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规章制度的写作

常用规章制度的写作
常用规章制度的写作

常用规章制度的写作

*章程的写作:

1标题:组织名称+文种.

2签署:注明会议名称和通过日期.

3正文:(格式要求:“章断条连”)

总则:组织性质,宗旨,任务等.

分则:组织成员,组织构成及有关问题.

附则:生效日期与实施要求.

1标题:组织名称+文种.

2签署:会议名称和通过日期.

3正文:格式要求:“章断条连”

总则:组织性质,宗旨,任务

分则:组织成员,组织构成及有关问题.

附则:生效日期与实施要求.

xx省语言学会章程

一,名称:xx省语言学会

二,性质:本会是xx省语言学工作者的群众性学术团体

三,宗旨:团结全省语言学工作者,努力发展和繁荣我省语言科学,为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加速实现四个现代化贡献力量.

四,任务:制订科学研究规划,开展学术活动,组织学术交

流.

每一年或两年召开一次学术讨论会,将每次学术讨论会

中质量较高的论文汇编成论文集.

举办语言学科的专题研究班,讲习班.

五,会员:我省语言学工作者,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赞成本会宗旨,由会员两人介绍,提出申请,经理事会通过,得为本会会员.

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监督会务和享受会员待遇的权利.会员应遵守会章,缴纳会费,执行会议决议,积极从事语言科学研究.

六,机构:本会设理事会,秘书组.理事会由理事若干组成,设名誉会长一人,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在理事会闭幕期间,由常务理事会执行理事会的各项决议.理事会由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理事会任期三年,连选连任.会长,副会长至多连任一次.

七,经费:会费收入和国家补贴.

八,会址:设在XX市XX大学内.

1标题:组织名称+文种.

2签署:会议名称和通过日期.

3正文:格式要求:“章断条连”

总则:组织性质,宗旨,任务

分则:组织成员,组织构成及有关问题.

附则:生效日期与实施要求.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一九八六年六月二

十七日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简称科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团体,是全国性学会和地方科协的联合组织……

第二条本会宗旨:团结组织科技工作者,……促进科技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

第三条本会贯彻“经济建设必须领先科技进步,科技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努力完成下列任务:

一,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提高学术水平;

二,普及科技知识,推广先进技术.

第二章全国组织

第四条中国科协由全国性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地方科协组成.

第五条中国科协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代表大会的职责是:

,讨论并决定中国科协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修改并通过中国科协章程;

三,选举全国委员会.

第三章全国性学会

第十条全国性学会(协会,研究会)是按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及其相关的学科或科普业务组建,具有跨部门,跨行业, 横向联系特点的学术性群众团体.

第^一条加入中国科协的条件:

一,有相当数量,一定专业水平的科技工作者;

二,能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

三,能XX,出版学术性,普及性刊物.

第四章地方科协(略)

第五章经费(略)

第六章附则(略)

1标题:组织名称+文种.

2签署:会议名称和通过日期.

3正文:格式要求:“章断条连”

总则:组织性质,宗旨,任务

分则:组织成员,组织构成及有关问题.

附则:生效日期与实施要求.

上海科技学院(高职)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上海科技学院(高职)位于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

280号.建成后的海科技学院(高职)是一所由嘉定区人民

政府主办,具有法人资格的地方咼等职业技术学校.是我国

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上海科技学院(高职)为公有民办性质,引进民办机制.

第三条上海科技学院(高职)遵循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办

学宗旨.上海科技学院(高职)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满足上海和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服务.

第四条上海科技学院(高职)以实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为主,学历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并举.同时面向社区开展科技咨询,参与地区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

第五条上海科技学院(高职)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指导下,依法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督导,评估和审计.

第六条上海科技学院(高职)享有《高教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其教师和学生享有相应层次的普通高校教师和学生平等的法律地位.上海科技学院(高职)招收接受学历教育的学生,纳入相应学历层次的招生计划;学生毕业后,国家承认其学历.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

第七条上海科技学院(高职)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为学校的法人代表.

第八条上海科技学院(高职)的院长,副院长由区人民政府聘任.

第九条上海科技学院(高职)设院长办公室,教务管理部,后勤服务部和财务室等职能部门,负责协调,统筹各有关方面的工作.

第十条上海科技学院(高职)建立院务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

第三章专业设置和教育管理

第十一条上海科技学院(高职)主要通过国家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录取学生,经国家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学制三年,成绩合格,发给上海科技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第十二条上海科技学院(高职)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依法设置专业.

第十三条上海科技学院(高职)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制订专业教学计划,并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批.

第十四条上海科技学院(高职)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建立并执行教务和教学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教学活动.

第十五条上海科技学院(高职)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严格教育教学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第四章经费和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上海科技学院(高职)的资产归嘉定区人民政府

所有.

第十七条上海科技学院(高职)建立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企业集团和社会团体等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经费保障体制.

第十八条上海科技学院(高职)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合理使用,严格管理教育经费,提高教育投资效益.

第十九条上海科技学院(高职)的财务活动,依法接受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的行政监督.

第五章师资管理

第二十条上海科技学院(高职)实行教师聘任制,由院长聘任专,兼职教师,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

第二十一条应聘教师必须服从学校管理,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第二十二条教师享有《教师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对学校各项工作有建议权,监督权和批评权.

第二十三条学校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对教改成果,教学效果,学术研究成绩卓着者,学校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对不称职的教师和职工,院长有权按规定

解聘.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上海科技学院(高职)批准建校之日起实施.

(一)条例的写作:

条例:是国家行政机关对某一方面的工作,活动所作的全面系统的.长期执行的法规性规章制度.它或用于制定法

规规章,或用于重要法律条文的具体化,或用于制定某一工作,活动的管理原则,或用于工作人员的任务,职责,权力的规范,一经颁布就具有法规性和行政的约束力

条例的结构由标题,题注,正文组成:

(1) 标题.概括其适用范围和内容,一般由条例内容或适

用对象和文种组成,如例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有的条例还需修订,可在文种前加“试行”,“暂行”等字样, 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2) 题注.在标题下,用圆括号注明发布日期和发布机关

名称;有的还注明通过条例的会议名称和时间,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这一标题下注明了“(1992年3月18日国务院95号令发布)”.

