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做市商制度对比NASDAQ做市商制度
内地上市创业版新三板及港股上市条件对比

港股创业板制度类似新三板,无财务方面要求,区别在于上市成本比新三板高、融资能力比新三板强,因此不做单独分析。
A股创业板
新三板
港股主板(1港元=0.79人民币)
主要上市条件
以下5条需同时满足: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转版制度:国家鼓励“在新三板挂牌满一年的公司优先到创业板上市”,相关规定未来将出台,但无时间表。
无行业要求,任何行业的公司满足以下3条之一即可上市:
1、利润标准
•年利润在2,000万港币以上
•最近两年合并淨利润不低于3,000万港币
2、市值⁄收入⁄现金流要求
•上市市值应不少于20亿港币
•最近一年收入至少5亿港币
高
低
中
首发融资能力
首发规模受证监会发审委管制
自定规模
自定规模
并购重组
审批时间长,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审批时间长,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容易,对行业没有要求
退市制度
上市公司不得主动退市
可以主动申请退市
可以主动申请退市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转让的限制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要求其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满三年后方可转让
1、IPO公开发行新股
2、上市后公开发行公司债
3、股权质押融资
4、上市后可公开增发新股或定向增发新股、发行可转债(须符合一定条件)
再融资能力
面向国内投资者,门槛高,审批时限长,再融资成本中等
面向国内投资者,门槛低,审批时限短,再融资成本最高
2015新三板交易规则(完整版)

股票挂牌时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应提交的材料
关于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申请; 关于同意公司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决议; 做市商为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提供做市报价服务申请;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其他规定
挂牌公司应当确认做市商库存股票已经按照中国结算要求登记于做市 商做市专用证券账户,并将登记结果向全国股转系统公司报告; 信息披露公告明确股票转让方式。
新三板市场介绍
●新三板的定位与功能
设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加快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发展的重要举措,其核 心功能是推动场外交易市场健康发展,促进民间投资和中小企业发展,有效服务实体经 济。注重服务创新创业企业融资需求、减化行政审批、强调市场参与者归位尽责等理念 。
主 板
中小板
创业板 新三板 柜台市场
新三板市场介绍
最新概况 截止8月7日,挂牌公司916家,总股本365.25亿股,主办券商84家,取得 做市商资格的60家 8月2号已完成一次做市业务全网测试 第二次做市业务全网测试是8月9号 远景 预计2015年挂牌企业可以达到4000家,市值超过1.2万亿 使命:中国版NASDAQ 需要我们全程公司大力参与!!!
配套法规政策架构:2012年5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1-3号、《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2013年2月8日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5个通知、4个细则、4个暂行办法及4个 指引等20多个与新三板有关的新文件、新政策,法律制度架构已基本建立。
做市业务相关规则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国务院关 于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有关 问题的决定 (国发 〔2013〕49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
招商证券新三板业务简介

3、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意义—挂牌的意义
➢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定向增资情况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融资功能凸显
截至2013年4月30日,共成功 进行了152次定向增资,融资 金额37亿元。
平均市盈率22倍,平均每次 融资额2434万元。
机构参与定向增资 热情高涨
2006年-2009年,参与机构不 到30家。
2、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实务—挂牌条件
需为股份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可以连续计算); 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需为股份公司,股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定向融资的特点体现为“小额、快速、按需”; 挂牌的同时可以申请定向增资,或挂牌后单独申请定向增资; 增资程序灵活,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或者挂牌公司在12个月内发行股票累
