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安徽省“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安徽省医疗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精神,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和《安徽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分析

(一)居民健康水平和医疗服务需求。

1.居民健康水平。

2015年,全省人口出生率12.92‰,死亡率 5.94 ‰,自然增长率6.98‰。婴儿死亡率4.5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6.85‰,孕产妇死亡率17.26/10万,甲乙类传染病

报告发病率242.66/10万。

表1 安徽省居民健康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比较

2.医疗卫生需求。

根据第五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显示,全省城乡居民两周患病率为22.8%,其中城市居民24.0%、农村居民21.5%;城乡居民慢性病患病率为23.3%,其中城市居民23.7%、农村居民23.0%;城乡居民两周就诊率为10.8%,其中城市居民10.0%、农村居民11.6%;城乡居民年住院率为8.3%,其中城市居民8.6%、农村居民7.9%。

表2 安徽省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及与全国比较

指标全省皖北皖中皖南全国居民两周患病率(%)22.8 21.7 22.7 23.9 24.1 居民慢性病患病率(%)23.3 22.9 22.9 24.2 24.5 居民两周就诊率(%)10.8 13.7 7.0 11.5 13.0 居民年住院率(%)8.3 7.5 7.6 9.8 9.0 注:两周患病率是指每百人两周患病人次数,慢性病患病率是指调查前半年内患病人数与调查总人数之比。

3.医疗服务提供。

2015年,全省医疗机构年门、急诊25332.6952万人次,年入院人数842.989万,年手术173.6768万人次,出院者平均住院日8.6天,二级及以上医院病床使用率90.12%,一级医院病床使用率56.70%。

表3 安徽省医疗服务利用数量及病床使用效率

指标2010年2015年年平均增长速度门、急诊人次(万)18479.1099 25332.6952 5.40%

年入院人数(万)551.0363 842.9893 7.34%

年手术人次(万)106.3477 173.6768 8.52%

二级及以上医院病床使用率(%)92.28 90.12 下降2.16个百分

其中:三级医院病床使用率

(%)101.83 95.95 下降5.88个百分

二级医院病床使用率(%)88.08 85.41 下降2.67个百分

一级医院病床使用率(%)55.46 56.70 增长1.24个百分

点注:2015年全国三级、二级、一级医院病床使用率分别为98.8%、84.1%、58.8%

(二)主要医疗资源要素配置。

1.医疗机构数。

2015年,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达24853所,其中医院1018所(综合性医院670所,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115所,专科医院230所,护理院3所),妇幼保健机构12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07所,社区卫生服务站1523所,乡镇卫生院1382所,专科防治机构47所,急救中心14个,门诊部185所,诊所(医务室、卫生室)3237所,村卫生室15295所,其他机构1624所。

2015年,全省医疗机构中,三级医院65所(不含军队、武警医院3所),其中三级

综合医院40所,三级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11所,专科医院14所;二级医院299所,其中二级综合医院150所(不含军队医院 3所),二级中医院79所(含二级中西医7所),二级专科医院70所。

2.床位数。

2015年,全省实有床位数267405张,其中,公立医疗机构217808张,占81.45%。医疗机构床位中,综合医院144244张,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29318张,专科医院28893张,妇幼保健院2462张,疗养院827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348张,乡镇卫生院50973张,专科防治机构1818张。

全省平均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4.35张,每千人口拥有综合医院床位数2.35张、中医类医院床位数0.48张。

3.卫生技术人员。

2015年底,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有卫生技术人员280768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07792人,注册护士119303人。全省平均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4.57人、执业(助理)医师1.75人、注册护士1.94人。全省有乡村医生和卫生员45914人。

4.大型医疗设备配置。

2015年底,全省甲类大型医用设备PET-CT7台、头部γ刀4台;乙类大型医用设

备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466台、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158台、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105台、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14台、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LA)58台。

二、主要问题及影响因素

(一)医疗资源总量不足,配置不均衡。

我省千人口床位数、医师、护士数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5年每千常住人口床

位数、执业(助理)医生数、注册护士数均位居全国后列。医院特别是二、三级综合

医院、中医院的规模总体偏小,医疗服务能力不够强,群众“看病难”“住院难”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从城乡结构上,优质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大医院和人口密集的区域;从学科

发展上,专科发展相对较慢,儿科、妇产、精神卫生、老年康复等专科仍较为薄弱,

其他专科优势不明显;从中西医发展上,中医发展滞后、服务能力有待提升,中医药

特色和优势没有进一步彰显;从人员结构上,医护比1:1.11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公

共卫生人员严重不足。

(二)临床学科建设薄弱,服务能力不高。

我省临床学科建设缺乏系统性规划和政府投入,发展速度较慢,学科整体实力与

技术水平存在“强项不强”问题,临床科研整体水平偏低,创新后劲不足。人才引进机

制和培养体制不健全,培养方式落后,学术梯队建设存在断层或后继乏人的现象。技

术创新、科研活动缺乏必须的基础条件支撑,实验条件、科研条件及相关设备等亟需

改善与加强。同时,医疗服务能力总体不强,表现为“省级不优、市级不强、县级不壮”,省级医院技术和学科水平在国内影响力较低,市级医院缺少区域内优势临床专科,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低下、难以支撑90%患者县域内就诊目标实现,制约了分级诊

疗制度的推进。

(三)分工协作机制尚未形成,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不高。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碎片化问题依旧存在,以医院为中心的服务提供模式仍未改变,医院之间分工协作机制仍需加强,资源、信息联通共享不足,尚未形成有效的分级诊

疗制度,加之受到群众就医观念和交通便利的影响,许多本应在基层医疗机构解决的

常见病、多发病,涌入城市三级医院就诊,导致城市医疗机构超负荷运转,而基层医

疗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整体效率和效益不高。

(四)多元化办医格局尚未形成,社会办医水平亟待提升。

2015年,全省社会办医床位数仅占全省12.8%。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水平还比较低,特别是具备一定规模的社会办医院比较少。其中,省社会办三级医院 13所,二级医院114所,一级医院351所,未评级医院240所,分别占全省所有三级、二级、一级、未评级医院的 20%、38 %、89 %、93 %。社会办医存在低水平重复设置、服务能力低、病床使用率低和规模小等问题,尚未形成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的格局,多元化办医格局需进一步优化。

三、医疗机构设置原则

(一)公平可及原则。以群众健康需求和基本医疗服务提供为导向,医疗机构设

置布局合理,服务半径适宜,面向城乡居民,保障人民群众公平、可及地享有基本医

疗服务。

(二)统筹规划原则。以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为依据,

科学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统筹规划设置医疗机构,以“强基层、补短板”为核心,建立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提高医疗卫生资源整体效益。

