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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分区规范要求

防火分区规范要求

多规部分防火分区条文摘录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5.1.7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的规定。

注: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倍。

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倍计算。

5.1.8 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重要公共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当多层建筑物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其建筑面积之和大于本规范第条的规定时,应划分防火分区。

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防火门或防火卷帘应能在火灾时自动关闭或降落当采用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分隔地上商店营业厅、展览建筑的展览厅符合下列条件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0m2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规定:1 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2 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3 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建筑内部装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的有关规定时,其营业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2000m2;4 应设置防烟与排烟设施;5 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

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选择采取下列措施进行防火分隔:1)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

该室外开敞空间的设置应能防止相邻区域的火灾蔓延和便于安全疏散;2)防火隔间。

该防火隔间的墙应为实体防火墙,在隔间的相邻区域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3)避难走道。

该避难走道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 的有关规定外,其两侧的墙应为实体防火墙,且在局部连通处的墙上应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4)防烟楼梯间。

GA97-1995防火玻璃非承重隔墙通用技术条件

GA97-1995防火玻璃非承重隔墙通用技术条件
GB1 91规定的“小心轻放、防潮、向上”的标志。框架等零配件包装应按 GB6 388的规定。 8.2 运输与贮存
运输 时 要 平稳,木箱不得平放或斜放,长度应与车辆运动方向相同,应有防雨措施。装卸时要轻抬轻 放。尺寸较大的框架应采取措施防止变形。
产品 应 垂 直存放于干燥的室内,并要有防腐措施;防火玻璃不应搁置和倚靠在可能损伤玻璃边缘和
X F BQ 一 X X X X
镶嵌 框架结构 丁
(钢框为G、木框为 M)!
耐火时间(h)
防三
1.0,0.75,0.5 0,0.25
耐火等级
I I 、 】 、 1 、N
司口高 度 (dm)
洞 口 度 (dm)
如洞口标志宽度为 25 00m m,标志高度为 30 00m m 耐火等级为 I级的钢框防火玻璃隔墙的标记
表 1

