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暨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合肥市城乡建委关于集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合建质安[2013]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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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城乡建委关于集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正文:---------------------------------------------------------------------------------------------------------------------------------------------------- 合肥市城乡建委关于集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合建质安〔2013〕56号)各县(市)区和开发区住建(建设、建管、建发)局(建管中心),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肥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为贯彻落实全国“打非治违”推进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市安委办暨省住建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合建【2013】31号)的贯彻落实。
现决定自今年6月起,用4个月时间,在全市集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一系列文件精神,集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和治理建筑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和质量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市建筑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成立合肥市城乡建委“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乡建委主任常先米任组长,市城乡建委副主任史先贵副组长,市城乡建委建筑业管理处、质量安全处,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处,市公用事业建设监察大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
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
三、重点内容要以合建【2013】31号文件精神为依据,重点抓住文件规定的十项禁令,确实控制建筑安全生产形势。
“打非治违”工作总结五

为掀起旱季施工高潮奠定好基础,进一步加强河都一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我项目部打非治违小组成员研究制定了第二阶段打非治违方案,集中开展了隐患排查以及“打非治违”专项活动,精心细致的认真组织检查,协调各项工作,为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坚实基础。
本项目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现场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规违章行为,全面排查和切实解决了影响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本项目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活动以来取得了非常显著地效果。
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8月份项目联合检查14次,查处隐患24处,目前已督促整改23处,整改率为95.8%。
重大事故隐患1起,并且能够限期整改,整改率达100%。
现查处隐患累计103处,整改103处。
现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一、主要工作1、迅速行动,抓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
自“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项目部高度重视,迅速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部署。
一是快速动员部署。
召开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会议,会议传达贯彻学习了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项目部领导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了专题部署。
二是落实工作责任。
为确保专项行动落实到实处,项目部将工作责任层层进行了落实,各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监察职责,落实“打非治违”的有关工作。
2、突出重点,抓住“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关键环节。
根据“打非治违”方案的'共性问题,和施工生产中较为突出问题和行为,对违章生产工作进行了细化和分解。
3、多管齐下,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一是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全。
为严厉打击违章违规确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入开展,项目部将“打非治违”与安全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依据安全生产条例,给予惩处。
4、坚持把检查重点放在安全隐患治理、危险因素排查、整改落实检查上。
同时,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定期回访,重点复查,跟踪问效,切实做到安全隐患不彻底消除决不放过。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江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江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2.07.23•【字号】沪松府办[2012]38号•【施行日期】2012.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江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松府办〔2012〕38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现将《松江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松江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打非治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市政府“打非治违”工作动员部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大本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31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切实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主要措施,通过严密组织、联合执法,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取缔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活动,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切实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一些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推动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本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区领导任组长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张培荣副区长副组长:陈玉龙区安监局局长成员:柳文斌区建设交通委副主任左生才区经委副主任姚水平区农委副主任陈儿根区安监局副局长黄宝荣区交通局副局长周永军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坚强区质量技监局副局长丁浩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徐林区工商分局副局长邱锦新区绿化市容局副调研员“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日常工作由区安委办具体负责。
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近年来,全国危险化学品领域相继发生了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南京“7·28”地下丙烯管道泄漏爆炸事故和河北克尔化工有限公司“2·28”爆炸事故等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事故,暴露出我国危险化学品领域在规划布局、安全设计、自动化监控、生产管理、人员素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本质安全水平不高。
为着力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于2012年7月至2015年6月,在全国组织开展为期3年的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要求,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石化和化学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有效实施,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维护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秩序,完善危险化学品装置、设施的安全设计和自动化监控系统,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高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专题范文]打非治违工作总结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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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范文]打非治违工作总结10篇打非治违工作总结打非治违工作总结(一):今年8月以来,我镇按照市、区的工作安排,对照我镇实际、针对突出问题,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以八打八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工作开展状况汇报如下:一、制定方案、周密部署,确保行动有序开展1、突出重点,抓住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关键资料。
