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人员选拔及考核制度

骨干人员选拔及考核制度
骨干人员选拔及考核制度

骨干人员选拔及考核制度(讨论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营造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切实做好我公司骨干人员选拔、考核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天安(大统)矿业有限公司百人核心团队成员。

二、组织领导

第三条:为保证骨干人事选拔与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有序进行,公司成立骨干人员选拔、考核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组成为:主任:公司总经理

副主任:公司副总经理级领导

执行秘书:公司百人核心团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条:委员会职责。

(1)审查参加竞聘者的资格,确定参加竞聘测试程序的人选。(2)对符合条件的竞聘者进行民主测评工作。。

(3)根据综合测试结果确定试用人员。

(4)认定每次评议小组人员名单。

第五条:执行秘书的职责。

(1)公布公开竞聘简章。

(2)提供人员甄选与录用工作所需的表单格式。

(3)提供各竞聘岗位的民主测评表等。

(4)负责各测试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记分及综合测试结果的统计工作。

(5)负责其他有关岗位人员甄选与录用的策划与联络事项。

三、人事选拔录用程序

第六条:科级及以上岗位选拔程序

1、填写《岗位竞聘申请表》

个人自愿报名,根据公布岗位填写《岗位竞聘申请表》,公司根据《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第四章中的相应岗位任职条件要求,审查认定竞聘人选。

2、所在部门民主评议(100分)

对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评议人员组成由竞聘人员所在部门人员及拟竞聘岗位的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本项评议结果占总分值的40%。

3、领导评议

(1)现所在和拟竞聘单位负责人测评(100分):负责人根据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结合平时表现、工作实绩、业务素质及发展潜力等进行测评打分。本项测评占测评结果的30%。

(2)分管领导测评(100分):分管领导对其进行综合测评打分。本项测评占测评结果的15%。

(3)(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测评(100分):主要负责人综合其

各方面的素质及其发展潜力进行测评打分。本项测评占测评结果的15%。

(4)竞聘人员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的,其它几项测评结果所占总成绩比例相应增加。

4、测评结果统计

测试工作全部结束后,由人力资源处根据各项测试结果进行统计,并填写《科级及以上人员测试成绩汇总表》(见附件2)

5、聘任

根据测评结果,由公司骨干人员选拔、考核管理委员会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聘任人选,并行文公布。试用期三月至半年,届期公司将进行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另行安排工作。

第七条:特殊情况下对科级及以上人员的任命,可以简化选拔程序,由总经理提名,公司骨干人员选拔、考核管理委员会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第八条:纪律。

竞聘上岗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1)要确保竞争上岗的公开、公平、公正。

(2)竞聘人员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竞聘,不准跑官、要官,不准弄虚作假、拉选票,否则,一经查处将给予严肃处理。(3)参加评议的人员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地评价每一位竞聘者,不准打印象分,不得借此泄私愤。

四、年度考核

第九条:科级及以上人员的年度考核程序。

(1)参考百人核心团队考核管理办法。

(2)考试:(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临时委派人员命题,内容包括:公司制度标准及有关上级文件、法律法规、公司发

展技术难题等。其分值占整体考评分值的20%。

(3)分管领导评议:分管领导根据其平时工作表现评议打分,其分值占整体考评分值的10%。

(4)(分)公司主要负责人评议:主要负责人根据其平时综合表现评议打分,分值占整体考评分值的20%。

(5)工作政绩考核: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对各单位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方位考核,作为对单位负责人的政绩

考核,考核成绩占整体考评分值的50%。

为加强对工作政绩考核的组织领导,成立各单位工作政绩考核小组。组长:(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副组长:各分管领导;小组成员:企管、调度、安监、达标、技术、机电等单位负责人。各分公司根据各自特点及目标量化分解需要可适当调整小组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企管办,具体负责对各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

第十条:考核结果认定。

1、不称职:考核总分值在60分以下的。

2、基本称职:考核总分值在60~80分之间(含60分)的。

3、称职:考核总分值在80~90分之间(含80分)的。

4、优秀:考核总分值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

注:若百人核心团队考核结果与以上四种结果不相符时,以较低结果为准。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处理。

考核结果予以公开,作为干部调整任用的重要依据,并根据考核结果对被考核人员进行奖罚:

(1)当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公司通报表彰,给予适当奖励,并作为干部选拔的重要人选。

(2)当年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不得评选为当年度各类先进,并给予奖励警告,连续两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或当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降级使用。

五、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骨干人员选拔、考核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公司总经理批准。

附件1

岗位竞聘申请表

竞聘岗位填报时间:年月日

附件2

科级及以上人员测试成绩汇总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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