(三)科学布局原则。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和任务,坚持中心控制、周边

发展原则,严格控制医疗资源丰富的中心城区公立医院数量,通过延伸发展优质医疗

资源组建医疗集团或医联体,扩大优质医疗服务供给,改变高水平医院过度集中的现状。加强交通不发达、城市新区、郊区、人口聚集区域等诊疗需求比较突出地区的医

疗机构设置和规模水平提升。

(四)协调发展原则。坚持公立医院为主体,明确政府办医范围和数量,严格控

制公立综合医院数量和单体规模。公立医院实行“综合控制、专科发展”,优先发展以

儿童、妇产、肿瘤、精神、传染等专科医院,促进康复、护理、老年病、慢性病等专

科建设。推进社会办医成规模、上水平发展,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

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和类别等限制,优先设置非营利性和资源稀缺的专科医

疗机构。

(五)中西医并重原则。遵循卫生计生工作基本方针,坚持中西医并重,保障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和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

四、规划总体思路

一是坚持统筹兼顾、辐射带动,即按照区域地理位置和安徽经济社会区域发展现状,将全省划分三个医疗服务区域。即皖中医疗服务区(包括合肥、六安、滁州3市)、皖南医疗服务区(包括芜湖、安庆、黄山、马鞍山、宣城、铜陵、池州7个市)和皖北医疗服务区(包括蚌埠、阜阳、淮北、亳州、宿州、淮南6市),着力打造合

肥市、芜湖市和蚌埠市三个区域医疗中心、阜阳市和安庆市两个区域医疗次中心及淮

北市、亳州市、黄山市、宿松县、金寨县、泗县、天长市、广德县八个区域医疗基地。

二是实行分类发展、择优设置,即按照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区域地理优势和拥有医疗资源基础,将全省16个地市划分为三类:创新类城市、发展类城市和成长类城市。创新类城市包括合肥、芜湖、蚌埠、阜阳、安庆,作为全省区域医疗(次)中心,在急危病症、疑难重症诊疗、医学教育和科研领域发挥引领作用,鼓励设置具有国际水平或国内一流水平的三级专科医院,引导现有三级医院发展具有国际(内)领先医疗技术水平的临床专科。发展类城市包括淮南、马鞍山、淮北、铜陵、滁州、池州、宣城市,具备区域内急危病症、疑难病症和科研教学辐射水平,鼓励以现有医疗资源为基础,发展高端医疗技术,新增资源向薄弱领域倾斜,使之具备国内水平或省内一流水平的临床服务能力。成长类城市包括亳州、宿州、六安、黄山市,具备区域内整体综合性或专科性医疗服务水平,引导卫生资源向薄弱区域和薄弱领域倾斜,增强卫生资源的综合服务能力。

五、规划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

到2020年,构建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协同发展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全面实现安徽省医疗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以“全民健康”助推“全面小康”。

表4 安徽省医疗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六、医疗机构设置与管理有关要求

(一)综合医院设置。

省办公立综合医院作为全省医、教、研中心和技术指导中心,负责向全省居民提供急危病症、疑难疾病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制定全省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标准并进

行质量控制,承担相应的医学院校教学和科研任务,培养高层次卫生技术人员,指导

和培训下级医院卫生技术人员,定位以三级甲等医院为主。

市办公立综合医院是本市的医、教、研中心,主要向辖区县(市、区)居民提供

代表本地市高水平的医疗服务,接受县级医院转诊,并承担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和一定

的医学科研任务,不断提升急危病症和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定位为三级医院。

县办公立综合医院作为县域内的医疗中心和农村三级医疗网的龙头医院,主要负

责基本医疗服务及急危病症病人的抢救和复杂疑难疾病的向上转诊服务,具备解决县

域内居民90%诊疗服务的能力,并承担基层人才培养、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和对乡镇卫

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的业务技术指导、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是双向转诊的重

要环节,主要定位为二级甲等医院,其中有条件的县(市、区)人民医院定位为三级

乙等医院。

1.县办综合医院:在县级区域内依据常住人口数,原则上设置1个县办综合医院。50万人口以上的县可适当增加公立医院数量。

县办综合性医院单体(单个执业点)床位规模一般以500张左右为宜,50万人口

以上的县可适当增加,100万人口以上的县原则上不超过1000张。重点加强县办综合

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鼓励有基础和条件的县办综合医院发展为三级综合性医院。

到2020年,县办综合医院实现一级诊疗科目齐全,综合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2.市办综合医院:在地市级区域内依据常住人口数,每100万-200万人口设置1-

2个市办综合性医院,服务半径一般为50公里左右。地广人稀的地区人口规模可以适

当放宽。

市办综合性医院单体(单个执业点)床位规模一般以800张左右为宜,500万人口以上的地市可适当增加,原则上不超过1200张。对超出规模标准的,要采取综合措施,逐步压缩床位;对超过设置数量的,要采取关停并转的方式调减数量;对规模小、水

平低的市级综合医院要通过合并、整合等方式变为名副其实的高水平市办综合医院。

3.省办综合医院:依据常住人口数,每1000万人口规划设置1-2个省办综合性医院(含中医医院),按皖南、皖北、皖中三个片区设置,其中:皖中地区设置安徽省

立医院集团、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集团、安徽医科大学

第二附属医院、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新设置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三级)等6所综合医院,皖南地区设置皖南医学院附属弋矶山医院、皖南医学院第二附

属医院2所综合性医院;皖北地区设置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蚌埠医学院第二附

属医院等,新设置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等3所综合性医院。

省办综合性医院床位规模在本规划期内原则上不予增加。单体(单个执业点)床

位规模一般控制在1000张左右,原则上不超过1500张。医院制定总体建设与发展规划,对超过单个执业地点控制规模的床位,逐步压缩,向康复、特病专科、医养结合

示范、教研、住院医师规范培训等方向转型,合理优化结构,调整资源布局。省办综

合医院要坚持错位发展、特色发展、优质发展的原则,以临床重点专科发展引导医院

内涵建设,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医疗质量,让人民群众在省内

就能享受到看得上、看得起、看得好、且学科全面的优质医疗服务。

省办综合医院床位设置和临床重点专科规划按照《安徽省医疗服务体系规划

2016-2020年》相关要求执行。

(二)中医(中西医结合)机构设置。

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原则,坚持公立中医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和以中医为主的办

院方向,建立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运转高效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省办

中医医院建设成为综合服务能力强、中医特色突出、专科优势明显、管理科学规范的

中医医教研基地;市办中医医院成为本地区中医医疗、康复、保健、承担中医药基本

医疗服务、中医临床科研和基层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培养中心,发挥区域带动辐射作用;县办中医医院建设成为基础设施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健全、中医专科(专病)特

色优势突出的医疗机构,作为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的龙头单位,承担中医药基本医疗

