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医疗仪器设备采购与使用管理制度

医疗仪器设备采购与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医疗仪器设备的采购与使用管理,提高医院的医疗诊疗质量和安全水平,确保医院设备正常运行和长期稳定使用,特订立本医疗仪器设备采购与使用管理制度。
二、采购管理1. 采购需求评估1.1. 各科室依据临床需求,提出医疗仪器设备采购需求。
1.2. 采购管理部门进行需求评估,订立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目标和预算。
2. 采购程序2.1. 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采购制度进行采购活动。
2.2. 采购管理部门负责订立采购方案,明确采购方式和标准。
2.3. 依照采购方案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有关厂商参加竞争性谈判,确定供应商。
2.4. 采购管理部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确保合同内容包含设备描述、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
3. 采购验收3.1. 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工作。
3.2. 验收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3.3. 验收合格后,由采购管理部门签收,并通知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设备入库登记。
3.4. 验收不合格的设备,采购管理部门与供应商协商解决或按合同要求进行退换货。
三、使用管理1. 设备登记和标识1.1.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登记和标识工作,建立设备清单和档案。
1.2. 设备标识应包含设备名称、型号、编号、管理单位和保管人。
2. 设备维护与保养2.1. 设备保管人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2.2. 设备保管人应依照设备说明书和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巡检、清洁、润滑和校准等工作。
2.3. 设备保管人应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并报告维护和修理部门进行维护和修理。
3. 设备维护和修理与技术支持3.1. 维护和修理部门负责设备的维护和修理和技术支持工作。
3.2. 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维护和修理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维护和修理,确保设备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3.3. 维护和修理部门应建立设备维护和修理记录,记录设备故障情况、维护和修理过程和维护和修理结果。
医院医疗器械、设备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设备管理制度一、设备采购工作制度1、凡属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均由总务科统一负责调配、供应、管理和维修。
2、根据各科请购计划和储备情况编制采购计划,报院长批准执行。
3、普通医疗器械,按计划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采购。
贵重仪器应会同有关科室人员进行采购。
4、凡购入的器械、卫生材料等,必须履行严格的出入库手续.5。
购入或者调入的医院内、外贵重仪器,应由院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验收;然后入库上帐立卡,建立仪器技术档案,与有关科室制定领取、使用和管理制度。
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按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办理索赔)。
6、器械库要按照器械的性质分类保管,要求帐物相符。
要注意通风防潮,保持整洁,防止损坏丢失。
7、各种医疗器械的请领和保管,须由专人负责,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使用,定期维护保养。
8、失去效能的各种器械,要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贵重仪器的报废、报损、变价、转让或者无价调拨,由科室填写申请单,经本科审核后送院领导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二(购置审批制度1、各业务科室应根据医疗、科研、教学工作需要按年度编报设备计划,由设备管理部门汇总后,形成年度计划,并由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2、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必须先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
3、对紧急情况或者临床急需的医疗设备,应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交院领导批准后优先办理。
4、各业务科室不得对外签订订购合同或者向厂商承诺购置意向,参加各类会议时,可将会议上厂商介绍的产品资料带回本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批准手续.5、对各类设备所需的耗材、配件,应做好计划,由管理部门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6、对于赠送、科研合作、临床试用或者验证的医疗设备,必须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经设备科和医疗管理部门审核,报单位领导批准后执行;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医疗事故或者医患纠纷,由当事人承担有关责任.三(采购管理制度1、医疗器械管理部门应根据各专业科室业务的性质和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按批准计划项目内容进行采购。
医院常用仪器设备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常用仪器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有效、经济、合理使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常用仪器设备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诊断设备、治疗设备、检验设备、监护设备等。
三、管理职责1. 医院设备科负责全院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和修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仪器设备的采购、验收、安装、调试、维护、保养、报废等工作。
