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医疗耗材采购制度_医疗耗材采购制度条例

医疗耗材采购制度_医疗耗材采购制度条例医疗耗材采购制度篇1一、申购计划对于常规、通用类医用耗材,使用科室根据消耗情况于每月底向库房管理人员申请采购计划。
二、购置程序临床科室根据开展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由库房管理人员报请科主任及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执行,选择质量可靠、价格优惠、供货方式灵活、资信好、售后服务有保障、具备资格资质供货商。
三、入库与储存所有医用耗材必须首先入库,对入库耗材严格验收,详细检查送货清单、实物是否相符。
若验收不合格或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立即报告分管主任。
医用耗材储存环境要求保证空气洁净、温湿度达标。
四、出库使用科室必须确定专人请领,专人负责保管,严格交接手续。
抢救耗材随需随领,其它耗材在规定发货时间内领取。
使用科室请领医用耗材的数量一次不得超过一周的用量。
五、盘点清库每季度和年终进行清库盘点。
清库盘点人员由库房帐、物管理人员,组成,认真填写"盘点表"。
六、使用管理财务科通过对各科室医用耗材的使用进行成本核算、效益分析。
对于实际使用与领取数量不符且无合理的去向说明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医疗耗材采购制度篇2医院采购办在医院采购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医院医用耗材的采购工作。
采购办严格执行医院耗材采购流程。
一、高值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1、高值医用耗材是指直接作用于人体、对安全性有严格要求、临床使用量大、价格相对较高、社会反映强烈的医用耗材。
我院高值医用耗材包含卫生部规定的参考目录内耗材(见附表)和500元以上医用耗材。
2、对于卫生部集中招标的高值耗材、植入性材料的选用必须在《卫生部全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目录》内选用。
3、新的高值医用耗材采购,须由采购办提交医院采购领导小组同意审批后,由采购办询价采购,并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并履行质量验收手续。
4、科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高值耗材,向医院采购办提出申请,采购办根据相关规定及采购流程进行采购管理。
5、血管介入类耗材因合作协议医院负责进行监管。
医院医疗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耗材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院医疗耗材的采购行为,保障医疗耗材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医疗耗材,是指用于诊断、治疗、康复、保健等方面的一次性或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和用品。
第三条医疗耗材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方式。
第四条医院应设立医疗耗材采购管理组织,负责制定医疗耗材采购计划、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并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
第二章采购计划和预算第五条医疗耗材采购计划应根据医院的业务需求、库存情况和资金状况等因素编制,报医疗耗材采购管理组织审批。
第六条医疗耗材采购预算应根据医院的财务状况、医疗耗材的使用情况和价格变动等因素编制,报财务部门审批。
第七条医疗耗材采购计划和预算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计划和预算应重新报审批。
第三章采购方式和程序第八条医疗耗材采购可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
第九条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医疗耗材,应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发布采购公告,接受供应商报名和投标。
第十条竞争性谈判和单一来源采购的医疗耗材,应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供应商。
第十一条医疗耗材采购合同应明确合同金额、质量要求、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内容,并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二条医疗耗材采购过程中,采购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采购标的信息。
第四章质量管理和验收第十三条医疗耗材的质量管理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执行,确保医疗耗材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医疗耗材到货后,应由采购部门、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员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医疗耗材方可使用。
第十五条医疗耗材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向采购管理组织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价格和支付第十六条医疗耗材的采购价格应根据市场行情、供应商报价和医院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七条医疗耗材的支付应按照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
医院耗材阳光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耗材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用耗材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医院耗材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医院耗材阳光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本制度,监督采购活动,协调解决采购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医院耗材阳光采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采购工作,包括发布采购信息、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定标等。
第六条医院耗材采购办公室负责以下工作:(一)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品种、数量、规格、质量要求等;(二)发布采购信息,公开招标公告,接受供应商报名;(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四)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办理合同备案手续;(五)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采购活动规范、透明。
第三章采购程序第七条医院耗材采购实行公开招标制度,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编制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需求;(二)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标信息;(三)接受供应商报名,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四)组织开标,审查投标文件;(五)组织评标,确定中标供应商;(六)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七)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第八条采购过程中,如出现以下情况,可采取其他采购方式:(一)紧急采购,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公开招标失败,经领导小组同意;(三)单一来源采购,如专利产品、专有技术等。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九条医院耗材阳光采购领导小组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采购活动符合本制度要求。
第十条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对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关责任:(一)泄露招标信息,损害招标人利益的;(二)徇私舞弊,为特定供应商谋取利益的;(三)违反招标程序,影响招标公平、公正的;(四)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