服务,成为本区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中心。到“十三五”期末,力争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

依据常住人口数,省级区域根据群众就医需求和中医药发展需要,在规划布局总

体框架内,设置若干个省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

医院(安徽省中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安徽省针灸医院)、安徽省

中西医结合医院等省级中医类医院,每个设区市区域原则上至少设置1个市办中医类

医院,县级区域原则上设置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根据当地群众需求可以设置一定数

量的中医类专科医院。

(三)专科医院设置。

专科医疗机构设置应符合疾病谱变化、老龄化等因素产生的医疗服务需求,有利

于弥补现有医疗机构专科服务技术和力量的不足,科室设置和学科发展应具备鲜明的

专科特色。坚持政府主导,鼓励、支持建立儿童、妇产科、肿瘤、老年病、精神疾病、口腔、心血管、康复和护理等专科医疗机构。设区市应整合和集中综合医院相关优质

专科资源,建立较为完善的专科医院体系,包括传染病医院、儿童医院和精神专科医

院等。合肥市、芜湖市和蚌埠市三个区域医疗中心、阜阳市和安庆市两个区域医疗次

中心及淮北市、亳州市、黄山市等区域医疗基地所在市,应健全优化专科医院体系。

1.传染病医院:省级设置1所传染病医院,设区市级可以设置1所传染病医院。设区市级不设传染病医院的,应指定一所三级综合医院设置传染科病区。县级综合医

院应设置传染科。

2.儿童医院:省级设置1所三级儿童医院,设区市级可以设置1所儿童医院。二级及以上医院应加强儿科建设,儿科床位要达到医院总床位的10%以上。

3.精神病医院:设区市级可以设置1所精神病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应设置精神科或精神科门诊。

4.肿瘤医院:省级设置1所三级肿瘤医院,设区市级可以设置1所肿瘤医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设置肿瘤科。

5.心血管病医院:省级设置1所三级心血管病医院,设区市级可以设置1所心血管病医院。

6.妇产医院:设区市级可以设置1至2所妇产医院。

7.康复医院:省级设置老年医学康复中心1所,设区市级可以设置1所康复医院。

8.其它专科医院:省级设置1所三级胸科专科医院,3至5所其它三级专科医院;设区市级可以设置1至2所其它类别专科医院。

设区市级公立专科医院原则上按二级以上专科医院设置标准建设。

(四)妇幼保健机构设置。

树立妇幼健康优先发展理念,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婚前保健、孕期保健、出生缺陷防治、儿童健康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职能,为妇女儿童提

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完善助产技术服务网络和分级管理,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产、儿科建设,满足群众正常分娩需求。加强基层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诊断治疗和抢救能力,通过整合区域妇、儿专科资源,加快构建区域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救治网络,

确保母婴安全。

妇幼保健机构由政府设置,分省、市、县三级,原则上每个行政区域应有1所标

准化妇幼保健机构。省、市、县分别设立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并加挂妇幼保

健院牌子。省级设置1所三级妇幼保健机构,设区的市级、县(区)均设置1所妇幼

保健机构。到2020年,省、市级妇幼保健院基本达到三级标准,县级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以上标准,100万人口以上的县可根据妇幼健康事业发展需要设置三级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整合同级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职能,完善妇幼保

健计划生育服务功能。

(五)社会办医设置。

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社会办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

院形成有序竞争;可以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医疗需求;可以提供康复、老年护

理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按照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4以上比例为社会办医预留规划空间,即按照每千常住人口1.5张以上床位规划设置社会办医规模,在此总量基础上,社会力量可在全省范围内自行选择办医地点、类别。

鼓励社会力量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上规模、上层次的医疗机构和老年医疗护理、康复、精神卫生、儿科、产科等专科医院,鼓励举办中医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优

先支持社会力量在设区市举办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医学影像中心和病理诊断

中心;鼓励医学影像中心、病理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向连锁化、集团化发展,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与服务模式;社会办个体诊所、门诊部等不受数量限制。

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医学影像中心和病理诊断中心可结合区域内实际医疗需求,设置医疗机构规模。独立设置的血液透析中心可按照每4-5名患者使用一台血液透析机的比例,设置医疗机构规模,规划区域内血液透析机数量。

(六)急救机构设置。

设置以市办急救中心为龙头,县急救中心和院前急救网络医院(中心卫生院)共同组建的急救网络,市级设置1个急救中心,县级设置1个急救中心(站),并依托中心卫生院设置若干急救站(点)。建设完善覆盖全省的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护基地网络,可依托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省级急救医学中心、省级儿童急救中心,突发事件省级医学救援基地、核辐射应急救治基地、突发急性中毒救治基地、急性职业中毒救治基地和培训演练基地等。

(七)采供血机构设置。

合肥市设置1所血液中心,芜湖市、安庆市、蚌埠市和阜阳市各设置1所区域采供血服务中心,承担血液集中化检测任务。其他地市各设置1所血站,在天长市、岳西县各设置1所中心血库。结合行政区域人口、医疗资源、临床用血需求等情况设置14所单采血浆站。鼓励跨血站间的采供血服务融合。各市要在血站规模、人员编制、设备设施、献血屋建设等方面建立与医疗机构床位数增长相协调的增加机制,原则上不再设置新的血站(库)。

(八)基层医疗机构设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

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

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所)等。

乡镇卫生院由政府设置,以乡镇为单位,每个乡镇应设置1所乡镇卫生院,因乡

镇撤并造成当地居民就医不方便的地方,可设立卫生院分院。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

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按照县域医共体建设要求,县域内1/3左右的乡镇卫生院建设为中心卫生院,1/3左右的中心卫生院可以建设成为县办医院分院(二级综合医院水平)。县城所在地原则上不设中心卫生院。到2020年,政府在每个乡镇设置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政府设置,按照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或3-10万居民规划设置

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市地区一级和部分二级公立医院可以根据需要,通过结构和功能改造转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村卫生室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共建共享共用,

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应当设置1个政府支持、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

服务室)。到2020年,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80%以上。

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情况以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设置。新建社区,可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范围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就近增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到2020年,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80%以上。

个体诊所(含中医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其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

(九)专科疾病防治。

保持现有专科疾病防治机构数量,不新增设专科疾病防治机构。

(十)其他机构。

鼓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依法设置医养结合的医疗保健养老机构,鼓励各地积极开展医养融合试点。支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医学影像、病理诊断和临床检验集中诊断服务,主要面向基层医疗机构开放,促进医疗资源共享使用。