计融资额低于公司净资产的20%的,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挂牌公司申请定向发行股票,可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 挂牌公司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可以使股权流通更有效,有利于引进风险投资。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简介
二○一四年九月
1、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概览—系统介绍
1、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概览—推出背景
企业大多处于初创期或成长早期,融资需求大
普遍缺少抵押物,融资难点多
公司治理和财务管理不规范,投资者较多质疑
具备高成长性和高风险特中小板、创业板业绩门槛高,业绩
面临很大风险
1、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概览—业务规则
1、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概览—交易制度的核心: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定义 做市商(market maker)是指以自有资金,不断向公众投资者连续发布某个证券的买入和卖出 价格,并随时准备以该价格向公众投资者买入或卖出某个证券的特殊经营商。
2014年券商行业做市制度分析报告

2014年券商行业做市制度分析报告2014年8月目录一、做市商对股转系统和券商的意义 (4)1、做市制度有利于挂牌公司的价格发现,促进市场发展 (4)2、券商可获得做市收入,开辟新的收入来源 (4)3、衍生效应 (4)4、未来展望 (5)二、做市制度核心功能:提高市场流动性 (5)三、其他国家和地区采用做市制度市场对比 (7)1、NASDAQ市场:做市制度“发源地” (7)2、伦敦交易所:做市制度为主,集中竞价为辅 (8)3、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混合交易系统在电子交易中应用 (11)4、台湾兴柜市场:采用做市制度成功的新兴市场代表 (11)5、港交所:采用极具香港市场特色的做市商制度 (13)6、几大市场重要信息对比 (14)四、做市业务对券商的影响 (16)1、增厚券商业绩,高盛高达40% (16)2、衍生效应 (17)五、国内做市业务分析 (18)1、我国已实行做市制度的先例 (18)(1)银行间债券市场:我国最早的做市制度“试验田” (18)(2)ETF市场 (19)(3)天交所:由投资和创投机构做市 (20)2、新三板市场规模和挂牌情况 (21)3、我国新三板做市制度进展 (22)六、做市制度打通新三板的“任督二脉” (24)1、未来新三板市场的规模预测 (24)2、做市制度的交易规则要点 (26)3、对券商的影响:意在长远 (26)七、场外市场推出对主板没有显著影响 (27)1、美国场外市场对主板分流的影响 (28)2、日本场外市场对主板分流的影响 (28)3、韩国场外市场对主板分流的影响 (30)4、台湾场外市场对主板分流的影响 (31)。
新三板基础层交易制度

新三板基础层交易制度一、新三板交易规则是什么?1、新三板交易规则股票名称后不带任何数字。
股票代码以43打头,如:430003xx时代。
2、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新三板交易规则每笔委托的股份数量应不低于3万股,但账户中某一股份余额不足3万股时可一次性报价卖出。
3、报价系统仅对成交约定号、股份代码、买卖价格、股份数量四者完全一致,买卖方向相反,对手方所在报价券商的席位号互相对应的成交确认委托进行配对成交。
如买卖双方的成交确认委托中,只要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价系统则不予配对。
因此,投资者务必认真填写成交确认委托。
4、股份报价转让的成交价格通过买卖双方议价产生。
投资者可通过报价系统直接联系对手方,也可委托报价券商联系对手方,约定股份的买卖数量和价格。
5、新三板交易规则要求没有设涨跌停板。
学炒股建议理论和模拟练习同步进行,边学边练。
如果觉得学习知识比较枯燥,难以理解,可以参加叩富网的模拟炒股大奖赛加强练习环节。
二、新三板交易方式有几种?新三板交易方式有连续竞价交易、集合竞价交易以及做市商交易制度。
其中精选层股票将实施连续竞价交易制度,其涨跌幅为30%;基础层、创新层股票继续实施集合竞价交易或做市商交易制度,集合竞价最多跌50%最多涨100%。
集合竞价、连续竞价这两种方式,其实我们在主板市场就经历过,但是许多人都不了解做市商交易,那么做市商交易是怎么一回事呢?做市商制度是指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不断地向投资者提供买卖价格,并按其提供的价格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的一种制度。
实际上做市商制度在主板也有,但是新三板流动性相对不足,因此做市商有在其中的作用显得更大一些。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近年来新三板改革在不断推进,以更好发挥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作用,满足投资门槛也可以对新三板股票进行投资,不过我们要提前了解清楚新三板交易的相关规则。
什么是做市商

什么是做市商,新三板做市商制度
一、什么是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也叫报价驱动交易制度,是一种以做市商为中介的证券交易制度。
做市商向市场提供买卖双向报价,维持市场流动性,满足公众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二、做市商制度分类
传统做市商制度(做市转让撮合时间内,投资者之间、做市商之间不能成交)与混合做市商制度。
竞争性做市商制度(由2家以上的做市商为一家挂牌公司做市)与垄断做市商制度。
三、做市商交易制度的优势
1.保证市场交易连续进行,从而提高市场的流动性