甲级
优等品
合格品
乙级
优等品
合格品
丙级
优等品
合格品
气泡 胶合层杂质
直径300m m圆内允许长度
0. 5 ̄ 1 m- 1 ̄ 2m m 的 0.5  ̄ 1 mm 1一 2 mm 的 0.5 ̄ 1 mm 1 ̄ 2 mm 的
的气泡 3个 气泡 6个
耐火等级
I级
,级
.级
< 3.0 N级
耐火极限,h
1.00
0.75
5.5 光学性能 防火 玻 璃 的透光度必须符合表 6的规定。
表6
玻璃的总厚度s
0.5 0
0.25
透光度 %
7<s< 11
) 75
11<S<17
》 70
17蕊a< 24
) 65
s> 24
) 6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94 号《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 一批)”的通知》的要求,本规范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北京市建筑 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中元兴华工程公司、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四川省 公安消防总队、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建设部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市 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东北电力设计院、中国轻工业北京设计院、中国寰球化学工程公司、上 海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共同修订。 本规范的修订,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在总结我国建筑防火和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建筑设计和建筑火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广泛征 求了有关科研、设计、生产、消防监督、高等院校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同时研究和消化吸收了 国外有关规范标准,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十二章,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厂房(仓库),甲、乙、丙类液体、气体 储罐(区)与可燃材料堆场,民用建筑,消防车道,建筑构造,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防烟与排 烟,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城市交通隧道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工作,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公安部天 津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工作。 鉴于本规范是一项综合性的防火技术标准,政策性和技术性强,涉及面广,希望各单位在执 行过程中,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 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寄交本规范具体解释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地址:天津市卫津南路 110 号;邮政编码:300381),以便今后修改时参考。 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及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参 编 单 位: 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全国产品检测机构详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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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质检中心名称地址挂靠单位001公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蒲河街7号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002机国家日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204号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003电国家环境试验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110号信息产业部电子第五研究所004电国家通用电子元器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110号信息产业部电子第五研究所005化国家橡胶轮胎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海淀区阜石路甲19号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006化国家无机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3号路85号天津化工研究院007电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酒仙桥北路乙7号第三研究所008机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陕西省宝鸡县第51号信箱机械部摩托车检测技术研究所009煤国家煤矿支护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和平里青年沟5号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开采研究所010煤国家煤炭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和平里青年沟5号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煤化学研究所011农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农业部中国农科院土壤肥料研究所012农国家农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农业部农药检定所013材国家水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水泥研究所014轻国家钟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陕西省西安市翠华路60号轻工总会钟表工业科学研究所015农国家植保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省南京市中山门外柳营100号农业部南京农机化研究所016纺国家纺织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朝阳区英家坟北京纺织科学研究院017农国家拖拉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北京市东三环南路十里河(小八里庄2号)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018机国家拖拉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39号机械部洛阳拖拉机研究所019轻国家眼镜玻璃搪瓷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市新华路365弄6号轻工总会玻璃搪瓷科研所020机国家工程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延庆东外大街70号机械部工程机械军用改装车试验场021煤国家采煤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市芦定路520号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022公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市中山南二路601号公安部上海消防科学研究所023化国家染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8号化工部沈阳化工研究院024化国家农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沈阳)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8号化工部沈阳化工研究院025机国家电工仪器仪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平路128号机械部哈尔滨电工仪表研究所026纺国家毛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北京市和平里西街小黄庄路1号北京毛纺织科学研究所027轻国家家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宣武区下斜街29号轻工总会北京市家用电器研究所028化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 上海市云岭东路345号化工部上海化工研究院029机国家低压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市武宁路505号机械部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030纺国家纺织器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市河西区福建路160号天津市纺织机械器材研究所031轻国家自行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501号天津市自行车研究所032机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长春) 吉林省长春市创业街35号长春汽车研究所033机国家内燃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市军工路2500号机械部上海内燃机研究所034医国家医用X射线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重工北街22号辽宁省医疗器械研究所035农国家牧业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郊区大台什北内蒙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036材国家安全玻璃及石英玻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中国建材研究院石英玻璃研究所037煤国家煤矿防爆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0号煤矿科学院抚顺煤矿研究所038机国家轴承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省洛阳市吉林路1号机械部洛阳轴承研究所039轻国家缝纫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市中山南一路210号上海市缝纫机研究所040技国家红外及工业电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北省武汉市台北路72号武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041农国家农机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德胜门外北沙滩1号中国农机化科究院042机国家光学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吉林省长春市工农大路61号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043公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四川省都江堰市外北街266号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044供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省杭州市采荷路83号内贸部茶叶加工研究所045煤国家煤矿掘进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西省太原市并州南路256号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太原分院046农国家饲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047材国家玻璃纤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省南京市雨花西路安德里30号国家建材局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048农国家渔业机械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市赤峰路63号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机械仪器研究所049林国家人造板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西郊万寿山后中国林科院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050技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州) 福建省福州市杨桥西路山头角121号福建省中心检验所051材国家玻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91号国家建材局秦皇岛玻璃研究所052煤国家煤矿防尘通风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庆市沙坪坝区上桥三村煤矿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053轻国家陶瓷质量监督监督检验中心(江西) 江西省景德镇新厂西路556号江西省陶瓷检测中心054化国家涂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省常州市机场路北港路口化工部涂料工业研究所055内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百万庄大街11号内贸部食品检测科学研究所056内国家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宣武区广外马连道路13号北京市粮油食品检验所(副食)057冶国家建筑钢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058机国家高压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陕西省西安市沣惠北路副30号西安高压开关研究所059机国家绝缘子避雷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陕西省西安市大庆路642号西安电瓷研究所060机国家机床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路4号机械部北京机床研究所061农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省青岛市南京路106号中国水产科学院黄海水产研究所062公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063电国家电子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省蚌埠市长征路726号信息产业部电子第四十一研究所064纺国家丝绸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省苏州市公园路一号苏州丝绸科学研究所065材国家水泥混凝土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省苏州市胥门外三香路162号国家建材局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066机国家民用爆破器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省南京市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民用爆破器材研究所067机国家齿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省郑州市嵩山南路81号机械部郑州机械研究所068机国家石油钻采炼化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敦煌路155号机械部兰州石油机械研究所069其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 天津市河东区程林庄道万新村中国包装科研测试中心070机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省南阳市仲景北路20号机械部南阳防爆电器研究所071机国家复印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市红桥区昌图道7号天津复印技术研究所072轻国家家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市海州路290号上海市家具研究所073林国家木工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动力区和兴路26号东北林业大学317信箱东北林业大学074机国家刀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四川省成都市府青路二段24号机械部成都工具研究所075机国家电焊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东一段29号机械部成都电焊机研究所076化国家化学试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15号北京化工集团化学试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077建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安外北三环东路30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078机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888号机械部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079轻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牛王庙霄云路32号轻工总会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080机国家变压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辽宁省沈阳市浑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沈阳变压器研究所082内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洋桥70号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083建国家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084石国家合成橡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合水北路一号兰州石化公司化工研究院085机国家电动工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市徐汇区宝庆路10号机械部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086机国家仪器仪表元器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北海街242号沈阳仪表工艺研究所087其国家客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庆市南岸区五公里交通部重庆公路科学研究所088机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52号机械部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089机国家电控配电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74号机械部天津电气传动设计研究所090纺国家服装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 