(3) 正文.包括序言,主体,结尾三部分:

序言简述制定本条例的根据,目的,意义,基本原则,指导思想等,常用“为了……”,“根据……”开头,最后用“特制定本条例‘等过渡语引出主体部分.主体即条规部分,详细

阐明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禁止做什么等,可根据所规范的实际要求逐项逐条列出.结尾说明本条例的生效时间,适

用对象,解释权与修改权属或其他有关事项.

条例所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是通过其主体部分的”条

“和”例“的结合表现出来的.条例写作的基本要求是有”

条“有”例“,一般是”条“前”例“后,”条“是从正面规定条文,即讲明”应该“,”可以“,”必须“做什么;”例“是从反面加以说明的例子,即讲明”不该“,”不可不能“做什么.如例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第八条:”国库券可以抵押,但是木得作为货币流通.条’冲的“应该”与“例” 中的“不应该”,可以揉在某一章,某一节或某一条中说明,也可将“不应该”做的事项单独分条列出.

条例的正文结构形式有章断条连式和条文贯通式两种:一是章断条连式.这种写法将全文分为若干章,每章又有若干条,前一章的“条”写完后,下一章的“条”按序码续上,所以称“章断条连式”.有时根据需要,“条”下可设“款”,也可不设.章,条,款都用序码标明.一般情况是,第一章为

“总则”,即前言部分,概括说明制定本条例的依据,目的,意义等;以下几章是“分则”.即主体部分,分别阐明该条例详细条款;最后一章是“附则”,即结尾部分,说明本条例的实施办法,解释权限,修改权,实施日期等附带事项,如《中华人民共

和国警察警衔条例》共有六章二十六条,总则附则分别是第?章,第六章,分则有四章

二是条文贯通式.这种写法是按正文内容的先后顺序,

从头到尾分条列项来写,一般木设总则,分则,附则,也不分章,只分条,条文开始,条文结束.如例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即米用这种写法,全文共十四条,第一条为序言. 第十三,十四条为结尾,其余^一条为主体.

条例的写法应注意突出其法规性,权威性,态度明朗地指出“应该”怎么样与“木应该”怎么样;使用的概念要准确,不能模棱两可;结构要严谨,条目要清晰;内容应明确具体,而不能笼统含糊.

1标题:主题+文种.

2签署:公布机关和公布日期.

3正文:

开头:交代制文的目的,说明条例所涉及的对象和范围.

主体:条例规定的具体事项(要求:条前例后).

结尾:实施要求,生效日期,解释和修改权属及其他未尽事宜的处置办法.

**例文一:

1标题:主题+文种.

2签署:公布机关和公布日期.

3正文:

开头:交代制文的目的,说明条例所涉及的对象和范围.

主体:条例规定的具体事项(要求:条前例后).

结尾:实施要求,生效日期,解释和修改权属及其他未尽事宜的处置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

(199年3月18日95国务院95号令发布)

第一条为了筹集社会资金,进行社会现代化建设,制定

本条例.

第二条国库券发行的对象是:居民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国库券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第四条每年国库券的发行数额,利率,偿还期等,经国务院确定后,由财政部予以公告.

第五条国库券发行采取承购包销,认购等.国家下达的

国库券发行计划,应当按期完成.

第六条国库券按期偿还本金.国库券利息在偿还本金时

一次付给,不计复利.

第七条国库券的发行和还本付息事宜,在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财政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组织有关部门多渠道办理.

第八条国库券可以用于抵押,但是,不得作为货币流通.

第九条国库券可以转让,但是应当在国家批准的交易场所办

理.

第十条发行国库券筹集的资金,由国务院统一安书限用

第十一条对伪造国库券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倒卖国库券的,按照投机倒把论处.

第十二条国库券的利息收入享受免税待遇.

第十三条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实施细则由财政部

商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

第十四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

《失业保险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

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本条例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

第三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失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经办失业保

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本

条例的规定,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

第四条失业保险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缴.

第二章失业保险基金

第五条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财政补贴;

(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七条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

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省,自治区可以建立失业保险调剂金.

失业保险调剂金以统筹地区依法应当征收的失业保险

费为基数,按照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筹集.

统筹地区的失业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由失业保险调剂金调剂,地方财政补贴.

失业保险调剂金的筹集,调剂使用以及地方财政补贴的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失

业人员数量和失业保险基金数额,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适当调整本行政区域失业保险费的费率.

第十条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一)失业保险金;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

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五)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

用.

第十一条失业保险基金必须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

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监督.

存入银行和按照国家规定购买国债的失业保险基金,分别按照城乡居民同期存款利率和国债利息计息.失业保险基

金的利息并入失业保险基金.

失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

财政收支.

第十二条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的预算,决算,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复核.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三条失业保险基金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失业保险待遇(略)

第四章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四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理失业保险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实施失业保险法律,法规;

(二)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

(三)对失业保险费的征收和失业保险待遇的支付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失业人员的登记,调查,统计;

(二)按照规定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

(三)按照规定核定失业保险待遇,开具失业人员在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补助金的单证;

(四)拨付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费用;

(五)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六)国家规定由其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六条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依法对失业保险基金

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需经费列入预算,由财政拨付.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八条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向矢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单证,致使失业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询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失业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追回损失的失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个人挪用失业保险基金的,追回挪用的失业保险基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入失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决定本条例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第三十三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4月12 日国务院发布的(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同时废止.

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

(一九八六年四月十日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文件精神,为了合理使用会计人员,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充分发挥会计人员在四化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会计专业职务,由各单位根据会计工作需要,在规定的限额和批准的编制内设置.

第三条会计专业职务名称定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高级会计师为高级职务,会计师为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会计员为初级职务.

第四条各级国家机关对会计专业职务实行任命制.实行任命制的部门和单位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行政领导向被

任命的会计专业人员颁发任命书

各事业单位对会计专业职务?般实行聘任制.行政领导应向受聘的会计专业人员颁发聘书,双方签订聘约,确定聘期,以及续聘,解聘,辞聘等事宜.

三线,边远地区和不具备聘任条件的事业单位可以实行任命制,但应创造条件逐步实行聘任制.

第五条会计人员在担任专业职务期间,按照会计专业职务的工资标准,领取相应的专业职务工资.

第二章专业职务的任职条件

第六条会计专业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第七条会计员的基本条件:

1. 初步掌握财务会计知识和技能.

