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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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判定重大火灾隐患口诀

综合判定重大火灾隐患口诀

综合判定重大火灾隐患口诀综合判定重大火灾隐患是指对建筑物、场所、设施等进行综合评估,发现可能引发重大火灾的潜在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进和整改的工作。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综合判定重大火灾隐患的方法及步骤,本文将为您介绍一些简单易记的口诀。

一、“五个一”“五个一”是指:一层设施、一剖面分析、一幢建筑、一线材资料、一次隐患排查。

只有全面细致地对这五个方面进行评估,才能发现可能存在的火灾隐患,为制定防火预案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认真观察八个方面”为了更加全面地评估建筑物,场所和设施的火灾隐患,我们需要认真观察以下八个方面:1. 电气线路:观察电线路布局、接线盒、插头、插座、开关等是否合理、安全。

判断是否存在漏电、过载、短路和火灾的隐患。

2. 安全出口:检查安全出口设置位置恰当、通道畅通、自动门是否正常、紧急照明和标识是否明显、疏散指示灯是否齐全。

3. 物资存放:查看危险品储存是否符合规定、杂物、易烧物品是否摆放整齐、走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到位。

4. 建筑结构:检查建筑物的结构强度、隔墙隔热、屋面排水是否畅通、通风系统是否正常。

判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 建筑材料:注意观察建筑材料是否易燃、加工方式是否规范、施工质量是否达标、防火阻燃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6. 燃气设施:检查燃气管道、阀门、计量仪表、控制系统、燃气热水器及煤气炉具、油炉等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安全。

7. 消防设施配备:包括消防栓、灭火器、灭火器容器、灭火栓接口、室内消火栓箱、消防水池等,检查是否满足要求。

8. 电梯与机房:主要是检查电梯的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具备防火安全措施。

机房要求保证通风、灭火、防盗、防伪。

三、“四查三看两清”“四查”是指:查防火门是否关闭、防火墙是否按照规定安装、防火涂料是否符合要求、防火卷帘是否正常运行。

“三看”是指:看电器设备的数量和功率是否超标、看易燃物品是否放在安全地方、看救生设施配置是否完备。

“两清”是指:清理易燃易爆物品和垃圾,清理电线电缆架空敷设。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火灾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灾害,一旦发生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

因此,对于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至关重要。

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首先,通过对建筑物的结构和材料进行检查来判定重大火灾隐患。

建筑物的结构和材料是火灾发生时最直接的影响因素,因此对其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是十分必要的。

例如,建筑物的承重墙体、楼梯、通道等结构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建筑材料是否易燃易爆,都是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

其次,通过对火灾隐患区域的环境条件进行评估来判定重大火灾隐患。

环境条件包括气候、周围建筑物、消防设施等因素。

例如,如果火灾隐患区域周围有大量易燃物质,或者缺乏有效的消防设施,那么该区域的火灾隐患就会相对较大。

另外,通过对火灾隐患区域的人员密集程度和疏散通道的情况进行评估来判定重大火灾隐患。

人员密集程度和疏散通道的情况直接关系到火灾发生时人员的生命安全。

如果火灾隐患区域的人员密集程度较大,且疏散通道不畅通,那么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最后,通过对火灾隐患区域的火灾风险进行评估来判定重大火灾隐患。

火灾风险包括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和火灾发生后的影响程度。

对于可能发生火灾的区域,需要加强火灾预防措施;对于一旦发生火灾后可能造成的影响较大的区域,需要及时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

总之,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建筑物结构、环境条件、人员密集程度、火灾风险等多方面因素。

只有通过科学准确的判定方法,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重大火灾的发生,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希望大家能够重视火灾隐患的判定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一、引言火灾是一种可怕的天灾,往往给人类的财产和生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为了防范和减少火灾的发生,我们需要制定一些可行的规则和方法进行预防和控制。

本文主要介绍一种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以期为安全管理、预防控制火灾提供有用的指导。

二、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1. 判定对象火灾隐患是指火灾可能发生的条件、因素或行为。

一般情况下,判定重大火灾隐患主要应对以下对象进行判断:(1)建筑物的设计与构造:建筑物的设计与构造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

(2)用火使用、储存与运输:是否存在明火、火源过于密集,烟道无法保持通畅,电气设备老化等隐患。

(3)工艺、设备与物品:是否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以及设备是否因失修导致故障隐患。

2. 判定标准判定重大火灾隐患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行业特点和安全技术要求,以安全为出发点,参考一系列的安全标准和规定来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主要具备以下标准:(1)事故危害程度:一般情况下,判定重大火灾隐患需要考虑患重的发生率、事故后果及影响程度等因素。