医院医疗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疗耗材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疗耗材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医院医疗耗材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二章采购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医疗耗材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医疗耗材采购政策、指导采购工作、监督采购过程。
第五条医疗耗材采购领导小组下设采购办公室,负责具体采购工作,包括编制采购计划、组织招标、签订合同、验收、付款等。
第六条采购办公室职责:1. 负责制定和实施医疗耗材采购计划;2. 组织采购招标,确保招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3. 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内容、数量、质量、价格、交付时间、售后服务等;4. 负责采购合同的履行,包括验收、付款等;5. 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采购质量。
第三章采购流程第七条医疗耗材采购流程如下:1. 需求申报: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填写医疗耗材采购申请表,报送采购办公室;2. 编制采购计划:采购办公室根据需求申报,编制采购计划,报医疗耗材采购领导小组审批;3. 组织招标:采购办公室按照审批后的采购计划,组织招标工作,确定中标供应商;4. 签订合同:采购办公室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5. 验收:采购办公室组织验收,确保采购的医疗耗材符合质量要求;6. 付款:采购办公室根据验收结果,办理付款手续。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八条医疗耗材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采购的医疗耗材质量。
第九条采购办公室在验收过程中,应查验以下内容:1. 供应商资质证明;2. 产品合格证明;3. 产品检验报告;4. 产品说明书;5. 产品包装、标识等。
第十条验收不合格的医疗耗材,采购办公室有权拒收,并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医疗耗材采购领导小组对采购工作进行监督,确保采购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十二条采购办公室对采购过程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医疗耗材采购管理制度3篇

医疗耗材采购管理制度篇11、申请审批程序由使用科室向药剂经销科提出书面申请,须经科主任签字和盖章,药剂经销科审核后提交医用耗材采购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招标或议标采购。
2、采购原则①采购的医用耗材必须是卫生部、陕西省集中招标中标产品,非中标产品原则上不予采购。
②非中标医用耗材的采购,需由科室提出使用理由,书面报药剂经销科,经医用耗材管理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按照《招投标法》进行招标或议标采购。
③外请专家手术所使用的自带医用耗材,必须是中标产品,应由相应科室主任负责于手术前两日提供齐全证件,包括: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业务员授权书、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生产企业给经营企业法人授权书、品种报价单等。
经药剂经销科和院纪检监察室确认后,方可使用。
④对现有的医用耗材进行重新招标或议标。
⑤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采购或使用未经医院医用耗材管理领导小组审批的医用耗材。
3、管理使用①科室需用的医用耗材,经科主任、护士长、药剂经销科签字后方可领取;在科室保存的特殊植入性耗材,科室每个月应向药剂经销科提供使用清单、当月使用耗材消耗登记表、发票及发票清单(必须有科主任签字)。
②东关分院使用的耗材,在医院统一招标确定的中标供货公司和中标产品、中标价格的范围内自行组织采购、管理、领取使用,结算方式不变。
三、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组织议事规则、供货商的资格审核确定、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招标组织实施程序等参照《延安大学附属医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建设备物资药品等招标采购管理的规定》。
四、货款结算医院与供货单位结算时,须经药剂经销科主任、主管院长在结算单上签字,经院长审批后,财务科方可结算。
凡不符合规定和采购流程的耗材,不予结算。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医疗耗材采购管理制度篇2为切实加强本院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管理,更好的规范医用耗材的购置和使用,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特修改、制订本制度。
医用耗材管理的制度(精选9篇)

医用耗材管理的制度〔精选9篇〕医用耗材管理的制度〔精选9篇〕医用耗材管理的制度11、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统一采购,临床科室不得自行购入和试用。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只能一次性使用。
2、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认真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临床应用和回收处理的监视检查职责。
3、医院采购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三证复印件应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备案《医疗器械消费答应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答应证》,建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登记制度。
4、在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时,必须进展验收,除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帐号应与消费企业和经营企业相一致,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内外包装应完好无损,包装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进口产品应有中文标识。
5、医院设置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库房,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按失效期的先后存放于阴凉枯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制止与其它物品混放,不得将标识不清、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到临床使用。
6、临床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前应认真检查,假设发现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装有破损、过效期和产品有无不洁等不得使用假设使用中发生热原反响、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顿使用,并按规定详细记录现场情况,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均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7、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顿使用,并及时报告药品监视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8、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使用后,按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置。
医用耗材管理的制度2一、医用耗材指中心临床、医技科室用于病人治病所需的材料,包括一次性卫生材料、一般卫生材料、化验试剂、胶片、低值易耗品、设备耗材等。
二、各科室须严格执行《消毒管理方法》和《安阳市医用耗材、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管理方法》,凡属中心临床、医技科室所需的医用耗材,均由后勤保障部统一采购安阳市集中招标品种,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采购使用非中标品种,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采购。
医院科室采购耗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科室采购耗材的管理,提高采购效率,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的耗材采购活动。
第三条科室采购耗材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采购申请第四条科室需采购耗材时,应向采购部门提交采购申请,申请内容包括:1. 耗材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2. 耗材预算及经费来源;3. 采购时间要求;4. 采购方式(招标、比价、直接采购等);5. 其他相关要求。