根据市区打非治违的共性问题,结合我镇产业结构和地域位置实际,专门对违章违法行为进行了梳理和划分,突出危险化学品运输、消防、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三场所二企业、特种设备、锅炉使用企业、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八打八治。
2、加强领导,强化职责落实。
为切实落实专项行动,根据安委会人员组成,专门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以政府文件形式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
并专门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做到了任务、职责双明确。
3、建章立制,推动专项行动工作深入化。
根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还专门建立了月例会制度、月报制度和隐患报送制度。
镇主要领导以及分管领导亲自参加月度例会,掌握工作进度,交流工作方法,查找存在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向纵向发展。
二、横向到边、分工明确,有效构成监管合力1、交通运输方面。
因我镇毗邻化工区,经常有危化品运输车辆过境,开展了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的行动。
目前,镇交警中队共查处违规运输危险物品2起。
同时,因我镇辖区内车流量大、事故多发,还开展了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
打击无证无牌机动车11起、三超-疲劳28起、酒后驾驶15起。
2、消防隐患方面。
因我镇外来人口较多,居住相对集中且房屋老旧等特点,开展了消防隐患专项排查。
目前,镇派出所共检查消防重点企业单位75家,对辖区内7家幼儿园进行了抽查,其中口头责令整改企业25家,幼儿园2家;同时,针对辖区内企业还开展了三合一、多合一排摸工作,目前排摸到三合一生产企业1家,疑似三合一、多合一企业4家,已督促整改。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建设领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建设领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5.05•【字号】宁建建监字[2012]453号•【施行日期】2012.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建设领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12〕453号)各区、县住建(建工)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和国家、省、市“打非治违”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遏制因非法违法建设行为而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秩序,促进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市住建委决定在全市建设领域开展以打击非法违法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为核心的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治违”),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扎实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严厉打击建设工程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安全事故,进一步规范建筑安全生产秩序,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范围本市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燃气设施工程。
三、重点内容(一)非法违法行为(1)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
(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的。
湖北省粮食局关于在全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开展“打非治违”专
湖北省粮食局关于在全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法规类别】粮食管理【发文字号】鄂粮发[2012]15号【发布部门】湖北省粮食局【发布日期】2012.05.23【实施日期】2012.05.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北省粮食局关于在全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鄂粮发〔2012〕15号)各市、州、县粮食局,局直有关单位,省粮油集团: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在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粮展[2012]63号)以及“全国粮食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动员会议”的部署,我局决定在全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国家粮食局局长任正晓同志和副局长吴子丹同志在“全国粮食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动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提高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打非治违”作为当前全省粮食流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要从讲政治、讲大局和切实维护职工生命安全、维护国家粮油资产安全的高度出发,统一认识,扎实工作,认真实施好这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二、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为加强我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领导,省局决定成立全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全省专项行动的重大活动,审议批准专项行动各阶段工作方案、工作总结以及其他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组长由省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木炎同志担任,成员包括:仓储处处长唐学军、副调研员陈永红、调控处调研员龚伟、政策法规处副处长丁兆松、监督检查处副调研员田祖恩、财会处副处长夏昌银、监察室主任张玉珍、省粮油食品质量监测站副站长陈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各阶段活动内容的督查检查和“危仓险库”专项调查以及有关标准、规章制度的编制工作等。
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附件3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3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到2022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 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
涉及化工行业的省级、市级人民政府和重点化工园区要结合现有化工产业特点、资源优势、专业人才基础和安全监管能力等情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2年底前,设区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铉、硝基脈、氯酸皎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023乡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精选3篇)
2023乡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精选3篇)2023乡镇安全生产检查篇1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要求,始终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安全监管执法,结合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行为,着力破解七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使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整治内容1、危险化学品安全。
由镇安监站牵头负责,镇经济发展办、环保等部门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危化企业“九确保”,以合成氨、氯碱生产企业和液氨、液氯使用单位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摸清辖区内食品冷冻保鲜、冷链冷藏车辆、冶金等涉及液氨使用单位和自来水厂等涉及液氯使用单位的底数,明确液氨、液氯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台账;督促涉氨、涉氯单位强化涉氨、涉氯岗位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自动化控制、报警连锁系统,完善各项应急措施,强化应急演练,严防氨气、氯气泄漏事故发生;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特别是动火、用电、受限空间作业等“八项危险作业”制度,加强对未经过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对存在严重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
2、建筑施工与燃气安全。
由镇村建站牵头负责,安监等部门配合,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外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预拌砼和现浇砼结构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落实防护措施;严格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重点抓好建设单位履行工程项目管理职责和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到岗履职情况;落实企业标准化创建主体责任,加强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及标准化示范图集施工,按照“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的要求,严厉打击在建工程规避监管、不执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等非法违规行为。
