell development diagnosis schedules,GDDS) 证据
GDDS 适用于 0—6 岁儿童,不仅适用于测量幼儿的发展水平,而且比其他量表更适用于伤残儿,被认为是婴幼儿智能测试 的经典方法。该量表已成为婴幼儿发展测验的范型之一,广泛应用于儿童心理学及医学的儿科研究等实践领域[82(] 1 个Ⅲ级证 据)。 推荐
1084 www.rehabi.com.cn
2015 年,第 30 卷,第 10 期
推荐 BFMF 适用于脑瘫儿童精细运动功能评定,特别是单手功能(推荐强度 A 级)。
7.墨尔本单侧上肢功能评定量表(Melbourne assessment of unilateral upper limb function,MA) 证据
建议应用 FMFM 对脑瘫患儿的精细运动功能进行评定(推荐强度 A 级)。 5.上肢技能质量评定量表(quality of upper extremity skills test,QUEST) 证据
QUEST 是一种具有参考标准的观察性量表,可以反映上肢运动功能质量的潜在特质[103—105(] 3 个Ⅱ级证据)。适用年龄为 18 个月—8 岁。 推荐
1.应用 S-S 语言发育迟缓评定法和构音障碍评定法评定表达能力(推荐强度参照第一节)。 2.可应用格塞尔发育诊断量表评定小年龄组儿童的表达能力(推荐强度参照本节理解能力评定)。
二、粗大运动功能评定 (一)评定内容[84] 1.改变和保持身体姿势功能评定
(1)改变身体的基本姿势功能(d410 改变身体的基本姿势):评定体位转换、和摆出各种姿势的能力。 (2)保持身体姿势功能(d415 保持一种身体姿势):评定在特定环境下保持同一身体姿势的能力。 2.移动运动功能(d420 移动自身)评定在不改变身体姿势的前提下从一处表面移动到另一处的能力。 3.上肢的粗大运动功能(d430 举起和搬运物体):拿起一件物品或将某物从一地拿到另一地,如拿起一只杯子或一件玩具,或将 一个箱子或一个孩子从一个房间抱到另一个房间。包括(d4300 举起)、(d4301 搬运)、(d4302 用手臂抱起)、(d4303 用肩、臂和 背搬运)、(d4304 用头顶)和(d4305 放下物体)。 4.用下肢移动物体的功能(d435 用下肢移动物体):评定完成协调性动作的功能,用脚或腿移动物体,如踢球或蹬自行车踏板的 能力。
信度和效度研究发现在不同的测试者、不同时间的测试之间有着良好的相关性。对早产儿 1 岁以内的发育研究表明,PDMS-2 的内容描述效度、效标预测效度、结构效度都具有完整并且令人满意的心理测量学特性报告[95(] 1 个Ⅰ级证据)。 推荐
建议应用 PDMS 精细运动部分对脑瘫儿童进行精细运动功能的评定(推荐强度 A 级)。 3.脑瘫儿童手功能分级系统(manual ability classification system,MACS) 证据
www.rehabi.com.cn 1083
Chinese Journal of Rehabilitation Medicine, Oct.2015, Vol. 30, No.10
(d4450 拉)、(d4451 推)、(d4452 伸)、(d4453 转动或旋转手或手臂)、(d4454 抛出)和(d4455 抓住)。 3.精巧脚的使用(d446 精巧脚的使用)评定用脚和脚趾完成移动和操纵物体的协调动作。
(二)评定方法 1.发育里程碑 证据
《人体发育学》中提供了正常儿童精细运动发育里程碑的指标[1]。 推荐
应用《人体发育学》中的相关指标进行评定(专家共识)。 2.PDMS 精细运动部分及操作部分 证据
PDMS 精细运动部分适用于评定 6—72 个月的所有儿童(包括各种原因导致的运动发育障碍儿童)的运动发育水平[93—94(] 2 个Ⅰ级证据)。可以用于评定相对于同龄正常儿童的运动技能水平,可对运动技能同时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PDMS-2 对教 育和干预治疗效果的评定很有价值[94(] 1 个Ⅲ级证据),可以评定不同干预措施对运动技能发育的影响[95—96](1 个Ⅰ级证据,1 个 Ⅲ级证据)。