(3)负责仪器设备的账务管理,确保账、卡、物相符。
(4)负责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5)负责仪器设备的统计、分析、报告等工作。
2. 使用科室负责本科室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具体职责如下:(1)按照规定使用仪器设备,确保设备的安全、有效运行。
(2)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保养,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况。
(3)发现设备故障,及时上报设备科,配合维修。
(4)对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并定期上报设备科。
四、仪器设备管理要求1. 采购管理(1)仪器设备采购需按照医院相关规定,由设备科负责。
(2)采购前,使用科室需提出采购申请,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预算等。
(3)设备科对采购申请进行审核,确保采购设备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4)采购设备到货后,由设备科组织验收,确保设备质量。
2. 验收管理(1)设备到货后,设备科负责组织验收,包括外观检查、性能测试等。
(2)验收合格后,设备科将设备移交给使用科室。
(3)使用科室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存在问题,应及时上报设备科。
3. 使用管理(1)使用科室需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确保设备安全、有效运行。
(2)使用科室应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使用科室需建立设备使用记录,详细记录设备使用情况。
4. 保养管理(1)使用科室应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保养,包括清洁、润滑、紧固等。
(2)保养工作应按照设备厂家提供的保养指南进行。
(3)保养工作完成后,使用科室应做好记录。
医院设备采购及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设备采购及使用管理制度
一、凡属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1500元以上医疗
仪器设备,均由设备科统一负责采购,供应分配,管理和维修。
二、根据各科申请购置计划和储备情况,编制采购计划,
组织采购。
三、一般医疗设备按计划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进行
采购;贵重仪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由设备科会同有关科室
人员进行对采购仪器设备的先进性,运用性,可靠性进行考察、汇报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分析,经设备器械管理委员
会论证后报院长批准后执行。
四、购入的仪器设备必须履行严格的出入库手续,仓库要
按仪器设备的性质、分类保管,做到帐物相符,库房应通风、
防潮、整洁、防止器械损坏。
五、各种医疗仪器设备的领用和保管,各科室应由专人负责。
购入国内、外贵重仪器设备,应由使用科室或技术人员及
有关人员参加验收,然后入库上帐立卡,建立档案,同有关科
室制定使用和管理制度,如发现仪器设备有问题,按规定进行
退货、索赔、维修等手续。
六、设备科对医院贵重仪器做好定期维护保养及维修等工作,各科室需修理的仪器设备,应填写维修申请单送交设备科
由设备科人员组织维修,建立每季度一次检查仪器设备制度。
七、设备科应每年对全院的医疗器械、仪器设备进行全面
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八、失去效能的各种仪器设备,要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贵重仪器的报废、报损、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拨,由科室填写申请单,设备科审查,经报废小组讨论后送院领导批准。
九、计量仪器设备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计量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周期检测,设备科人员并要经常下科室,收集信息,指导工作。
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管理制度

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医院科研仪器设备的购置管理,提高科研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研究中心和试验室的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管理工作。
第三条购置原则科研仪器设备的购置应遵从合理有效、公开公平、安全节省、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购置流程第四条购置计划科研仪器设备的购置应以科研项目需要为基础,由科研项目负责人提出购置计划,并报经所属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五条采购方式科研仪器设备的采购方式包含公开招标、询价采购、协议采购等,应依据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方式,并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六条评审与审批科研仪器设备的购置需要经过评审与审批程序。
评审由专业人员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批由医院相关领导负责。
第七条合同签订购置科研仪器设备需要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权责和交货期限。
合同应经过法律顾问或相关法务部门批阅。
第八条拒绝接受送礼行为医院严禁任何形式的送礼行为,员工在购置科研仪器设备过程中不得接受供应商的任何礼品、请客等。
第三章质量监控第九条供应商评价医院应建立供应商评价制度,对供应商的资质、信誉、服务等进行评估,保证购置的科研仪器设备质量可靠。
第十条检验验收购置的科研仪器设备在严格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医院应成立验收小组,进行科学、严格的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报告。
第十一条运行维护科研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并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档案,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十二条记录与统计医院应建立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管理的记录与统计制度,对购置的仪器设备进行台账管理和定期统计分析。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三条预算编制医院应依据科研项目的需求,科学合理编制仪器设备购置的预算,并依照预算进行资金调配和使用。