2. 熟悉并能按照执行有关会计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

3. 能担负一个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4大学专科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财务会计工作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

第八条助理会计师的基本条件:

1. 掌握一般的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 熟悉并能正确执行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

法规,制度.

3. 能担负一个方面或某个重要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4. 取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

证书,具备履行助理会计师职责的能力;大学本科毕业,在财务会计工作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大学专科毕业并担任会计

员职务二年以上;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并担任会计员职务四年以上.

第九条会计师的基本条件:

1. 较系统地掌握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 掌握并能正确贯彻执行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

3. 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单位或管理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某个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

4. 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履行会计师职责的能力;取得硕士学位并担任助理会计师职务二年左右;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并担任助理会计师职务二至三年;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毕业并担任助理会计师职务四年以上.

5. 掌握一门外语.

第十条高级会计师的基本条件:

1. 较系统地掌握经济,财务会计理论和专业知识.

2. 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企业规章制度写作方法.docx

企业规章制度写作方法 引言 前些日子一些朋友在留言簿上提到如何写企业规章制度的话题。Zhou在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的实践中上借鉴“立法的技术”,这是有启发性的经验,不知能否加以总结,写出来给大家一起分享一下:-)但是,从更全面的立场上去看,如果把“规章制度”看作是企业内部的“法”,这个思路却是局限的。下面是一个简单的讨论。 从规章制度到文件 “规章制度”这个词本身的含义比较狭隘。我们从企业的“文件”这个角度来考虑,企业内的文件包括程序性的,约束性的,技术性的等不同类型,与“法律”相比,在企业的文件中,只有“规定性”的那一部分比较类似,在制定方法上的可借鉴性也多一些,例如考勤制度,着装规定等等,这部分,也是最适合称为“规章制度”的。数量更多的企业内部文件,例如业务流程,工作方法指引,作业方法与标准,各种技术文件,标准或规范等等,都不适合用“规章制度都”这个词来概括。 制定企业文件与立法 除去那少数的“规定”部分,企业的文件由专门部门制定,这本身就有可能导致最多见的问题,就是“本子与实际脱节”。针对这个问题,一个很好的思路就是,尽可能由执行(包括管理与被约束或实施者)自己或直接参与编制,而不象“法律”那样,要立法、执法分离。 基本上我把大部分的企业“文件”制定看作是管理者自身对应当什么,怎样做的总结与回答,而不是由一群“只说不做”(请不要把这个词简单看做贬义)的人以立法的立场做出来的企业“内部法”。制定企业内部文件的过程,就是探索总结企业如何管理,如何运做等的过程,写下来,只是这个过程中的一个特殊的环节,而且,这是一个滚动的,无止境的过程。 企业的文件,某种意义就是为“改变”而做,这和“法”也许不一样,不知大家是否体会过个中意味? 远一点的话题 这里可以引发出一系列很深刻的话题,例如社会的“民主制度”与企业制度的比较。又如,可以用“民主”的精神与方法来制定一个企业的“分配制度”吗?(“公有制”本身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一种回答)。关于这方面,有很多有趣的话题,但难免会沾染一些有“政治”色彩。我宁愿讨论更实际的问题。 实实在在的话题 写多少最合适?这是所有认真“写”过企业内部文件,尤其是管理文件的人都会遇到的,争

好制度的六大特性(精)

好制度的六大特性 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1所好的学校不仅要有先进的办学理念,而且要有好的规章制度。因此,为了规范学校的管理行为,每个学校都会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那么,什么样的规章制度才是好的规章制度呢?笔者认为,好的规章制度应当具有“6性”:参与性规章制度应该让广大教师参与制订。如果管理制度不考虑教师的发展需要,而是强加给他们,那么教师就会消极地对待这些制度。在制订管理制度时,管理者决不能把它当作个人意志的体现,而应让全体教师参与制度的制订、质疑以及修改。这样,学校管理制度讨论、制订的整个过程,也就成了广大教师主动参与制度制订的过程,符合教师发展的需要。这样的管理制度是教师的1种主动追求,自然能够外化为他们的自觉行动。公平性学校的规章制度应当具有公平性。公平性要求普通教师做到的,行政领导首先应该以身作则。国家制定的法律,任何人都必须遵守。学校制订的规章制度亦是如此,如果只是用来约束普通教师,对行政领导根本没有约束力,那么就会变得苍白而无力,就会成为1纸空文。比如,校门口立着“出入下车”的牌子,普通教师遵守得很好,而1些行政领导却视而不见;“不在办公室吸烟”的要求,普通教师都能做到,可1些行政领导的办公室却经常烟雾缭绕。如此这样,普通教师又怎么可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呢?科学性学校的规章制度应当具有科学性。有的学校不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适宜的规章制度,而是胡乱拼凑;有的学校怕麻烦,直接照搬别人的做法,采取拿来主义。这样的规章制度没能考虑学校的实际情况,自然不可能科学合理,也必然会产生种种矛盾。规章制度应当具有科学性,应当根据自己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比如某校有私家车的教师比较多,就可以制订“停车停在自己的车位,且统1车头朝外”这1规定;某校有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年青教师比较多的话,就可以将作息制度作相应的变动,等等。人文性学校的规章制度应当具有人文性。不少学校的规章制度,满眼是不准、不能、禁止等生硬的词语,处处是1副冷冰冰的铁面孔,很难看到最好、宜、应该这样的比较温馨的词语。各项规章制度不准教师这样做,不准教师那样做,到底应该怎么样做却没给教师说明白。这些缺少人文性的规章制度为了省事,简单地进行硬性规定,而不去站在广大教师的角度多1些软性规范,只知道“堵”,不注意“疏”,教师怎能不反感?简明性学校的规章制度应当具有简明性。笔者曾经在1个省级规范化学校参观学习,其间发现他们仅教师办公室管理方面的制度条文就不下10几种,里面的规定更是细致。比如该校“教师办公桌物品摆放要求” 的规定,给每位教师分发了1张示意图,对桌面每个角落该放什么都作了硬性规定。且不说这种规定是否科学,单就这些条款本身来讲,有必要这么详细吗?管理倒是规范了,可是这规范的背后我们失去了什么呢?“满足于管理而不顾到教育,这是对心智的压迫。”太多的条条框框,在限制教师行为的同时,也束缚了他们的个性发展。持久性学校的规章制度也应该是持久的。规章制度不是1时的“权宜之计”,不是为了应付上级部门各种检查的短期行为,而应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管理者在制订管理制度时,不仅要把教师看成是“被管理者”,同时也要努力使他们成为管理者,变“制度要我这样做”为“我应当这样做”。学校管理制度即使制定好之后,也不意味着它就是圣经,因为在具体的管理实践过程中,如果发现其存在什么不合理的地方,还应该继续修改,也

