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施工许可证申请材料

办理施工许可证申请材料

办理施工许可证申请材料

1.《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及《建设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劳动保险费”(原件)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凭证

3.《工程现场踏勘情况记录表》

4.《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审批备案的总图

5.建设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

6.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表》(原件)

7.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

8.质监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受理书》、安监站《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受理书》

9.节能办《建筑节能受理书》、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原件)

10.《工程款支付担保保函》和《承包商履约担保保函》

11.施工(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及安全生产机构表(原件)。施工(监

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中涉及人员需提供岗位证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其中中标单位注册建造师证(或项目经理证)(原件留存)、总监理工程师证(原件留存)

12.金州新区建设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审核表(原件)

13.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帐户情况表(原件)

14.《工程建设验线单》

15.环保局环评批复、消防设计审核意见、安监局《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查》和

《职业卫生“三同时”》(生产经营性项目)

这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这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360建筑网小编了解,有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360建筑网小编了解,有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1.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2)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3)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及农民自建低层住宅。 (4)文物保护的纪念建筑和古建筑等的修缮。 (5)军用房屋的建筑。 2.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违法分包的情形

(1)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2)总承包合同中未约定分包,有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 (3)将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进行分包。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4.工程监理单位应遵守如下强制性法律规定: (1)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3)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安全生产法》第38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该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6.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权利知情权,建议权,批评和检举、控告权,拒绝权,紧急避险权,请求赔偿权,获得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7.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的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资料施工方

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资料 施工方所需提供资料: 一、1、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营业执照 4、机构代码(加盖鲜章) 5、项目经理证或一级建造师(复印件加盖鲜章)(以上证件每类提供四份) 二、1、质量管理机构的公司委派书; 2、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注册证、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中级及以上的)、项目施工管理负责人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及各自质量责任书4份。(09年6月前证件需押原件,新证扫描留复印件) 三、1、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及专项方案的编制(论证)及审批资料; 2、施工扬尘控制方案及应急预案; 3、安全教育及安全检查制度;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凭证及使用计划; 5、建设单位向施工提供的地下管线相关资料的交接证明; 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技术措施(总监审核) 四、1、建筑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签订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 2、建筑企业提供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凭证(附中标通知书)

(温馨提示:如工程尚昧竣工、保险合同即将到期,请及时办理延期手续)。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措施 4、建设单位支付50%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凭证; 5、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通讯网络(2份); 6、建筑企业项目经理与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7、购买安全标牌和安全台账。 五、1、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4份(如有遗失后果由你方负责,请在施工合同签订后三天之类提供齐全) 2、双桥经开区建设工程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2份) 3、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报监书(4份) 4、建设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核表(2份) 5、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2份) 6、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2份) 以上资料是办理施工许可证暂时所需资料,以上资料请在施工合同签订后10日之类提供齐全,如后期还要需你方提供资料及盖章的地方请配合。 如由你方提供资料不及时或资料不齐全造成的手续工期延误,后果责任由你方承担 有限公司

施工许可证申请书

施工许可证申请书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申请表 编号 1 表一工程简要说明建设单位名称所以制性质建设单位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领证人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合同价格建设规模 结构类型 合同开工日期合同竣工日期施工总包单位施工分包单位 申请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章)单位(盖章) 年月日 2 表二建设单位提供的文件或证明材料情况 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土地使用证等)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拆迁许可证、施工现场是否具备 施工条件的踏勘情况 证明

中标通知书或承接业务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分包合同 已备案的发(分)包方案 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抗震设防审查合格证书 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 监理合同、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情况 质量监督通知书、安全监督通知书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格证 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资金保函或证明 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保证金协议及银行进帐单 施工单位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协议及银行进帐单 外地进市单位进市备案登记表 其他资料 审查意见 (发证机关盖章) 经办人:审查人:年月日 注:此栏中应填写文件或证明材料的编号。没有编号的,应由经办人审查文件或资料 是否完备。 3 一、建筑工程施工期间,危及临近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安全时应 当立即自行停止施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建设单位应当会同