第十四条资金审批仪器设备购置的资金需经过医院相关部门的预算审批程序,并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钱掌控医院应建立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的本钱掌控机制,合理掌控设备购置的本钱,确保科研仪器设备的合理利用。
医疗器械设备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医疗器械设备管理制度(精选10篇)医疗器械设备管理制度(篇1)一、一次性医疗用品采购、使用管理制度1、医院所使用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由药剂科统一集中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
2、医院采购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从具备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
3、每次购置,采购部门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并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标识和失效期限。
4、各科室计划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到了库房后,库房人员应及时通知科室,各科室必须将计划单上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按要求领走,不得无故拒领,避免因失效过期造成损失。
5、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和设备采购部门。
6、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活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部门,不得自行做退、换货处理。
7、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须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统一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卖给无回收证件的单位或个人。
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8、未经批准不得在临床试用任何产品。
9、医院在行政查房时应对各科室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使用和仓储进行监督检查。
如查实科室或医务人员私自采购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将按医院规定进行处罚,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将由当事人或科室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仪器设备验收、入库、调试制度1、仪器设备的验收包括数量和质量的验收,因以合同为依据。
进口设备必须在索赔期内验收完毕。
2、5000至1万元/件(台、套)设备的验收,由采购员、设备档案管理员、保管员(必要时需有维修技术人员与使用科室有关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共同签名,由仓库保管员入库保管或办理出库交使用科室领用。
3、1万至10万元/件(台、套)医疗设备的验收,由设备科负责人、维修技术人员、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员、使用科室负责人共同验收、安装调试合格后,共同签字入库。
医院设备采购管理制度内容

医院设备采购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设备采购管理,规范设备采购行为,提高设备采购效率,保障医院设备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设备采购活动,包括设备采购计划编制、设备采购流程、设备采购方式、设备供应商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医院设备采购应遵循公平、公正、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专人管理、分步管理,做到专人负责,专项审批,专项审计。
第四条医院设备采购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进行,确保设备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医院设备采购管理应结合医院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设备采购方式,提高设备采购效率。
第六条医院设备采购管理应加强对设备供应商的管理,建立供应商信用档案,建立稳定、长期的合作关系。
第二章设备采购计划第七条医院设备采购计划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编制,报总务部门审批。
第八条设备采购计划应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合理确定设备种类、数量和预算。
第九条设备采购计划应明确采购目的、使用范围、技术要求、经费来源和采购时限等内容。
第十条设备采购计划应及时更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设备采购计划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设备采购流程第十一条设备采购流程包括设备需求确认、设备选型、设备采购邀请、设备评标、设备验收等环节。
第十二条设备需求确认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设备需求,经设备管理部门审核后确定。
第十三条设备选型应根据设备采购计划确定设备种类和技术要求,选择合适的设备供应商进行比选。
第十四条设备采购邀请应向符合条件的设备供应商发出邀请函,要求其提交设备报价和技术方案等资料。
第十五条设备评标应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定设备供应商的资质和技术方案,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十六条设备验收应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对采购设备进行验收,确保设备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设备采购方式第十七条设备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单一来源和比选等方式。
第十八条公开招标适用于设备采购金额较大、较为复杂的情况,要求设备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原则。
仪器设备、耗材采购制度

仪器设备、耗材采购制度
一、凡属医院、教学、科研、办公所需的仪器、设备、卫生材料、劳保用品等,均由相关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负责采购、供应、调配和维修。