规章制度的写作格式及要求

规章制度 公司规章制度是指按规定程序制定和发布,用以规范本单位组织、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的文件,包括通则、办法、规定、规则、准则、细则等。公司规章制度以通用制度为主,以非通用制度为辅。 通用制度是指由公司总部制定并在公司系统统一执行的规章制度。省公司级单位包括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单位,可根据客观实际制订差异条款,但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非通用制度是指由公司总部制定,允许所属各级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按规定程序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的规章制度,适用于各地区、各层级差异性较大,或尚无成熟经验的管理事项,或国家有权机构要求各级单位必须建立的规章制度;具备条件的非通用制度应及时转化为通用制度。 (一)特点 公司规章制度的主要特点是约束性、权威性和稳定性,此外,通用制度还具有一贯到底的通用性。 1.约束性。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谁应该做什么,它是公司的行为准则,一经生效,有关单位或个人就必须严格遵守或遵照执行。如果违反有关条款,应受到相应的处罚。 2.权威性。规章制度的权威性来源于机关单位的权威性。规章制度的作者是法定的,即依法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与承担义务的组织。规章制度是法定作者根据自己

的职责和权限制订,是本级机关权力意志的反映。 3.稳定性。规章制度是公司的行为准则,不宜经常变动和修改,应具有相对稳定性。脱离实际的条文,属于临时性的、个别性的问题,暂还没有条件实行的问题不应引入规章制度。但在条件成熟的时候或环境发生了变化,应及时修订并完善。 4.通用性。通用性是指为了规范某项业务或事项,由公司统一组织制定并发布通用制度,全系统统一适用并直接执行,各级单位无需制定细则。 (二)行文对象 规章制度的行文对象是公司总部(分部)及所属各级单位,通用制度要求具有一贯到底的通用性,因此行文时须符合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 (三)格式 规章制度格式按章、节、条、款、项、目结构编写。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但需要提行,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后缀实心点依次表述。如“第一章”、“第一节”、“第一条”、“(一)”、“1.”。 规章制度采用的格式应当依据其繁简程度确定: 1.内容广泛、程序复杂的规章制度采用章、节、条、款、项、目格式。 2.内容单一的规章制度可直接采用条、款格式。 3.规章制度中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汉字依次表

-----工厂员工规章制度范本

工厂员工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1、为全面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体制,现以劳动签约及有订立本规则,凡本厂所属员工都应该自觉遵守本规则。 2、因业务需要而延聘的特约人员,技术、管理顾问及定期签约人员(签约书中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应自觉遵守本规则(本规则所称的员工是指本厂正式录用的员工及试用期的新招进实习员工本公司)。 3、本规则如果发生异议,将提交本厂高级行政同事商讨。如果还无法解决,由本厂报请主管机关解释、处理。 风险提示: 企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企业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风险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建议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查阅好相关法律问题,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4、合同期定为一年,每个员工均需订合同。合同期满要辞工的员工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厂方 如果某些职位会造成影响厂方生产的,要等厂方招到人顶替此职位时才能离厂。辞职人员工 资按月领取。如每月1号发工资,而1号是休息假期,则发工资日期为下一个工作天。 第二章:厂规守则 1、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厂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各级主管人员的合理安排,而各级主管人员必须认真、耐心教导其它员工 2、各员工对内须认真负责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产品质量、增创新产值;对外应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3、员工为事均应循级而上,不得越级呈报,但紧急或特别情况下不在此限。 4、员工非经本厂书面同意,不得在外兼任与本厂业务有关的职位,不得以自己及他人名义经营与本厂相同的经营项目,不得利用职权之便谋取自己或他人之利,不可接受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 5、员工在工用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除业务需要外不得私用本厂电话。 6、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把亲友带入工厂或宿舍。 7、员工不得携带枪、弹药、刀具、摄影机、易爆及与生产或业务无关的物品进厂或宿舍。 8、员工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共财物出厂,私有物品携带出厂应向有关领导领取放行证方可携带出厂。 9、员工上班时必须佩带岗位证进入车间。 10、上班时间严禁吵闹、喧哗、打瞌睡及阅读与业务工作无关的书刊。 11、讲卫生,不准在厂内乱扔杂物、不准随地吐痰。严禁用卫生纸以外的杂纸上厕所。 12、严禁代人打卡或签到。(除加通宵卡钟打不到除外,可到办公室签到) 13、所有员工不准向公司借款及预支薪金。(特殊用途不在此限) 14、机械设备必须每天保养,如果出现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请机修工来修理或主管,不能私自 乱动。 15、保持厂内设施的整齐,不准擅自搬动固定的车位,桌子等厂内的一切固定设施。 16、严禁损坏工厂的一切财物和偷盗公司或他人的财物。 17、遵守财务制度,不得侵占和亏欠公款。 18、遵纪守法,文明用语,不恶语伤人、搬弄是非、大声吵闹。 19、严禁烟火,不准在车间内抽烟;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器和生火煮食;严禁留客住宿。

规章制度基本写作方法

规章制度基本写作方法 章程是一个党派组织、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为保证其组织活动的正常运行,系统阐明自己的性质、宗旨、任务以及规定成员的条件、权利、义务、纪律及组织结构、活动规则,要求全体成员共同遵守的一种规则性文书。一个正规的政党、社会团体、学术组织、公司企业,都应该有自己的章程。 一、总结的作用 章程是一个组织进行自身管理的基本规则,它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作用。 1.保证组织的思想统一。这是章程最主要的作用之一。每个组织都有自己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基本任务,它的成员必须就这些内容达成共识,才能保证这个组织的思想统一性。 2.建立组织的管理机制。章程要明确组织内部的管理机制,要对领导岗位的设置、领导者的产生办法和任期、下设部门和分支机构等一一进行确定,以保证组织内部的管理功能正常运行。 3.保障成员权利。参加任何一个组织、团体,都要承担这个组织交给的工作和义务,但同时也都享有这个组织所规定的权力。章程必须明确其成员的权力和义务,并对其成员的权力起到保障作用。 4.规定组织纪律。章程还要对成员的行为提出种种规范,凡违背章程中规定的组织纪律,都应受到处理或制裁。 二、章程的特点

