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仪器、耗材管理制度汇总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随着社会不绝地进步,各种制度频频显现,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做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人见人爱的我共享的医用耗材管理制度【最新8篇】,希望能够予以您一些参考与帮忙。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篇一一、目的:为加强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管理,防止不合格医疗器械流向社会,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特订立本制度。
二、不合格医疗器械包含内在质量不合格、外观不合格及包装不合格,如产生破损、污染、生锈、变质、过期等现象。
三、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和处理:1、来货验收中发觉的不合格品,由验收员填写拒收单,经质量管理部确认,移入不合格品库;2、在库保管、养护和出库复核过程中发觉的不合格品,由养护员填写质量复检单,经质量管理部确认,移入不合格品库;3、销后退回发觉的不合格品,由验收员填写复检单,经质量管理部确认,移入不合格品库;4、各级药监部门抽检或通报不合格品,由质量管理部签发通知,移入不合格品库;四、不合格医疗器械设专库专人保管,并做好记录。
记录内容包含:供货单位、品名、规格、产品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不合格原因等。
五、不合格医疗器械报损:由保管员填写“报损单”,经质量管理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报损。
六、需销毁的不合格医疗器械,由质量管理部会同储运、经营部负责人组织、监督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销毁记录保管三年。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篇二一、目的:为了保证新开发医疗器械品种的。
合法性,加强对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工作,特订立本制度。
二、首营品种是指公司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医疗器械。
三、首营品种审核的项目有:1、《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附件;2、医疗器械国家标准或医疗器械行业标准;3、医疗器械的说明书、标签、包装是否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4、医疗器械的性能、用途及储存条件;5、样品同批号的检验报告书;6、质量认证情况;四、首营品种由经营部索取相关资料,并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交质量管理部审核。
病房物品器械管理制度

病房物品器械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有效管理病房的物品和器械,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病房部门的物品和器械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医疗器械、消毒器械、耗材等。
三、管理责任1. 病房护士长负责监督病房物品和器械的采购、存储、使用和管理工作,定期检查物品和器械的库存情况,确保数量充足、品质合格。
2. 病房护士长要组织病房护士进行物品和器械的清点和盘点工作,确保不少于一周一次的清点盘点,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病房医生要认真审核病房物品和器械的使用,确保按照规定使用,避免浪费和滥用。
4. 医院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各病房的物品和器械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对问题进行整改和跟踪,确保管理工作的落实。
四、采购管理1. 病房物品和器械的采购由病房护士长负责,要根据病房的需要和医院的规定进行采购,保证质量可靠、价格合理。
2. 采购时要选择正规渠道和有资质的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严格按照合同执行,确保供货及时、质量合格。
3. 采购的物品和器械要标明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信息,保证使用安全和有效性。
4. 严禁擅自私自采购和领用物品和器械,一经查实,依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存储管理1. 病房物品和器械的存储要符合相关规定,避免受潮、变质、过期或污染。
2. 不同种类的物品和器械要分开存放,避免混淆和交叉感染。
3. 每件物品和器械都要有专门的标示和标签,清晰标明名称、规格、用途、存放位置等信息,方便查找和管理。
4. 定期对存放的物品和器械进行清点和整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存储环境干净整洁。
六、使用管理1. 病房物品和器械的使用必须按照医疗操作规范和操作流程进行,确保操作正确、安全。
2. 使用前要对物品和器械进行检查,确认质量合格、无损坏,避免使用不当导致事故发生。
3. 物品和器械使用完毕后要及时清洁和消毒,存放到指定的位置,不得随意乱放或弃置。
医院医疗器械、设备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器械、设备管理制度一、目的:保证医疗器械、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疗器械、设备的采购、使用、维护、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
三、职责:1、医疗器械采购部门:负责医疗器械、设备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等管理工作。
2、使用部门:负责医疗器械、设备的使用、保养、维修等管理工作。
3、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医疗器械的质量进行监控,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4、报废管理部门:负责对报废的医疗器械进行处置,确保其安全、合法。
四、管理制度:1、采购管理:采购医疗器械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招标或者谈判。
采购部门应当根据临床需要和医疗质量要求,合理选择医疗器械,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
2、验收管理:医疗器械进货后,应当由质量管理部门进行验收,核对数量、规格、型号、质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对于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应当进行退货或者报废处理。
3、使用管理:医疗器械使用前,应当由使用部门进行质量检查和使用培训,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和安全使用。
使用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确保医疗器械的正常使用和患者的安全。
4、维护管理:医疗器械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包括清洁、消毒、更换易损件等。
使用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并记录相关内容和结果。
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对维护保养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报废管理:对于报废的医疗器械,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报废的医疗器械不得随意丢弃或者出售,应当由报废管理部门统一处理,确保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在医院运营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直接关系到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命安全。