2.提供价格发现功能,为证券估值提供可靠的依据
3.有效稳定市场,通过做市报价抑制市场的暴涨暴跌
4.防范恶意的市场操纵行为
四、做市商需承担的义务
1.每个转让日内,做市商应持续发布买卖双向报价,在报价数量范围内按其报价履行与投资者的成交义务
2.最迟应于每个转让日的9:30发布买卖双向报价
3.前次做市申报撤销或其申报数量经成交后不足1000股的,做市商应于5分钟内重新报价
4.每个转让日提供双向报价的时间应不少于做市转让撮合时间的75%
2014年7月,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依靠完善的团队建设与制度建设,成为业内第一家取得做市商业务资格备案函的券商。
谈新三板券商为做市准备为何挑肥拣瘦
谈新三板券商为做市准备为何挑肥拣瘦
“做市商制度和竞价平台推出之后,交易活跃程度会大幅上升。
”采访中,新三板麟龙股份公司分析师表达了同样的观点。
麟龙股份公司分析师认为,不活跃原因很多,首先是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多是创业型中小企业,相比其他板块而言风险较大。
而做市商制度缺失,是新三板交易不活跃的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
西部证券场外市场部总经理程晓明表示,现在的新三板还只是一个产权交易所,5月份竞价交易出台及对个人投资者开放后,交易将变得活跃。
8月份做市商制度出台,将是新三板最有意义的一个节点。
据了解,目前新三板采用的是协议转让方式,只允许定向发行,并限定了发行对象和人数,这种方式不利于企业股价形成连续的价格曲线。
“人们经常把新三板比作中国的纳斯达克,事实上,更加准确的说法应该是‘新三板+做市商=中国纳斯达克’。
”
采访中多家券商表示,目前新三板挂牌业务对券商的直接利润贡献微乎其微,主办券商要赚钱,还得靠挂牌后的定向融资、并购以及未来将推出的做市商制度。
而要在这些模式下赚取更多利润,券商从现在开始就要精选优质客户,为下一步进军新三板全产业链做准备。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选择精品客户,如果一个企业注册资本只有500万元,我们将来根本没办法做市。
”一家证券新三板业务负责人告诉记者。
做市商制度解读
解读做市商制度本文从三个方面对做市商制度进行了介绍:第一部分,简单介绍一下国际市场实行做市商制度的实践;第二部分,重点介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第三部分,将来想要挂牌或者已经挂牌的公司如果选择做市商制度应该如何做。
各位同学,非常高兴来到美丽的深圳,和大家一起就做市商在市场上特别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我觉得来到深圳之后第一个感觉就是天蓝、水清,大家在电视上看到北京现在的天气比较差,天天是雾霾笼罩。
我觉得生活在深圳的各位同学真的非常幸福,非常羡慕你们。
在介绍做市商制度之前,我先简单做一个市场调查,看大家对这个市场的了解程度。
没有听说过新三板的能不能举一下手?看来大家都听说过。
大家都听说过股份转让系统的举手。
(举手)知道的有六七成人。
知道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之间关系的举手。
(举手)减少到了四成到五成。
事实上新三板既是一个新生的事物,也不是一个新生的事物,因为从诞生到现在,应该说从2006年第一家挂牌公司挂牌到现在应该是有8年的时间。
新三板市场最初的源头是起源于中关村科技园区的非上市公司挂牌的试点,2006年1月23日有两家公司挂牌,这是新三板的前身,应该是中国证券下面管的。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新三板的关系比较简单,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新三板市场的主要监管机构,新三板市场主要就是这些挂牌的公司以及相关市场参与各方构成的市场主体。
最后再问大家一个问题,大家对新三板的公司和上市公司以及所谓的区域市场的公司性质的区别,自认为了解比较清楚的举手。
(举手)这个范围相对更小了。
确实是,大家天天都听说虽然新三板扩大试点之后,这个词铺天盖地的在网络、报纸、媒体上出现。
真正这个市场是干什么、解决什么问题,为什么已经有是沪深交易所还要设一个新三板市场,我想了解这个前后因果关系的不是很多。
新三板与沪深交易所、地方股权交易所的区别(不少公司想在新三板挂牌,结果挂到了地方股权交易所)我把背景简单交代一下。
实际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我们称之为挂牌公司,和上市公司有一个共同之处,都是纳入证监会统一监管的公众公司,意味着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股票可以公开转让,可以公开发行募资。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介(1)
7
中国未来的资本市场结构
上交所 深交所 主板 深交所 中小板 创业板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原“新三板”
地方性股权交易所
券商柜台交易市场
8
中国未来的资本市场结构
9
三、股转系统业务特点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宗旨: 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广大中小企业发展
中小微企业 资产规模较小 资金需求旺盛
备案制
定向增资制度
券商持续督导
交易制度突破 《非公办法》实施后 定增对象放宽到除公司原有股东以外 1、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2、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
投资者入场
分类限售制度 定向增资制度
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合计不超过35名。
做市商
转板绿色通道
16
三、股转系统业务特点
券商持续督导
交易制度突破
投资者入场
