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行政法主体讲义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1. 行政法主体1.1 行政法主体的概念行政法主体指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法定机关或组织。
在我国,行政法主体包括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其中国家机关是最典型、最具代表性的行政法主体。
1.2 行政法主体的分类按照行政区划可分为中央行政法主体和地方行政法主体。
按照职能可分为行政机关和行政实体两类。
行政机关是行政法主体的典型代表,是指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国家机关。
行政实体是行政法主体的另一种表现形态,是指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并不属于国家机关的组织或个人,如企业、社会团体等。
2. 行政主体2.1 行政主体的概念行政主体是指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具体单位,是行政法主体的具体化和实现。
行政主体通常由行政机关、行政机构和行政事业单位构成。
2.2 行政主体的职能行政主体的职能包括制定和执行政策、执法、调查、行政裁决、行政许可、行政管理等,主要责任是维护社会秩序、推动经济发展、保证公民权利等。
2.3 行政主体的分类按照行划区分为中央行政主体和地方行政主体。
按照属性可分为政府行政主体和社会行政主体。
按照职能可分为监管行政主体和服务行政主体。
3.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的关系3.1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的互为关系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是互为关系的。
行政法主体规定了行政管理行为的法律基础,而行政主体则是行政管理职权的实际行使者。
3.2 行政法主体制约行政主体行政法主体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时需要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随意行使职权。
行政主体必须受行政法主体的指导和监督,在行使职权时要遵循法律法规和行政法主体的指示。
3.3 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职权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职权是维护行政法制的基础,是实现社会管理法制化的关键,促进了行政管理的规范化和民主化。
4. 总结总体而言,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是相互联系又各自独立的概念,彼此互为前置和实现。
行政法主体制约行政主体,使其更加规范、透明和民主化,促进了行政管理的优质发展。
行政法行政主体

⾏政法⾏政主体
1.涵义
⾏政主体是依法能以⾃⼰的名义,代表国家对外⾏使⾏政职权、履⾏⾏政义务、承担⾏政责任、担当争讼当事⼈(包括⾏政复议当事⼈、⾏政诉讼当事⼈、赔偿义务机关)的组织体。
有三层涵义:第⼀,⾏政主体是⼀个组织。
第⼆,⾏政主体是依法享有⾏政权的组织。
第三,⾏政主体是能够依法以⾃⼰名义对外⾏使⾏政权的组织。
⽐如:税务机关。
2.与⾏政⼈
⾏政⼈是指依法享有以⾏政主体名义⾏使⾏政权的⾃然⼈。
据此,⾏政主体与⾏政⼈虽然都具有⾏使⾏政权的资格,但两者界限仍⼗分明确:前者必须是组织并且是以⾃⼰名义对外⾏使⾏政权的组织;后者只能是⾃然⼈,并且必须以⾏政主体的名义才能对外⾏使⾏政权。
3.与⾏政法主体
⼈们通常把那些在⾏政法律关系中享有⾏政法上的权利、负担⾏政法上义务的各⽅当事⼈统称为⾏政法主体。
在⾏政活动中,⾏政主体及其⾏政⼈是⼀⽅,与他们相对应的另⼀⽅是⾏政相对⼈。
4.与⾏政机关
⾏政主体与⾏政机关的最⼤区别在于:前者是学理概念,后者是法律概念;⾏政机关⼀经成
⽴即成为当然的⾏政主体⽽⾏政主体除包含⾏政机关外,还包括得到法律、法规或规章授权能以⾃⼰名义⾏使⾏政权的其他组织。
⾏政主体和⾏政机关的联系和区别类似于民法中的法⼈和公司的关系。
行政法上的主体