第五条采购部门对科室提交的采购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批准;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科室并说明原因。
第三章采购方式第六条科室耗材采购方式包括:1. 招标采购:适用于金额较大、技术要求较高的耗材;2. 比价采购:适用于金额较小、技术要求较低的耗材;3. 直接采购:适用于紧急、特殊情况的耗材。
第七条采购部门根据科室提出的采购方式,选择合适的采购程序。
第四章采购流程第八条采购部门收到科室的采购申请后,按照以下流程进行采购:1. 招标采购: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招标活动,评审招标文件,确定中标供应商;2. 比价采购:向多个供应商询价,比较价格和质量,确定供应商;3. 直接采购:与供应商协商,确定采购价格和供货时间。
第九条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耗材验收第十条科室在收到耗材后,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验收:1. 检查耗材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2. 核对耗材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与采购申请是否一致;3. 检查耗材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采购要求;4. 对验收合格的耗材进行入库登记。
第十一条对验收不合格的耗材,应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处理。
第六章耗材使用与报废第十二条科室应按照耗材的用途和规定进行使用,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十三条科室应定期对耗材进行清点,对过期、损坏、废弃的耗材进行报废处理。
第十四条报废的耗材应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责任追究第十五条科室在采购、验收、使用、报废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医院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医用耗材采购工作,提高采购效率,确保医用耗材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医用耗材的采购工作,包括高值医用耗材、低值医用耗材、一次性卫生材料等。
第三条医用耗材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医用耗材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医用耗材采购领导小组下设采购办公室,负责医用耗材采购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六条采购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制定医用耗材采购计划,报领导小组审批;2. 组织医用耗材的招标、询价、谈判等工作;3. 对医用耗材的质量、价格、供货情况进行监督;4. 负责医用耗材采购合同的签订和履行;5. 建立医用耗材采购档案,做好采购记录。
第三章采购流程第七条医用耗材采购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采购计划编制:采购办公室根据医院临床需求,编制医用耗材采购计划,报领导小组审批;2. 招标、询价、谈判:采购办公室根据采购计划,采用公开招标、询价或谈判等方式,选择合适的供应商;3. 采购合同签订:采购办公室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4. 采购验收:采购办公室对医用耗材进行验收,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5. 采购付款:采购办公室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医用耗材款项;6. 采购评价:采购办公室对采购过程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八条医用耗材的质量管理是采购工作的重中之重。
1. 采购的医用耗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2. 采购办公室对医用耗材的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确保其具备合法的生产、经营资格;3. 医用耗材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等环节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4. 医用耗材的储存条件应符合要求,防止变质、损坏。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九条医用耗材采购工作接受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等的监督检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医疗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本院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管理,更好的规范医用耗材的购置和使用,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特修改、制订本制度。
一、本院医用耗材购置、使用等管理实行院长领导下的集体负责制,院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负责重大事项的咨询和论证,医务处、护理部、器械科和物资供应科负责具体管理与实施,临床科室不得自行购入和使用。
二、本办法所称医用耗材是指用于医疗的各种消耗材料,包括普通消耗材料和特殊消耗材料。
如:各种注射器、输液器、缝合器、吻合器、医用胶片、医用纱布等。
三、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供应应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以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集中限价采购,以及国家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进行。
四、要求采购对象(企业或供应商),应具有以下内容:
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可生产或经营范围内经注册的产品;
2、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3、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和其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5、产品检验报告;
6、产品合格证;
7、销售人员的单位授权或委托书。
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条款及相关内容:
1、医疗器械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产品出厂时每件包装中应符产品合格证;
3、厂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复印件;
4、产品应由生产日期或批(编)号;
5、限期使用产品,应标明有限期;
6、医疗耗材包装应符合储运部门及有关部门要求;
7、证件医疗器械需附产品合格证。
六、对采购的医疗耗材采取采购登记制度,详细的记录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产品批号、消毒灭菌日期、失效期、出厂日期、卫生许可证号、每次订货与到货的时间。
发放到科室的必须有双方经办人签字,使用后按规定处理并做备查记录。
七、设置医疗耗材用品库房,建立库房管理制度和出入库登记制度,经常与库管和有关科室保持联系,不断改进工作,保障供给。
八、医疗耗材用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 25cm;距天花板50cm;距墙壁≥5cm;按失效期的先后顺序码放,禁止与其它物品混放,不得将标识不清,包装破损,失效,辱变的产品发放到临床使用。
九、临床使用医疗耗材用品前,应认真检查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标准, 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和产品有无不洁等质量和安全性方面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向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和采购部门报告。
十、使用中如发生热原现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并按规定详细记录现场情况,同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和采购部门。
十一、使用后的医疗耗材用品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单独存放,按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暂存, 转运和最终处理, 禁止与生活垃圾混放, 避免回流市场。
十二、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开始试行,最终解释权归院办公室。