工程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问题,并报有关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继续施工。因施工损坏其他建(构)筑物或设施(含绿化),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当负责处理。 二、建筑工程施工时,发现地下工程、管线、文物古迹、测量 标志或电力设施等应当立即自行停止施工,并采取保护措施,同时报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4

施工许可证所需资料

办理《施工许可证》需施工总包单位提供的资料清单及时间 一、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 1、填写《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登记表》(1式5份),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 人章。(7月14日前) 2、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7月14日前) 3、提供《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7月14日前) 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李炳杰、项目负责人李炳杰B证、建造 师证、杭州市建筑业人员IC卡;现场安全生产专职人员C证“三类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7月11日前) 5、填写《杭州市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临时宿舍备案表》原件2份。(7月14日内落实) 6、填写《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措施备案表》原件5份。(7月14日前) 7、《杭州市建设工程临时用房检查验收表》及《杭州市建设工程围挡检查验收表》各2份。 (7月14日前) 8、提供《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置计划》,《安全防护措施费使用计划》、《文明施工措施 费使用计划》各1份。(已完成) 9、《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申报表》、《建设工程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 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申报表》各3份。(7月14日前) 10、关于《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的 承诺书1份。(7月14日前) 11、安全管理措施1份。(已完成) 12、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份。(7月4日前) 二、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 1、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的“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栏中由主要技术负 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7月14日前) 2、项目经理刷卡确认单原件。(7月14日前) 3、进杭施工单位承包工程通知单(原件第二联)。不需要 4、银行出具的工资保证支付账户存款凭证。(7月14日前) 5、工程建设合同担保证明。(7月14日前) 6、杭州市担保业协会建设工程担任合同[保函]登记表1份。(7月14日前) 7、承包商履约保函2份。(7月14日前) 8、承包商履约委托保证合同1份。(7月14日前) 9、杭州市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单1份。(7月10日前)

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1.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2)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3)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及农民自建低层住宅。(4)文物保护的纪念建筑和古建筑等的修缮。 (5)军用房屋的建筑。 2.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违法分包的情形 (1)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2)总承包合同中未约定分包,有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3)将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进行分包。(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4.工程监理单位应遵守如下强制性法律规定: (1)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3)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 《安全生产法》第38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该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6.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权利 知情权,建议权,批评和检举、控告权,拒绝权,紧急避险权,请求赔偿权,获得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7.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的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

办理施工许可证需提交的资料

办理施工许可证需提交的资 料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办理施工许可证需提交的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贰份(原件); 2、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 3、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4、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原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中标通知书或洽谈确认单; 7、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副本(原件); 8、资金证明(原件); 9、质量监督委托书;10、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表;11、监理合同及监理企业资质证、营业执照、本工程监理人员名单、证书复印件、联系电话或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情况;1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三类人员”证书原件;13、施工组织设计(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名册);14、项目经理证及项目经理手册、联系电 话;15、图纸审查批准书和审查合格全套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原件);16、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承诺书;17、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预付情况和支付计划证明(加盖建设、施工单位公章。原件);18、外地施工(监理)企业提供进金登记备案表;19、提交定额测定费收据复印件;20、法律法规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具备哪些材料,施工现场踏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受理材料目录 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两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正本及附件) 3.用地证(国有土地证或建设用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 5.施工合同原件及施工企业中标通知书原件(或直接发包登记表) 6.监理合同原件及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原件(或直接发包登记表) 7.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由建设单位开户行出具) 8.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交费凭证 9.人防部门出具的人防施工图备案回执

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和要求

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和要求

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和要求 一、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工程项目立项后,建设单位应当向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

请办理工程报建手续。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第三十九条: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二、法律规定的程序 1、根据《建筑法》第七条和建设部1999第71号令第二条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必须向工程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

办理施工许可证需提交的资料全

办理施工许可证需提交的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贰份(原件) 2、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 3、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4、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原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中标通知书或洽谈确认单; 7、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副本(原件); 8、资金证明(原件); 9、质量监督委托书; 10、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表; 11、监理合同及监理企业资质证、营业执照、本工程监理人员名单、证书复印件、联系电话或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情况; 1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三类人员”证书原件; 13、施工组织设计(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名册); 14、项目经理证及项目经理手册、联系电话; 15、图纸审查批准书和审查合格全套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原件); 16、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承诺书; 17、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预付情况和支付计划证明(加盖建设、施工单位公章。原件);