天津市和平区河北路202号天津市纺织服装研究所091内国家饲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武汉)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卓刀泉南路3号国家粮食储备局武汉科学研究设计院092机国家微电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桃园路2号机械部西安微电机研究所093机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市军工路1000号机械部上海电缆研究所094医国家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市民和路154号上海医疗器械研究所095有国家有色金属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2号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096电国家通信导航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589号信息产业部电子第五十四研究所097电国家半导体器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北省石家庄179信箱45分箱(新华区合作路13号) 信息产业部电子石家庄第十三研究所098机国家试验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112号机械部长春试验机研究所099其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北京市宣武区陶然亭路55号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100纺国家针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鹊桥路25号天津市针织技术研究所101冶国家耐火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43号冶金部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102冶国家钢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北京钢铁研究总院103轻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北京市阜成路11号轻工总会塑料加工应用科学研究所104轻国家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太原) 山西省太原市文源巷34号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科学研究所105建国家建筑城建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南省长沙市银盆南路361号建设部长沙建筑机械研究院106技国家纤维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20号中国纤维检验局107冶国家钢渣水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33号冶金部建筑研究总院108机国家铸造锻压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464号机械部济南铸锻机械研究所109机国家液压元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德胜门外教场口1号机械部北京工业自动化研究所110机国家电力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陕西省西安市朱雀大街94号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111轻国家皮革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纬一路口张家口市皮毛工业研究所112有国家重有色金属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西直门外文兴街1号北京矿冶研究总院113轻国家纸张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2号中国制浆造纸工业研究所114纺国家毛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 上海建国西路296号上海市毛麻纺织科学技术研究所115机国家油泵油嘴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省无锡市钱荣路15号机械部无锡油泵油嘴研究所116材国家玻璃钢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二六一信箱监测中心国家建材局玻璃钢研究设计院117石国家油气田井口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豉湖路1号中国石油天燃气总公司江汉机械研究所118建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6号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院119机国家光学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市杨浦区长岭路115号机械部上海光学仪器研究所120机国家中小电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武宁路505号上海电器设备检测所121纺国家棉印染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江宁路931号上海纺织标准计量研究所122技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济南) 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北路81号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123机国家蓄电池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北六号路7号沈阳蓄电池研究所124机国家日用衡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5号沈阳轻工机械设计研究所125轻国家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学府路337号黑龙江省乳品工业技术开发中心126其国家低温容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甘肃省兰州市94信箱(渭源路11号) 航空部五院五一零所127机国家照相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杭州市西溪路94号机械部杭州照相机械研究所128石国家燃料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洛阳西诺燃料油质量检验中心)河南省洛阳市079信箱洛阳石化设计研究院炼制研究所129农国家水田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南省长沙市南郊青园路240号湖南省农机鉴定站130纺国家服装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 上海市长宁区茅台路567号12楼上海市服装研究所131机国家继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省许昌市许继大道32号机械部许昌继电器研究所132有国家轻金属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济源路82号郑州轻金属研究院内郑州轻金属研究所133机国家内燃机发电机组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市军工路2500号机械部兰州电源车辆研究所134建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61号中国建筑科学院建筑机械化研究所135机国家冶金重型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陕西省西安市辛家庙西安重型机械研究所136机国家链条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吉林省长春市大民大街142号吉林工业大学链条传动研究所137机国家磨料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华山路121号机械部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138冶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武汉)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建设一路56街冶金部安全环保研究院139机国家工业泵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重工街熊家岗路28号沈阳市水泵研究所140技国家磁性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18号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141有国家有色冶金机电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236号长沙矿山研究院142纺国家纺织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省无锡市青山路37号无锡纺织机械研究所143石国家石蜡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东段31号中国石化总公司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144轻国家地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市河西区新围堤道5号天津市地毯研究所145化国家橡胶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西桂林市七星路77号化工部桂林橡胶工业设计研究院146林国家便携式林业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学府路374号林业部哈尔滨林业机械研究所147技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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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68-2号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168技国家食品加工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滑翔路26号沈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169技国家家用电器无线电干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南村路新港东路2437号海珠科技园内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70技国家办公用品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省常州市兰陵路30号常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171化国家化工催化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省南京市大厂区葛关路699号南京化学工业公司研究院172技国家毛皮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路281号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173供国家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256号北京市供销总社174机国家分析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海淀区温泉北清路机械部分析仪器产品质检中心175机国家气象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辽宁省长春市前进大街一号机械部长春气象仪器研究所176化国家橡胶密封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陕西省咸阳市第十二号信箱化工部西北橡胶工业制品研究所177机国家印刷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丰台区造甲街南里5号机械部北京印刷机械研究所178内国家饮食服务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左安门外饮马井45号北京市服务机械研究所179电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619信箱27分箱(北四环中路211号) 信息产业部电子第十五研究所180其国家探矿工程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北廊坊市金光道一号地矿部勘探技术研究所181机国家电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陕西省西安市朱雀大街南端222号机械部西安电炉研究所182电国家电子计算机外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杭州1215信箱(马塍路36号) 信息产业部电子第五十二研究所183其国家康复辅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路甲六号民政部北京假肢科学研究所184其国家激光器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东城区东皇城根北街甲20号北京光电技术研究所185煤国家选煤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北省唐山市新华西道21号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唐山分院186技国家葡萄酒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上夼西路101号烟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187其国家军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326信箱(东城区禄米仓巷71号) 总后勤部军需生产技术研究所188机国家电炭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电炭街18号哈尔滨电碳研究所189内国家商业用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阜成路33号内贸部设计院190轻国家皮革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将台路3号轻工总会毛皮制革工业科学研究所191技国家气体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8号国家标准物质研究中心192其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安外大街小黄庄路19号地质矿产部宝石监测中心193农国家粮油加工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88-12号辽宁省农机鉴定站194技国家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省南京市石鼓路227号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195其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省郑州市北二七路88号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所196技国家印刷装璜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市南开区南开科研西路2号增1号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197其国家锅炉压力容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2号楼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研究中心198技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成都) 四川省成都市衣冠庙永丰路16号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199轻国家香料香精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市龙吴路137号轻工总会香精工业科学研究所。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修订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修订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修订版)作者: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1988年5月1日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7号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研所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1997年9月1日起施行,该规范中相应的条文规定同时废止。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年6月24日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27号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局部修订条文有:第1.0.3条、第5.1.1条、第5.1.1a条、第5.1.3条、第5.1.3a条、第5.3.1条、第5.3.6条、第5.3.6a条、第5.3.7条、第5.3.12条、第7.2.3条、第8.7.1a条、第8.7.1b条、第10.2.8条、第10.3.1a条、第10.3.1b条,此次局部修订的条款内容均为强制性条文。