七、医院等级

“十三五”期间,目前省办和市办医院(含中医院、专科医院)争取全部达到三级水平,新增的省办、市办医院(含中医院、专科医院)按三级水平建设,鼓励80万人口以下的县办医院(含中医院、专科医院)争创二级甲等医院,80万以上人口的县办医院(含中医院、专科医院)争创三级乙等医院,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心卫生院创建达到二级乙等医院水平。到2020年,二甲及以上县办综合医院比例达到95%以上,二甲及以上县办中医医院比例达到85%以上。

设区市要重点扶持发展1-2所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办医院积极申请医院等级评审。到2020年,达到三级水平的社会办医院不少于20所,力争30%的社会办医院达到二级医院水平。

八、工作重点

(一)推进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着眼于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目标,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纵向和横向整合,促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推进不同层级医疗

机构在技术上的协同、功能上的互补,为居民提供连续性、整合性医疗卫生服务。坚

持高质量、均衡性,聚焦精准、补齐短板,突出工作实效,加大城市医院资源下沉力度,加快市县级医疗资源规范化下沉乡镇(社区),推进县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完

善中心镇卫生院医疗服务功能,加快形成医疗资源依次梯度下沉格局,整体提升县域

医疗服务能力。完善人员下派机制,注重供需对接,发挥工作特长,建立完善以人才、资金、管理和信息为纽带的资源下沉长效机制,创新多层次医疗机构管理体系,培育

学科优势明显、区域辐射能力较强的纵向整合型医疗集团或医联体,推动建立现代医

院管理制度,形成合作办医发展共同体、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

(二)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坚持居民自愿、基层首诊、政策引导、创新机制,综合运用行政管理、财政政策、绩效考核、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加强费用控制等激励

约束机制,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全面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强化各级

各类医疗机构分工协作,逐步形成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分级

诊疗服务体系。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分级

诊疗为突破口,强化家庭医师签约服务的基础性作用,健全健康“守门人”制度,不断

完善省预约转诊服务平台功能,推进社区预约转诊服务,进一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整

体效益,实现90%以上的患者在县域内诊疗,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

(三)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公立医院

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抓好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加强县级医院对乡镇

卫生院的支持指导,推进县乡纵向技术合作或纵向一体化管理,形成分层次、全覆盖

的医疗联合体服务体系;加快实行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和社区转诊服务;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严格大型医疗机构“控时限量”,提升县级及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

力。建设以部省级和市三级甲等医院为龙头,覆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远程会诊系统,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预约、远程监护、远程影像及病理诊断、远程教育、远程信

息共享等远程医学活动。继续实施和扩大临床路径管理、优质护理示范工程;以医院

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以一卡通为纽带,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加快实施信息化网

络体系建设工程,包括远程医疗会诊系统的建设、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互联互通等数

字化医院建设。

(四)发展社会力量办医。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

构等社会力量以及境外投资者举办提供较高水平的专科、个性化、新病种医疗服务的

医疗机构,支持发展康复、护理、老年病、慢性病治疗等特色医疗机构,鼓励和引导

社会力量进入医疗服务的薄弱领域,如儿科、精神卫生、院前急救等。对社会力量举

办的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具有一定规模的诊所、门诊部创

办专科医院,鼓励一级医院增资上规模创办二级医院,提升社会办医疗机构的档次和

水平。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依法开办私人诊所。进一步改善执业环境,落实价格、税收、医保定点、土地、重点学科建设、职称评定等方面政策,对各类社会力量举办非

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鼓励向高水平、规模化的大型医疗集团发展。积极发

展医疗服务业,扩大和丰富全社会医疗资源。到2020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业务协作机制,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推动养老机构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新举办社会办医疗机构,应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

规划,申请人必须取得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设置专科医院应具有二级

以上规模。至2020年末,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医疗机构总量的25%左右。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在同级政府领导下,以本规划为

指导,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民政、住房与城乡建

设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做好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二)加强执行力度。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建立严格的医疗机构设置和床位

审批制度,对区域内各种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的医疗机构实行宏

观调控和属地化管理,统一规划、准入、监管。要强化本地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执行

的刚性措施,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控,加快整合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医疗机构,杜绝不

合理的医疗资源投入,保证规划的落实和目标的实现。

(三)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医疗机构、人员的准入监管,强化医疗技术临床应用

备案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各种违法行为,维护健康有序的医疗秩序。加强

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的监管,推进医疗机构依法经营、严格自律、健康发展。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 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 •【公布日期】2016.12.27 •【文号】国发〔2016〕78号 •【施行日期】2016.12.27 •【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 正文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 知 国发〔2016〕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6年12月27日“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二五”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

地区、各有关部门扎实推进医改各项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全民医保体系加快健全,基本医保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城乡居民医保制度逐步整合,筹资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全面推开,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实施,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持续拓展深化,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有序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持续深化,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逐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得到巩固完善,药品流通领域改革力度不断加大,药品供应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初步建立,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医务人员积极性得到进一步调动。医药卫生监管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中医药发展政策机制逐步完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惠民效果进一步放大。健康服务业政策环境显著改善,社会办医加快发展。以省为单位实施综合医改试点,积累了有益经验。经过努力,2015年居民人均预期寿命比2010年提高了1.51岁,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由35.29%下降到29.27%,80%以上的居民15分钟内能够到达最近的医疗点,人民健康水平总体上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医药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显著提升。实践证明,深化医改方向正确、路径清晰、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用较少的投入取得了较高的健康绩效,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明显缓解,获得感不断增强,深化医改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关键时期。当前,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健康需求日益增长,但我国卫生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均衡、供给主体相对单一、基层服务能力薄弱等问题仍比较突出,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的制度体系仍需

合肥市“十三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合肥市“十三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2017年7月 目录 第一章规划背景 (5) 第一节现状 (5) 第二节主要问题 (6) 第三节形势和机遇 (8) 第二章原则和目标 (9) 第一节基本原则 (9) 第二节主要目标 (10) 第三章主要资源总体配置 (11) 第一节总体布局 (11) 第二节机构设置 (13) 第三节床位配置 (14) 第四节人员配置 (15) 第五节信息化资源配置 (16) 第六节设备配置 (19) 第七节技术配置 (20) 第四章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配置及发展 (21) 第一节公立医院 (21) 第二节社会办医院 (34) 第三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36) 第四节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42) 第五章功能整合 (47) 第一节防治结合 (47) 第二节上下联动 (48) 第三节中西医并重 (49) 第四节优化整合 (49) 第五节医养结合 (51) 第六章实施保障与监督评价 (52) 第一节强化组织领导 (52) 第二节创新体制机制 (52)