行政法上的主体行政法上的主体一、行政主体(一)概念指向由国家行政权利,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1)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利,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2)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3)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二)种类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1、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在外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通常简称政府,是指按照宪法和行政机关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与管理的国家机关。
能够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有:国务院;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国家公务员:(1)概念公务员是指在各级行政机关中担任一定行政职务,行使行政权力,执行行政公务的人员。
(2)法律地位双重身份:公民、公务员公民: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个人行为,这种个人行为不具有强制性,行为的效果归属于自己。
公务员:以公务机关的名义从事公务行为,这种行为具有强制性,行为所引起的效果,由所属公务机关承受。
判断:凡是公务员所从事的行为都是代表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担任公职的人即丧失普通公民的身份。
凡是公务员所从事的行为都是代表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公务员享有行政职权而无需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授权(1) 概念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政职责的一部分或全部授权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行使的法律行为。
(2)特征依照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
引起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的同时转移。
被授权组织在被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自主行使行政职权。
(3)法律地位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委托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将某项行政职能委托给某一机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办理的行为。
法律地位: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必须以委托的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其后果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
行政主体讲义

第二编行政主体第二章行政组织与公务员第一节行政组织法概述一、行政组织的概念行政组织是指以实现国家行政职能为目的,以行政职位为基本构成单位的组织。
行政组织包括两个:第一个是行政机关(对外),第二是行政机构(对内)。
行政机关是根据《宪法》和行政组织法组建的,能够独立行使行政权的机关。
行政机构又称内部机构,处于行政机关内部,拥有内部职权。
内部机构不对外。
比如,公安局法制科。
特殊情况例外,行政机构得到了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时候,变成了被授权组织,此时可以对外。
比如,公安局的消防科得到授权对外。
二、行政主体行政主体联系行政诉讼被告的资格问题。
行政相对人联系行政诉讼原告的资格问题。
1.行政主体的标准有三个:名、权、责。
第一,以自己的名义,排除委托代理关系。
第二,行政权,排除民事权利。
(不要看形式,而要看内容)第三,责任,具有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
2.行政主体包括两种:一是行政机关,二是被授权的组织。
(行政主体是理论上的概念,不是立法上的概念。
被授权的组织这个概念也很少提到,因为我们是在广义上用行政机关这个概念的,广义的行政机关包括被授权的组织。
)3.行政相对人——行政机关作出行为指向的对象。
包括三个主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在行政诉讼中,对原告资格不做限定,启动行政诉讼很容易。
对被告资格做了严格限定,行政机关败诉的可能性很大,不具备名、权、责行为就无效。
三、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包括以下三种:1.一般行政机关(一级政府),有人大的政府称为一级政府。
五级政府:国、省、市、县、乡。
包括国务院,省级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市级政府(自治州、设区的市),县级政府(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等),乡级政府(乡、镇、民族乡)。
2.专门行政机关(工作部门或职能部门),即一级政府下行使对外职权的工作部门。
比如,**局。
不能对外行使职权的部分叫内部机构。
比如,**办。
国务院、省、市、县都有,乡政府没有工作部门。
3.派出行政机关(历史遗留问题)分为: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第二编行政法主体

三、相关概念辨析 (一)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
1、行政主体是行政法主体的一种(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 2、行政主体是行政法主体中最重要的一方:
1)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占主导地位,而行政管 理法律关系又是各种行政法律关系的基础;
2)行政主体在各种行政法律关系中,都能成为一方主体。
二、 行政机关的性质——双重性
立法机关
权力机关
双重性 行政机关
行政相对人
执行机关 管理者 被管理者
相对于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是执行机关;
。 相对于行政相对人——是行政主体(管理者)
三、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比较的特征:
1、行政机关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管理国家行政事务 2、行政机关在组织体系上实行领导-从属制度(命令-从属) 3、行政机关在决策体制上一般实行首长负责制(责任明确) 4、行政机关行使只能通常是主动的、经常的、不间断的 5、行政机关最经常、最直接、最广泛的与个人、组织打交道
组
织
二、行政主体的概念及特点
1、概念及特点
行政主体指依法享有国家行政权, 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 独立地承担因其行政行为所产生的 法律责任的组织。
严格的说,行政主体主要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的 称谓,在其他法律关系中有其他称谓。但因为行 政管理法律关系是最重要的法律关系,且虽称谓 不同,但都是同一当事人。所以都统称行政主体。
3、包括: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
(六)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1、是指由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主管特定业务,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
2、对外发布行政命令和规章时,以组成部门名义对外发布。虽由国务院 组成部门管理,但不是该主管部门的内设局——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
行政法学三行政法主体PPT课件