18、外地施工(监理)企业提供进藏登记备案表; 19、提交定额测定费收据复印件; 20、法律法规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具备哪些材料,施工现场踏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受理材料目录 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两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正本及附件) 3.用地证(国有土地证或建设用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 5.施工合同原件及施工企业中标通知书原件(或直接发包登记表) 6.监理合同原件及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原件(或直接发包登记表) 7.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由建设单位开户行出具) 8.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交费凭证 9.人防部门出具的人防施工图备案回执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申请表模板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申请表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京建工[ ]620号 关于北京市建筑工程开工 实施施工许可证的通知 中央、市属部部门、各区县建委、各大型企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99年建设部令第71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和建设部建办建[1999]67号《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了规范, 统一我市建筑市场建筑工程的开工管理, 决定自 1月1日起, 对在北京地区新开工的各类建筑工程, 核发由建设部印制的全国统一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并停止使用原北京市建设工程开证, 为做好此项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1月1日起申报开工的建筑工程均按新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格式填报申请内容,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新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12月31日以前已办理开工手续( 已领开工证) 的工程不再换发新证。 3、新施工许可证申领程序, 仍按市政府1989年36号令《北京市建

设 工程开工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办发[ ]112号《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职能统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核发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 4、市政工程和建筑装饰工程开工亦按上述要求办理。 5、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部71号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维护好首都的建筑市场秩序, 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要提高法律意识, 自觉遵守开工管理的各项规定。 特此通知 附: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蓝色封面)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通知

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一、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需要的资料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房屋建筑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 (3)用地批准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6)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 (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 (8)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9)人防部门出具的人防施工图备案回执; (10)法人委托书; (11)分类填报的《北京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用)。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

(4)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 (6)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 (7)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8)掘路、占道许可手续(涉及掘路、占道的需提供); (9)法人委托书。 3、装饰装修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仅外立面装修时提交); (3)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的还需出具租赁协议复印件、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装修证明); (4)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 (6)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C本)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7)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8)法人委托书。

办理施工许可证需提供资料

办理施工许可证需提供资料 备注:将以上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外壳一律采用绿色封面,正面上方注明项目名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报材料,下方注明建设方、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侧面注明办理时间:XX年XX月+项目名称)一式四份交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站。 序号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供资料名称 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 2 立项批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第八款) 3 土地来源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第一款) 4 用地、建设规划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第二款) 5 地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第五款) 6 图纸审查合格证及审查意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第五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款) 7 中标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第四款) 8 资金到位证明(银行存款单据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第七款) 9 建筑施工消防备案或审批意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 10 环评报告(五部委文件建市[2010]121号) 11 质量监督注册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第六款) 12 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第六款) 13 签定项目施工安全目标责任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第六款) 14 弥勒市报送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规定》云建档[2001]796号) 15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相关人员从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16 总监、现场监理、项目经理、质检员、安全员人事任命书 17 入滇、入州备案登记凭证(《红河州州外企业入州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第六条) 18 施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第四款) 19 监理合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七款) 20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提供缴费凭证)(《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第十条) 21 工伤保险(提供缴费凭证)(《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施工领域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红建发[2016]140号) 22 安全文明措施费(提供缴费凭证)(《云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条) 23 24米以上的小高层要求提供安全评价凭证