第三节加大改革力度 (53) 第四节强化监督评价 (54)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依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14号)、《安徽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皖政办〔2016〕48号)和《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现状 合肥市是安徽省省会,现辖4个县、4个区、1个县级市、59个街道、81个乡镇,2015年末全市常住人口779万人,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预计达860万人。经过多年发展,我市已建立起由各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较为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能力有了长足进步。 卫生服务资源逐年优化。2015年末,全市医疗卫生机构2217个,其中:医院14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904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46个;卫生人员5.95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78万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数43516张,每千人口床位数5.59张,每千人口医院床位数4.79张。主要指标较“十二五”初期有显著提升和优化。 卫生服务总量不断提升。2010-2015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年总诊疗人次由2250.5万人次增至3865.1万人次,年均增长14.35%;年入院人数由66.51万人增至121.3万人,年均增长16.48%;年出院人数由66.56万人增至119.8万人,年均增长16.00%;病床平均使用率由76.05%增至81.70%,其中:政府办医院病床使用率从81.54%增至94.36%。 居民健康状况明显改善。2015年,我市人均寿命76.56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婴儿死亡率4.89‰,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2010年的9.03‰降至2015年的6.38‰;孕产妇死亡率13.87/10万,较2010年每10万人口减少13.21人。 第二节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水平有了较大提升,但是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失衡、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协作不强等问题仍然存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全省医疗服务中心地位不相适应,与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定位有差距,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1.医疗资源配置失衡。全市医疗资源主要集中于城市中心地区,其中以庐阳区和蜀山区医疗资源最为密集,二环以内拥有全市80%的综合医院。新城区、未来城区布局不足,城乡医疗服务资源数量、质量差距过大,现有的三级综合医院尤其是省属三级综合医院单体过大,承担了大量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工作,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完善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

安徽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

安徽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 (1995年8月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64号发布,从1995年8月8日起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保障公民健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范围内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西医、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以及卫生防疫、国境卫生检疫、医学科研和教学单位等设立的开展诊疗活动的机构。 第三条医疗机构以求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健康服务为宗旨。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积极扶持医疗机构的发展,鼓励多种形式兴办医疗机构。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驻皖部队编制外的医疗机构,由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条例》、《细则》及本办法管理。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驻皖后勤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向驻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编制外医疗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驻皖部队编制内的医疗机构向社会开放,须报所在地的行署、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章设置审批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经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一般每五年修订一次。 第八条单位或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其它手续。 第九条医疗机构的设置必须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第十条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权限划分如下: (一)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不满100张床位的一级综合医院、卫生院、门诊部、卫生所(室、站)、医务室、卫生保健所、护理院(站)、诊所等医疗机构的设置申请。县(市)卫生行政部门接受申请,经审核合格,作出批准;市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接受申请,应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再作出批准。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政策解读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政策解读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2.02.01 •【分类】法规、规章解读 正文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政策解读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以下简称《指导原则》),指导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实现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医疗服务能力全面增强,医疗服务公平性与可及性有效提升。 一、《指导原则》出台的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快速发展,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日益完善。各地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为指导,科学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打下坚实基础。当前,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人口分布格局不断调整,新发再发传染病挑战形势严峻,对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快优质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

局,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快建成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我们研究制定了《指导原则》。 二、《指导原则》的主要内容 (一)强调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重要作用。《规划》是以区域内居民实际医疗服务需求为依据,以合理配置、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公平、可及地向全体居民提供安全、有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的,将各级各类、不同所有制形式、不同隶属关系、不同服务对象的医疗机构统一规划布局,有利于引导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充分发挥有限资源的最大效率和效能,建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相适应、与人民美好健康需求相匹配、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 (二)明确医疗机构设置的五个基本原则。坚持需求导向原则、区域统筹规划原则、科学布局原则、协同创新原则、中西医并重原则。 (三)提出医疗机构设置的主要指标和八个方面的总体要求。医疗机构的设置以医疗服务需求、医疗服务能力、千人口床位数(千人口中医床位数)、千人口医师数(千人口中医师数)和千人口护士数等主要指标进行宏观调控,具体指标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总体要求包括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加快完善分级诊疗体系、构建优质均衡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加强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医养结合、鼓励社会办医、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八个方面。

医院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专业完整版)

医院十四五发展规划 今后五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健康中国的关键时期,也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深入全面推开的攻坚时期。我们要深刻认识公立医院改革发展趋势和要求,在建设汉江流域医疗中心和构建分级诊疗体系的进程中,找准医院发展坐标,科学确立未来五年的计划目标,抢抓机遇, 迎难而上,努力推动医院率先创新优质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十三五"期间医院发展概况 "十三五"期间,紧紧围绕医院12项发展目标,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基本实现了医院"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任务,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成果丰硕。 (-)医院规模跨越发展 "十三五"期间,以xx医药学院附属襄阳医院的成立、军工医院的合并、儿童医疗中心项目建设为标志的跨越发展,以及4300万元国家项目建设资金的投入,使医院建设进入了一个加速发展阶段。五年来, 教学大楼和儿童医疗中心建设,康泰楼加装电梯、院内道路刷黑、配电增容、西院区业务用房改造等基础建设相继展开,神经内科、心内科、眼视光中心、肾透析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健康管理中心等条件得到改善。两院区业务用房面积达到12.4万平方米,病区达49个,编制床位扩展到2050张,开放床位达到2400张。5年来投资1.67亿元购置医疗设备,3.0T核磁共振、64排CT、80排CT、高能直线加速器、DSA等一批高精尖设备相继落户医院,信息化建设也实现了较快发展。医院资产由2010年的&44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1.77亿元,增长 39.5%0

(二)人才结构趋向优化 坚持内培外引、兼收并蓄的举措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在职职工2342 人,五年来增加707人;博士、硕士 331人,五年增加209人,占医疗主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56.6% ;高级技术人员276人,中级技术人员655人,高、中级技术人员占业务人员总数50.1% ; 17人被聘为硕士生导师吕人被评为教授,11人被评为副教授,19人被评为讲师;13 人成为享受省、市政府津贴专家;1人被评为全国优秀医师,21人当选为”隆中名医”和”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对象” ,61 AffiA xx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库。开办了武汉大学医学博士班、硕士班,选送了 220名业务骨干进修学习,其中有14人到国外深造。 (三)学科建设深入推进 神经内科被评为xx医药学院重点学科,婵联三届省级重点专科,成为"国家卫计委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超声影像学和护理学成为省级重点专科。为深入推进学科建设,聘请了国际诺贝尔奖获得者美国穆拉德博士担任名誉院长,医院与解放军307医院、北京阜外医院开展技术协作,并成为"北京阜外医院鄂西北心血管技术培训中心"。全科医学科被确立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15个专科被确立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较2010年增加了8个。同时,冲华医学会疼痛学分会临床培训医院"、"全国医院感染消毒监测项目示范医院”、”X X省产前诊断机构”等相继挂牌,彰显了医院技术实力和水平。 (四)医疗服务全面跃升 医院坚持公益性主体地位,把巩固和扩大基本医疗保障服务作为使命,