二oo一年四月注:有*符号的部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年6月24日第7号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局部修订公告修订的部分。

红色字体部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年4月1日第27号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局部修订公告修订的部分。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在城镇规划和建筑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采限防火措施,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建筑防火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重点和一般的关系,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先进防火技术,做到促进生产,保障安全,方便使用,经济合理。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一、九层及九层以下的住宅(包括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和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其他民用建筑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m 的单层公共建筑;二、单层、多层和高层工业建筑;三、地下民用建筑。

防火分区规范要求

防火分区规范要求

防火分区规范要求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多规部分防火分区条文摘录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5.1.7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的规定。

注: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倍。

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倍计算。

5.1.8 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重要公共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当多层建筑物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其建筑面积之和大于本规范第条的规定时,应划分防火分区。

1 房间与中庭相通的开口部位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2 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防火门或防火卷帘应能在火灾时自动关闭或降落。

防火卷帘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条的规定;3 中庭应按本规范第9 章的规定设置排烟设施。

当采用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分隔。

采用防火卷帘时应符合本规范第条的规定。

地上商店营业厅、展览建筑的展览厅符合下列条件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0m2:1 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建筑内或多层建筑的首层;2 按本规范第8、9、11 章的规定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排烟设施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 内部装修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的有关规定。

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规定:1 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2 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3 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建筑内部装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的有关规定时,其营业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2000m2;4 应设置防烟与排烟设施;5 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

防火分区规范要求

多规部分防火分区条文摘录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5.1.7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5.1.7 的规定。

