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的采购制度
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范文为加强医疗器械的管理,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应制定规范的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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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篇11.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经营。
2.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注重医疗器械采购的时效性和合理性,做到质量优、费用省、供应及时,结构合理。
3.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在采购前应当审核供货者的合法资格、所购入医疗器械的合法性并获取加盖供货者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复印件。
4.购进医疗器械必须验明其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5.医疗器械的采购应按规定建立有真实完整的购进记录,做到票、账、货相符。
记录必须注明医疗器械的品名、型号、规格、批准文号、注册证号、产品标准代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失效期、数量、价格、购进日期、供货单位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篇2为加强医疗器械的管理,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院《医疗器械采购、使用、养护管理制度》,希各科组依照执行。
一、医疗器械的定义和分类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它物品,包括所需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其使用旨在达到下列预期的目的:1、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2、对损伤或者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补偿;3、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4、妊娠控制。
医疗器械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指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
第二类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
医院医疗器械、设备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设备管理制度一、设备采购工作制度1、凡属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均由总务科统一负责调配、供应、管理和维修。
2、根据各科请购计划和储备情况编制采购计划,报院长批准执行。
3、普通医疗器械,按计划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采购。
贵重仪器应会同有关科室人员进行采购。
4、凡购入的器械、卫生材料等,必须履行严格的出入库手续.5。
购入或者调入的医院内、外贵重仪器,应由院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验收;然后入库上帐立卡,建立仪器技术档案,与有关科室制定领取、使用和管理制度。
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按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办理索赔)。
6、器械库要按照器械的性质分类保管,要求帐物相符。
要注意通风防潮,保持整洁,防止损坏丢失。
7、各种医疗器械的请领和保管,须由专人负责,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使用,定期维护保养。
8、失去效能的各种器械,要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贵重仪器的报废、报损、变价、转让或者无价调拨,由科室填写申请单,经本科审核后送院领导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二(购置审批制度1、各业务科室应根据医疗、科研、教学工作需要按年度编报设备计划,由设备管理部门汇总后,形成年度计划,并由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2、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必须先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
3、对紧急情况或者临床急需的医疗设备,应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交院领导批准后优先办理。
4、各业务科室不得对外签订订购合同或者向厂商承诺购置意向,参加各类会议时,可将会议上厂商介绍的产品资料带回本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批准手续.5、对各类设备所需的耗材、配件,应做好计划,由管理部门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6、对于赠送、科研合作、临床试用或者验证的医疗设备,必须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经设备科和医疗管理部门审核,报单位领导批准后执行;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医疗事故或者医患纠纷,由当事人承担有关责任.三(采购管理制度1、医疗器械管理部门应根据各专业科室业务的性质和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按批准计划项目内容进行采购。
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范文(3篇)

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器械采购管理,保障医疗器械采购的公正、透明和合法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对医疗器械的采购活动,并应与相关法律法规相一致。
第三条采购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性,提高采购效率,优化供应链,减少采购成本。
第四条采购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决抵制贪污腐败行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第五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采购流程、采购程序、采购评审、合同管理、采购监督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采购流程第六条采购流程包括需求确定、采购计划编制、招标公告、投标文件准备、投标、评审、合同签订、执行和验收等环节。
第七条需求确定环节应根据医疗器械使用需求、质量要求和数量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由专业人员负责提供可行性分析和技术支持。
第八条采购计划编制环节应根据需求确定结果和资金预算情况,编制详细的采购计划,包括采购物品、数量、时间、预算等信息。
第九条招标公告环节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采购物品、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时间等信息。
第十条投标文件准备环节应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完整、准确的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书、资质证明、技术要求等。
第十一条投标环节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
第十二条评审环节应由专业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技术能力、价格等进行评审,并按照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
第十三条合同签订环节应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并明确合同履行的各项要求。
第十四条合同执行环节应按照合同要求的内容和时间完成采购物品的交付和验收工作。
第三章采购程序第十五条采购程序包括询价采购、招标采购、竞争性磋商等形式。
第十六条询价采购适用于采购金额较低的医疗器械,采购单位可以直接向供应商询价,并选择性地与供应商进行洽谈和获得报价,最终确定供应商。
第十七条招标采购适用于采购金额较高的医疗器械,采购单位应进行公开招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正、公平地选取中标人。
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工作实施办法