为了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和可靠,提高医院的治疗水平和社会信誉,我们需要制定并执行一套全面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应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处采购医疗器械,并确保其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医疗器械的采购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经过严格的审核和审批程序。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提高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的安全有效使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是医疗机构内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属于医疗机构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的采购、配备、使用、维护、检测、报废等工作。
第三条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并依法履行职责,保证权力的合法行使和公正执行。
第四条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应与医疗机构的整体目标和工作计划相协调,定期向医疗机构的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和工作计划。
第五条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应该高度重视技术先进性、质量可靠性和实用性,注重可行性研究和成本效益分析,提供决策咨询与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岗位第六条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由院长或副院长担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副院长或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委员包括医疗机构相关处室负责人、医生、护士、工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七条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与监督,由委员会成员中选聘专职人员担任主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制定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的年度采购计划和预算;2. 监督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采购过程,确保采购工作的透明、公平、公正;3. 组织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验收、入库和分配工作,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4. 监督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使用情况,及时反馈问题和风险,并指导使用单位加强设备与耗材的管理;5. 组织和协调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6. 统计和分析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使用情况,编制相关报告和分析,向院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八条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按照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病房物品器材设备管理制度范本

病房物品器材设备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加强病房物品器材设备的管理,确保病房的正常运转和患者的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本制度的依据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内部管理制度。
二、责任主体1. 医院行政部门负责病房物品器材设备的统一管理和日常维护。
2. 病房护士长负责病房内物品器材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三、新物品器材设备的引进和使用1. 医院行政部门根据病房的需要和科学性原则,确定新物品器材设备的引进计划。
2. 引进的新物品器材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经过质检部门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 使用新物品器材设备前,病房护士长必须组织护士进行适当的培训,掌握正确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4. 使用新物品器材设备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或故障,病房护士长应立即报告医院行政部门,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四、病房物品器材设备的分类和管理1. 医用器械及物品应按照类别进行分区存放,确保分类清晰,便于管理和使用。
2. 病房物品器材设备应定期清点、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无损和安全可靠。
3. 病房护士长必须编制详细的物品器材设备清单和使用记录,定期上报医院行政部门。
五、病房物品器材设备的使用和保养1. 病房护士长应监督护士正确使用物品器材设备,严禁滥用或错误使用。
2. 物品器材设备使用完毕后,病房护士必须及时进行清洗和消毒,确保其卫生无菌。
3. 物品器材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应由医院行政部门负责,病房护士长应配合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六、物品器材设备的报废和处置1. 物品器材设备达到使用寿命或无法修复时,应报告医院行政部门,进行报废处置。
2. 物品器材设备报废时,必须进行标记和记录,防止误用或流通。
3. 物品器材设备报废处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的规定,严禁私自处置或外借。
七、监督和考核1. 医院行政部门对病房物品器材设备的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2. 病房护士长对病房内物品器材设备的管理负责,并接受医院行政部门的监督。
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部应做好全院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发放等工作。
二、常用医用耗材的购进,医疗设备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审核资质证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医院公开、公正、公平的招标。
三、科室因业务需要,使用医院医用耗材目录之外的医用耗材,科室负责人须填写《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医用耗材新品种、临时计划申请表》,交由医疗设备部初步审核相关供应商的资质证件、产品证件,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后采购。
四、医疗设备部严格履行库房管理制度,医用耗材到院后,医疗设备部仓库保管人员认真验收核对无误后,签字并办理入出库手续。