注: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 倍。

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 倍计算。

5.1.8 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重要公共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5.1.9 当多层建筑物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其建筑面积之和大于本规范第5.1.7 条的规定时,应划分防火分区。

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防火门或防火卷帘应能在火灾时自动关闭或降落当采用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分隔地上商店营业厅、展览建筑的展览厅符合下列条件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0m2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规定:1 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2 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3 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建筑内部装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的有关规定时,其营业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2000m2;4 应设置防烟与排烟设施;5 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

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选择采取下列措施进行防火分隔:1)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

该室外开敞空间的设置应能防止相邻区域的火灾蔓延和便于安全疏散;2)防火隔间。

该防火隔间的墙应为实体防火墙,在隔间的相邻区域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3)避难走道。

该避难走道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 的有关规定外,其两侧的墙应为实体防火墙,且在局部连通处的墙上应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4)防烟楼梯间。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修订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修订版)作者: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1988年5月1日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7号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研所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1997年9月1日起施行,该规范中相应的条文规定同时废止。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年6月24日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27号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局部修订条文有:第1.0.3条、第5.1.1条、第5.1.1a条、第5.1.3条、第5.1.3a条、第5.3.1条、第5.3.6条、第5.3.6a条、第5.3.7条、第5.3.12条、第7.2.3条、第8.7.1a条、第8.7.1b条、第10.2.8条、第10.3.1a条、第10.3.1b条,此次局部修订的条款内容均为强制性条文。

二oo一年四月注:有*符号的部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年6月24日第7号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局部修订公告修订的部分。

红色字体部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年4月1日第27号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局部修订公告修订的部分。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在城镇规划和建筑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采限防火措施,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建筑防火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重点和一般的关系,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先进防火技术,做到促进生产,保障安全,方便使用,经济合理。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一、九层及九层以下的住宅(包括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和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其他民用建筑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m 的单层公共建筑;二、单层、多层和高层工业建筑;三、地下民用建筑。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本规范中强制性条文数量较多的原因: 1.本规范此次修订,增补的内容较多,对系统设计参数的规
定,明显缩小了与发达国家标准的差距,对设计质量的要求较高; 2.本规范中的规定,均是用于表述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
所需采取的技术措施,不仅具有保证系统可靠性与有效性的作用, 而且密切相关、相互制约, 并对系统的整体性能具有牵一线动全 局的影响。
我国自80年代中期开始跟踪并研究该领域新技术,为此次修订规 范打下了基础。
本规范修订本,共分十一章和五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术语 符号、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系统选型、设计基本参数、系统组 件、喷头布置、管道、水力计算、供水、操作与控制等。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按设计系统的工作步骤重新编排了章节顺序; 2.充实了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系统与组件选型、设计基本 参数、喷头布置、管道及供水设施的配置等相关章节的技术内容; 3.补充了新型系统和新型洒水喷头、及各类仓库设置该系统的 技术要求; 4.特别强调合理的系统选型和配置,对保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整体性能的重要作用。
1、总 则 制订本规范的目的,是为了正确、合理地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其设计标准,可以引用美国 N FPA—13
标准的下列表述来说明, 即:“提供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最 低限度要求”。本规范根据上述设计标淮, 提出所应遵循的规定 条文和应采取的技术措施。
本规范的适用与不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与工业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的设计。 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工厂、核电站及飞机库等特 殊功能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适用与不适用范围: 凡可用水扑救火灾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均可安装使用自动喷水灭 火系统,但此类系统不适用于存在较多下列物品的场所: 遇水发生爆炸或加速燃烧的物品; 遇水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物品; 洒水将导致喷溅或沸溢的液体。 凡自动灭火设施,其成功扑救火灾的充分必要条件,包括启动时 间、正常运行和灭火能力。当采用新技术时,应满足先进性、适用 性与成熟性的要求。 当采用包括设计方法在内的新技术、以及替代本规范规定的其他

重大火灾隐患认定规则

重大火灾隐患认定规则一、为确保重大火灾隐患认定工作科学、规范、有序,根据有关消防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火灾隐患是指因违反消防法规而导致建筑物可能发生火灾或使火灾危害增大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缺陷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重大火灾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的火灾隐患。

三、认定重大火灾隐患的程序:(一)各区县消防监督处和防火部有关业务处按照管辖,对日常排查发现、单位报告和市民举报的火灾隐患,组织集体讨论,集体讨论时,表决人数不应少于5人,对需要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报消防局统一组织认定。