关于行政优先权
是国家赋予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 权时享有的优先条件,也即行政权 与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权利在同一 领域(或范围)相遇时,行政权具 有优先行使和实现的效力。
行政优先权的内容
先行处置权;在现代社会,一般必须遵循法定程 序。但在紧急情况下则可以不受该程序的制约, 可以先行处理,如先行扣留。
(二)行政职责
行政职责是行政主体在行使法定行 政职权,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 过程中所承担的法定责任与义务。
行政职责主要有:
保障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 促进经济发展、文化进步,增进人民福祉 依法履行职责,遵守法定权限,符合法定
目的,遵循法定程序
四、行政主体与其他相关概念
1、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
只有行政主体才能成为行政诉 讼的被告,尽管行政行为可能 是由行政机构或公务员作出, 比如治安拘留由治安处作出
4、是保证行政管理活动连续性、统一性 的需要
行政行为是由一个个公务员先后不 一作出,只有行政主体才能使他们 的行为统一连续
例题:
上海师大一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遭到 有关部门拒绝,欲提起行政诉讼,他应以 谁为被告提起诉讼?
制度:
行政首长负责制 行政机关和政府组成人员任期制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国家公务员制度
第二节 行政主体
一、行政主体的概念
行政主体是指依法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 权,并对自己的行政行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享有国家行政权的组织 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二部分
关于行政受益权
是指行政主体享受国家所提供的各种物质 优益条件。
这是为了保证行政主体有效行使行政职权, 维护行政秩序,国家向行政主体提供各种 物质条件,如财政经费,办公条件,交通 工具等。
行政法主体概述
公务员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守法律、政策和命令,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公务员的职责包 括执行法律、政策和命令,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等。同时,公务员也必须遵 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保持廉洁奉公的形象,为公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05
其他行政法主体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法主体的特征
行政法主体具有法定性
行政法主体具有国家代表性
行政法主体必须依法设立,并依法取得和 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法上的权利与义 务。
行政法主体代表国家或政府从事行政管理 活动,行使国家行政职权。
行政法主体具有独立性
行政法主体具有多样性
行政法主体依法独立行使行政职权,并独 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04
公务员
公务员的概念
总结词
公务员是指在各级政府机关中,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详细描述
公务员是行政法主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代表国家行使行政职权,负责执 行国家的法律、政策和命令。公务员的职责是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 公民的合法权益。
公务员的分类
总结词
公务员按照职务高低可分为不同级别,包括政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定义: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是指行政机关将其所承担的 某项行政职能依法转移给其他组织行使,并由行政机关 对其实施监督、管理的组织。 是行政机关以外的组织。
由行政机关承担法律责任。
特征
依法接受行政机关的委托,行使行政职权。
种类:常见的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包括学校、医院、社 会组织等。
行政相对人
要点二
按照行政法主体的层级分类
可以将行政法主体分为中央行政法主体和地方行政法主体 。中央行政法主体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 地方行政法主体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
CHAPTER 02
行政主体概述
定义与特征
定义
行政主体是指依法享有并行使行政职 权,以自己名义独立实施行政活动的 组织。
特征
行政主体具有独立法律人格,能够独 立承担法律责任;行政主体行使行政 职权,具有国家意志性;行政主体是 组织而非个人。
行政主体的种类
国家行政机关
01
国家依法设立的各级行政机关,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在实践中的应用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通常是行政 相对人,属于行政法主体;被告 则是具体的行政机关,属于行政
主体。
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时,立法 机关作为行政法主体,制定出规
范行政主体的行为规范。
在行政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 ,行政法主体和行政主体分别承 担不同的权利和义务,共同维护
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行政主体的发展趋势
专业化
行政主体将更加注重专业 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提高 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 性。
法治化
行政主体将更加注重依法 行政,遵循法律、法规和 规章的规定,确保行政行 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服务化
行政主体将更加注重服务 意识和能力的提升,为人 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 效的服务。
对未来发展的展望
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02
某些社会组织在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情况下,可以行使特
定的行政职权。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03
行政机关可以委托某些组织或个人行使特定的行政职权,但需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主体的职责与权限
职责
行政主体应当依法行使职权,履行法定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权限
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滥用职权、超 越职权。同时,行政主体也应当接受监督和制约,确保权力的合法、公正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