五、医用耗材须按分区分类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
六、使用科室领取医用耗材由负责人授权,根据工作情况制定月计划,合理分期、分批领取,避免物品积压、过期、浪费和丢失。
七、申购人申购耗材如未在失效期前用尽,耗材成本计入申购科室。
八、医用耗材如有质量问题及时上报医疗设备部,按有关规定办理。
医疗耗材、器械及试剂采购管理制度

医疗耗材、器械及试剂采购管理制度作为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部门,在执行采购管理工作中始终坚持满足临床实际需要、质量第一的观念,严格遵守医疗器械、试剂等医用耗材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用耗材的采购供应管理工作,保障临床医疗器械、试剂等耗材的及时供应,确保临床使用安全,特对医疗器械、试剂等医用耗材的管理做出如下规定:一、设备科负责全院的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工作。
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医用耗材的采购活动,不得使用非医用耗材管理部门采购供应的医用耗材。
二、设备科按照合法、安全、有效、适宜、经济的原则,从已纳入国家或省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中遴选出本院需要的医用耗材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名单,报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批准,形成供应目录。
三、耗材管理委员会定期对供应目录调整。
统一限定纳入供应目录的相同或相似功能医用耗材供应企业数量。
四、一次性医疗器械、植入性医疗器械的采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进行。
(一)近年来四川省对通用医疗耗材采取了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因此,要严格执行集中采购制度。
1.凡属于集中采购范围内的医疗耗材均采购中标品种,并由中标配送商配送。
2.严格执行集中采购中标价格,并将中标价及时通知物价管理部门。
3.执行网上采购的品种及时上网报送数据,并将采购医用耗材的资料保存。
(二)非集中招标采购的品种采购管理不在集中招标采购范围内的医疗器械、试剂等医用耗材按常规采购程序执行。
五、新进的医疗器械及试剂管理规定(一)申购使用新的一次性医疗耗材、医疗器械、试剂等必须由使用科室提交书面申请。
经院领导审核同意后,要求供应商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
(二)供应商资质审核合格后,由医院议价,少量采购新产品。
(三)如在少量新产品使用过程中无问题出现,则进入正常采购流程。
六、设备科严格审核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及销售人员的资质证明,审核合格后存档。
各种常用耗材的每月计划由库房管理人员根据科室实际用量和库存数量上报,经院领导审核同意后,通知供应商及时送货。
耗材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管理制度购置规定:1、使用科室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包括所需产品型号、产地、技术参数和申请购置的设备经济效益预测。
2、使用科室申请后,医院召集医疗设备论证评估委员会进行可行性论证后,由药械科进行市场调查,报招标小组,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的招标形式,选购性能良好价格适宜的仪器设备。
验收规定:1、设备到货后院领导、药械科、档案室、使用科室等有关科室到场.2、开箱验收设备时各种资料要齐全,否则不予签验收单。
3、设备安装调试必须由供方派熟练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试、培训。
4、设备随机资料应收集整理归档。
管理规定:1、货到验收合格后办理出入库手续,由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帐、总务科负责辅助帐及使用科室卡片帐同时帐、登记。
2、使用科室应选派责任心强、技术熟练的同志,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凡实习生、进修人员不得单独操作,严禁非医技人员使用3、不能使用的设备由本科室提出书面请示,经总务科核实转到财务报废库,每半年进行一次清查上报院领导批示后,按程序办理报废手续.4、因工作需要医疗设备需要长期调整,应及时通知财务科开调拨单、药械科更改帐卡和科室之间相互验收后方可调整。
5、设备不经院领导同意,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外借、拆卸、维修。
6、各科设备原则上不能外借,如工作需要在正常工作期间由总务科协调办理互借手续,下班后由总值班协调办理互借手续。
互借期间,借方收入除上交医院外,双方各得50%。
7、设备效益分析每月一次单机分析,每季一次汇总分析,及时上报院领导。
8、固定资产每年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科室各种医疗设备管理保养规定:1、设备到位后,由总务科会同相关人员安装、验收、调试、培训后办理手续,交使用科室,进行正常运行.2、科室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养护。
3、设备应建立操作规程、使用和养护记录.各种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后,才能上岗操作.凡实习生、进修人员不得单独操作,严禁非医技人员使用.4、设备用毕,及时复原,擦拭干净,保持清洁,定期由专人进行保养,记录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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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安居区人民医院)
医学装备三级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院医学装备管理,促进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安全与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保障我院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设备科、使用科室三级管理责任体系。
一、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
1、由院长、分管院长、院党政领导、设备科、财务科、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纪检监察负责人,信息科、检验科、放射科、大内科主任、大外科主任、门诊部主任等相关临床或医技专业人员组成。
2、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3名(由业务院长、行政院长、后勤院长担任),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由设备科负责。
3、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指导的管理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决策、技术问题提供评价咨询;根据医院各科室工作需要和医院财务预算,讨论医院全年医院医疗设备采供计划,认真论证和审批各科室提出的医疗设备采购申请,讨论、审定万元以上医疗设备的报损;定期听取审议特大型设备的运行状况和效益分析报告。
4、主任委员或其委托人为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会议召集人,出
席人数不得少于总成员数的三分之二。
5、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全会会议,或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工作会议,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决议问题遇到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或提请院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裁决。