1.共识性:章程反映了一个组织全体成员共同的理想、愿望、意志,体现了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必须在全体成员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才能建立起来。因此,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必须经过充分的讨论,并且要在代表大会上表决通过。没有达成共识、多数人抱有质疑态度的内容,不能写进章程中去。 2.稳定性:章程一经规定,就具有长期的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一个成熟的章程,应该实行数年、十数年、甚至数十年而不过时。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对章程作一些补充和修改也是必要的,但这些修改必须经充分讨论和表决通过,而且只作局部调整,不作大面积改动。 3.准则性:章程具有约束力,是这个组织所有成员的思想准则和行动规范,每个成员都应该遵章办事。 三、章程的写法 (一)标题和日期 1.标题 章程的标题,由组织名称和文种构成。如果尚未得到通过和批准,可在标题后加括号注明“草案”。 2.日期 在标题下方正中加括号标明日期和通过依据。有三种写法:由会议名称、通过日期组成、由通过日期、会议名称组成、只写明通过日期。 (二)正文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标签:标题] 篇一: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必要性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也就是制度。国家要有法律法规制度,以此约束公民的行为,树立价值标准;对于我们企业来说,规矩也就是规章制度,是企业内部的“法律”。首先,规章制度能够保障公司管理的有序化、规范化,最大程度的降低运营成本;其次,规章制度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充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它也是规范员工行为的规则,建立评判对错的价值标准,规范职业道德,使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利益得以保障。 每个人首先有他的社会性,而成为一个企业的员工,职业身份和职业操守是第一位的。我们的每一个规章制度都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管理特点和企业文化来制定的。它的目的不是为了惩罚和控制,而是为了实现管理的公平性,使企业和员工始终保持在同一价值标准内,为了同一目标努力,实现双方更好的可持续的发展。 我们的每一个规章制度都是建立在一视同仁的基础上,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每位员工都应严格遵守和执行,这也是一个员工具有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的表现。 作为新员工,初入一个陌生的职场环境,学习和执行规章制度尤为重要。它是让你全面了解一个公司最直接的途径和手段。它不仅仅是向你陈述公司的价值观,了解企业文化,同时让你更直观更清晰的了解在公司所拥有的基本权利、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能够帮助你更快地适应新的工作环境,迅速地融入团队,愉快地开展工作。 作为入职后的老员工,认真学习和遵守规章制度,可以明晰工作流程和工作权限,保证日常工作的顺利和高效,减少和避免工作的错误性。遵守工作程序,也能充分保护员工个人的利益。同时,提升自身职业化,促进与企业的共同成长与发展。 作为公司管理层,要想更好的管理和领导员工,不仅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做好表率,更应该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做好监督和监管工作,指导、引导、纠正员工的行为,提高团队凝聚力,保证团队稳定性,提升团队竞争力。 规章制度是公司经营的准绳和纪律,具有必须服从的约束力,也就是说制度是严肃的。公司每一项制度的推行、实施都有赖于每一位员工的努力。我们倡导人性化的管理,因此,规章制度在建立建设过程中,也会随着工作实际情况进行不断的更新与完善,使之更具有推行性,更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虽然我们的制度具有约束性,但更需要大家自觉遵守和执行,任何无视或违反制度的行为,都要根据性质和情节受到程度不同处理,同时,公司也欢迎每位员工积极为公司的发展建言善策,为公司提出可行性管理措施的行为,也会受到嘉奖。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管理的公平和公正,公司才能更加健康有序稳健的发展。 篇二:以身作则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心得 以身作则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心得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更何况一个企业。近段时间,公司开展了以学习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回来后,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认真对照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从而使我清醒地认识到,学习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下面根据学习安排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谈点心得体会: 一、通过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增加了对公司的了解,更增加了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和紧迫性。规章制度是一个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一个企业发展的保障,没有规章制度就没有企业的发展,就不可能达到预期的目的,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相反,一个企业没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在发展过程中就会杂乱无章,就会无章可循,就会失去方向,

规章守则的概念特点和种类1.doc

规章制度的概念特点和种类1 规章制度 一、规章制度的概念及其作用 规章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规章制度的使用范围极其广泛,大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行业、各系统,小至单位、部门、班组。它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因此,规章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规章制度的特点 1.约束性。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它是人们的行为准则,一经生效,有关单位或个人就必须严格遵守或遵照执行。如果违反有关条款,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2.权威性。规章制度的权威性来源于机关单位的权威性。规章制度的作者是法定的,即依法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与承担义务的组织。规章制度是这些法定作者根据自己的职责和权限制订,是本级机关权力意志的反映。 3.稳定性。规章制度既然是人们的行为准则,就不宜经常

变动和修改,应具有相对稳定性。因此,不能将脱离实际的条文,属于临时性的、个别性的问题,暂还没有条件实行的问题引入规章制度。但并不是说规章制度是一成不变的,在条件成熟的时候或环境发生了变化,我们应及时修改并完善它。 三、规章制度的种类 规章制度包括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四大类。不同的类别,反映不同的需要,适用于不同的范围,起着不同的作用。 (一)行政法规类 1.条例 条例是具有法律性质的文件,是对有关法律、法令作辅助性、阐释性的说明和规定;是对国家或某一地区政治、经济、科技等领域的某些重大事项的管理和处置作出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是对某机关、组织的机构设置、组织办法、人员配备、任务 职权、工作原则、工作秩序和法律责任作出规定或对某类专门人员的任务、职责、义务权利、奖惩作出系统的规定。它的制发者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度的规章不得称“条例”)。例如:《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2.规定 规定是为实施贯彻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根据其规定和授权,对有关工作或事项作出局部的具体的规定。是法律、政策、方针的具体化形式,是处理问题的法则。主要用于明确提出对国