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流程

您可以借鉴一下 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必备材料(以下材料除1、8交原件外,其余材料均需验核原件,交复印件(用A4纸);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处;请按以下顺序装订,图纸需参照大厅提供的样本叠好提交): 1、《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内容应填写齐全,在“申请单位”一栏填写申请声明:“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声明建设用地未处被查封状态,现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并需建设单位法人鉴字盖章)(审批大厅建委窗口: 2、已审核的《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书》(质监费按工程中标价的‰计取)(交中标书原件,在审批大厅市建委窗口领表 3、已审核的《建设(拆除)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审批大厅建委窗口或市建委安监科: 4、开工申请报告(需有建设、监理、施工三方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房地产开发项目协议书(仅房地产开发项目需办理)(市建委开发科或旧改办: 6、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统一票据[由南宁市建安工程劳保办(或各城区、开发区劳保代办点)开具,建设单位按中标价的2%统一缴纳入市劳保办账户(详看《建安工程劳保费缴款登记表》,从“南宁建设信息网”下载)](市劳保办: 7、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证及条款(施工单位到保险公司办理,要求:投保应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覆盖所有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按工程中标价费率计算,赔付金额最低标准为意外伤害保险10万,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万) 8、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凭证[统一缴纳入市财政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名称:南宁市财政局;账;开户银行:工行城建支行),到账后到市财政局委托的工行(东葛路76号创宁大厦一楼)开据缴款凭证。建设单位按中标价的2%交纳,保障金超过80万的,按80万交纳,需交缴款凭证第四联原件;施工单位按南府发[2007]51号《关于完善我市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意见》规定办理《南宁市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证书》,建设部门出具《交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函》核定企业交存数额]和项目资金证明(提供的资金证明需是最近三个月之内开具的;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9、项目用地批准手续(在证件有效期内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抵押登记记录)(市国土局窗口: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证件有效期内的正本、附件及附图)(市规划局窗口:

施工许可证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施工许可证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施工场地已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2)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3)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4)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5)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单位。 (6)有满足相关设计规范要求的施工图纸; (7)已在质量监督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50%;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30%。 申请 (一)提交材料: 1、房屋建筑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 (3)用地批准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6)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

工程提交); (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 (8)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9)人防部门出具的人防施工图备案回执; (10)法人委托书; (11)分类填报的《北京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用)。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 (4)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 (6)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 (7)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8)掘路、占道许可手续(涉及掘路、占道的需提供); (9)法人委托书。

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资料汇总

办理施工许可证提交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二份,原件);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复印件); 5、核准施工、监理招标的工程提供:施工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劳务分包 合同、监理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原件);核准施工、监理“不采用招标方式”的工程:提交免标工程建筑企业承接工程任务资质核查登记表及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免标工程监理企业承接工程任务资质核查登记表及监理合同(原件); 6、《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单位派驻项目人员架构表》(一式三份,原件,施 工、监理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及表格要求提供的人员证件(复印件); 7、审查机构出具加盖审查机构公章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文件及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表(原件); 8、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报表》、《工 程质量保证书》、《工程质量监督书》;已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通知书》各一份(原件); 9、资金证明(原件); 10、建筑工程新开工现场情况核验记录表(原件,一式二份); 1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2、缴交新型墙体材料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非招标工程还需缴交建筑业价格调节基金)的票据(复印件)。 备注: 1、专业工程需要分包的须提供“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建设单位在 其上加签“同意分包”意见、加盖公章、日期;同时提供分包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名单及其相关证书(复印件); 2、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要求:持初级岗位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 员只能负责管理12层以下、21米跨度以下的房屋建筑和高度50米以下的水塔、烟囱等构筑物;1万平方米以下单位工程配备持证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各1名;1万平方米以上5万平方米以下单位工程配备持证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至少各2名;5万平方米以上单位工程配备持证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各3名以上; 3、派驻项目人员提供证件要求: 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和专职安全员(三类人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提供《项目经理证》(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和诚信手册登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提供的岗位证或相应的培训合格证+聘书(已备案)复印件以及管理手册登记;有分包的需提交分包单位相关人员证件和管理手册登记;另总监工程师的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监理人员提供培训证及管理手册原件登记。 《项目经理证》(建造师注册证)、总监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和监理人员交培训证待工程竣工验收后退还