采购工作应当遵守相关法规,依据招标后中标结果定点采购。
招标范围以外的商品,需经院领导批准通过政府采购后方可进行采购。
二、根据院年度工作要点和规划,编制采购预算。
三、医院根据不同类别的物资实行归口管理,医用设备物资由设备科管理,办公物资设备由总务科管理,并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论证、报批、招标、商务洽谈等工作。
四、需经政府招标集中采购的由政府采购办负责采购,分散采购的由医院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竞价谈判。
五、严把质量关,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低廉,供货及时,所有采购商品,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质量标准和检测标准。
采购人员要认真查验注册证、合格证、检验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六、采购的物资要适用,避免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
七、严格按采购计划办事,执行物资预算,遵守财经纪律。
八、外加工订货要对生产厂家及物资的性能、规格、型号等进行考察,将结果与使用单位协商,择优订货。
九、签订合同必须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否则造成的缺失由采购人员负责。
十、及时与库房联系,做到购货迅速,减少运输中转环节,降低库存量。
十一、保管员要严格遵守入、出库验收制度,并按性质分类保管,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每月将出入库单据及汇总报表交财务科进行核查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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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制度医院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制度「篇一」为保障医疗仪器设备的先进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效益和延长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制度。
(一)仪器设备的采购一律由设备科办理。
设备科根据科室申请和临床需求,经医疗器械、耗材(试剂)管理委员会充分论证,报院领导批准后,由设备科组织医疗器械、耗材(试剂)采购委员会按程序采用议标、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采购。
严格禁止不经过设备科而自行购置、试用设备,严格禁止购置落后、淘汰、质量低劣的仪器设备。
(二)凡单价在1500元以上,同时耐用期在一年以上,有独立功能,可单独操作,损坏后可修复的仪器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均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凡属固定资产的仪器设备,设备科必须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和分类帐,使用科室也应建立相应的固定资产帐。
(三)仪器设备的开箱与验收均由设备科组织,医修组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实施;价格在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院领导参加验收。
单台件价在5万元以上的设备必须要有安装与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有供货厂家、使用科室、医修组技术人员及设备科科长签字。
(四)设备档案管理员必须参与新设备开箱、验收,收集设备所附技术说明书和有关资料,并登记编号入档。
设备档案使用单位或修理人员需用时,应办理借阅手续,并及时归还。
如果遗失,负责赔偿。
(五)仪器设备购进后,设备科应及时通知使用单位负责人领取并及时办好领用手续和建立档案。
(六)各科室对贵重精密仪器的使用情况、故障维修、经济效益等情况都要作出详细记录,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设备效益统计,并用文字报告院领导。
(七)各科室对所领用的仪器设备,建立相应的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贵重精密仪器设备要有专人保管。
凡违反操作规程或保管不善者要追究相关责任,严肃处理。
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除批评教育外,按其情节赔偿经济损失。
(八)使用单位应经常维护检查、保持仪器设备清洁卫生。
(九)设备科应定期下科室检查仪器设备的保管使用情况,督促修理人员定期下科室巡查。
并将仪器设备使用、保养、效益情况通报全院。
(十)失去效能的各种器械,要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贵重仪器的报废、报损、变价、转让或无偿调拨,由使用科室填写申请单经设备科审核后送院领导批准。
设备报废须经国资局审核批准并处置。
凡因论证不准确、所购设备质量问题等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提前报废,除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外,由所在科室承担设备折旧费用直到报废年限为止。
(十一)凡因使用仪器设备和医用耗材引发的不良事件,应按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常德市卫生局联合常食药监发[20xx]10号文件要求上报,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使用科室必须立即报告医务部、设备科和院领导,并积极参与协调处理。
医院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制度「篇二」(一)各相关科室使用高值耗材必须遵守患者自愿的原则,做到因病施治,合理选择适宜高值耗材。
(二)各相关科室必须按照省市卫生主管部门和医院对高值耗材的招标要求实施,不得使用未经招标的产品。
(三)各使用科室使用高值耗材必须由设备科统一采购和管理,未按要求自行使用的,设备科不予付款。
(四)使用科室需使用高值耗材时,必须提前二天向设备科写出书面申请,并严格填写《住院病人使用高值耗材审批表》,报院领导审批后,由设备科按程序进行采购。
(五)设备科采购耗材后必须进行严格的入库验收,做到证照齐全,使用科室方可领取使用。
(六)使用科室必须建立使用登记制度,认真填写《一次性植入材料登记表》,并交设备科存档备查。
所使用材料相关信息医疗文件即病历有据可查。
(七)使用科室对所使用的高值耗材要严格管理,必须做到一人一物,不得重复使用。
使用后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录备查。
(八)使用科室使用高植耗材时发现不合格产品的,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封存,并及时报告设备科,设备科按程序向院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医院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制度「篇三」(一)临床必须的医用耗材(试剂)须由使用科室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由设备科汇总,进行初步论证后交耗材(试剂)管理委员会讨论批准方可进行招标采购。