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工作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精神,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财政部关于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中央本单位、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6﹞194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关于简化优化中央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和采购进口产品审批审核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16〕416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就我校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本实施办法是对《本单位采购和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货物和服务采购中的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进行的专门规定,旨在通过修订完善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实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效率的目标,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创新创造活力。
二、适用范围本实施办法中的科研仪器设备,是指用于教学科研活动及各类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仪器设备,包括满足其使用功能所需的特殊教学科研环境和条件建设、配套服务及货物(附件、实验耗材、家具、标本、软件、图书资料等),但不包括用于行政办公、后勤保障等用途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货物。
科研仪器设备采购不受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品目限制,凡符合本意见适用范围所界定的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均不需要实施政府集中采购。
三、具体措施(一)本单位科研仪器设备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为100万元,即一个财政年度内同一预算下同品目、同类别或成套累计采购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由各用户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分散采购方式,采用包括竞争性磋商、询价(含网上竞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谈判或经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如协议供货、指定的电商平台采购、定点采购等)自行组织实施,但须切实认真进行前期调研、论证等事项,按照《本单位分散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要求通过本单位OA协同办公系统进行采购计划和采购结果提交、审核、备案(含成交结果公示),结合本单位内控管理制度,按相关要求进行采购结果评定、合同签订、验收、资产入库、付款、履约评价、材料存档等工作。
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最新)

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最新)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设备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学院所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
1.3 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
二、设备采购与验收2.1 设备采购2.1.1 实验室应根据教学、科研需求,合理编制年度设备采购计划。
2.1.2 采购设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学校规定的采购程序进行。
2.1.3 采购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设备的性能、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因素。
2.2 设备验收2.2.1 设备到货后,实验室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2.2 验收内容包括设备数量、规格、性能、质量等。
2.2.3 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填写《设备验收报告》并报学院备案。
三、设备使用与管理3.1 设备使用3.1.1 实验室应建立设备使用档案,详细记录设备使用情况。
3.1.2 设备使用前,操作人员应进行培训,熟悉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3.1.3 设备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1.4 实验室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2 设备管理3.2.1 实验室应设立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日常管理工作。
3.2.2 设备管理员应定期检查设备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2.3 设备维修、报废等事宜,需经学院审批同意。
3.2.4 实验室应建立设备故障报告制度,发现设备故障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四、设备安全与环保4.1 安全管理4.1.1 实验室应建立健全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4.1.2 实验室应定期开展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1.3 实验室应加强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4.2 环保管理4.2.1 实验室应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规,加强设备排放管理。
医疗设备、采购维修制度

医疗设备采购、维修制度为提高医疗设备的使用率、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降低医院运行成本、优化经费结构、保证临床医疗的正常进行,本着以病人为中心的原则,提高医疗质量为目的,制定制度如下:一、医用设备采购制度1、科室提交设备购置申请:由科室主任组织科室专业人员进行科室购置设备的前期论证,进行设备购置论证购置表的填写并签字后,提交设备科。
2、设备科进行申购设备的初审:根据医院现状及成本效益分析,进行初审。
3、设备科汇总:根据科室定期提交的购置申请进行汇总,形成拟论证采购目录报设备管理委员会。
4、设备委员会论证:设备委员会组成人员举行会议进行论证。
5、采购目录:根据论证通过情况,制定设备采购目录。
6、院长办公会审议:设备科将设备委员会论证情况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7、招标采购:根据徐民精(2014)63号徐州市民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设备科根据临床提出技术参数制作招标文件,报市民政局组织招标采购。
8、采购合同签署:根据结果形成采购合同(附配置清单与售后承诺)。
二、医用设备维修制度1、医疗设备、器械的维修由设备科维修组负责。
保修期内设备出现问题,要及时通知维修厂家,如未按维修协议及时处理,要按协议条款追究对方相应责任。
2、设备人员应经常深入临床科协助医务人员了解医疗设备及器械性能,提高使用水平和维护保养水平,以减少医疗设备及器械的损坏。
科室(部门)设备维修,须登记维修记录,维修原因,分析并反馈到临床,及时修改不正确操作。
3、报修设备、仪器、器械一律由报修科室(部门)填写报修单(急修事后补填),交设备科科长安排人员进行维修。
不得无故拖延或据修。
发生紧急情况时,如需外部维修,可实行先维修后论证。
4、维修人员发现属责任性损坏的设备、仪器、器械(尤其贵重或大型设备)时,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查明情况再与修理,不得先修后报。
5、实行检修登记制度,做到接受时登记,修理内容详细记录,维修人员签名负责,修复后领取人签收认可。
设备采购管理工作制度

