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各种标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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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护理相关的标识管理规定

建立护理标识规定,便于护理人员在执行医嘱和护理操作过程中,加强查对,防止不良事件发生,保障患者安全。

1、腕带标识:凡在我院急诊抢救、留观、及住院病人应佩戴蓝色腕带;传染病人、药物过敏病人和儿科、新生儿科病人应佩戴红色腕带。

2、过敏(阳性)标识:药敏过敏或阳性的病人,由执行护士给患者佩戴红色腕带,在①医嘱单②体温单③床头卡标识牌④病历牌封面(门诊病历封面)⑤护士站白板等处作相应警示标识,并口头告知患者或家属。

3、各种管道标识:留置管道的病人应在管道和引流袋的适当位置上贴有管道标识。注明管道名称、置管刻度、日期。标识的部位统一规范:气囊导尿管标识贴于气囊分叉段处;胃肠减压管标识贴于鼻胃管上,距负压吸引

连接处20cm;鼻饲管标识贴于距接口处20cm处,深静脉、PICC置管使用贴膜配套标识,贴于肝素帽前端醒目处并固定于皮肤上;胸腔闭式引流管标识贴于管道上与床沿平齐处;膀胱造瘘管标识贴于距管道连接处20cm。

4、各种血型标识:输血病人要在输液架上挂有各种血型标识。

5、药物标识:

(1)内服用药的标签为蓝色,外用药、消毒剂的标签为红色。

(2)内服、外用药必须分别固定位置,分类放置,标识明显。

(3)片剂药品标签有药名、剂量、批号、失效期,不同批号的片剂不能在同一容器内存放。

(4)针剂原装原盒盛放,标签药名明显,有批号和有效期。

(5)溶剂标签有药名、浓度、批号及启用时间。

(6)特殊用药标识:临床上因病情需要使用特殊药物的病人,要在输液架上挂有“特殊用药”标识,用于提醒护士查对时注意。

(7)高危药品应存放于药柜专门区域,不得与其它药品混合存放。标识醒目,设置“黑底白字”警示牌提醒用药人员注意。

6、特殊治疗标识:需特殊治疗的病人要在输液架上挂有特殊治疗标识,如:膀胱冲洗等。

7、各种风险标识:临床各科疾病需提醒护士重点观察的项目,在床头或床尾挂上风险警示标识。如预防跌倒标识、预防压疮标识等,提醒医务人员和家属注意,在视线可及范围内。

8、无菌物品和非无菌物品标识:无菌物品的外包装上应有已消毒标识及有效时间,无菌物品须分类放在指定的地点,各类无菌物品的贮放房间或橱柜,不得贮放非无菌物品。

9、可追溯性标识记录:护士转抄、处理及执行医嘱后应及时签名。静脉输液巡视单执行后签名,并保存3个月(急诊1个月),医嘱联系本保存6个月,体温本保存6个月,交班报告保存一年,以备查验。

此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护理部

201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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