6、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形成的意见和决议须经院长批准方可实施。
二、医学装备管理部门(设备科)
医疗设备科是全院医疗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参加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全过程。
负责医疗设备的规划调研、立项论证、申报审批、合同签订、安装验收、维护保养、培训使用、报废鉴定、配合财务部门完成医疗设备的调拨使用及报废报批工作。
1、负责医疗设备、设备质量管理的策划,并组织具体实施,对医用仪器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2、负责医疗仪器设备质量控制程序文件的归口管理;
3、负责对所购医疗设备在使用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协助进行跟踪验证;
4、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维修、保养;
5、遵照国家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落实医用监视计量装置、计量仪器的强制检定工作;
6、负责全院医用材料的采购、供应;
7、建立健全医疗设备保养、维修与更新制度,使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8、加强大中型医疗设备合理应用情况分析;
9、对设备实行科学管理,购置大型设备必须经过严格的可行性论证。
属于《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甲、乙类品目的大型医用设备,按照规定申请配置许可。
急救设备齐全完好,满足急救工作需要。
医护人员能够熟练、正确使用;
10、遵守检验项目和检测仪器操作规程,定期校准检测系统,并及时淘汰经检定不合格的设备。
三、使用科室
使用科室应当设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在医学装备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医学装备日常管理工作。
1、凡有医疗设备的科室,要逐级建立使用管理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严格建立使用登记。
认真检查保养,保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开机可用,并保证账、卡、物相符。
2、新进仪器设备在使用前要由设备科负责验收、调试、安装。
组织有关科室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管理、使用和训练,使之了解仪器的
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维护方法后,方可独立使用。
凡初次操作者,必须在熟悉该仪器的同志指导下进行。
在未熟悉该仪器的操作前,不得连接电源,以免接错电路,造成损坏。
3、仪器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仪器的技术标准、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使用仪器前,应判明其技术状态确实良好,使用完毕,应将所有开关、手柄放在规定位置。
4、不准搬动的仪器,不得随意挪动。
操作过程中发现仪器运转异常时,应立即通知设备科,查找原因,及时排除故障,严禁带故障和超负荷使用和运转。
仪器损坏需修理者,按规定填写《设备维修申请表》。
5、仪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说明书)一定保持完整无缺,即使破损失零部件,未经设备科检验亦不得任意丢弃。
6、凡属临床科研或科室间调剂使用的仪器、设备,一定要经科室主任批准,仪器管理人员要办理交接手续,用毕及时归还,由科室管理人员验收后放回原处。
7、仪器用完后,应由科室管理人员检查,关机放好。
若发现仪器损坏或发生意外故障,应立即查明原因和责任,如系违章操作所致,要立即报告设备科、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遂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安居区人民医院)
设备科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一、医院的医疗设备、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化学试剂及其它医疗应用物资,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制。
(一)、医院的医疗设备,实行专管共用的原则。
设备科负责全院医疗设备、器械的采购、验收、资料归档及仪器的定期检查、维护,负责仪器消耗品、维修材料的统一采购、供应。
(二)、设备的配置和调配,经院长办公会议决议同意后,由设备科具体办理。
(三)、制定严格的使用制度,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操作规程,操作培训达标后,方可独立上机操作。
各科负责仪器设备的保管、日常维护及常规技术检查。
(四)、医疗设备的申购资料、投标文件、采购合同、验收档案(含安装、使用、维修说明书),设备科应按照规范标准归档保存。
(五)、对于赠送、科研合作、临床试用或验证的医疗仪器设备,必须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经医务科和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审核,经院长批准后执行。
如违反规定自行利用,造成医疗事故或医患纠纷,由使用科室承担全部责任,并且追究当事人的相应责任。
二、医疗仪器设备的管理
医院业务科室根据临床、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按年编报年度设备申购计划,由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备科)汇总后,交
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和院长办公会讨论,根据医院年度预算计划形成年度采购预算计划,并由院长审批后执行。
(一)、申购
1、申购五万元及以上的医疗仪器设备,申购科室填写《医院医疗设备申请购置表》、《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论证表》;若申购的医疗仪器设备属于列入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品目的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还应填写《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申请表》,和填写四川省卫生厅制《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申请表》,并编写可行性论证报告。
上述材料交设备科汇总后,提交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经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非甲、乙类医用设备由设备科组织并按医院采购预算计划进行购置,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报卫生部、四川省卫生厅取得配置批复后执行。
2、《医院医疗设备申请购置表》和《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论证表》由科主任、护士长及科室管理小组成员签名确认。
3、申购五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由申购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及科室管理小组完成申购论证,十万元及以上医疗设备由使用科室、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按国家政策及医院制度完成申购论证。
《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论证表》主要内容:
(1)拟购医疗仪器设备品名、国产或进口、参考价格等。
(2)拟购医疗仪器设备的主要功能配置和技术参数要求。
(3)申购理由、主要用途及对临床科研工作的作用。
(4)拟购医疗仪器设备的经济效益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