(2)隐患的紧迫性:即对于一些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火灾隐患,应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避免可能造成的危害。

(3)判定标准的参考系:在判定标准中,需要参考国家及地方的安全标准和规定,结合行业的特点提供实际标准和指导。

3. 判定要点判定重大火灾隐患时需要注意以下要点:(1)明确判定标准:应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判定标准,选择合适的判定方法,避免无根据的判断和误导。

(2)全面考虑实际情况:对于判定重大火灾隐患的情况,需要全面考虑,不能以偏概全,特别是考虑到一些具体行业的特点,做出更加科学的判断。

(3)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对于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情况,需要及时对其进行管控,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避免可能带来的危害。

4. 实施效果判定重大火灾隐患规则的实施,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火灾的发生。

可以通过将其与企业安全管理相结合,对企业安全系统进行全面提升,从而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通常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火灾隐患的概率:评估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包括火灾发生的历史记录、场所的使用情况、设备设施的完好程度等因素。

2. 火灾隐患的影响程度:考虑火灾发生后可能带来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环境污染等因素。

3. 火灾隐患的防控措施:评估场所的火灾防控设施设备是否完善,是否有科学有效的灭火装备和消防通道等。

4. 火灾隐患的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国家、地方相关的消防法规和标准,判断场所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5. 火灾隐患的场所特殊性:考虑场所特殊的特点,如化学品仓储、高温加工、高层建筑等,可能导致火灾隐患的特殊因素。

通过对以上几个方面进行评估和综合判断,可以对火灾隐患进行判定,确定是否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针对存在的隐患,需要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并不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第一条重大火灾隐患,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直接判定或综合判定。

第二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1、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储罐区,未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2、甲、乙类厂房设置在建筑的地下、半地下室;3、甲、乙类厂房与人员密集场所或住宅、宿舍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4、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及数量不符合规定;5、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6、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区)未按规定设置固定灭火、冷却设施。

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1、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第六条第一款至第九款规定要素2个以上(含本数,下同)的;2、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存在第四条第一款至第四款、第七条第五款、第六款规定要素2个以上的;3、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重要场所,存在第四条至第十一条规定要素3个以上的;4、其他场所,存在第四条至第十一条规定要素4个以上的。

第四条总平面布置方面的综合判定要素:1、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车道,或消防车道被堵塞、占用;2、建筑之间的既有防火间距被占用;3、甲、乙类仓库或丙类厂房与人员密集场所或住宅、宿舍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4、城市建成区内的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储量达到或超过GB50156对一级站的规定;5、丙类厂房或丙类仓库与集体宿舍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6、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建筑,医院、疗养院的住院部分等与其他建筑合建时,所在楼层位置不符合规定;7、地下车站的站厅乘客疏散区、站台及疏散通道内设置商业经营活动场所。

第五条防火分隔方面的综合判定要素:1、擅自改变原有防火分区,造成防火分区面积超过规定的50%;2、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数量超过该防火分区防火分隔设施数量的50%;3、丙、丁、戊类厂房内有火灾爆炸危险的部位未采取防火防爆措施,或这些措施不能满足防止火灾蔓延的要求。

重大火灾隐患判断方法

重大火灾隐患判断方法

重大火灾隐患判断方法
判断重大火灾隐患的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筑物结构与设施:检查建筑物的结构是否稳固,消防设施是否完善,如消防水源、灭火器、报警器等是否正常运行,以及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2. 电气设备与线路:检查电气设备的安装是否规范,电线电缆是否老化、短路等故障,用电设备是否存在过载、短路等问题,以及是否存在火源暴露的情况。

3. 易燃物品储存与使用:检查易燃物品的储存是否符合规范,如是否分区存放、分类标识等;检查使用火源的场所是否合理,如厨房、实验室等是否存在火源的风险。

4.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评估单位或场所是否建立健全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演练计划、应急预案、责任人员和职责分工等,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5. 安全宣传与培训:了解单位或场所是否进行过相关的安全宣传和培训,以提高员工和居民对火灾预防和自救的意识,增强应对火灾的能力。

以上是判断重大火灾隐患的一些方法,可以通过专业的消防人员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以确保单位或场所的火灾安全。

此外,根据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消防标准,还需参考相关的规定进行判断和评估。

重大火灾隐患直接判定要素解读

重大火灾隐患直接判定要素解读

重大火灾隐患直接判定要素解读
重大火灾隐患是指可能引发较大危害或造成重大损失的火灾隐患。

对于直接判定重大火灾隐患,主要需要考虑以下要素:
1. 火源:火源是指火灾发生的起点,包括明火、电器设备、化学品等。

如果发现存在大量易燃物品、裸火等潜在的火源,就可能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2. 易燃物质:易燃物质指能够燃烧的材料,如纸张、木材、油漆等。