工厂管理制度范本

工厂规章制度范本 目录 总则 员工招聘与培训教育 劳动合同管理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奖励与惩罚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宿舍与食堂管理 附则 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3条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4条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员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特点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现代企业制度有着十分丰富的内涵,它是当前最为发达的一种企业体制。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西方国家,已建立起一整套较为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主要包括如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现代企业组织制度、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1 现代企业产权制度产权归属的明晰化、产权结构的多元化、责任权利的有限性和治理结构的法人性是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的基本特征。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首先要求对其进行公司化改造,明晰企业的产权划分和归属主体,在此基础上引导出多元化的投资来源。同时,根据投资的多少,确立对称的责任和权利,打破国家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的传统体制。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前提下,企业依照自己的法人财产开展各项经济活动,独立地对外承担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在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的规范下,企业不再是国家行政机关的附属物,国家也不再是企业的惟一投资主体。在企业的所有资产中,所有权属分散的股东,企业通过自己独立的法人地位运营全部资产。企业与国家之间、企业与分散的股东之间,各自的责任与权利是明确的。国有企业经过公司化改造后,在其内部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部门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企业产权关系的有效实施。建立现代企业产权制度是我国的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

制度的基础和前提。 2 现代企业组织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有一套完整的组织制度,其基本特征是:所有者、经营者和生产者之间,通过公司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形成各自独立、责权分明、相互制约的关系,并以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加以确立和实现。 现代企业组织制度有两个相互联系的原则,即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公司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三权分立的原则。在此原则基础上形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并存的组织机构框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员四大部分。按其职能,分别形成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机构。股东大会作为权力机构,它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以及其他出资者选派代表组成。股东实际上就是公司的所有者,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是最终决议,具有法律效力。董事会作为公司的常设机构,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也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公司的大政方针、战略决策、投资方向、收益分配。监事会作为公司的又一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对董事会和经理人员行使职权的活动进行监督,审核公司的财务和资产状况,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经理人员是企业的管理阶层,包括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部门经理等,负责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活动,依照公司的章程和董事会的决议行使职权。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实行聘任制,不实行上级任命制。由股东大会、董事

工厂规章制度员工守则范文

工厂规章制度员工守则范文 工厂规章制度员工守则范文1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上、下班时都必须打卡,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不得争先恐后,须排队依次打卡,否则扣罚¥10元。 4、上班时,必须各就各位,不得聚集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下班前,各小组搞好场地清洁后该返回工作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处打卡下班,不准大声喧哗,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5、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厂区。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6、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个别人员加班,经该部门主管签名确认方可。 7、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连续3个月都有迟到者,作开除处理。 8、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9、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 10、缺勤时间,不计算工资。 11、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有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其工资不予发放。 12、各班、组长、主管辞职须由厂领导批准,确认其离开时间和处理好其交接工作,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责任规定 1、各部门员工应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2、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3、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赔偿。 4、在生产工作过程中,遇有问题是解决不了的,该请示主管,不得擅自处理,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追究当事者之责任。 5、如工作须当天完成,下班时还未完成者,该请示主管作出妥善安排,否则追究当事者之责任。 6、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三、假期薪金规定

规章制度标题

规章制度标题 篇一:规章制度的写作 规章制度的写作 一、规章制度的概念和作用 规章制度是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制定的一种具有法规性和约束力的文件。它是对一定范围内的行为作的规范性的要求,有关人员必须按章办事,共同遵守。 规章制度具有法规性和约束力。规章制度一经制定并公布,就带有法规性质,在一定范围内对人们的行为起规范作用,具有行政约束力。规章制度这类文书应用十分广泛,是社会管理的有力工具,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为组织的高效率运转服务,为社会的稳定和安宁服务。任何一个团体、机关、单位、部门等,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这个独立的系统又是由若干个体组成,为了众多的个体朝共同的目标和方向迈进,必须对个体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这是各种规章制度产生的原因,也是它的作用。只有用这些规章制度来约束、控制和指导,才能确保工作、学习、生产、生活等有秩序地、正常协调地进行。 二、规章制度的种类 规章制度是一个总称,它的种类比较多。一般地说,由政府或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用行政单位的名义制定公布的,叫做规章制度;由群众公议订立的,叫做公约。

常见的规章制度有章程、条例、规定、制度、规程、办法、规则、细则、守则、须知等。常见的公约有学习公约、班级公约、服务公约、卫生公约、拥军优属公约、拥政爱民公约等。下面主要说说章程、条例、规定三种。 (一)章程 章程是政治、经济、文化、科学等党团组织,为所属成员制定的共同遵守的法规性文件。如《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章程要对一个组织或团体的性质、宗旨、任务、目的、组织、成员、权利、义务、活动方式以及纪律等作明确的说明与规定。它是一种系统性根本性的规章制度。对组织成员有很强的法规性和约束力。章程的使用范围很有限。一般是党团组织用以规定其组织性质、任务、宗旨等。此外一些企业单位用以规定其业务性质、活动方式时也采用章程的形式。其它方面的规范一般不用章程。 (二)条例 条例,是对某方面行政工作做出比较全面、系统规定的文书。它属于行政法规的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条例,实质上是国家领导机关对法律、政策所做的补充说明和辅助性规定,是对某些政策法的进一步具体化。条例,是具有权威性、法制性和强制性的行政法规文件。只有党和政府的领导机关才能制定条例。它具有法的约束力,它是行政人员执行公务时的具体依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同时,对被执行对象具有强制性。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执行者、执行对象、执行方式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中国古代中央政治制度和地方管理制度演变的特点