(二)认定重大火灾隐患前应现场核实,并有相关影像资料。

(三)消防局组成重大火灾隐患认定小组,对需要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集体讨论,集体讨论的表决人数不应少于9人。

集体讨论时,可邀请被认定业主单位参加并听取其意见。

(四)在认定重大火灾隐患时,涉及复杂、疑难技术问题或业主有较大异议的,应根据火灾隐患的性质,聘请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认定。

专家论证时,专家人数不应少于7人,其中公安消防机构的专家不少于2人。

四、认定重大火灾隐患的要素(一)总平面布局与平面布置1.消防车道被堵塞或占用,不能立即改正。

2.建筑物之间毗邻、搭建,造成防火间距被占用。

3.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物建筑外墙无可供消防扑救的作业面或可供消防扑救的作业面被占用。

4.擅自改变原有防火分区,超出的面积大于标准规定最大允许值的50%,或室内防火分隔措施不能满足防止火灾蔓延的要求。

5.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医院、康复中心等与其他建筑合建时,无独立的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与其他区域的防火分隔措施不能满足防止火灾蔓延的要求;设置的楼层位置与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相适应。

6.甲、乙类生产车间设置在地下、半地下。

7.甲、乙、丙类厂房或甲、乙类仓库与居住建筑或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公共建筑混合使用。

8.丙类厂房与员工宿舍在一座建筑物内混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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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安 部 天 津 消 防 科 研 究 所
测 试 报 告

送样单位 南京卓泽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送样日期
2005-05-12

测试项目 阻爆、耐烧性能 样品编号
样品名称及主要成份 ZHQ-B 管道防爆波N阻火器
试验日期 05.08.17-18 试验人 周凯元、赵彦华等

测 试 结 果 采用国家标准装置,参照英国的有关方法 《Manual for testing flame arresters》进行试验。
检测依据:国标GB13347-92“石油气体管道防爆波N阻火器阻火性
能和试验方法”。
样品规格:通径Dg50mm,阻火层为双层不锈钢波N板,(OCr18Ni9)
不锈钢外壳。
试验介质:采用纯度为99%甲烷与天然气的混合气进行试验,其中
阻爆燃试验甲烷气体浓度为(4.3%±0.2%)。阻爆轰试验甲
烷气体积浓度为(7.2%±0.2%)。
试验结果:连续阻爆试验13次,每次都能阻火。
耐烧试验:采用甲烷与天然气混合气进行试验。
试验结果:连续耐烧1小时以上,无回火。
备 注 1、本检测由中国科技大学与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共同进行。
2、本报告仅对所测规格负责。
主管人签字 填表人 单位盖章
报告日期2005年12月08日
公 安 部 天 津 消 防 科 研 究 所
测 试 报 告

送样单位 南京卓泽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送样日期 2001-3-11
测试项目 阻爆、耐烧性能 样品编号 Zzjx20010305-01
样品名称及主要成份 ZHQ-2型储罐抽屉式波纹阻火器
试验日期 01.4.13 试验条件 室内 试验人 马依东、盛行



采用国家标准装置,参照英国的有关试验方法
《Manual for testing flame arresters》进行试验。
样品规格:通径Dg50mm,阻火层为双层不锈钢波纹板,铸钢外壳。
阻爆试验:采用丙烷与空气的混合气进行试验,丙烷浓度为
4.3%(误差±5%)。
试验结果:连续阻爆试验13次,每次都能阻火。
耐烧试验:采用丙烷与空气混合气进行试验。
试验结果:连续耐烧1小时以上,无回火。


本报告仅对所测规格负责。

主管人签字 填表人 单位盖章
报告日期2001年5月20日
公 安 部 天 津 消 防 科 研 所
测 试 报 告

送样单位 南京卓泽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送样日期 2001-7-22
测试项目 阻爆性能
样品名称及主要成份 ZHQ-B型阻爆燃管道阻火器
试验日期 01.8.5-6 试验人 周凯元等
测 试 项 目 检测依据:国标GB13347-92“石油气体管道阻火器阻火性能
和试验方法”。
样品规格:Dg150mm
检测结果:该样机安全阻火速度为365m/s;
极限阻火速度为512m/s。
检测结论:该样机安全阻火速度为365m/s,按照国标
GB13347-92之规定,达到了阻爆燃型管道阻火器的要求。
备 注 1、本检测由中国科技大学与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
所共同进行。
2、本检测报告仅对所测规格负责。
主管人签字 填表人 单位盖章
报告日期200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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