医院发展规划方案1

医院发展规划方案 按照医院规划部署,今后五年是医院建设和发展的关键阶段和重要机遇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强化医院管理,狠抓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加快人才培养和引进,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五年,结合医院实际,特制订医院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把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坚持“注重内涵、转型发展”的发展战略,提高医院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和个性化,努力把医院办成有较高知名度、医教研全面发展、群众和政府满意的综合性医院 二、发展目标: 努力把医院建设成为市内特色明显、省内知名的综合性医院。 三、总体目标: 打造1-2个重大疾病诊治为省内外知名品牌学科,聚焦若干个疾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一体化特色,形成医疗特色显著、人才结构优化、就医环境舒适、运行安全高效、费用控制合理、服务水平先进、河南科技大学附属医院相匹配的医、教、研全面发展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四、任务与指标: 1、发展规模: ①床位:全院核定床位达到1000张,开放床位达到1200张。 ②人员编制:严格按照岗位设置要求,按事设岗,以岗定人,五

年内卫生技术人员达到1000人。 ③基本建设:完成远程医学中心改造。 ④设备投入:引进一些现代化二级医院必备的大型仪器设备,满足临床开展新技术、新项目需求,方便病人就医。 ⑤期末固定资产达到5亿元,业务收入按10—15%递增。 2、医疗指标:期末,年门诊量达到50万人次、住院5万人次、手术例数1万例。其它医疗、医技、护理技术指标达到二级医院要求。 3、重点专科建设:重点专科1—2个。 4、人才计划:聘请一批国内知名专家为医院特邀专家;遴选一批优秀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各学科人才形成合理梯队;给予特殊优惠政策,引进实用型硕士、博士人才,与医学高等院校联合办班,培养一批硕士人才,鼓励在职人员本读硕、硕读博,硕士以上学历占医疗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10%以上。 5、科研教学: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达到参培率100%,合格率在95%以上;加强各学科教学队伍建设,选派临床医、技、护人员到高等院校进行教学进修培训,实现临床教学规范化、标准化,使之成为名符其实的院属医院、教学医院。 6、加强亚专科建设。加快专业细化,推进学科建设,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加强亚专科建设,有重点建设5个亚专科。真正实现专科专病、专病专治,形成医院特色,增强医院竞争力。 7、全面推行医院信息化管理。探索以信息化手段实现医院资源

《医院科技发展规划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

《医院科技发展规划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我所在医院拟定的《医院科技发展规划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落实国家政策和发展需求。医院科技发展规划必须与国家的科技发展规划相衔接,紧密结合国家发展需要,确定科技发展方向和目标。首先,要将实施国家科技政策作为科技发展的基础,以国家的科技目标和任务为导向,积极参与国家相关科技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其次,要瞄准国家重大科技需求和热点问题,重点推进与临床医学紧密相关的科技研究,提升医院的核心竞争力和服务水平。 二、加强科研体系建设。科研体系是医院科技发展的核心,要围绕临床需求和医院特色,完善科研机构设置,加大科研队伍建设,提高科研人员的素质和科研能力。同时,要建立和完善科研管理制度,优化科研资源配置,提高科研服务质量,并加强科研与临床的衔接,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是医院科技发展的重要支撑,要加强信息化人才培养,提高信息化技术应用水平。推进医院的电子病历、电子处方、远程会诊等信息化应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同时,要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完善信息化管理制度,确保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四、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医院科技发展要与国际接轨,吸收先进科技成果,提升医院的科技水平。要积极开展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邀请国际知名专家来院交流讲座,组织医院科研人员赴国外参加科学会议和学术交

流活动。通过国际合作,共同解决未来医学发展面临的共同难题,推动医 疗服务质量和效果的提升。 五、加强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人才是科技发展的核心要素,医院要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提高科技人才的数量和质量。同时,要 注重培养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建设一支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团队。通 过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打造医院的科技品牌,推动医院科技发展的持续 健康发展。 以上是我所在医院提出的《医院科技发展规划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 的主要内容与方向,通过科技创新的推动,我所在医院将不断提升医疗服 务质量和科技水平,为社会提供更好的医疗健康服务。

安徽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安徽省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综合医院基本标准(第2页) 口腔医院基本标准(第9页) 肿瘤医院基本标准(第12页)儿童医院基本标准(第16页)精神病医院基本标准(第20页)传染病医院基本标准(第24页)心血管病医院基本标准(第28页)血液病医院基本标准(第32页)皮肤病医院基本标准(第35页)整形外科医院基本标准(第39页)美容医院基本标准(第42页)眼科医院基本标准(第48页)妇产医院基本标准(第52页)耳鼻喉医院基本标准(第56页)消化内科医院基本标准(第60页)肾病医院基本标准(第64页)神经内科医院基本标准(第68页)内分泌代谢病医院基本标准(第71页)骨科医院基本标准(第74页)泌尿外科医院基本标准(第79页)普通外科医院基本标准(第83页)

胸科医院基本标准(第86页) 脑科医院基本标准(第90页) 生殖健康医院基本标准(第93页) 呼吸病医院基本标准(第97页) 风湿病医院基本标准(第101页) 护理站基本标准(第105页) 安徽省一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3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临床科室至少设有全科医学科、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传染科(传染病隔离病房)、预防保健科;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超声诊断、心电诊断)、手术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卫生技术人员与实际开放床位之比不低于0.88:1;病区护理人员与实际开放床位之比不低于0.4:1;至少具有1名副主任医师和2名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各临床医技科室的负责人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 四、房屋 每张床位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病房每张床位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日平均每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

“十三五”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

“十三五”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 “十三五”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是建设健康中国,提 高人民健康水平。具体目标包括: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加强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构建现代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强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控,推动健康工作创新,加强卫生监督管理。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规划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首先,加强全民健 康教育,提高公众对健康的认知和健康管理能力。其次,加强基本公共卫 生服务,强化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高疫情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 加大对艾滋病、结核病、肝炎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控力度,推动艾滋病防治 工作法治化,实施结核病控制技术规范,加强肝炎等疫苗接种率。 第三,构建现代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资源配置效率。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医疗服务业务,推动医院综合,加强医院管理和医 生队伍建设,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价格体系,推广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 提高远程医疗服务能力。 第四,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全民基本医疗保障。加大城乡居民医 保政策覆盖面,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全 国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加强医疗救助体系建设。 第五,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国民健康和传统文化 传承中的作用。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和研究,推广中医药应用,鼓励 中西医结合,打造国际化的中药和中医药服务品牌。 第六,加强慢性病防治,推行健康促进和疾病监测防控同步发展。制 定慢性病防治方案,加强对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的全程管理, 推广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健康教育覆盖率。