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和田地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和田地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2.05.22•【字号】•【施行日期】2012.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和田地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直属机构:《和田地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和田地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2〕60号)精神,为全面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强化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行署决定在全地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33号)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铁的意志、铁的措施、铁的纪律、铁的手段,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地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地区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杨渭锋行署副专员副组长:雷凤琪行署副秘书长樊斌文地区安监局局长成员:艾合买提·托合提地区国土资源局局长倪尚韫地区公安局副局长艾山江·阿不力米提地区监察局副局长肖斌地区安监局副局长李红梅地区经信委副主任段启林地区交通运输局纪检组长李树轩地区住建局副局长买买提江·托乎尼牙孜地区环保局副局长周建英地区水利局副局长李德雷地区文体局副局长吐尔逊·木沙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边月群地区工商局副局长陈新地区质监局副局长陶勇地区旅游局副局长王统一地区农机局副局长马春权和田火车站站长地区“打非治违”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安监局,具体负责“打非治违”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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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
暨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我们收听收看了全国、省、市关于在安全生产领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对专项行动的开展进行了安排部署。
下面,我就我区如何做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今年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1-3月份,全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事故总量偏大,少数行业领域和地区非法违法现象严重。
其原因有企业安全基础薄弱,部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员工的安全素质、安全技能较差等因素。
所以安全生产工作任何时候都大意不得、松懈不得,必须警钟常鸣,常抓不懈。
二、扎实做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今后几个月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和落实责任,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和各领域标准化创建为重点,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投入不到位,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不严格,教育培训不认真,是当前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矛盾,是引发各类生产事故的主要原因。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固然是内因,是前提,是根本。
但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依然粗放的经济增长模式,决定了企业自我激励、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还不可能健全完善,企业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还不够高,迫切需要政府监管部门通过加强外部监督,来推动、促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同时,也要通过政府强有力的监管,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执法检查、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督查督办,推动相关政策措施在企业得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贯彻落实 ,督促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精心部署,把“打非治违”集中专项行动抓出实效。
“打非治违”,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是现阶段全区乃至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任务。
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精心部署,全面组织实施。
把“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纳入今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把“非法违法”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作为
今后事故调查处理从严问责的重要依据。
区直有关部门及各街道、区属各开发区主要是严厉打击生产经营运输建设等各个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对单位安全生产机构不健全、制度规程不完备、责任不落实的;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非法行为依法进行打击和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三、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重要性的认识。
抓标准化创建工作,是安全生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必然要求和重要载体。
各街道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象多年来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一样,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支持街道安
监所和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
要切实加大标准化创建的广度和深度。
我市每年验收的指标不断增加, 这就要求我们不断扩大覆盖面,从社区、企业、安监所等各个方位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
进一步丰富标准化创建内容,从增强监管力量、建设安全文化、规范教育培训、加强日常检查,全面加以推动。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国家及省、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社区、企业等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文件规定,制定了一系列推进措施,形成了浓厚的创建氛围。
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把安全标准化建设作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的重要内容,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全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最大限度降低和减少安全事故,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的环境。
(二)全力推进,扎实做好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全面开展各领域安全标准化创建对我区来讲是一项新工作、新尝试,涉及安监所、社区、企业、公共设施、道路交通、机关、学校、居民安全等多项内容。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积极探索,大胆尝试,扎实推进安全标准化创建各项工作。
以街道为单位开展安全社区暨街道安监所标准化创建工作和在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开展标准化企业创建工作,原则上安全社区今年我区有二个街道先行创建,一是开元街道,二是寒亭街道;三级标准化企业达到规模企业总数50%以上,但街道、开发区安监所标准化创建要全区一齐展开。
(三)建档立制,推动街道安监所标准化建设
所有街道(开发区)安监所(中队)必须单独设臵,做到机构编制、职责任务、监管人员、经费装备和考核机制五到位。
切实消除安监所无办公地点、无专职人员、无车辆、无专职检查仪
器、无检查档案的消极现状,杜绝发生事故紧张,事故过后松懈的现象。
各街道(开发区)主要负责人要亲历亲为,要舍得投入。
安监所长任用及调整要征求区安监局意见,安监所人员要业务精、能力强、拉得出、冲得上,关键时刻起关键作用。
对市里督查落后的街道(开发区)或给寒亭造成拉分影响的街道(开发区)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四)加强领导,确保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把安全标准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明确分工负责人具体抓好这项工作,并抽调精兵强将组建相应的组织机构,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全员参与。
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单靠某一个部门或单位不能实现最终目标,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全社会的积极参与。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做好社区和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区政府安委会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及时调度和管理创建工作,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其他部门也要立足职能,迅速开展工作,努力构建“政府引导、部门协作、社会支持、社区主体、全员参与、共筑共建”的社区和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新格局。
区政府督查室、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大对各单位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对工作进展快、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彰;对敷衍
了事、工作拖沓、收效甚微的,要及时督查督办、通报批评;凡因工作不力、拖全区工作后腿,或评审验收不合格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街道、开发区要建立督导制度,主要负责人要定期过问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