设备采购管理工作制度为加强对设备采购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增加采购过程的透明度,有效预防采购活动中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凡属医疗、教学、科研用仪器设备及医用器械、卫生材料,统一由医院采购。
二、医院成立医院装备管理委员会。
由院长担任主任委员,书记及副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其它委员由医务科主任、审计科科长、器械科科长、临床医技科等相关专家教授组成。
装备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设备购置计划的评审和论证,阐明购置设备的必要性、先进性和可行性。
器械科形成年度设备预算,经装备管理委员会评审、证论、批准后才能进行采购。
三、设备申购制度1.科室申请购置或急购补充更新的10万元以下5仟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器械和卫生材料,由各科室填写申请购置医疗设备,器械科经对使用科室的申请需求审核后,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后,器械科组织招标采购。
2.购置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医疗设备由院长批准后,器械科负责送市卫计委审批。
采取招标、邀标或议标的方式,在财务科、审计科、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参与、监督下,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
3、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必须经由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招标。
四、招标工作制度1、采购应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按法律规定规范采购程序,合法采购。
需购买的医疗设备,实行网上预先七天公示招标采购仪器设备,五天预先通知招标时间,组织公开招标。
投标院标书必须有产品设备型号、产品书面报价、授权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售后服务承诺等资料。
医疗设备招标组成人员必须有使用科室主任、监察、审计科、器械科、财务科人员的参与下组成评标小组,实行竞争性公开评标。
招标、评标过程必须有现场文字记录,评标人都在记录上亲笔签名。
对建议中标选定的仪器设备或中标方报院领导批准,保证新购设备价格合理,售后服务好,各项技术性能优良,满足使用科室需要,采购中标医疗设备必须有领导批准同意。
卫生材料可采取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招标方式采购。
仪器设备申购、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申购、管理制度1 为对全中心监测仪器设备进行有效的控制与管理,以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可靠,对本中心的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建档、使用、维护、标识、修理、报废等项进行规范管理。
2 综合业务室负责仪器设备的申购、维修、停用、降级的审批,主管中心主任负责仪器设备申购、报废的批准;各监测(分析)室负责本室仪器设备购置申请、使用、日常维护以及仪器设备操作使用、维护规程的编写;综合业务室负责仪器设备的采购、验收、标识管理;技术管理室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管理。
3 监测(分析)室需购置的仪器设备应经过慎重调研、选型、申明理由,提出所购仪器性能、型号、规格,交室主任及综合业务室主任审核,报主管中心主任审批后报中心主任会议批准,原则上我中心需购置的仪器均需通过政府采购。
4 对价值1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除填写《仪器设备申购表》外,监测(分析)室还应提交调研报告,调研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各供方同类仪器设备性能及主要技术指标、质量保证能力、同类仪器设备的价格比、用户使用情况等。
5 批准后的《仪器设备申购表》交综合业务室采购,购置合同由技术管理室归档。
6 仪器设备购入后应经调试、验收合格,计量器具经计量检定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由仪器设备管理员会同监测(分析)室验收,仪器使用人在《仪器设备档案》本的仪器启用验收记录中填写验收记录。
验收内容包括:(1)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整机完整性与外观检查,检查主机、附件与合同及装箱单是否一致,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2)根据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程、使用说明书等对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技术指标进行质量验收。
7 验收后处理(1)验收合格的仪器设备按规范建档。
(2)验收不合格的仪器设备由综合业务室与供方进一步协商处理。
8 建档(1)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仪器设备统一编号并登记。
(2)各监测(分析)室协助仪器设备管理员做好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包括:申购表,购置合同及购置调研报告,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或自校规范,维护方法,校准、检定证书或自校记录、比对报告,期间核查记录,功能检查记录,使用维护记录,维护计划,自校仪器量值溯源图以及仪器设备档案本中包含的所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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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的采购制度
第一条申请仪器设备的采购
必须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使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大额(单台价值或批采购量超过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的采购申请需要经董事会批准。
第二条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由仪器管理人员和仪器使用人负责拟定。
第三条调研采购
调研采购前必须经过详细调研,调研过程中,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尽可能多地了解各个厂家仪器设备的性能,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选定性价比高的仪器设备。
第四条签订合同
完成调研后,应和供货厂家签订采购合同,合同条款里须包括以下信息:仪器设备型号、主要技术参数、价格、到货日期、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坚决杜绝不法行为。
第五条验收
1、由分管领导、仪器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共同完成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
2、应检查外观是否完好,是否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及书装箱单,并将资料存档,复印件供操作人员使用;
3、清点备件是否按合同规定备齐;
4、由仪器管理人填写验收记录、仪器登记表,建立本仪器的相关文件资料,完成验收工作;
5、必要时,可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验收工作。
第六条安装调试
1、仪器管理人员检查供电电源是否与仪器相匹配,仪器设备工作环境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2、仪器的安装调试工作应在生产厂家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对安装调试中发现的问题,由仪器管理人员及时汇总反馈给生产厂家解决;
3、严格按照仪器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仪器使用人员要及时记录仪器的各项工作性能,审查仪器的工作性能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并递交调试、性能检验报告;
4、调试期间,仪器使用人员要积极、主动地接受厂家的培训,独立掌握仪器的基本操作;
5、仪器安装调试完毕后,仪器使用人负责写出书面调试报告,进口仪器说明书应译成中文后与仪器的原始资料一起存档,当说明书内容较多时,应至少将仪器操作程序翻译成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