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国际: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8-25

合集下载

潍柴重机: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8-24

潍柴重机: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8-24

股票代码:000880 股票简称: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10-17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8月21日在山东潍坊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13日以送达的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在监事会主席孙承平先生的主持下,经出席监事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人员调整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变更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10年半年度报告》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采购及提供加工服务框架第一补充协议〉》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供货框架第六补充协议〉》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四和议案五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召开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6、审议通过了《关于孙承平先生辞去监事会主席并选举新任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因个人原因,公司监事会主席孙承平先生辞去监事会主席职务,监事会选举徐浩先生担任监事会主席。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徐浩先生简历徐浩,男,55岁,高级政工师, 1970年加入潍柴厂工作,历任潍柴铸造厂副厂长、潍柴动力厂厂长、潍柴供应总公司经理,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等职。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公告编号:2010-039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2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9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九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决议: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0年9月21日,公司收到董事任洪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任洪斌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不继续在公司任职。

经审议,同意任洪斌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提名赵立志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中工国际董事。

更换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1)任洪斌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申请、审议、表决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任洪斌先生辞去董事职务。

(2)赵立志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能力。

(3)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0年10月19日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10-040号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0年9月28日附件: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立志先生:40岁,硕士,高级工程师。

塔牌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8-17

塔牌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8-17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公告编号:2010-033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8月8日以口头通知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8月15日,公司在塔牌集团桂园会所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钟烈华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位,实际出席董事9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 。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长钟烈华先生董事薪酬的议案》,钟烈华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议案》,董事长钟烈华先生董事薪酬年薪50万元。

薪酬实行年薪制,按月平均发放;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发展形势以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进行调整。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副董事长张能勇先生董事薪酬的议案》,张能勇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议案》,副董事长张能勇先生董事薪酬年薪40万元。

薪酬实行年薪制,按月平均发放;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发展形势以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进行调整。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副董事长徐永寿先生董事薪酬的议案》,徐永寿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议案》,副董事长徐永寿先生董事薪酬年薪40万元。

薪酬实行年薪制,按月平均发放;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发展形势以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进行调整。

杭汽轮B:五届二次监事会决议 2010-08-28

杭汽轮B:五届二次监事会决议 2010-08-28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10-38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次监事会决议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二次监事会于2010年8月25日在本公司会议接待中心第三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到四人,(其中,监事濮阳烁因公出差,委托监事长诸水龙表决,下同。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表决。

公司董事会秘书俞昌权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举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长诸水龙先生主持。

与会者经审议议案后,采用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会议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报告。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于2010年8月25日,就《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认真地进行了审阅和交流讨论。

与会的监事会成员专题对《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进行审议后认为:该报告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报告期(2010年1月1日—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成果,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2010年8月28日刊登在深圳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公告编号:2010-34);《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10年8月28日刊登于信息披露指定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英文)(公告编号:2010-33)。

二、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会议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办法。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办法的薪酬考核方案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强化了对高管人员的激励与约束作用,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

该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10-41。

中工国际: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10-20

中工国际: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10-20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公告编号:2010-044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0月19日上午10:30在公司16层第一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八名,董事骆家马龙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董事罗艳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出席会议的董事占董事总数的100%。

五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罗艳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决议: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10-045号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工国际白俄罗斯代表处的议案》。

同意在白俄罗斯设立代表处,代表处名称拟定为“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白俄罗斯代表处”【China CAMC Engineering Co., Ltd.(Belarus)】,主要工作范围为:为执行项目提供全方位支持、深入开发白俄罗斯市场以及建立与当地及周边波罗的海国家的项目开发信息交流平台。

代表处注册和办公地点为白俄罗斯首都明斯克。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0年10月20日。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公告编号:2010-008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近日,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与泰国纳瓦纳康电力有限公司(Navanakorn Electric Co., Ltd.,以下简称“NNE公司”)的现有股东Navanakorn Land Development Co., Ltd.、Thung Ngean Co., Ltd.、Asia Infrastructure Partner Co., Ltd.、Por Ruamsap Co., Ltd.、Mrs. Saiyud Khemthong、Estate of mr. Kanok Devahastin Na Ayudhya在中国北京签署了《合作开发及股权收购协议》,中工国际将收购NNE公司60%的股权,从而以建设-拥有-运营(BOO)方式主导泰国纳瓦纳康(Navanakorn)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中工国际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3月1日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泰国纳瓦电力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需报国家发改委及商务部核准后方可实施。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投资协议主体名称 国籍 性质 注册资本1 Navanakorn Land DevelopmentCo., Ltd.泰国 有限责任公司 100万泰铢2 Thung Ngean Co., Ltd. 泰国 有限责任公司 100万泰铢3 Asia Infrastructure Partner Co.,Ltd.英属维京群岛有限责任公司 100万泰铢4 Por Ruamsap Co., Ltd. 泰国 有限责任公司 100万泰铢5 Mrs. Saiyud khemthong 泰国 自然人 -6 Estate of mr. Kanok Devahastin 泰国 自然人 -注:100万泰铢约合3.01万美元。

中工国际: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公告编号:2020-007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总经理丁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由于工作变动原因,丁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下属全资公司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丁建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的正常经营。

在此,公司及董事会谨向丁建先生在任期内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聘任王宇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4日。

关于核准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公告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关于核准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公告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年(卷),期】2009(000)005
【摘要】&lt;正&gt;2009年5月14日证监许可[2009]393号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你公司报送的《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和《关于豁免要约收购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义务的申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总页数】1页(P53-5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2.51
【相关文献】
1.关于核准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告鼎盛天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J], ;
2.关于核准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J], ;
3.关于核准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告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和川化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J], ;
4.关于核准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公告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J], ;
5.关于核准豁免辽宁省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J], ;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中工国际: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职责和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作为高级管理人员,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对于董事会秘书提出的问询,应当及时、如实予以回复,并提供相关资料。

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二章任职资格第四条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三年以上;(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四)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处事和沟通能力;(五)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五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一)《公司法》第14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二)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三)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四)公司现任监事;(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中工国际: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10-20

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金证法意【2010】字1019第0135号致: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或公司)董事会聘请和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委派,本所律师出席了中工国际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提案审议情况,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本所律师发表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中工国际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召开,并于2010年9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会议内容等相关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 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09年10月19日上午9:00,会议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

由公司董事长罗艳女士主持。

经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根据会议召开通知,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截至2010年10月1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实际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127,547,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7.13%。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公告编号:2010-035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1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

会议于2010年8月24日下午13:30在公司16层第二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五名,实到监事三名,监事黄建洲、刘杰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监事史辉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出席会议的监事占监事总数的100%。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史辉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总经理年中工作报告》。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201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年度,同时以公司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公司
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上述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的上述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10-036号公告。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8月25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