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资料清单

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资料清单 序号资料名称提供单位资料要求经办人备注 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申请表 施工单位原件,两份 该表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建 设和环境管理局 (https://www.360docs.net/doc/f67876002.html,) “表格下载”的“建设管理” 栏进行下载打印;该表由施工 单位提供,并加盖施工单位项 目负责人注册章 2 施工中标通知书(招标 项目)或《建设工程施 工发包、承包登记表》 (非招标项目) 施工单位 复印件(核 对原件),1 份 施工中标通知书应注明安全措施 费用 3 施工承发包合同(含劳 务分包合同,版本需提 供2013年1月18日市 建委和市工商局联合 发布穗建筑【2013】103 号文的示范文本) 施工单位 复印件(核 对原件),1 份 施工合同中应列明安全措施费用 及其支付条款,并经区劳保办盖章 确认;不存在劳务分包的,可以不 提交劳务分包合同;施工总承包单 位或专业工程分包单位具备劳务 作业能力并决定独立完成劳务作 业的,可以提交独立完成劳务作业 的承诺书、劳务工人名册(及其社 保证明、上岗证)代替劳务分包合 同,盖相应单位公章 4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措施的有关文件 施工单位原件,1份 必须包含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急救 援预案、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工程 质量措施,盖相应单位公章 5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施工单位复印件(核 对原件),1 份 须盖有报监受理专用章 6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 可证 施工单位 复印件(核 对原件),1 份 存在工程分包的,需提供分包单位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盖相应单位公 章 7 项目建造师注册证书 (或项目经理证书)、 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以及人员身份证 施工单位 身份证提供 复印件,其 他提供复印 件(核对原 件),1份 安全员人数必须按建质[2008]92 号文第十三条的规定配备,盖相应 单位公章 施工员上岗证以及人 员身份证 安全员上岗证、安全考 核合格证C证以及人员 身份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燃气类)申请条件

3.2.3申请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第八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号)第四条和工作实际: 3.2.3.1 建设项目已按规定完成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和规划审批、用地审批、初步 设计审查、招标投标等工作,具备法定开工条件: 3.2.3.1.1 已经办理该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3.2.3.1.2 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2.3.1.3 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3.2.3.1.4 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应办理年度备案或工程单项备案)。按照规定 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3.2.3.1.5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3.2.3.1.6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 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 3.2.3.1.7 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监理企业应办理年度备案或工程 单项备案); 3.2.3.1.8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3.2.3.1.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3.2 投资总额在30万元以下,安装下列管道燃气供气设施的工程(不含瓶组气 化站),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 3.2.3.2.1 居民用户户内设施; 3.2.3.2.2 工商用户的单个用气点装表容量25立方米(含25立方米)以下或多个用 气点总装表容量50立方米(含50立方米)以下工程; 3.2.3.2.3 工商用户使用天然气的,单个用气点装表容量65立方米(含65立方米) 以下或多个用气点总装表容量160立方米(含160立方米)以下的工程; 3.2.3.2.4 在已竣工投入使用的管道燃气设施上进行碰口接驳、抢险、维修工程。 1 / 2

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资料文件

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资料文件 一、业主提供 1、立项或投资计划批文 2、土地证、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单、审查合格书 4、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备案表 5、中标通知书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 7、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8、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9、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 10、建筑工程安全监督通知书 11、施工现场开工条件评定意见书 12、建设单位履行施工合同条款,不拖欠施工企业应得的工程款的承诺书 13、材料预付款证明 14、安全生产措施费证明书、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划 15、建设单位项目质量监督小组成员名单 16、施工单位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17、监理单位项目监理小组成员名单 18、项目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19、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组织机构代码 证、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委托书、监理项目组成人员上岗证 20、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项目经理任职的通知文件、项目管 理机构组成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项目机构组成人员岗位证明、职称证明、项目经理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身份证。 21、建筑工程项目档案报送责任书 22、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二、施工单位提供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2、安全生产措施费证明书、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划 3、意外伤害保险单 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塔吊工、钢筋工、物料提升机工、建筑架子工、搅拌机、电工、) 5、脚手架搭设方案、安全组织设计、