如果易燃物质储存过多,或者储存方式不符合安全要求(如未用阻燃柜、阻燃仓库等),就会增加火灾发生的风险。

3. 不良环境因素:不良环境因素包括通风不良、堆放杂乱、疏散通道堵塞等。

如果发现这些因素存在的话,就可能导致火灾蔓延速度加快,疏散困难等重大火灾隐患。

4. 消防设施设备:消防设施设备是指灭火器、喷淋系统、疏散通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

如果这些设施设备缺乏或者存在故障的话,就会使火灾扑灭难度增加,疏散效率降低,增加重大火灾隐患。

5. 管理失误:管理失误包括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

如果发现管理存在疏漏或不严格执行相关消防安全措施的话,也会导致重大火灾隐患的存在。

综上所述,根据火源、易燃物质、不良环境因素、消防设施设
备和管理失误等要素的存在与否,可以判定是否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直接判定火灾重大隐患的方法

直接判定火灾重大隐患的方法

直接判定火灾重大隐患的方法随着我们的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不同的城市规模和结构的建筑物越来越多。

这种趋势让我们感到自豪,但建筑的增加也带来了一些风险,如火灾隐患。

在面对这些风险的时候,我们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预防火灾隐患的发生。

然而,有时候观察到火灾隐患是很难的,这时候直接判定火灾重大隐患的方法是非常重要的。

1.隐患巡查首先,建筑物的隐患巡查是一种判定火灾重大隐患的方法。

这种方法意味着对建筑物进行系统而全面的检查,以寻找可能存在的隐患,如瑕疵、漏洞、危险等。

巡查一般是由专门的人员完成的,包括技术人员、建筑师、消防员等,他们需要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以便可以快速准确地发现问题。

在巡查过程中,巡查员会检查建筑物的各个方面,包括建筑物的结构、照明、通风、水和电系统等。

如果巡查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了隐患,可以立即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2.环境监测环境监测是一种判定火灾重大隐患的方法。

这种方法是在火灾隐患的区域(如火车站、机场等人流密集区域)安装消防探头,以监测空气中的氧气和二氧化碳浓度、温度、湿度等参数。

在监测过程中,如果探头检测到有火灾隐患的因素,则会发出警报,消防员可以立即赶到现场处理。

这种监测技术可以帮助消防员迅速发现火灾隐患,提高灭火的效率。

3.检查消防设施第三种方法是检查建筑物的消防设施。

这些设施包括消防栓、灭火器、消火栓、自动水喷灌系统等。

检查这些设施是否正常运作,对于判断周围环境是否存在火灾隐患是很重要的。

在检查方面,我们需要看设施是否完好,能否随时使用,是否维护得当等等。

一些小的隐患,如灭火器没维护好、消火栓被阻塞等等,可能会影响到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从而增加火灾隐患。

总之,以上方法只是一些判定火灾隐患的方法的例子,我们还应该注重消防意识,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注意火源,预防火灾发生。

同时,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应该注重消防设施的设置和优化,保证及时发现火灾隐患,降低火灾发生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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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前言本标准的第5章~第7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激扬、亓延军、李彦军、倪照鹏、马锐、韩子忠、阚强、黄韬、吴丹、鲁云龙、薄建伟、朱惠军、肖蓉、高维娜、谭远林。

引言重大火灾隐患是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由此可能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

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对于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是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在广泛调査硏究、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借鉴国内外有关资料,并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

本标准的制定和发布,为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了判定重大火灾隐患的方法,也可为消防安全评估提供技术依据。

0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重大火灾隐患的术语和定义、判定原则和程序、判定方法、直接判定要素和综合判定要素等。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在用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人民防空工程)及相关场所因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而形成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

0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907 (所有部分)消防词汇GB8624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13690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25506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97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A703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03 术语和定义GB/T5907、GB13690、GB50016、GB50074、GB50084、GB50116、GB50156、GB50222、GB5097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重大火灾隐患major fire potential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由此可能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

3.2 公共娱乐场所place of public amusement具有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功能并向公众开放的室内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3.3 公众聚集场所public gathering place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3.4 人员密集场所assembly occupancy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3.5 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place of flammable and explosive material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厂房和装置、库房、储罐(区)、商店、专用车站和码头,可燃气体储存(储配)站、充装站、调压站、供应站,加油加气站等。