每三个月进行一次集中讨论及招标。
(二)严格按程序进行采购,常用医疗耗材(试剂)定期选择三家或三家以上生产厂家或销售公司进行院内招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价格、服务并重”的原则,采购人员不准以权谋私接受贿赂、回扣。
(三)参加院内招标的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产品证照、销售公司资质证明,包括产品注册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销售公司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销售授权书、业务员委托书、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等,证照齐全方可参与投标。
中标单位将有效证件存留医院存档备查并及时更换失效证件。
(四)常用医用耗材由设备仓库保管员根据库存等情况报出书面计划,填写《医用耗材申请计划单》,由采购员根据招标价格进行采购。
(五)专用医用耗材(试剂)由使用科室负责人填写《医用耗材(试剂)申请计划单》,由采购员根据招标价格进行采购。
(六)医用耗材(试剂)入库,仓库保管员应严格按程序验收,做到内外包装符合要求,并对入库耗材的品名、型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单价、产地、销售公司、注册证号等情况逐项进行登记。
医院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制度「篇四」(一)采购和使用高值耗材必须通过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网采购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目录内的产品。
(二)特殊情况,无替代产品的,由使用科室填写《网外采购高植耗材备案表》交设备科审核,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由设备科上报常德市药管办审批同意后,才能采购使用。
(三)非特殊情况,不允许网外采购高值耗材。
(四)未经允许自行采购和使用高值耗材的科室,设备科不予付款,由使用科室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五)本制度按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办规定执行。
医院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制度「篇五」(一)办事依据:20xx年医院制订的《医疗设备管理公开制度》(二)申请购置程序:1、科室凡需添置或更换新仪器设备,须先填写申请表,写明所需购仪器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以及所需经费,由科室负责人签名后送交设备科。
2、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购置前,申请科室必须进行卫生资源、仪器设备性能、收费标准、使用技术力量、安装、防护条件及环保节能等可行性论证,并向分管院长汇报,少数大型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前,还应由院领导组织有使用单位,设备部门等参加的实地考察。
3、根据使用科室的申请和实际需要以及医院的发展规划和经济条件,结合考察论证的结果,报院医疗器械、耗材(试剂)管理委员会讨论及院办公会研究批准后实施采购。
4、单台件30万元以内的设备实行院内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时必须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的生产厂家或销售公司参加;单台件30万元以上的设备,委托省、市有关招标部门公开招标采购。
5、购置设备一般应在每年年底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和申请,以便医院安排预算资金。
(三)工作职责:1、对科室提出的申请报告,要认真审查,充分考察论证,严格把关。
2、经领导批准同意,购置仪器设备前,要在质量、价格上择优选择。
价格在1万元以内的设备由设备科2人以上参与谈定后采购。
单台件价格在1万元以上的设备由院医疗器械采购委员会成员共同参与谈价。
院外招标大型设备由院领导直接组织采购委员会及相关人员参与谈判。
3、谈定的仪器设备的价格及其它条款,应签定正式合同,并严格按合同执行。
4、购置的仪器设备到货后,经办人员要按合同内容详细核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移交申请单位安装、调试使用。
如所购置设备仪器未按合同执行,达不到使用要求的',要查清责任,若责任在供货方,要及时调换或退货。
如属经办人员工作失误,要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四)公开内容:1、年内购置万元以上(含万元)仪器设备台、件及每台、件购置价格(合同规定不公开的除外)。
2、设备仪器购置让利情况。
(五)公开时间、形式:设备购置及让利情况每年公开一次。
会议或医院信息公布。
医院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制度「篇六」(一)高值耗材的采购必须严格执行湖南省及常德市药管办的有关规定。
(二)已在院内采购目录中的产品,使用科室负责人填写《申请计划单》,交由设备科按程序进行采购。
(三)采购和使用心脏起搏器、心脏介入类、周围血管介入类、电生理类、骨科5类高值耗材必须通过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网上采购,执行全省统一价格。
(四)采购的产品必须是《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目录》中的产品,有特殊需要的,须填写《网外采购高值耗材备案表》并报常德市药管办审批同意后,才能采购使用。
(五)设备科按要求保存生产企业及销售企业的相关证照,包括:产品注册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销售公司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销售授权书、业务员委托书、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等。
证照不齐的不可采购和使用。
(六)未在院内采购目录中的产品,由使用科室提出书面报告,交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进入招标程序。
耗材价格必须低于或等于《湖南省医药价格公示网》上的最低价格。
(七)中标产品须由院感科审核批准,设备科与中标单位签定协议,并报院物价办在《湖南省医药价格公示网》上予以公示后才可进行采购和使用。
(八)所有高值耗材必须入库,设备科仓库保管员应严格按程序验收,并对入库耗材的品名、型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单价、产地、销售公司、注册证号等情况进行登记。
(九)未经允许自行采购和使用高值耗材的科室,设备科不予付款,由使用科室自行承担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