施工许可证办理所需全部资料

市政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材料 1、领取并填写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2、建设用地手续(核原件,收复印件,建设单位在复印件上盖章。注:旧城道路改造除外); 3、《成都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4、《中标通知书》(按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及《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为原件、施工合同为副本原件); 5、质量监督备案资料(核原件,收复印件)、安全监督(按规定应办理的工程)备案资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6、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含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文件); 7、《施工图审查备案表》(核原件,收复印件); 8、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资料(甲方出具); 9、建设资金落实资料(银行出具到位资金证明原件及建设单位与银行签订的资金封闭管理协议原件)(注:一年以内竣工,合同价的50%;一年以上竣工,合同价的30%); 10、建设单位、施工、银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签订的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监管协议(原件,建设、施工单位各一份)及保证金到帐通知书(原件);(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分别按工程合同价的5%预存民工工资保证金。) 11、《工程监理合同》(副本原件。指按照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 12、《项目经理证》(收复印件); 13、《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收复印件。指按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 1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15、《外地施工企业入川承担工程备案表》(收复印件,本地施工企业除外);

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备案资料: (1)地铁工程质监备案 1、《成都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表》一式四份并签章; 2、中标通知书以及能反映工程造价的有关文件; 3、建设(监理)单位确定的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人员授权书一份; 4、提供《成都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成都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报告》(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5、提供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压证通知单。 (2)地铁工程安监备案 1、《成都市地铁工程安全监督备案表》一式四份并签章; 2.《施工现场地下管线资料交接材料证明表》一式四份并签章。 3.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查验原件。 4.任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5.安全工程师任命通知书(施工单位正式文件)。 6.专职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进行压证。 7.任职安全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完整

1 / 11 立即办理 住建局4楼墙改办-缴纳墙改基金 立即办理 住建局定额中心-缴纳社保基金 5个工作日 行政审批中心组织联审联批会议审核每周组织两次会议 7个工作日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

图纸审查备案须提交的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2.图审备案表2份原件 ☆3.图审合格书1份原件 ☆4.图审委托表1份原件 ☆5.图审合同1份原件 ☆6.节能备案表1份原件7.外省设计单位进豫备案(或有) ☆8.审图公司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审图公司印章) 9.不良行为记录(或有) 注:加☆者为必备项。 电话: 联系人:陈女士 2 / 11

消防设计审核须提交的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2.建设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设计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设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设计单位设计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消防设计文件(除结构外全套蓝图,加盖设计出图章,叠成装订版A4大小,无需装订) ☆8. 工程规划许可证(看原件留复印件。全套包括附图附件,加盖公章,与原件一致签名) ☆9. 审图公司出具的工程合格证明书,全套,包含设计变更单及设计院与审图公司往来回复单,加油加气 站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此行政许可项目审批不收费,请建设单位本单位内部人员负责具体办理,并出具委托书,请不要由非本单位人员代办消防审批手续。 联系电话:(工作日9:00-17:00) 3 / 11

供水工程设计审查须提交的材料:☆1.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3.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 ☆4.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5.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 ☆6.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市政二级) ☆7. 建设总平面布置图 ☆8. 供水设计平面图及设计说明 ☆9. 生活给水系统原理图 ☆10.消防水池与水泵房平剖图 注:其中7.8.9.10项需带电子版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 4 / 11

申办施工许可证需提供资料清单

办理施工许可证需提供的资料 一、需施工方提供资料清单 1、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汇总一览表; 2、建设单位手续(房开项目房开单位的资质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书等,审查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资质证书 3.1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已提供图片); 3.2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已提供图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已提供图片); 3.3公司对工程项目部全部人员的任命文件(必须是红头文件); 3.4工程项目部人员安排表以及项目部人员的资质证书等。以上资料审查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3.5施工单位为公司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 3.6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复印件及原证(原证在工程完工后退还)。 4、施工单位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的计生合同; 5、建筑业企业缴纳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证明书(原件一份)(县人劳局收缴); 6、施工单位投标文件; 7、甲乙双方签定的规范的合同文本(施工合同一式八份)。

二、其他单位提供资料 1、监理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公司对工程项目部全部人员的任命文件(必须是红头文件),工程项目部人员安排表以及项目部人员的资质证书等,审查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监理单位为公司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项目总监理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原件押证施工;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2、设计、地勘、检测单位的资质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参建人员的资质证书等,审查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劳务分包企业及专业分包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审查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公司对工程项目各班组人员安排计划表,劳务公司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 4、监理合同、设计合同、地勘合同、检测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专业分包合同(原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