DOI:10.3969/j.issn.1001-1242.2015.10.028
1082 www.rehabi.com.cn
2015 年,第 30 卷,第 10 期
(1)用下肢移动物体的能力(d4350 用下肢推动):评定用腿和脚发力使物体移开,如用脚推移椅子等能力。 (2)踢的能力(d4351 踢):评定用腿和脚把物体踢开的能力,如踢球。 5.通过步行运动进行移动的功能(d450 步行和移动):评定靠脚在地面上一步步走动的活动能力,包括不同距离和绕障碍物走。 6.通过其他方式进行移动的运动功能(d455 到处移动):评定爬行、跑、跳跃等活动能力。 7.在不同场合进行移动的功能(d460 在不同地点到处移动):评定在住所内外及其他建筑物内外到处移动的活动能力。 (二)评定方法 1.粗大运动发育里程碑 证据 《人体发育学》中提供了正常儿童粗大运动发育里程碑的指标[1]。 推荐 应用《人体发育学》中的相关指标进行评定(专家共识)。 2.粗大运动功能分级系统(gross motor function classification system,GMFCS) 证据 GMFCS 是根据脑瘫儿童运动功能受限随年龄变化的规律所设计的一套分级系统,能客观地反映脑瘫儿童粗大运动功能 发育情况[85—86(] 2 个Ⅰ级证据)。GMFCS 将脑瘫儿童分为 5 个年龄组,每个年龄组根据患儿运动功能表现分为 5 个级别,Ⅰ级为 最高,Ⅴ级为最低,分级在 2 岁以后具有良好的稳定性[87—89(] 3 个Ⅰ级证据)。GMFCS 可以用于评定脑瘫儿童粗大运动功能发 育障碍程度。 推荐 应用 GMFCS 评定脑瘫儿童粗大运动功能障碍程度(推荐强度 A 级)。 3.粗大运动功能评定量表(gross motor function measure,GMFM) 证据 GMFM 主要用于评定脑瘫儿童粗大运动状况随着时间或干预而出现的运动功能的改变,其标准相当于 5 岁以下(含 5 岁) 正常儿童运动功能。GMFM 是公认的、使用最广泛的评定脑瘫儿童粗大运动功能的量表 (3 [84,90—91] 个Ⅱ级证据);2002 年的 GMGF-66 项评定标准是对 GMGF-88 项量表通过 Rasch 分析后得出的评定标准。 推荐 可采用 GMFM-88 和 GMFM-66 对脑瘫患儿的粗大运动功能进行评定(推荐强度 B 级)。 4.Peabody 运动发育评定量表(PDMS)粗大运动部分 证据 PDMS 粗大运动部分适用于评定 6—72 个月的所有儿童(包括各种原因导致的运动发育障碍儿童)的运动发育水平。12 个 月以下(不含 12 个月)的婴儿需要测试反射、固定和移动能力,而 12 个月以上的儿童则要测试固定、移动和物体控制能力[92—93(] 2 个Ⅰ级证据)。信度和效度研究发现在不同测试者、不同时间测试之间有着良好相关性。对早产儿 1 岁以内的发育研究表明, PDMS-2 的内容描述效度、效标预测效度、结构效度都具有完整并且令人满意的心理测量学特性报告[94—97(] 4 个Ⅰ级证据)。 推荐 应用 PDMS 粗大运动部分进行评定(推荐强度 A 级)。 5.Alberta 测试量表(Alberta infant motor scale,AIMS)(证据等级及推荐强度参照第二章) 6.格塞尔量表:(证据等级及推荐强度参照本节理解能力评定) 7.贝利婴儿发展量表:(证据等级及推荐强度参照本章第一节)