3.6 重要场所important place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社会、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的场所,如国家机关,城市供水、供电、供气和供暖的调度中心,广播、电视、邮政和电信建筑,大、中型发电厂(站)、110kV及以上的变配电站,省级及以上博物馆、档案馆及国家文物保护单位,重要科研单位中的关键建筑设施,城市地铁与重要的城市交通隧道等。

04 判定原则和程序4.1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应坚持科学严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4.2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适用下列程序:a)现场检查:组织进行现场检査,核实火灾隐患的具体情况,并获取相关影像和文字资料;b)集体讨论:组织对火灾隐患进行集体讨论,做出结论性判定意见,参与人数不应少于3人;c)专家技术论证:对于涉及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按照本标准判定重大火灾隐患有困难的,应组织专家成立专家组进行技术论证,形成结论性判定意见。

结论性判定意见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专家同意。

4.3 技术论证专家组应由当地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消防技术专家组成,人数不应少于7人。

4.4 集体讨论或技术论证时,可以听取业主和管理、使用单位等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05 判定方法5.1 一般要求5.1.1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应按照第4章规定的判定原则和程序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直接判定方法或综合判定方法。

5.1.2 直接判定要素和综合判定要素均应为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要素。

5.1.3 下列情形不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a)依法进行了消防设计专家评审,并已采取相应技术措施的;b)单位、场所已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c)不足以导致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

5.2 直接判定5.2.1 重大火灾隐患直接判定要素见第6章。

5.2.2 符合第6章任意一条直接判定要素的,应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5.2.3 不符合第6章任意一条直接判定要素的,应按5.3的规定进行综合判定。

5.3 综合判定5.3.1 重大火灾隐患综合判定要素见第7章。

5.3.2 采用综合判定方法判定重大火灾隐患时,应按下列步骤进行:a)确定建筑或场所类别;b)确定该建筑或场所是否存在第7章规定的综合判定要素的情形和数量;c)按第4章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对照5.3.3进行重大火灾隐患综合判定;d)对照5.1.3排除不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情形。

5.3.3 符合下列条件应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a)人员密集场所存在7.3.1~7.3.9和7.5、7.9.3规定的综合判定要素3条以上(含本数,下同); b)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存在7.1.1~7.1.3、7.4.5和7.4.6规定的综合判定要素3条以上;c)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存在第7章规定的任意综合判定要素4条以上; d)其他场所存在第7章规定的任意综合判定要素6条以上。

5.3.4 发现存在第7章以外的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情形,技术论证专家组可视情节轻重,结合5.3.3做出综合判定。

06 直接判定要素6.1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储罐区,未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6.2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与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的防火间距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75%。

6.3 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站、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储量达到或超过GB50156对一级站的规定。

6.4 甲、乙类生产场所和仓库设置在建筑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6.5 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其总净宽度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80%。

6.6 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7 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区)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固定灭火、冷却、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火灾报警设施。

6.8 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或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

6.9 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以及老年人活动场所,所在楼层位置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6.10 人员密集场所的居住场所采用彩钢夹芯板搭建,且彩钢夹芯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低于GB8624规定的A级。

07 综合判定要素7.1 总平面布置7.1.1 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或城市消防规划的要求设置消防车道或消防车道被堵塞、占用。

7.1.2 建筑之间的既有防火间距被占用或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值的80%,明火和散发火花地点与易燃易爆生产厂房、装置设备之间的防火间距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值。

7.1.3 在厂房、库房、商场中设置员工宿舍,或是在居住等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储存、经营等活动,且不符合GA703的规定。

7.1.4 地下车站的站厅乘客疏散区、站台及疏散通道内设置商业经营活动场所。

7.2 防火分隔7.2.1 原有防火分区被改变并导致实际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50%。

7.2.2 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数量大于该防火分区相应防火分隔设施总数的50%。

7.2.3 丙、丁、戊类厂房内有火灾或爆炸危险的部位未采取防火分隔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

7.3 安全疏散设施及灭火救援条件7.3.1 建筑内的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的设置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或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被占用。

7.3.2 人员密集场所内疏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7.3.3 除6.5规定外的其他场所或建筑物的安全出口数量或宽度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或既有安全出口被封堵。

7.3.4 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建筑物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而未设置。

7.3.5 商店营业厅内的疏散距离大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125%。

7.3.6 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或所设置设施的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30%;其他建筑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或所设置设施的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50%。

7.3.7 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高层建筑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门的损坏率超过其设置总数的20%,其他建筑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门的损坏率大于其设置总数的50%。

7.3.8 人员密集场所内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前室的室内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不符合GB5022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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