第七,推动健康工作创新,加强卫生健康政策研究,提高卫生健康管理能力,推进医疗机构分类,实施健康管理师制度。同时,加强卫生监督管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深化医疗机构综合监管,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总之,“十三五”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旨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实现健康中国的目标。通过加强全民健康教育,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构建现代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强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控,推动健康工作创新,加强卫生监督管理等措施,将不断提升我国卫生与健康事业的发展水平,为人民的健康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安徽省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安徽省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 3 号),规范我省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行为,促进我省院前医疗急救事业更好发展,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方案( 2022-2022 )》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院前医疗急救发展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范围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市、县(市)急救中心(站)及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网络医院(以下简称急救网络医院)。 二、时间 2022 ~2022 年。 三、主要内容 1 .院前急救机构规划、设置、审批 ( 1 )市、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院前急救网络建设发展规划方案,纳入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同时确定急救网络医院,制定急救网络医院所属急救站(点)的建设、准入及考核标准,并将名单向社会发布。 ( 2 )急救中心(站)设置符合国家标准,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设置、审批和登记。

( 3 )根据区域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地理环境、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设置院前急救网络分站(点) ,实现院前急救服务全覆盖。 ( 4 )没有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使用“急救中心(站)”名称开展院前医疗急救的情况。医疗机构内无擅自使用“急救中心”名称的情况。 2 .多措并举,推动院前急救事业发展 ( 1 )制定针对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技术职务评审、考核、聘任等方面的倾斜政策,保证院前医疗急救队伍稳定和发展。 ( 2 )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建立长效、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 ( 3 )积极协调物价部门,组织开展本地区院前急救收费情况专题调研,制定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及医疗服务整体水平相适应的院前医疗急救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建立相应的调整机制。 ( 4 )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辖区内人口数量、服务范围、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加强急救中心(站)的应急储备。 ( 5 )制定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培训、复训及考核的相关制度,每年至少组织 1 次全市院前急救专业人员培训。定期组织演练(市级急救中心每年不少于 2 次,县级急救站每年不少于 1 次)。 3 .院前医疗急救的监督管理 ( 1 )只设一个“120”专线,专属于院前医疗急救中心(站),

医院十三五发展规划

2022 至 2022 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关 键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时期。为加快我院发展步伐, 不断增强医院综合实力,更好满足泛博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结合医院实际,以及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的基本趋势,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创“二甲”医院为目标,把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抢抓机遇,科学谋划,求 真务实,加快发展,全面加强干部职工素质建设、人材队伍建设、学科内涵建设、科研建设、医疗服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医院新的跨越。 二、总体发展目标 目标 1:形象建设。在巩固“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省级文明单位”基础上,争创“二甲”医院。 目标 2:基础建设。加快传染楼建设力度;总投资 1740 万元,完成总建造面积 6432 ㎡的医院综合治疗楼建设。 目标 3:规模发展。到 2022 年,床位设置力争达到 1000 张,增加 200 张;临床病区达到 32 个,新增加传染病区、

介入治疗病区、肿瘤治疗病区、肛肠治疗病区等;探索建立 集“住院、养老、医疗、护理、康复”为一体医院发展新模式;规划内固定资产总值达到 4 亿元。 目标 4:设备投入:“十三五”期间我院医疗设备总投入估计 5000 万元,主要用于重点专科建设发展、新技术项目开 展及先进的诊断治疗设备的购置,同时兼顾更新常规必备医疗诊断设备的购置。拟购置 3.0 超导磁共振一台、大型 C 臂机一台、直线加速器、彩超、高压氧舱等先进医疗设备。 目标 5:效益指标。门诊人次年均增长 20%;出院病人 年均增长 20%;手术量年均增长 15%;业务收入年均增长 20% 摆布,十三五末收入力争达到 3.5 亿元;年度综合病床使用 率不低于 95%。 目标 6:质量建设。五年期间,法定传染病报告率 100%; 入出院诊断符合率≥95%;手术先后诊断符合率≥95%;临床 主要诊断、病理诊断符合率≥ 60%;急危重症抢救成功率≥ 80%;疑难病症好转率≥90%;外科病人手术达 60%;无菌手术 切口感染率≤ 0.5%;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 100%;医院感 染率≤ 10%;医院感染漏报率≤ 10%;甲级病历率≥ 90%,无 丙级病历;处方合格率≥95%;基础护理合格率≥95%,特、 一级护理合格率≥95%;健康教育覆盖率 100%;急救物品完好率 100%;每百张床年护理严重差错发生次数≤ 0.5%;平均 住院日≤ 11 天。

XX省三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0—2025年)

XX省三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0—2025年)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科学合理配置、调整优质医疗XX,完善全省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提升卫生健康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有效性,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年)》《XX省“十三五”健康发展规划》等,制订本规划。 本规划所指医疗XX为XX省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各行业和各种所有制形式(不含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的医疗XX。三级医疗机构是向区域内居民提供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的高水平综合性或专科性医疗服务,接受下级医疗机构转诊,并承担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及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的区域性医疗机构。 一、规划背景 (一)现状 截至2018年底,全省医疗卫生机构71352个,其中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别为1825、67730、1590个;卫生人员86.30万人,其XX生技术人员62.13万人,执业(助理)医师23.55万人,注册护士26.31万人,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分别为6.47、2.45、2.74

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60。85万张,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6.34张。全省三级医疗机构共103所,包括三级综合医院57所,专科医院13所,中医类25所,妇幼保健院8所;床位数为14.4万张。 (二)现实挑战 一是总量相对不足。2018年,全省三级医疗机构占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0。14%,占医院总数的5.64%,床位数占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的23%,同期全国分别为0。26%、7.72%和29.7%。全省千人口三级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床位数分别为1.60人、0。51人、0。85人、1.50张,而全国2017年相应指标分别为1.88人、0。63人、0。96人、1.84张。全省三级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平均为104.69%,处于超负荷状态。二是区域分布相对不均衡。三级医疗XX主要聚集在XX、XX、XX等省辖市,XX、XX、XX和XX市等XX部地区配置水平较低。3个省辖市尚无三级中医医院;11个省辖市尚无三级妇幼保健院。三是XX利用不均衡。XX市三级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129.02%,是XX市的1.6倍,年病床周转次数48.78次/年,是XX市的2倍。四是配置结构相对不合理。全省103所三级医疗机构中,综合医院占55.3%,中医医院占24.3%,专科医院占12.6%;同期全国三级医院相应比例为53.98%、 18.02%和23.55%。 二、规划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三级医院十三五发展规划