中国古代中央政治制度和地方管理制度演变的特点 1、秦国商鞅变法:废分封制,推行县制,建立百官服从君主法令的封建官僚制度. 2、战国末期法家代表韩非子提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国家和以法治国的理论。 3、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正式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以皇权为中心的封建君主专制,奠定了中国封建社会国家政权的统治格局。 4、汉景帝、汉武帝解决了王国分权割据的问题。汉武帝又实行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化政策,找到了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所需要的理论基础。从此封建专制主义政治制度基本定型并得以巩固。 汉武帝的大一统(国家高度的统一)措施:政治方面改革官制,加强皇权;重视选拔人才;削弱王国势力,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解决王国问题强化完善封建法制。军事方面出兵匈奴;进军南越。思想方面“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尊儒崇法。 经济方面改革币制;盐铁官营;平抑物价。西汉后期政治黑暗,地方势力迅速发展,出现外戚专政。东汉建立后,进一步加强皇权。但由于豪强地主势力的发展,外戚宦官交替专权,黄巾起义后又出现了军阀割据局面,中央集权遭到破坏。魏晋南北朝,封建国家处于分裂状态,但大小国家都奉行专制主义原则。这一时期三省六部制日渐形成。 5、隋唐:实行三省六部制,克服了君权与相权的矛盾;实行科举制,提高了行政效率,扩大了统治基础,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完善。 (1)三省六部制的确立和发展运作程式:中书省(政令草拟)→门下省(政令审批)→尚书省(行政执行,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作用:通过设三省,将宰相一分为三,实现了君权对相权的削弱;同时这种体制也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 (2)科举制的确立和发展 (3)府兵制的改革完善等。唐中叶以后,藩镇权限增大,安史之乱后形成藩镇割据局面,加之宦官专权,朋党之争,加速了唐王朝的衰落。唐亡后,割据势力更加发展,演成五代十国的分裂割据局面。中央集权再次遭到破坏。 6、北宋初年,大力加强中央集权,解决了藩镇割据和武将争权的问题,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加强。军权:通过杯酒释兵权,解除朝中大将和地方节度使的兵权;政权:派文臣到各地做知州,管理地方政事;财权:派转运使到地方管理财政。 7、元朝:行省制度的有效实施。为了加强封建统治和对辽阔疆域的管辖,在中央设中书省,地方实行行省制度。这是加强中央集权的新举措。 实行行省制度。中央设中书省是全国最高行政机构。地方设行中书省。设澎湖巡检司管理。又在中央设宣政院,专门管理西藏事务。 8、明清时期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达到了顶峰。 内容:在中央废丞相,权分六部,六部长官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由皇帝亲自控制指挥。这一措施,解决了君权与相权的矛盾,进一步强化了以皇权为代表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历时1000多年的丞相制度被废除。设立厂卫特务机构加强对官吏和百姓的监视。厂、卫特务机构的设置,并凌驾于司法部门之上,受皇帝直接领导,互相制约,构成皇权专制的可靠支柱。这一措施具有独创性,表明皇帝对自己的统治缺乏信心。它的出现,标示着君主专制统治的空前强化和专制制度的腐朽反动性加强。在地方废除行省,设三司,分掌地方行政、司法、军政。三司是朝廷在省里的派出机关,互不统属、分权鼎立,互相控制,遇有重大事宜,由三司合议,上报中央部院,从而便于中央垂直领导,加强了朝廷对地方的控制。其结果形成

加工厂规章制度样本

加工厂规章制度范本 一、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工厂每周工作六天,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8 小时,其中: 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 :00,下午:13:30-17 :30 为工作时间。生产期提前十五分钟上班,作为交接班时间。 2、考勤 (1)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厂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迟到、早退、旷工 a、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b、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 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请假 (1)病假 a、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 00-8 : 30 致电车间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工厂给予工作安排。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车间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二、岗位制度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操作规程及工艺要求操作,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 元以上罚款。 2、工作时间禁止睡觉、串岗、聊天等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 罚款50 元。 3、严禁越岗操作,不经车间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调节设备重 要参数、阀门、开关等,违者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严禁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违者处以50 元罚款。

规章制度写作

规章制度的写作 一、规章制度的概念和作用 规章制度是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制定的一种具有法规性和约束力的文件。它是对一定范围内的行为作的规范性的要求,有关人员必须按章办事,共同遵守。 规章制度具有法规性和约束力。规章制度一经制定并公布,就带有法规性质,在一定范围内对人们的行为起规范作用,具有行政约束力。 规章制度这类文书应用十分广泛,是社会管理的有力工具,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为组织的高效率运转服务,为社会的稳定和安宁服务。任何一个团体、机关、单位、部门等,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这个独立的系统又是由若干个体组成,为了众多的个体朝共同的目标和方向迈进,必须对个体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这是各种规章制度产生的原因,也是它的作用。只有用这些规章制度来约束、控制和指导,才能确保工作、学习、生产、生活等有秩序地、正常协调地进行。 二、规章制度的种类 规章制度是一个总称,它的种类比较多。一般地说,由政府或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用行政单位的名义制定公布的,叫做规章制度;由群众公议订立的,叫做公约。 常见的规章制度有章程、条例、规定、制度、规程、办法、规则、细则、守则、须知等。常见的公约有学习公约、班级公约、服务公约、卫生公约、拥军优属公约、拥政爱民公约等。下面主要说说章程、条例、规定三种。 (一)章程 章程是政治、经济、文化、科学等党团组织,为所属成员制定的共同遵守的法规性文件。如《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章程要对一个组织或团体的性质、宗旨、任务、目的、组织、成员、权利、义务、活动方式以及纪律等作明确的说明与规定。它是一种系统性根本性的规章制度。对组织成员有很强的法规性和约束力。章程的使用范围很有限。一般是党团组织用以规定其组织性质、任务、宗旨等。此外一些企业单位用以规定其业务性质、活动方式时也采用章程的形式。其它方面的规范一般不用章程。 (二)条例 条例,是对某方面行政工作做出比较全面、系统规定的文书。它属于行政法规的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条例,实质上是国家领导机关对法律、政策所做的补充说明和辅助性规定,是对某些政策法的进一步具体化。条例,是具有权威性、法制性和强制性的行政法规文件。只有党和政府的领导机关才能制定条例。它具有法的约束力,它是行政人员执行公务时的具体依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同时,对被执行对象具有强制性。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执行者、执行对象、执行方式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三)规定 规定是某个组织针对某项工作或活动提出一定的要求,并制定相应的措施,要下级机关或有关部门贯彻执行的指令性文件。规定具有一定的法规性,是一种应用极为广泛的机关事务文书。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需对某方面工作作特定的要求,都可以制定相应的规定,以保证工作的顺利完成和落实。如《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比之条例,规定所规范的对象和范围要集中一些,措施要求也要具体一些,比之办法,又显得原则性一些。 三、规章制度的格式和内容 (一)标题 规章制度的标题,应标明规章制度的种类和规范的对象、内容等,写在第一行的正中。规章制度种类不同,标题的写法也不完全一样,归纳起来有五种写法:

规章制度写作

规章制度写作 篇一:规章制度的写作 规章制度的写作 一、规章制度的概念和作用 规章制度是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制定的一种具有法规性和约束力的文件。它是对一定范围内的行为作的规范性的要求,有关人员必须按章办事,共同遵守。 规章制度具有法规性和约束力。规章制度一经制定并公布,就带有法规性质,在一定范围内对人们的行为起规范作用,具有行政约束力。规章制度这类文书应用十分广泛,是社会管理的有力工具,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为组织的高效率运转服务,为社会的稳定和安宁服务。任何一个团体、机关、单位、部门等,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这个独立的系统又是由若干个体组成,为了众多的个体朝共同的目标和方向迈进,必须对个体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这是各种规章制度产生的原因,也是它的作用。只有用这些规章制度来约束、控制和指导,才能确保工作、学习、生产、生活等有秩序地、正常协调地进行。 二、规章制度的种类 规章制度是一个总称,它的种类比较多。一般地说,由政府或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用行政单位的名义制定公布的,叫做规章制度;由群众公议订立的,叫做公约。

常见的规章制度有章程、条例、规定、制度、规程、办法、规则、细则、守则、须知等。常见的公约有学习公约、班级公约、服务公约、卫生公约、拥军优属公约、拥政爱民公约等。下面主要说说章程、条例、规定三种。 (一)章程 章程是政治、经济、文化、科学等党团组织,为所属成员制定的共同遵守的法规性文件。如《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章程要对一个组织或团体的性质、宗旨、任务、目的、组织、成员、权利、义务、活动方式以及纪律等作明确的说明与规定。它是一种系统性根本性的规章制度。对组织成员有很强的法规性和约束力。章程的使用范围很有限。一般是党团组织用以规定其组织性质、任务、宗旨等。此外一些企业单位用以规定其业务性质、活动方式时也采用章程的形式。其它方面的规范一般不用章程。 (二)条例 条例,是对某方面行政工作做出比较全面、系统规定的文书。它属于行政法规的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条例,实质上是国家领导机关对法律、政策所做的补充说明和辅助性规定,是对某些政策法的进一步具体化。条例,是具有权威性、法制性和强制性的行政法规文件。只有党和政府的领导机关才能制定条例。它具有法的约束力,它是行政人员执行公务时的具体依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同时,对被执行对象具有强制性。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执行者、执行对象、执行方式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规章制度类文书包括哪些文种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规章制度类文书包括哪些文种 篇一:规章制度类文种 第十一章规章制度类公文的写作规章制度类公文是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制定出来约束所属成员、管理某项 工作活动的公文。 规章制度类公文的文种主要有章程、条例、规定、规则、细则和办法等。 第一节章程章程是用来规定某个机构或组织的宗旨、组成人员以及组织机构的性质、任务、权利和 活动规则等的公文。 一、特点 章程具有以下两个主要特点: (一)其制订者具有严格的限定性只有党派组织、社会团体和学术机构才制定章程,政府机关及其职能部门、国家行政事 业单位是不制定章程的。

(二)对本组织(或机构)成员具有很强的权威性章程的产生一般要经过正式会议,即代表大会、全体会议或委员会议之类讨论通过。在 会议讨论通过以前,往往只是“草案”;草案在代表大会、全体会议或委员会议上经与会者讨 论并表决通过以后,成为正式文件,对本组织或本机构及其成员有很强的权威性。章程一经生效后,不能随意修改,尤其是在宗旨、目标等重大问题上,以免影响其权威性;更不能随意废止,章程的生命往往是同该组织或机构相始终的。当然,随着时代的变迁、 现实情况的变化,组织机构适时修订自己的章程,以适应形势,使自身更具生命力,还是允 许的,也是必要的。如《中国共产党章程》就作过多次修订。修订章程,也应该由代表大会、 全体会议或委员会议讨论通过。 二、分类 章程分类的依据,是其所属组织机构的性质。按其所属组织的性质,章程可分为三类, 即组织章程、学术机构章程和企业章程。 (一)组织章程 组织章程是一个组织的根本大法,是由党派或团体对本组织的性质、宗旨、任务、成员、

“制度”、“办法”、“细则”、“规定”、“条例”的区别

“制度”、“办法”、“细则”、“规定”、“条例”的区别 “制度”、“办法”、“细则”、“规定”、“条例”等都是规范性文件,但也有区别: 制度的含义较为广泛,具体应用的时候可大可小。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就是大的制度,而具体到一个企业的制度,往往是指大家要共同遵守的章程之类的。 办法是对有关法令、条例、规章提出具体可行的实施措施,是对国家或某一地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工作、有关事项的具体办理、实施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重在可操作性。它的制发者是国务院各部委、各级人民政府及所属机构。 规定是为实施贯彻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根据其规定和授权,对有关工作或事项作出局部的具体的规定。是法律、政策、方针的具体化形式,是处理问题的法则。主要用于明确提出对国家或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某一方面或某些重大事故的管理或限制。 规定重在强制约束性。 细则是对某一法律、法规全部或部分内容的具体化。 条例是具有法律性质的文件,是对有关法律、法令作辅助性、阐释性的说明和规定;是对国家或某一地区政治、经济、科技等领域的某些重大事项的管理和处置作出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是对某机关、组织的机构设置、组织办法、人员配备、任务职权、工作原则、工作秩序和法律责任作出规定或对某类专门人员的任务、职责、义务权利、奖惩作出系统的规定。 它的制发者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度的规章不得称“条例”。 一、制度 (一)什么是“制度” 制度也称规章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二)“制度”的使用范围 规章制度的使用范围极其广泛,大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行业、各系统,小至单位、部门、班组。它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三)“制度”的基本要求 制定规章制度应当体现权利与义务一致、奖励与惩罚结合,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制度”的分类 制度可分为岗位性制度和法规性制度两种类型。 岗位性制度适用:于某一岗位上的长期性工作,所以有时制度也叫“岗位责任制”。如《办公室人员考勤制度》、《机关值班制度》。法规性制度是对某方面工作制定的带有法令性质的规定,如《职工休假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 (五)“制度”的发布 制度的发布方式比较多样,除作为文件存在之外,还可以张贴和悬挂在某一岗位和某项工作的现场,以便随时提醒人们遵守,同时便于大家互相监督。 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六)“制度”的特点 1.指导性和约束性。制度对相关人员做些什么工作、如何开展工作都有一定的提示和指导,同时也明确相关人员不得做些什么,以及违背了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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