分类限售制度 定向增资制度
做市商
转板绿色通道
自然人投资者:证券类资产不低于300万、两年以上证券投资 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 历。
14
三、股转系统业务特点
备案制
分类限售制度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挂牌前持有的股份分三批
券商持续督导
交易制度突破
4.17
9,544.26
5.60
11455.50
5.84
平均单笔成交金额 (万元)
33.51
45.09
61.17
55.15
65.67
67.71
91.54
26
四、股转系统发展动态
市盈率情况
时间
挂牌企业
中科软
代码
做市商交易制度名词解释
做市商交易制度名词解释做市商制度即报价驱动制度,是指某些具有相当实力和信誉的金融机构,在市场上作为特许交易商,即做市商,不断向交易者报出某些金融产品的买入和卖出价格,并在所报出的价格上接受其他交易商或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保证及时成交的金融交易方式,它不同于庄家制度。
20世纪60年代,美国柜台交易证券批发商具备了做市商的职能,最早的做市商制度产生。
中国最早由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STAQ)和NET系统分别在1991年和1993年尝试实行做市商制度,但于1999年9月停止交易。
银行间债券、新三板和科创板市场分别于2000年(当时称为双边报价制度)、2014年和2022年引入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的理论基础包含经济人理论、有效市场理论和稳固基础理论。
发展大致经过了传统做市商和混合做市商两个阶段,其中以NASDAQ为代表的市场在做市商的基础上引入了竞价制度,以JASDAQ为代表的市场则在竞价制度基础上引入了做市商制度,如今大多交易市场都采用混合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有不同类别,根据是否具有竞争性可以将做市商制度分为垄断型和竞争型,根据权利义务的不同内容可以分为指定做市商和一般做市商,按照与竞价制度的结合程度分为纯粹做市商模式和混合型做市商模式。
做市商的存在能够减小证券交易中需求和供给的不平衡,自身则可以通过买卖差价获得收益,做市商在此过程中需要承担一定风险。
由于做市商实力较强且具有信息优势,就有可能为了获得更大利益而给出有损交易者的报价,这有损市场流动性。
于是市场引入了做市商竞争机制,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做市商的垄断地位。
做市商制度和竞争机制混合多元化、多做市商竞争是做市商制度的发展趋势。
做市商制度具有提高市场流动性、稳定市场、校正买卖指令不均衡现象、抑制价格操纵以及价格发现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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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做市商制度对比NASDAQ做市商制度,相关政策红利梳理?
现阶段,我国新三板做市商仅有63家,而NASDAQ做市商数目已达500多家,我
国新三板做市商制度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目前相关制度立法的重点在于培养
做市商——因而较大程度地保障了做市商的有效盈利。但从长期看,必将趋同于
市场化做市商制度。
这里,仅对新三板做市商制度和NASDAQ有所差别的地方进行对比,以帮大
家探清政府的政策红利,并描绘出未来新三板做市商制度的发展前景。
报价更新
新三板关注交易时间和数目,以提高流动性,并不对报价价格做过多限制。
全国股转系统转让细则规定做市商应从 9:30 开始发布报价,并必须不断申报
保持该股票维持在 1000 股以上的买卖盘,申报间隔不超过5分钟。此外,为
了使做市商有效履行持续报价义务,股转公司规定新三板做市商每个转让日提供
双向报价的时间应不少于做市转让撮合时间的75%。
NASDAQ市场更关注报价的合理性,规定做市商需要持续更新将买卖价格维
持在一个合理水平。这一水平即以全国最优报价为基准,如果最佳报价发生变化
导致做市商给出的买价或者卖价超过一定的范围,做市商就应当依据设计好的比
例相应地重新报出价格。
限制竞争
为防止竞争中出现混乱,NASDAQ限制“价格锁定”和“穿价成交”
新三板采取了一刀切的政策,规定两个以上做市商之间无法直接在做市申报
时成交。
报价披露
新三板做市商享有7个未披露报价的优势,相对投资者而言做市商有信息优
势。
NASDAQ以最优报价为核心,分割出股票批发市场和股票零售市场。在不同
的层级,做市商与做市商,做市商与机构投资者,做市商与电子报价系统发生竞
争。
成交披露
新三板做市商的成交信息披露以“天”为披露单位,相对而言报价压力较
小。
NASDAQ的成交信息披露历史沿革是逐渐缩短成交报告的信息披露间隔,目
前披露间隔为10 秒内。
当然,为了保证做市商制度的稳定性,新三板也对做市商做出了以下限制:
1、做市商身份的持续
新三板强制性要求做市商履行报价义务,规定不履行报价义务,股转公司会
采取包括约谈、要求提交书面承诺,出具警示函,向证监会报告违法行为等措施。
NASDAQ做市商身份方面的市场化相对较高,做市商无法在注册后五天内提
供报价就会被取消在该股票上的做市资格。不符合以及不愿意为特定股票提供报
价的做市商可以通过消极不作为退出。
2、最低要求报价规模限制
NASDAQ对最低要求的报价规模限制相对较小,正常报价单位为100股每手。
新三板做市商制度受到一般性的交易申报股数的限制,以抑制投机行为。规
定买卖股票申报数量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只有在余额不足 1000 股的情
况下,才允许小于1000 股的单笔交易。
根据以上对比,可以看出新三板做市商制度相对成熟做市商制度在诸多方面
都对做市商进行了一定的政策偏向,给予了做市商较大的操纵空间和利润空间。
现阶段参与到做市之中,有利于券商畅享政策红利,不失为一个理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