三级医院十三五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以及省中医药管理局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在学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后,为了我院全面、持续、健康、有序的发展,结合医院实际,特制订我院“十三五” 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践行我院院训,秉承医院宗旨,服务广汉,以满足基本需求、完善服务功能为出发点,立足于服务病患,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突出中医药特色,应用现代诊疗技术,推广中医技术和中医文化,为中医药事业的继承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发展目标 核心目标是五年内力争创建“三级乙等中医医院”达标,为今后实现远期目标(创建“三级甲等医院”)打下坚实基础。以“十二五”规划为基础,进一步提升广汉市中医医院总体水平,并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完善制度建设为保障,充分发挥广汉市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 的潜力,宏扬祖国传统医学文化,加强中医药的传承与创新,应用现代诊疗技术,致力于中医药事业的振兴与发展。我院认为创建“三级乙等中医医院”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加大投入,深化改革,完善基础设施,整体改善医院条件,也要重视提高综合服务能力,重视中医药的继承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使中医药特色优势得到有效发挥。全院一致认为,医院要保持竞争力,就必须要打造两个队伍的核心:专家技术队伍和经营管理队伍。同时,在医院设备设施建设方面也要持续改善,始终坚持中医特色,坚持中医为主、西医为辅、中西医结合的思路,由内环境到外环境全力打造中医品牌形象,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服务人民群众。 三、建设原则 (一)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是中医院建设的核心任务。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建设工作中,要坚持以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在医疗服务、专科(专病)建设、人材培养和科研等方面下工夫;加强中医药人材的引进与培养;积极应用并大力发展中医药诊疗技术,扩大中医药服务领域;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巩固和提高中医药在专病治疗、预防上的特色优势。斗胆创新以丰富中医药特色诊疗项目,形成特点鲜明的专病优势。要重视中医药文化建设,抓好全院职工中医药知识的普及学习工作。 (二)统一规划,分级负责 要不断加强医院领导班子建设,强化内部管理。由院领导牵头、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医院

安徽省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安徽省“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安徽省医疗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精神,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和《安徽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分析 (一)居民健康水平和医疗服务需求。 1.居民健康水平。 2015年,全省人口出生率12.92‰,死亡率 5.94 ‰,自然增长率6.98‰。婴儿死亡率4.5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6.85‰,孕产妇死亡率17.26/10万,甲乙类传染病 报告发病率242.66/10万。 表1 安徽省居民健康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比较

2.医疗卫生需求。 根据第五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显示,全省城乡居民两周患病率为22.8%,其中城市居民24.0%、农村居民21.5%;城乡居民慢性病患病率为23.3%,其中城市居民23.7%、农村居民23.0%;城乡居民两周就诊率为10.8%,其中城市居民10.0%、农村居民11.6%;城乡居民年住院率为8.3%,其中城市居民8.6%、农村居民7.9%。 表2 安徽省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及与全国比较 指标全省皖北皖中皖南全国居民两周患病率(%)22.8 21.7 22.7 23.9 24.1 居民慢性病患病率(%)23.3 22.9 22.9 24.2 24.5 居民两周就诊率(%)10.8 13.7 7.0 11.5 13.0 居民年住院率(%)8.3 7.5 7.6 9.8 9.0 注:两周患病率是指每百人两周患病人次数,慢性病患病率是指调查前半年内患病人数与调查总人数之比。 3.医疗服务提供。 2015年,全省医疗机构年门、急诊25332.6952万人次,年入院人数842.989万,年手术173.6768万人次,出院者平均住院日8.6天,二级及以上医院病床使用率90.12%,一级医院病床使用率56.70%。

合肥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

合肥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为对未来五年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做出总体设计,统筹指导全市卫生计生事业科学发展,使卫生事业与合肥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发展相协调,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2.《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3.《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 4.《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皖政〔2015〕16号)》 5.《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6. 《合肥市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 7. 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三条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涵盖全市行政区域。其中:对合肥城区(含主城区和开发区)做详细规划,对四县一市做指导性规划。 第四条规划期限 2016~2020年。 第五条规划指导思想 以全面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宗旨,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障为目标,以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卫生供给能力为主线,以加快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为主题,以科学配置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数量、结构为重点,以统筹规划、依法监管、强化准入为手段,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城乡卫生计生事业发展。 第六条规划原则 (一)需求导向原则

以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编制本规划,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改善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统筹规划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按照“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原则,统筹规划设置,实现卫生资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规模数量适宜。 (三)保障基本原则 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合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加大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投入,强化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保障基本医疗方面的主导作用,实现全市人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优质发展原则 努力使我市医疗卫生资源状况、技术水准达到全省领先、全国先进水平。基本实现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化、现代化。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协调、优质、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规划背景 第七条“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简要回顾 “十二五”期间全市卫生事业发展成绩斐然,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建成,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 第八条“十三五”卫生事业发展现状分析 “十三五”我市卫生事业发展主要面临以下问题: 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状滞后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省会城市“全省医疗服务中心”地位不相适应,与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定位要求有差距,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医疗卫生机构规划设置滞后于城市建设发展,医疗资源总量不足。老城区医疗资源过剩,新城区医疗资源薄弱,未来城区医疗资源布局空白。 卫生管理习惯于按行政隶属关系“办医院”,导致大型公立医院膨胀发展,社会办医发展与管理不到位。应站在大健康、大卫生的层面,做好卫生管理规划设计,以居民健康需求为导向,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管理,建设“健康合肥”。 医疗改革尚未有效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需对医疗卫生体制、机制

“十三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十三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为加快我市卫生改革与发展,提高卫生事业发展水平和人民健康素质,根据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XX省卫生现代化建设纲要(2001~2020年)》、《X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及XX市卫生强市建设要求,特制定本规划,本规划年限为2016-2020年。 一、卫生事业发展现状 “十二五”期间,我市卫生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医疗卫生体制各项改革有序推进,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公共卫生保障能力得到加强,群众的健康状况得以明显改善,卫生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驾护航作用进一步彰显,为卫生事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

“十二五”期间,反映人群主要健康水平的三大指标有了较大提升,一是孕产妇死亡率为1.94/10万,比“十一五”下降了4.86个十万分点;二是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6.6‰,比“十一五”下降了3.25个千分点,三是2015年的全市人均期望寿命7 9.27岁,比2010年提高了2.28岁,人群主要健康指标达到中上收入国家水平。 (二)医疗卫生体制各项改革有序推进 我市先后启动了卫生部的统筹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市、五县两区列为省农村卫生综合改革试点县(市)、全省公立医院改革唯一试点市三个层次的改革试点。卫生改革的不断深入,推动了卫生事业的科学发展,为保障和增进人民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是努力开展统筹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障体系。一个由政府引导、集体资助、居民自愿参加、多方筹资、协调发展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已基本形成,初步实现了城乡居民和新居民的“医保”全覆盖。全市合作医疗政策实行“十一个统一”(注1)[1],建立了筹资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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