MA 适用于评定 2.5 岁—15 岁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神经系统疾病儿童的上肢运动功能,脑瘫儿童是其最主要的应用人 群。Postans 应用本量表评定动态辅助器具联合神经电刺激对改善偏瘫儿童上肢痉挛程度的疗效[108(] 1 个Ⅰ级证据)。Motta 将 本量表作为开发新的康复治疗手段的评定标准[109(] 1 个Ⅰ级证据)。Bourke 等应用本量表判断强制诱导疗法的疗效和可接受 强度[110(] 1 个Ⅰ级证据)。 推荐
应用格塞尔发育诊断量表对小年龄组儿童进行评定(推荐强度 C 级)。 2.贝利婴儿发展量表中的智力量表(证据及推荐强度参照第一节) 3.S-S 语言发育迟缓评定(证来自百度文库及推荐强度参照第一节) 4.构音障碍评定(证据及推荐强度参照第一节) (二)表达能力评定(d330 说) 证据
对以讲话的形式产生词汇、短句和更长的段落以表达表面和隐含意义,如以口语来表达事实或讲故事方面的进行评定语 言功能包括说的能力、表达能力和理解能力,在正常的言语-语言能力发育过程中三者缺一不可,所以评定时要从上述三方面 进行[83]。 推荐
三、精细运动功能评定 (一)脑瘫儿童存在的精细运动功能障碍
脑瘫儿童存在以下不同程度的精细运动功能障碍及应进行的评定内容[98]。 1.手的精细运动功能(d440 精巧手的使用) 评定用单手、手指和大拇指完成拾起(d4400)、抓住(d4401)、操纵(d4402)和释 放(d4403)物体的协调动作能力。 2.上肢精细运动功能(d445 手和手臂的使用)评定拉起或推物体、伸、转动或旋转手或手臂,抛出、抓住等功能。包括
墨尔本评定量表是一种有效的对于脑瘫儿童上肢运动质量评定和判定疗效的工具(推荐强度 A 级)。 8.House 上肢实用功能分级法(House classification of upper extremity functional use) 证据
House 上肢实用功能分级法是将上肢功能程度区分为 9 个级别的分类方法,能判断上肢功能的水平和功能基线[111(] 1 个Ⅱ 级证据)。此分级法是评定脑瘫患儿上肢功能的有效评定量表,其原始项目层次结构可以用于评定偏瘫患儿上肢能力的提高 程度[111(] 1 个Ⅱ级证据)。 推荐
建议应用 MACS 进行脑瘫患儿的手功能分级评定(推荐强度 B 级)。 4.精细运动功能评定量表(fine motor function measure scale,FMFM) 证据
FMFM 属于等距量表,可以合理判断脑性瘫痪儿童的精细运动功能水平[101(] 1 个Ⅰ级证据)。本量表可以合理地判断脑瘫 儿童精细运动功能障碍,区分不同类型脑瘫儿童精细运动功能的差别,为制订康复计划提供依据[102(] 1 个Ⅰ级证据)。通过评定 脑瘫儿童精细运动功能随月龄增长而出现的变化情况,有助于对脑瘫儿童精细运动功能发育状况做进一步研究,也为脑瘫儿 童作业治疗的疗效评定提供了评定依据[102(] 1 个Ⅰ级证据)。 推荐
MACS 是针对 4—18 岁脑瘫患儿在日常生活中双手操作物品的能力进行分级的系统。MACS 旨在描述哪一个级别能够 很好地反映患儿在家庭、学校和社区中的日常表现[97,99(] 2 个Ⅱ级证据)。MACS 在康复医生、作业治疗师与脑瘫患儿家长的评 定结果间有良好的一致性,而且可较清晰地区别不同级别间的能力,有利于专业人员、脑瘫患儿家长间的信息沟通,可给专业人 员制定手功能康复计划带来帮助[100(] 1 个Ⅰ级证据), MACS 分级法还可促进对脑瘫患儿手功能康复的重视。 推荐
Chinese Journal of Rehabilitation Medicine, Oct.2015, Vol. 30, No.10
中国脑性瘫痪康复指南(2015):第四部分
中国康复医学会儿童康复专业委员会 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小儿脑性瘫痪康复专业委员会
《中国脑性瘫痪康复指南》编委会
第三章 ICF-CY 框架下的儿童脑性瘫痪评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