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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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物流有限公司

标签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标签粘贴,降低操作难度,提高操作效率,减少因标签粘贴引起的串货、丢货问题,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

标签是用来标志或区分货物,便于自己和他人查找或定位目标的工具。

第三条货物标签制作

3.1 关于机打条码标签说明:录单提交后,货物可在系统上打印标签。

3.2 标签内容包含:目的分拨、目的网点、目的地、制单日期、是否派送、件数、货物品名、出发网点、客服电话、条形码具体如图所示:

第四条标签粘贴规范

4.1 标签须粘贴在货物最小面的左上角,大约位于边缘2cm处,并用手抚平粘牢。

4.2 对于旧纸箱或不便于粘贴的箱子,粘贴后要用透明胶带缠绕一周,确保标签不会掉落。

4.3 无法直接粘贴标签的货物须使用挂签,在挂签上进行粘贴或是用胶带缠绕一周后粘贴在

胶带上。

4.4 编织袋及纤袋包装的货物在挂签上进行粘贴,编织袋包装除挂签以外须用大头笔在袋子上注明单号。

4.5 圆柱形或圆柱体货物标签贴于圆柱体边缘一端并用胶带缠绕。

4.6 规则货物标签必须粘贴在最小面的左上角,当左上角有客户不允许覆盖的标示时,标签可贴在其旁边,并且标签与货物外箱字体同方向。

4.7 标签上不允许有打包带,胶带等覆盖物,不能避免的,应在未覆盖区域粘贴。

4.8 单票件数不超过5件(含5件)的以及铝、铁类物品必须用大头笔在物品正面写上货单号以规避串货。

4.9 中转部门如发现标签信息错误,不能确认的,有权滞留货物,并要及时与发货部门(始发网点或始发分拨)确认,待确认后重新制作正确的标签再中转或派送,若遇无标签货物无法识别,应通过OA-查看-公共信息-讨论-无标签多货栏目进行上报

10.各类包装货物子单标签粘贴的规范(正确操作规范演示)。

类型示例粘贴标准

A、纸箱包装

1、最小面左上角

2、标签与货物外箱字体同方向

B、纤袋包装

1、不规则或者封口纤袋,使用挂签

2、如果直接粘贴在纤袋上,必须用透明胶带缠绕,防止脱落

C、圆柱形包装

圆柱形货物的标签贴在货物一头,并且用透明胶带缠绕,防止脱落。

D、长条形货物

1、最小面足够大时,贴在最小面

2、最小面太小无法粘贴时,选择合适面贴左上角

E、木架包装

木架内有纸箱,贴在最小面左上角纸箱上;如无纸箱,则贴在最小面左上角木架上,并用透明胶带缠绕

F、木箱包装贴在木箱最小面左上角

G、圆桶包装

桶、圆柱体包装的货物,要贴在桶或圆柱体侧面的上方,不能贴在顶部或底部,以免码货时压住标签

H、纸袋包装

纸袋包装的货物,要贴在纸袋的左上角

第五条其他标签的使用规定

标签适用范围使用方法

向上标签所有不可倒置/侧置的货物的每一件必须贴在六面体侧面的至少两个上

第六条标签差错类型及处理

6.1 标签差错类型

6.1.1 双标签:一件货存在同一公司两张及以上标签,视为双标签。

6.1.2 标签倒置:货物包装有明显的放置方向,而标签未按货物实际方向进行粘贴,视为标签

倒置。

6.1.3 标签信息不完整:5件及以下货物,未按规定用大头笔在标签同一面手写单号和件数,视

为标签信息不完整。

第七条实施、修改与专案处理

本文件自201X年4月11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品管部,并由品管部负责后续的修订与完善。

XXXX物流有限公司

二〇一X年X月八日关键词:标签制作粘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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